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臊煩,脈數急者,為傳也。
傷寒病第一天,太陽經感受病邪,如果脈象平靜的,是不會傳變;如果很想嘔吐、煩躁不安、脈象快速急數的,是病邪將要傳變了。
原文
傷寒,五氣所傷之通稱,如頭痛身熱不涼,即調(此處可能爲“調”爲“謂”之誤,但按要求不改字)之傷寒,至今猶然。
傷寒,是風、寒、暑、濕、燥、火五氣所傷的總稱,例如頭痛、身體發熱、不怕冷,就稱為傷寒,到現在還是這樣。
原文
脈靜者,陰邪也,不傳他經;躁煩脈數急者,陽邪也,勢必傳裡。寒濕屬陰,風熱燥屬陽。
脈象平靜的,是陰邪,不會傳變到其他經;煩躁不安、脈象數急的,是陽邪,必然向內傳變。寒濕屬於陰,風熱燥屬於陽。
原文
傳,傳經也。一日之傳,始太陽,終厥陰。論稱“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者,謂始於太陽也;“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為不傳”者,謂二日陽明,三日少陽也;“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當受邪”者,謂四日太陰,五日少陰,六日厥陰也。此傳經之日期也。
傳,是指傳經。一天傳一經,從太陽開始,到厥陰結束。《傷寒論》中說「傷寒一日,太陽受之」,是指開始於太陽經;「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為不傳」,是指第二天屬陽明,第三天屬少陽;「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當受邪」,是指第四天太陰,第五天少陰,第六天厥陰。這就是傳經的日期。
所謂傳,是這樣依次傳遞的意思,並非每一經都傳遍才叫做傳。
原文
注傷寒家,皆謂不傳陽明、少陽,即不傳三陰;必傳陽明、少陽,方傳太陰、少陰、厥陰。故有傳則俱傳之謬說。
注解《傷寒論》的醫家,都說沒有傳陽明、少陽,就不會傳三陰;必須傳陽明、少陽之後,才會傳太陰、少陰、厥陰。因此有「傳則俱傳」的錯誤說法。
如果是這樣,就與「陽明無所復傳」的句子,完全相違背了。
原文
因又創陽明有在經、在腑之不同,以調停其說。謂在腑則傳,在經則不傳也。
於是又創立了陽明有在經、在腑的不同說法,來調和他們的觀點。說在腑就會傳變,在經就不會傳變。
原文
在腑者,以胃家實作主;在經者,以身熱、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熱作主。
在腑,是以胃家實證為主;在經,是以身體發熱、自行出汗、不怕冷、反而怕熱為主。
原文
不思身熱、汗出、不惡寒證除,卻胃實,成何陽明?
不考慮如果身熱、汗出、不惡寒的症狀消除,卻還有胃實,那成什麼陽明病?
原文
胃實證除,卻身熱、汗出、不惡寒,豈反以身不熱、汗不出、惡寒者為陽明乎?細思自得。
胃實證消除,卻還有身熱、汗出、不惡寒,難道反而以身體不熱、不出汗、怕冷的為陽明病嗎?仔細思考自然明白。
原文
行經、典(此處應為“經”之誤寫,但按要求不改字)傳經不同。
行經、典(此處應為「經」之誤寫,但按要求不改字)傳經不同。
疾病初起,頭六日行在太陽經,即使有實邪,也不可以大下。
原文
次六日行陽明經,如有實邪,此時正當下之。次六日行少陽經,亦不可妄下。
接下來六日行在陽明經,如果有實邪,此時正應該用下法。再接下來的六日行在少陽經,也不可以妄用下法。
原文
論稱:太陽病,頭痛至七八日已上自愈者,為行其經盡。謂行盡太陽之經也。七八日已上者,六日也。故曰初起六日行太陽經。論又稱:若欲作再經者,針足陽明。謂其已行盡太陽一經,再欲行陽明一經也。故曰次六日行陽明經,至此已十二日矣。自第十三日至十八日,當行少陽經。據論稱:傷寒十三日不解,此本柴胡證。
論中說:太陽病,頭痛到七八天以上自行痊癒的,是行經已盡。就是說行盡了太陽經。七八天以上,實際上就是六天。所以說初起六日行太陽經。論中又說:如果要再行經的,針刺足陽明經。就是說它已經行盡了太陽一經,再要行陽明一經。所以說接下來六日行陽明經,到這時已經十二天了。從第十三天到第十八天,應當行少陽經。據論中說:傷寒十三天不好轉,這本是柴胡證。
原文
又云:太陽病,過經十日,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此處應為“柴胡”之簡稱,但按要求不改字)湯。
