增訂通俗傷寒論

第九章 傷寒夾證

第十五節 夾癆傷寒(一名傷寒夾虛癆)(2)

第九章 傷寒夾證39
原文
秀按 大抵外感寒熱,齊作無間;兼內傷寒熱,間作不齊。
白話
秀按:大抵外感寒熱,齊作無間;兼內傷寒熱,間作不齊。
原文
外感頭痛,如破中裂;兼內傷頭痛,時作時止。
白話
外感頭痛,如破中裂;兼內傷頭痛,時作時止。
原文
外感惡寒,雖近烈火不除;兼內傷惡寒,得就溫暖即解。
白話
外感惡寒,雖近烈火不除;兼內傷惡寒,得就溫暖即解。
原文
外感惡風,不耐一切賊風;兼內傷惡風,偏惡些少隙風。
白話
外感惡風,不耐一切賊風;兼內傷惡風,偏惡些少隙風。
原文
外感發熱,無有休息,直待汗下方退;內傷發熱,晝夜不常,略自袒裸似涼。
白話
外感發熱,無有休息,直待汗下方退;內傷發熱,晝夜不常,略自袒裸似涼。
原文
外感筋骨疼痛難支,便著床褥;內傷四肢不收,無力倦怠,間有氣衰火旺,日久變成骨消筋緩,為痼疾也。
白話
外感筋骨疼痛難支,便著床褥;內傷四肢不收,無力倦怠,間有氣衰火旺,日久變成骨消筋緩,為痼疾也。
原文
內傷神思昏倦,語言懶惰,先重而後輕;外感神思壯猛,語言強健,先輕而後重。
白話
內傷神思昏倦,言語懶惰,先重而後輕;外感神思壯猛,語言強健,先輕而後重。
原文
內傷手心熱,手背不熱;外感手背熱,手心不熱。
白話
內傷手心熱,手背不熱;外感手背熱,手心不熱。
原文
內傷證顯在口,故口不知味;外感證顯在鼻,故鼻息不利。此勞傷兼外感,外證之鑑別法也。
白話
內傷證顯在口,故口不知味;外感證顯在鼻,故鼻息不利。此勞傷兼外感,外證之鑑別法也。
原文
陰虛於下,逼陽於上,兩顴發紅,面唇亦紅,即仲景云:其面戴陽者,下虛故也。
白話
陰虛於下,逼陽於上,兩顴發紅,面唇亦紅,即仲景云:其面戴陽者,下虛故也。
原文
廉勘 虛勞之辨證尤詳者,莫如汪纘功之論曰:虛勞一證,皆由內傷。
白話
廉勘:虛勞之辨證尤詳者,莫如汪纘功之論曰:虛勞一證,皆由內傷。
原文
如酒傷肺,則濕熱熏蒸,肺陰消爍;好色傷腎,則精血空虛,相火無制;思慮傷心則血耗,而火易上炎;勞倦傷脾則熱生,而內伐真陰。
白話
如酒傷肺,則濕熱熏蒸,肺陰消爍;好色傷腎,則精血空虛,相火無制;思慮傷心則血耗,而火易上炎;勞倦傷脾則熱生,而內伐真陰。
原文
惟忿怒傷肝有二:鬱怒則肝火內熾而灼血;大怒則肝火上升而吐血。此五者,皆能勞其精血。
白話
惟忿怒傷肝有二:鬱怒則肝火內熾而灼血;大怒則肝火上升而吐血。此五者,皆能勞其精血。
原文
《道經》云:涕唾津精汗血液,七般靈物皆屬陰。陰虛內熱,而成虛勞之證,大約酒色為多。
白話
《道經》云:涕唾津精汗血液,七般靈物皆屬陰。陰虛內熱,而成虛勞之證,大約酒色為多。
原文
然有童子未室,而患此證者,或由先天不足,或稟母氣陰虛。
白話
然有童子未室,而患此證者,或由先天不足,或稟母氣陰虛。
原文
其師尼寡婦,室女愆期,氣血鬱結,致寒熱如瘧,朝涼暮熱,飲食不思,經期不準,或致閉絕,而成此病者,多由鬱火內蒸也。
白話
其師尼寡婦,室女愆期,氣血鬱結,致寒熱如瘧,朝涼暮熱,飲食不思,經期不準,或致閉絕,而成此病者,多由鬱火內蒸也。
原文
方書言此證者,皆以氣虛血虛,陰虛陽虛,混同論治,不知氣虛者,面白無神,言語輕微,四肢乏力,脈來微弱;陽虛者,體冷畏寒,手足逆冷,溺清便溏,脈沉小遲。
白話
方書言此證者,皆以氣虛血虛,陰虛陽虛,混同論治,不知氣虛者,面白無神,言語輕微,四肢乏力,脈來微弱;陽虛者,體冷畏寒,手足逆冷,溺清便溏,脈沉小遲。
原文
此二者,能服參耆溫補,乃為受補可治,此氣虛陽虛之證也。
白話
此二者,能服參耆溫補,乃為受補可治,此氣虛陽虛之證也。
原文
