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傷寒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陰無陽故也。
傷寒六七日,沒有下利,卻發熱而下利,病人汗出不止的,是死證。因為這是陰氣獨存而無陽氣的緣故。
原文
陽氣大虧之證,望其七日來復之期,陽氣漸蘇,陰邪漸退,可自解也。
這是陽氣嚴重虧虛的證候,期望在七日這個陽氣來復的時期,陽氣逐漸甦醒,陰邪逐漸消退,病可自行解除。
原文
乃反增下利、汗出,是微陽已散,陰邪獨留,不死何待!發熱而厥七日下利者為難治
反而加重下利、汗出,這是微弱的陽氣已經渙散,陰邪獨自留滯,不死亡還等待什麼!發熱而且四肢厥冷,七日又下利的,是難治之證。
原文
此較上條少一汗出證,在可治不可治之間,故曰難治。治法不外遍脈(應為「辨脈」)四逆。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系在太陰。太陰當發身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
這條比上一條少了一個汗出的證狀,而在可治與不可治之間,所以說難治。治療方法不外乎遍脈(應為「辨脈」)四逆。外感傷寒,脈象浮而緩,手足溫暖的,屬於太陰病。太陰病應當出現身體發黃,如果小便通利的,就不會發黃。
原文
至七八日,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必自止,以脾家實,腐穢當去故也。
到了七八日,雖然突然煩躁、下利,一天十多次,但必定會自行停止,因為脾臟功能充實,腐穢之物應當排出體外的緣故。
原文
脾屬太陰濕土。凡傷於濕者,內應太陰。兼寒者,吐利腹痛,即太陰之正病;兼熱者,即濕痹發黃證。
脾臟屬於太陰濕土。凡是感受濕邪的,在內相應於太陰。兼有寒邪的,表現為嘔吐、下利、腹痛,這是太陰的正病;兼有熱邪的,就是濕痹發黃的證候。
原文
若內濕熱,而外復感風寒者,即麻黃連翹赤小豆證。丹溪以造麴比之,謂濕熱鬱久則發黃。
如果體內有濕熱,而外又感受風寒的,就是麻黃連翹赤小豆證。朱丹溪以造酒麴來比喻它,認為濕熱鬱積久了就會發黃。
原文
故自汗出者,謂之熱越,不能發黃;即不汗出,而小便自利者,亦不能發黃,以濕熱分泄故也。此條脈浮,為有表證;脈緩,為屬脾。
所以自汗出的,稱為熱邪外越,不能發黃;即使不出汗,而小便自利的,也不能發黃,因為濕熱分別外泄的緣故。這條脈浮,是有表證;脈緩,是屬於脾。
原文
不見吐利腹痛,是濕熱,非寒濕也,即是麻黃連翹赤小豆證,因小便自利,故不發黃耳。問曰:既屬太陰,如何不編入太陰內?
沒有見到嘔吐、下利、腹痛,這是濕熱,不是寒濕,也就是麻黃連翹赤小豆證,因為小便自利,所以不發黃而已。問說:既然屬於太陰,為什麼不編入太陰篇內?
原文
曰:太陰病認證處,全在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此條內一證不見,若編入太陰內,教人何處認證?況脈浮的屬太陽證據,如何混入太陰內?
回答說:太陰病的辨證要點,全在於腹部脹滿而嘔吐,飲食不下,自利越來越嚴重,時常腹部疼痛,這一條內一個證狀也不見,如果編入太陰篇內,教人從何處辨證?況且脈浮的確實是太陽的證據,如何混入太陰篇內?
