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通俗傷寒論

第九章 傷寒夾證

第一節 夾食傷寒(一名傷寒夾食,或名停食感冒)(1)

第九章 傷寒夾證2
原文
【因】傷寒夾食,十常七八。或先傷食而後感寒;或先受寒而後傷食;或病勢少間,強與飲食,重複發熱,變證百出。
白話
【病因】傷寒夾雜積食的病症,十人當中有七八人。或者先傷於飲食而後感受寒邪;或者先受寒邪而後傷於飲食;或者病勢稍見好轉,勉強給予飲食,導致重複發熱,變生種種病症。
原文
【證】頭痛身熱,惡寒無汗,胸痞噁心,噯腐吞酸,甚或嘔吐泄瀉,或脘悶腹痛,劇則昏厥不語。舌苔白厚,或兼淡黃,或兼灰膩。
白話
【症狀】頭痛身體發熱,惡寒而無汗出,胸膈痞悶噁心,噯氣有腐臭味、吞酸,嚴重的甚至嘔吐泄瀉,或者胃脘悶滿腹痛,劇烈的則昏厥不語。舌苔白厚,有的兼見淡黃色,有的兼見灰膩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