雖血脫亦有補氣之法,乃指卒暴失血,素非血虛之人,如婦人新產之類耳。其餘患此證者,皆縱欲傷陰居多。
白話
雖血脫亦有補氣之法,乃指卒暴失血,素非血虛之人,如婦人新產之類耳。其餘患此證者,皆縱欲傷陰居多。
原文
其為病也,在腎則為腰脊腿痠,或攸隱而痛,為骨蒸盜汗;或至夜發熱,為遍身骨痠;或疼痛如折,為夢泄遺精;或耳中鳴,為足心熱。
白話
其為病也,在腎則為腰脊腿痠,或攸隱而痛,為骨蒸盜汗;或至夜發熱,為遍身骨痠;或疼痛如折,為夢泄遺精;或耳中鳴,為足心熱。
原文
在心則為驚悸怔忡,為掌中乾熱,為虛煩不寐,或夢魘不寧,為口苦舌乾,或口舌糜爛;在肺則為痰嗽乾咳,為氣逆喘促,為鼻中氣熱,為顴紅吐衄,甚則吐涎白沫,側眠咽痛,音啞聲嘶;在肝則為寒熱如瘧,為頸項瘰癧,為脅脹肋疼,為兩目澀痛,為頭暈眼花,為多怒,為吐血,在脾則為食減不化,為噁心嘔吐,為脹滿腹疼,為腸鳴泄瀉,肌肉消瘦。此皆五臟虛勞之本證。《經》云:治病必求其本。須審其因何致損,何臟受傷。
白話
在心則為驚悸怔忡,為掌中乾熱,為虛煩不寐,或夢魘不寧,為口苦舌乾,或口舌糜爛;在肺則為痰嗽乾咳,為氣逆喘促,為鼻中氣熱,為顴紅吐衄,甚則吐涎白沫,側眠咽痛,音啞聲嘶;在肝則為寒熱如瘧,為頸項瘰癧,為脅脹肋疼,為兩目澀痛,為頭暈眼花,為多怒,為吐血,在脾則為食減不化,為噁心嘔吐,為脹滿腹疼,為腸鳴泄瀉,肌肉消瘦。此皆五臟虛勞之本證。《經》云:治病必求其本。須審其因何致損,何臟受傷。
原文
如因於色者,則知腎傷,縱有他經夾證,亦當補腎為主,而兼治夾證;若因於酒者,以清肺為先也。
白話
如因於色者,則知腎傷,縱有他經夾證,亦當補腎為主,而兼治夾證;若因於酒者,以清肺為先也。
原文
炳章按 景岳曰:虛損之症,必有所因;而似損非損之症,其來則驟。
白話
炳章按:景岳曰:虛損之症,必有所因;而似損非損之症,其來則驟。
原文
蓋以外感風寒不為解散,而誤作內傷,或用溫補,或用清涼,或用消導,以致外邪鬱伏,久留不散,而為寒熱往來。及為潮熱咳嗽,其證全似勞損。
白話
蓋以外感風寒不為解散,而誤作內傷,或用溫補,或用清涼,或用消導,以致外邪鬱伏,久留不散,而為寒熱往來。及為潮熱咳嗽,其證全似勞損。
原文
若用治損之法,滋陰等劑以治,愈更留邪,熱蒸日久。
白話
若用治損之法,滋陰等劑以治,愈更留邪,熱蒸日久。
原文
非損成損矣,欲辨此者,但當審其並無積漸之因:或身有疼痛,而微汗則熱退,無汗則復熱;或見大聲咳嗽,脈雖弦緊,而不甚數;或兼和緩等症,則雖病至一二月,而邪有不解,病終不退者,本非勞損,誤治以假弄真也。
白話
非損成損矣,欲辨此者,但當審其並無積漸之因:或身有疼痛,而微汗則熱退,無汗則復熱;或見大聲咳嗽,脈雖弦緊,而不甚數;或兼和緩等症,則雖病至一二月,而邪有不解,病終不退者,本非勞損,誤治以假弄真也。
原文
如寒熱往來不止者,宜用一二三四五柴胡等飲,斟酌用之。
白話
如寒熱往來不止者,宜用一二三四五柴胡等飲,斟酌用之。
原文
兼咳嗽者,柴陳煎;若脾腎氣虛,而兼咳嗽者,金水六君煎;或邪有未解,而兼寒熱者,仍加柴胡(諸方均見景岳《新方八陣》)。
白話
兼咳嗽者,柴陳煎;若脾腎氣虛,而兼咳嗽者,金水六君煎;或邪有未解,而兼寒熱者,仍加柴胡(諸方均見景岳《新方八陣》)。
原文
有一種血分鬱滯,氣行而血不行,徒為蒸熱,俟蒸氣散,微汗而熱退者,此宜活血為主。
白話
有一種血分鬱滯,氣行而血不行,徒為蒸熱,俟蒸氣散,微汗而熱退者,此宜活血為主。
原文
總之外感多而虛勞少者,以解外感表邪為重,惟避忌剛燥傷陰之味足矣。
白話
總之外感多而虛勞少者,以解外感表邪為重,惟避忌剛燥傷陰之味足矣。
原文
若外感輕微內虛甚者,則陽虛護陽,陰虛滋陰,見證施治,必須詳辨屬虛屬實,屬寒屬熱,斟酌盡善,庶幾不誤治矣。