原文
七八日暴煩下利,正是邪去欲解之候,恐人誤作傳入陰經治,故曰必自止,當不治自解耳。
七八日時突然煩躁下利,正是邪氣離去而病將解除的徵兆,恐怕人誤以為是傳入陰經而治療,所以說必定自行停止,應當不需治療而自然解除。
原文
傷寒八九日,身黃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滿者,茵陳蒿湯主之。
外感傷寒八九日,身體發黃如同橘子顏色,小便不暢,腹部微脹滿的,用茵陳蒿湯主治。
原文
上言濕熱證,小便自利者,不發黃。此論小便不利而發黃之治。
上文說濕熱證,小便自利的人,不發黃。這裡論述小便不利而發黃的治法。
脈象浮而遲,面色發熱發紅而且身體戰抖的,到六七日時應當汗出而病解。
原文
反發熱者,差遲,為無陽,不能作汗,其身必癢也。
反而發熱的,是邪解較遲,因為陽氣不足,不能作汗,他的身體一定會發癢。
原文
脈遲不同。沉遲而尺中遲,皆屬營氣不足,新加湯主治。沉遲面赤,屬下虛自汗,乃解。此條脈浮而遲,屬衛陽虛。
脈遲有不同的情況。脈沉遲而且尺中遲,都屬於營氣不足,用新加湯主治。脈沉遲而面色赤,屬於下部虛弱自汗,才會解除。這條脈浮而遲,屬於衛陽虛。
原文
《經》云:“上焦開發,若霧露之溉”,是為氣。因少此加霧露者,則不能作汗。至於面赤,亦有數條。
《經》說:“上焦開發,若霧露之溉”,這就是氣。因為缺少這種像霧露般灌溉的氣,就不能作汗。至於面赤,也有好幾條。
原文
痙病與二陽並病,皆由陽氣怫鬱在表,治宜發汗。本條屬衛陽虛而表未解,又宜小劑發汗。厥陰中戴陽一條,聽其自汗乃解。
痙病與二陽並病,都由於陽氣鬱滯在表,治療適宜發汗。本條屬於衛陽虛而表證未解,又適宜用小劑量發汗。厥陰病中的戴陽一條,聽任其自汗乃能解除。
原文
即少陰病中通脈四逆一證,腎陽大虛,仍用蔥以通陽氣。參觀全論,面赤一證,未有不從汗解者。
即使少陰病中的通脈四逆這一證,腎陽大虛,仍用蔥來通達陽氣。參看整部《傷寒論》,面赤這一證,沒有不從汗解的。
原文
太陽病,過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發。
太陽病,過了八九日,症狀像瘧疾一樣,發熱惡寒,發熱時間多而惡寒時間少,病人不嘔吐,大小便如常,一日發作兩三次。
原文
脈微緩者,為欲愈也;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更發汗、更下、更吐也;而色反有熱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癢,宜桂枝麻黃各半湯。
脈微而緩的,是病將要痊癒;脈微而惡寒的,這是陰陽都虛,不可以再用發汗、攻下、催吐的方法;面色反而有熱色的,是病尚未解除,因為他不能得小汗出,身體必然發癢,適宜用桂枝麻黃各半湯。
原文
上半節是欲解之候。自“而色反有熱色”以下,與上條同。上條無方,此條比方。
上半節是病將要解除的徵候。從“而色反有熱色”以下,與上一條相同。上一條沒有方劑,這一條提供方劑。
原文
主治不嘔,與少陽辨:太陽轉入少陽必嘔,今不嘔,非少陽之往來寒熱。
主治不嘔,與少陽病辨別:太陽轉入少陽必然會嘔吐,現在不嘔吐,所以不是少陽病的往來寒熱。
原文
便調,與陽明辨:太陽轉入陽明必胃實不大便,今便調,非陽明之潮熱。
大便調和,與陽明病辨別:太陽轉入陽明必然胃腑實證而不大便,現在大便調和,所以不是陽明病的潮熱。
原文
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摶,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澀者,桂枝附子湯主之。
外感傷寒八九日,風邪與濕邪相互搏結,身體疼痛煩擾,不能自行轉側,不嘔吐不口渴,脈象浮虛而澀的,用桂枝附子湯主治。
原文
若其人大便鞕,小便自利者,去桂枝加白朮湯主之。
如果病人大便硬,小便自利的,用去桂枝加白朮湯主治。
原文
不嘔,與少陽病辨。誤下少陽,胸滿煩驚,一身盡重,不可轉側,與此證相似。但少陽證喜嘔,而此證不嘔,為異耳。不渴,與三陽合病辨。三陽合病,身重難以轉側,與此證相似。
不嘔吐,與少陽病辨別。誤下少陽後,出現胸脅滿、煩躁、驚惕,全身沉重,不能轉側,與此證相似。但少陽病常嘔吐,而此證不嘔吐,這是不同的。不口渴,與三陽合病辨別。三陽合病,身體沉重難以轉側,與此證相似。
原文
但三陽合病,治用白虎,其證必渴,而此證不渴,為異耳。
但三陽合病,治療用白虎湯,其證一定口渴,而此證不口渴,這是不同的。
原文
恐人悞(原字為「娛」,根據文意應為「悞」)認,故特提要處辨之。
原文
病者一身盡疼,發熱,日脯所劇者,此名風濕。此病傷於汗出當風,或久傷取冷所致也。
病人全身都疼痛,發熱,在下午申時(日脯)加重的,這種病叫做風濕。這種病是由於汗出時當風,或者長久受到寒冷侵襲所致。
原文
風濕相摶,骨節煩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
風邪與濕邪相互搏結,骨節煩疼牽掣而痛,不能屈伸,靠近則疼痛加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願脫去衣服,或者身體輕微浮腫的,用甘草附子湯主治。
