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通俗傷寒論

第九章 傷寒夾證

第九章 傷寒夾證

第九章 傷寒夾證5
原文
後漢張仲景著《傷寒雜病論》,以「傷寒」二字,統括四時六氣之外感證;以「雜病」二字,統括全體臟腑之內傷證。
白話
後漢張仲景撰寫《傷寒雜病論》,用「傷寒」兩個字,總括四季六氣的外感病症;用「雜病」兩個字,總括所有臟腑的內傷病症。
原文
外感時病者,言其病從外受,非專指正傷寒也;內傷雜病者,言其病從內生,非但屬虛損病也。
白話
外感時病,是說疾病從外部感受,並非專指正傷寒;內傷雜病,是說疾病從內部產生,不僅僅屬於虛損病。
原文
傷寒最多夾證,其病內外夾發,較兼證尤為難治。
白話
傷寒最容易出現夾證,這種疾病內外夾雜發生,比兼證更加難以治療。
原文
凡傷寒用正治法,而其病不愈,或反加重者,必有所夾而致,或夾食、或夾痰、或夾飲、或夾血、或夾陰、或夾哮、或夾痞、或夾痛、或夾脹、或夾瀉、或夾痢、或夾疝、或夾癆、或夾臨經、或夾妊娠、或夾產後,必先辨明因證,刻意精別,用藥庶無差誤。
白話
凡是傷寒用正治法,但病卻不痊癒,或者反而加重的情況,必定是因為有所夾雜所致,或是夾雜飲食積滯、或是夾雜痰涎、或是夾雜水飲、或是夾雜瘀血、或是夾雜陰證、或是夾雜哮喘、或是夾雜痞滿、或是夾雜疼痛、或是夾雜脹滿、或是夾雜泄瀉、或是夾雜痢疾、或是夾雜疝氣、或是夾雜癆病、或是夾雜月經來潮、或是夾雜妊娠、或是夾雜產後,必須先辨明病因證候,仔細精確區別,用藥才不至於有差錯。
原文
故前哲善治傷寒者,其致力雖在雜病未研之先,而得心轉在雜病悉通之後,不親歷者不知也,臨證不博者更不知也。其證約計二十,條治於後。
白話
所以前代善於治療傷寒的醫家,他們雖然在雜病尚未深入研討之前就已致力於傷寒,但真正得心應手反而是在徹底通曉雜病之後,沒有親身經歷的人不會明白,臨證不夠廣博的人更不會明白。這些夾證大約有二十種,條列治法於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