又說:太陽病,過了經十天,反而用了兩三次下法之後,四五天仍見到柴胡證的,先給予小柴(此處應為「柴胡」之簡稱,但按要求不改字)湯。
原文
以小柴(同前)湯本少陽主方,過太陽之經十日,則十六日也,正值行少陽之期,故曰次六日行少陽經,此行經日期也。至若論稱過經,所指不同。
因為小柴(同前)湯本是少陽經的主方,過了太陽經十天,就是十六天,正好是行少陽經的日期,所以說接下來六日行少陽經,這是行經的日期。至於論中稱「過經」,所指不同。
原文
陽明論中稱過經,乃可下之者,謂過太陽之經,至陽明經中,乃可下也。
陽明篇中稱「過經」才可以用下法,是說過了太陽經,到了陽明經中,才可以用下法。
原文
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譫語者,以譫語為陽明病,今行過陽明之經而反譫語也。
傷寒十三天不好轉,過經出現譫語的,因為譫語是陽明病,現在行經超過了陽明經反而出現譫語。
原文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二三下之者,過太陽之經也。過經與行經日期同,與傳經大不同也。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
太陽病,過了經十多天,反而用了兩三次下法的,是過了太陽經。過經與行經的日期相同,與傳經大不相同。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的,為不傳。
原文
二日傳陽明之期,三日傳少陽之期。陽明篇中雲:“始雖惡寒,二日自止。”傳陽明之證據也。心中悸而煩者,傳少陽之證據也。
第二天是傳陽明的日期,第三天是傳少陽的日期。陽明篇中說:「開始雖然怕冷,第二天自行停止。」這是傳陽明的證據。心中悸動而煩躁的,是傳少陽的證據。
原文
若不見不惡寒,不見心中煩悸,為不傳陽明、少陽也。傷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煩者小建中湯主之
如果不見不怕冷,不見心中悸煩,是未傳陽明、少陽。傷寒二三日,心中悸動而煩躁的,用小建中湯主治。
原文
心中煩悸,是將傳少陽之徵。少陽主方,本是小柴胡湯,因未見口苦、咽乾、目眩,尚在將入未入之際,故用小建中湯。
心中煩躁悸動,是將要傳少陽的徵兆。少陽主方,本是小柴胡湯,因為未見口苦、咽喉乾燥、目眩,還在將要進入而尚未進入的時候,所以用小建中湯。
原文
少陽論中:傷寒,陽脈澀,陰脈弦,法當腹中急痛,先與小建中湯,不瘥,與小柴胡湯,即此意也。
少陽篇中說:傷寒,陽脈澀,陰脈弦,依法應當腹中拘急疼痛,先給予小建中湯,不愈,再給予小柴胡湯,就是這個意思。
原文
太陽病,三日,發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胃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太陽病第三天,發汗後病仍不解,蒸蒸發熱的,屬於胃的病變,用調胃承氣湯主治。
原文
發汗後,病不從汗解,蒸蒸發熱者,自內蒸出,此傳入陽明之徵,胃雖未實,而邪已入胃,故用調胃承氣湯。
發汗後,病不因汗出而解,蒸蒸發熱的,這是從內部蒸騰而出,是傳入陽明的徵兆,胃雖然還未結實,但邪氣已經進入胃,所以用調胃承氣湯。
原文
太陽病,二三日,不能臥,但欲起,心下必結,脈弱者,此本有寒分也。
太陽病二三日,不能躺臥,只想起來,心下必然有結滯,脈弱的,這是本來有寒飲。
原文
反下之,若利,利止必作結胸;未止者,四日復下之,此作協熱利也。
反而用下法,如果腹瀉,腹瀉停止必形成結胸;如果腹瀉不止,第四日再瀉下,就會形成協熱利。
原文
此言太陽病二三日而煩躁者,不必盡傳陽明,有水緒(應為“蓄”)胸一證,不可不察,當於脈之微弱上辨之。
這是說太陽病二三日而煩躁的,不一定都傳陽明,還有一個水蓄胸的證候,不可不考察,應當在脈象微弱上辨別。
寒分,就是水飲凝結的,本論中沒有「痰」字,這裡就是痰的意思。
膈以上象天,是清陽所聚集之處;膈以下象地,是濁陰所聚集之處。
原文
故心下結鞕,其病尚在膈上,皆由痰飲阻滯清陽之氣使然,非食物停滯也。
所以心下結鞭,病還在膈上,都是由痰飲阻滯清陽之氣導致的,不是食物停滯。
太陽中風,下利、嘔逆,如果表證已解的,才可以用攻法。
原文
其人濈濈汗出,發作有時,頭痛,心下痞鞕滿,引脅下痛,乾嘔、短氣,汗出不惡寒者,此表解里未和也,十棗湯主之。
病人不斷出汗,發作有時,頭痛,心下痞硬脹滿,牽引脅下疼痛,乾嘔,短氣,汗出不怕冷的,這是表證已解而裡氣未和,用十棗湯主治。
原文