原文
本論云:“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痛,而有兼寒兼熱之異。
本論說:“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痛,而有兼寒兼熱之異。
原文
兼熱者,脈來沉細,無汗而發黃;兼風寒者,脈浮虛而澀,多汗,惡風寒而不發黃。此皆有發熱證也,故本論詳辨。
兼熱的,脈來沉細,無汗而發黃;兼風寒的,脈浮虛而澀,多汗,惡風寒而不發黃。這些都有發熱證,所以本論詳細辨別。
原文
”至若但痛而不發熱者,俗名白虎歷節,本論不具此證。
”至於只有疼痛而不發熱的,俗稱白虎歷節,本論沒有記載此證。
原文
雖不發黃,其中有熱者不少,不可泥於“經文寒勝為痛”之句。
雖然不發黃,但其中有熱的不少,不可拘泥於“經文寒勝為痛”的句子。
原文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其汗。
太陽病,脈象浮緊,無汗,發熱,身體疼痛,過了八九日仍未解除,表證仍然存在,這時應當發汗。
原文
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麻黃湯主之。
服藥後病已稍稍減輕,病人出現心煩,眼睛閉合,嚴重的必然會鼻衄,鼻衄後病就解除。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陽氣鬱滯太重的緣故。用麻黃湯主治。
原文
服藥已(即是服麻黃湯,)此亦倒裝文法,非已解後更用麻黃湯也。
服藥已(就是指服用麻黃湯),這也是倒裝的文法,不是已經解除後再使用麻黃湯。
原文
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傷寒脈浮緊不發汗因致衄者麻黃湯主之
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傷寒脈浮緊,不發汗,因致衄者,麻黃湯主之。
原文
此條疑有誤處。經云:奪血者無汗。本論云:衄家不可發汗。
這一條懷疑有錯誤的地方。經書說:失血的人不可發汗。本論說:經常鼻衄的人不可發汗。
何況上一條明確說“自衄者愈”,似乎沒有再使用麻黃湯的道理。
原文
太陽病,十日以去,脈浮細而嗜臥者,外已解也。設胸滿脅痛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者,與麻黃湯。
太陽病,過了十日以上,脈象浮細而喜好躺臥的,是表證已經解除。假如胸脅脹滿疼痛的,用小柴胡湯。脈象但浮的,用麻黃湯。
原文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湯。
太陽病,經期超過十餘日,反而兩三次攻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然存在的,先給予小柴胡湯。
原文
嘔不止,心下急,鬱鬱微煩者,為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則愈。
嘔吐不止,心下拘急,鬱鬱而微煩的,是病未解除,用大柴胡湯攻下則可痊癒。
原文
傷寒六日內,太陽主氣。第七日至十二日,陽明主氣。第十三日以後,少陽主氣。
傷寒在六日以內,太陽主氣。第七日至第十二日,陽明主氣。第十三日以後,少陽主氣。
原文
此言過太陽之經十餘日,則病十七八日也,值少陽主氣之期,當用小柴胡主治。
這是說度過了太陽經的十餘日,那麼病已經十七八日,適值少陽主氣的日期,應當用小柴胡主治。
如果經過誤下,應當先看小柴胡證是否仍然存在,再討論治療方法。
原文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中溫溫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原“滿”疑為“溏”更合文意,但按要求不修改字詞則保留原字),腹微滿,鬱鬱微煩。先此時,自極吐下者,與調胃承氣湯。
太陽病,經過十餘日,心中溫溫欲吐,而且胸中疼痛,大便反而溏薄(原“滿”疑為“溏”更合文意,但按要求不修改字詞則保留原字),腹部微滿,鬱鬱微煩。在這些症狀出現之前,曾經大吐大下的,與調胃承氣湯。
原文
若(原“苦”疑為“若”更合文意,但按要求不修改字詞則保留原字)不爾者,不可與。
假使(原“苦”疑為“若”更合文意,但按要求不修改字詞則保留原字)不是這樣的,不可給予。
原文
但欲嘔,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證,以嘔,故知極吐下也。嘔乃柴胡證據言以嘔故知極吐柴胡證也
只是想要嘔吐,胸中痛,微溏的,這不是柴胡證,因為嘔吐,所以知道曾大吐下。嘔吐是柴胡證的證據,說因為嘔吐所以知道曾大吐,這是柴胡證。
原文
傷寒發熱,汗出不解,心中痞鞕,嘔吐而下利者,大柴胡湯主之。
傷寒發熱,汗出而熱不退,心中痞塞硬滿,嘔吐而下利的,用大柴胡湯主治。
注意: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