白話
若外感輕微內虛甚者,則陽虛護陽,陰虛滋陰,見證施治,必須詳辨屬虛屬實,屬寒屬熱,斟酌盡善,庶幾不誤治矣。
原文
又按吳又可曰:凡人向有他病尪羸,或久瘧,或內傷瘀血,或吐血、便血、咳血,男子遺精白濁,精氣枯涸,女人崩漏帶下,血枯經閉之類,以致肌肉消爍,邪火獨存,故脈近於數也。
白話
又按吳又可曰:凡人向有他病尪羸,或久瘧,或內傷瘀血,或吐血、便血、咳血,男子遺精白濁,精氣枯涸,女人崩漏帶下,血枯經閉之類,以致肌肉消爍,邪火獨存,故脈近於數也。
原文
此際稍感疫氣,醫家病家,見其穀食暴絕,更加胸膈痞悶,身疼發熱,徹夜不寐,指為原病加重,誤以絕谷為脾虛,以身痛為血虛,以不寐為神虛,遂投參、朮、歸、地、茯神、棗仁之類,愈進愈危。
白話
此際稍感疫氣,醫家病家,見其穀食暴絕,更加胸膈痞悶,身疼發熱,徹夜不寐,指為原病加重,誤以絕谷為脾虛,以身痛為血虛,以不寐為神虛,遂投參、朮、歸、地、茯神、棗仁之類,愈進愈危。
原文
知者稍以疫法治之,發熱減半,不時得睡,穀食漸進,但數脈不去,肢體時疼,胸脅錐痛,過期不愈,醫以雜藥頻試,補之則邪火愈熾,瀉之則損脾壞胃,滋之則膠邪愈固,散之則經絡益虛,疏之則精氣愈耗,守之則日削近死。
白話
知者稍以疫法治之,發熱減半,不時得睡,穀食漸進,但數脈不去,肢體時疼,胸脅錐痛,過期不愈,醫以雜藥頻試,補之則邪火愈熾,瀉之則損脾壞胃,滋之則膠邪愈固,散之則經絡益虛,疏之則精氣愈耗,守之則日削近死。
原文
蓋但知其伏邪已潰,表裡分傳,里證雖除,不知正氣衰微,不能托出,表邪留而不去,因與血脈合而為一,結為痼疾也。
白話
蓋但知其伏邪已潰,表裡分傳,里證雖除,不知正氣衰微,不能托出,表邪留而不去,因與血脈合而為一,結為痼疾也。
原文
肢體時疼者,邪與榮氣搏也;脈數身熱不去者,邪火病郁也;脅下錐痛者,火邪結於膜膈也;過期不愈者,凡疫邪交卸,近在一七,遠在二七,甚至三七,過此不愈者,因非其治,不為壞症,即為痼疾也。
白話
肢體時疼者,邪與榮氣搏也;脈數身熱不去者,邪火病郁也;脅下錐痛者,火邪結於膜膈也;過期不愈者,凡疫邪交卸,近在一七,遠在二七,甚至三七,過此不愈者,因非其治,不為壞症,即為痼疾也。
原文
夫痼疾者,所謂客邪膠固於血脈,主客交渾,最難得解,且愈久益固,治法當乘其大肉未消,真元未敗,急用三甲散(鱉甲、龜甲炙各一錢,炒穿甲、蟬衣、殭蠶、煅牡蠣、當歸各五分,䗪蟲三個,炒白芍七分,甘草三分,為末,水二鍾,煎八分,濾清溫服),多有得生者。
白話
夫痼疾者,所謂客邪膠固於血脈,主客交渾,最難得解,且愈久益固,治法當乘其大肉未消,真元未敗,急用三甲散(鱉甲、龜甲炙各一錢,炒穿甲、蟬衣、殭蠶、煅牡蠣、當歸各五分,䗪蟲三個,炒白芍七分,甘草三分,為末,水二鍾,煎八分,濾清溫服),多有得生者。
原文
若素有老瘧,或癉瘧者,加牛膝、首烏各一錢;若胃弱作瀉者,各藥宜用九蒸九曬;若素有郁痰者,加貝母一錢;老痰者,加瓜蔞霜五分;若嘔者勿用;若咽乾作癢者,加花粉知母各五分;若素有乾咳者,加甜杏仁二錢五分搗爛,若素有內傷瘀血者,倍䗪蟲,加桃仁一錢研。
白話
若素有老瘧,或癉瘧者,加牛膝、首烏各一錢;若胃弱作瀉者,各藥宜用九蒸九曬;若素有郁痰者,加貝母一錢;老痰者,加瓜蔞霜五分;若嘔者勿用;若咽乾作癢者,加花粉知母各五分;若素有乾咳者,加甜杏仁二錢五分搗爛,若素有內傷瘀血者,倍䗪蟲,加桃仁一錢研。
原文
是證外感夾體虛,若非審慎周詳,一或誤治,死生隨之。
白話
是證外感夾體虛,若非審慎周詳,一或誤治,死生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