上文論外中風而內有塞痰之證,未有方治,此復詳言病狀,出方治之。
上文論述外中風而內有痰塞的證候,沒有給出方藥治療,這裡再詳細說明病狀,給出方藥治療。
原文
問:十棗湯未必即是治上節之病。曰:心下結,見於誤汗、吐、下後者居多。
問:十棗湯未必就是治療上一節的病。答:心下結滯,見於誤用汗、吐、下法之後的佔大多數。
原文
若未經汗、吐、下之心下結,止此一證;而治未經汗、吐、下之心下鞕,亦止此一方,況藥又對證,非此而何?太陽病外證未解脈浮弱者復以汗解宜桂枝湯
如果沒有經過汗、吐、下而出現心下結滯的,只有這一種證候;而治療沒有經過汗、吐、下的心下硬,也只有這一方,況且藥物又對證,不是這個方劑又是什麼?太陽病外證未解,脈浮弱的,仍應用汗法解表,適宜桂枝湯。
原文
上節言“表解者,乃可攻之”,倘表未解,尚惡寒者,未有方治,此特補之。傷寒三日,陽明脈大。傷寒三日少陽脈小者欲已也
上一節說「表解者,乃可攻之」,假如表證未解,還怕冷的,沒有方劑治療,這裡特別補充。傷寒三日,陽明脈大。傷寒三日,少陽脈小的,是將要痊癒。
這兩節應當作為一句來讀。陽明脈本來大,少陽脈本來小。
原文
傷寒三日,應傳陽明、少陽日期,而脈之大小加(此處可能缺字,按原文保留)經,知其不久陷也(根據文意,此處加“也”字對應嘆氣語氣加“嘆號”較合適,但按要求不增刪字詞,故不加,若按原文不加字處理,此處用句號)。
傷寒三日,是應當傳陽明、少陽的日期,而脈的或大或小加(此處可能缺字,按原文保留)經,知道它不久將陷入。
原文
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嘔,此為三陰不受邪也。
傷寒三日,三陽經已經傳盡,三陰經應當感受病邪。但病人反而能食而不嘔,這是三陰不受邪。
原文
問曰:傷寒三日,脈浮數而微,病人身涼和者,何也?答曰:此為欲解也。解以夜半。
問:傷寒三日,脈浮數而微,病人身體涼爽舒適的,是什麼原因?答:這是病將解除。解除在夜半。
原文
脈浮而解者,濈然汗出也;脈數而解者,必能食也;脈微而解者,必大汗出也。問曰:凡病,欲知何時得,何時愈?
脈浮而解除的,是微微汗出;脈數而解除的,必定能食;脈微而解除的,必定大汗出。問:凡是疾病,想要知道什麼時候得病,什麼時候痊癒?
原文
答曰:假令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日中得病,夜半愈。何以言之?
答:假如夜半得病,第二天中午痊癒;中午得病,夜半痊癒。為什麼這樣說?
原文
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陽得陰則解也;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者,以陰得陽則解也。
中午得病,夜半痊癒的,是因為陽得到陰則解;夜半得病,第二天中午痊癒的,是因為陰得到陽則解。
原文
立夏得洪大脈,是其本位,其入病(疑為“人”之誤)身體苦疼重者,須發其汗。若明日不疼不重者,不須發汗。若汗濈濈自出者,明日便解矣。何以言之?立夏得洪大脈,是其時脈,故使然也。四時仿此。太陽病欲解時從已至未上
立夏時得到洪大脈,是其本來的脈象,病人身體疼痛沉重的,須要發其汗。如果第二天不疼不重了,就不須發汗。如果汗自行微微而出,第二天就會解除。為什麼這樣說?立夏得洪大脈,是當令的脈,所以如此。四季都類推。太陽病欲解除的時間,從巳時到未時。
太陽病未解除,脈象陰陽都停止,必先畏寒戰慄,然後汗出而解。
原文
但陽脈微者,先汗出而解;陰脈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調胃承氣湯。
如果只是陽脈微弱的,先汗出而解;陰脈微弱的,用下法而解。如果要瀉下,適宜用調胃承氣湯。
原文
問曰:病有戰而汗出,因得解者,何也?答曰:脈浮而腎(應為“紧”)按之反芤,此為本虛,故當戰而汗出也。其人本虛,是以發戰。以脈浮,故當汗出而解也。
問:有病有戰慄而汗出,因而得到解除的,為什麼?答:脈浮而緊,按之反芤,這是本虛,所以應當戰慄而汗出。病人本虛,因此發生戰慄。因為脈浮,所以應當汗出而解。
原文
若脈浮而數,按之不芤,此人本不虛;若欲自解,但汗出耳,不發戰也。
如果脈浮而數,按之不芤,這人本來不虛;如果要自解,只是出汗罷了,不會發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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