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之研究

卷二

冒首(2)

卷二/冒首1
原文
四逆湯(通脈四逆湯。茯苓四逆湯屬焉。)等是也。又標其輕者。各系之於其本位。以為中風也。曰太陽中風。曰陽明中風。曰少陽中風。曰太陰中風。曰少陰中風。曰厥陰中風是也。此二者。惟標其輕重而已。夫三陽三陰之於部位。本是為傷寒中風之設也。傷寒中風者。邪之名也。而未有其形之可見。於是外內與淺深。與緩急。各歧而為三。以形之也。有形而後輕重自見矣。此其所以系三陽三陰以傷寒中風也。要之傷寒之於變也博。是以其之於他者太多。以其重也。中風亦非無變也。而不如是之甚。是以各系之於其本位而已。以其輕也。其實則凡曰太陽病。曰陽明病。曰少陽病。曰太陰病。曰少陰病。曰厥陰病者。皆或以傷寒言。或以中風言也。又何深拘泥之為。雖然。不識此分別。則不能審其位之在何之部。而果輕耶果重耶。然則此其分別。亦復何容忽諸哉。又有傷寒中風連言者。如小柴胡湯。甘草瀉心湯是也。此以其始之雖於傷寒乎。雖於中風乎。遂及於此者言之也。又有謂合病並病。曰太陽病下之。或曰發汗若下之。或曰發汗吐下之後。而不及冒首者。如調胃承氣湯。大小承氣湯。大小柴胡湯等是也。凡不及冒首者。或有聯牽上冒首來。當就而審焉已矣。又有單曰病。或曰病人者。此以其例於他者。與其有說於此者。與其在初也。脈證相措而位未可定者言之也。如例曰病有發熱惡寒者。發於陽也。無熱惡寒者。發於陰也。則其例於它者也。如論曰病人藏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先其時發汗則愈。則其有說於此者也。如論曰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瘥。身體疼痛。當救其里。則其在初也。脈證相錯而位未可定者也。凡是皆在太陽者之概也。陽明以下。至於厥陰。亦皆可准知焉已矣。惟少陰不曰傷寒。似乎可疑。然既有中風。則不得言無焉。乃今推其曰少陰病者。咸是傷寒。而標其本位者也。是故曰始得之。曰一二日。曰二三日。以明其創於茲也。又奚疑之為。厥之歧為兩也。惟寒之與熱。寒能為厥。熱亦能為厥。所以歧為兩也。大抵三陽主乎熱。三陰主乎寒。無論寒之為厥。至如熱之為厥。則其所主。當在於陽明而已。而今措其所主。而一之於厥陰者何耶。夫雖熱之趨於陽明。而厥固非陽明之位也。何以篇之於陽明乎。三陽三陰。本是取證於外。以定其部位者也。厥者外證也。雖內有兩歧乎。不得不取之於外也。雖則取之於外乎。他有可以候之證而具。則又奚可混乎。此其所以一於厥陰也。若果篇之於陽明。則不啻不中其位。得無以寒為熱之泥乎。乃今一之於厥陰。猶不得無以熱為寒之惑也。我將臨之以他可以候之證而已。雖厥之一於外。而寒熱果殊於內矣。豈可且泥且惑以混之哉。厥之於寒熱也。寒為其本位。雖熱之非其本位乎。臨之於外。而一之於此。不以厥陰為冒首。而咸以傷寒為冒首者。以其重之極故也。故特於厥陰篇。咸曰傷寒。而曰厥陰病者少。亦惟為之故也。可見傷寒之重。自有輕重。中風之輕。亦自有輕重。及其之變也。其輕者漸重。其重者遂危。熱之所趨。寒之所極。經緯於三陽三陰。而千萬不遺也。
白話
四逆湯(通脈四逆湯、茯苓四逆湯屬於此類)等都是。又標明其輕的,各附屬於其本位,稱為中風。稱為太陽中風、陽明中風、少陽中風、太陰中風、少陰中風、厥陰中風,就是這樣。這兩者只是標明其輕重而已。三陽三陰的部位本來是為傷寒中風而設的。傷寒中風是邪氣的名稱,而沒有其形狀可見,於是外內與淺深、與緩急各分為三,用以成形。有形而後輕重自然顯現,這就是所以要附屬三陽三陰於傷寒中風的原因。總之,傷寒的變化廣博,所以它涉及其他的情況很多,因為它重。中風也不是沒有變化,只是不如此嚴重,所以各附屬於其本位而已,因為它輕。其實凡是稱為太陽病、陽明病、少陽病、太陰病、少陰病、厥陰病的,都是或以傷寒而言,或以中風而言,又何必深加拘泥呢。雖然如此,不認識這些分別,就不能審察其部位究竟在哪裡,究竟是輕是重,然而這些分別又豈能忽視呢。又有傷寒中風連稱的,如小柴胡湯、甘草瀉心湯等都是。這是因其開始無論是傷寒也好,無論是中風也好,最終發展到這個地步而言的。又有所謂合病並病,稱太陽病下之,或稱發汗若下之,或稱發汗吐下之後,而不及冒首的,如調胃承氣湯、大小承氣湯、大小柴胡湯等都是。凡不及冒首的,或有聯繫上文冒首而來的,應當就文審察就是了。又有單稱病或稱病人的,這是因為要例及其他,或有解說於此,或在病初起脈證相錯而部位未可定的情況下而言的。比如例稱病有發熱惡寒的,發於陽;無熱惡寒的,發於陰,這是例及其他的情況。如論稱病人藏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癒的,先其時發汗則癒,這是有解說於此的情況。如論稱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瘥,身體疼痛,當救其里,這是在病初起脈證相錯而部位未可定的情況。凡此種種都是太陽病的大概,陽明以下至於厥陰,也都可以準此推知就是了。唯獨少陰不稱傷寒,似乎可疑。然而既然有中風,就不能說無傷寒。今推究稱為少陰病的,都是傷寒,而標明其本位,所以說始得之、一二日、二三日,以明其初次得病於此,又有什麼可疑的呢。厥證的歧異分為兩種,是因為寒與熱,寒能致厥,熱也能致厥,所以歧異為兩種。大抵三陽主熱,三陰主寒。無論寒致厥,至於熱致厥,則其所主應當在陽明。然而現今卻將其所主歸屬於厥陰,這是為什麼呢。雖然熱趨向陽明,而厥固非陽明的部位,為什麼要歸在陽明篇呢。三陽三陰本是取證於外,以定其部位的。厥是外證,雖內有寒熱兩歧,不得不從外取證。雖然取證於外,若有其他可以候察的證據存在,又豈可混淆呢。這就是所以要統一歸之於厥陰的原因。若果真歸之於陽明,則不僅不能中其部位,豈不是要以寒為熱的弊病嗎。現今歸之於厥陰,仍然不能沒有以熱為寒的疑惑。我將以其他可以候察的證據來對待就是了。雖然厥的表現都一樣在外,而寒熱在內確實不同,豈可既固執又疑惑地加以混淆呢。厥證對於寒熱而言,寒是其本位,雖熱非其本位,但從外觀察,都歸之於此。不以厥陰為冒首,而都以傷寒為冒首,是因為傷寒病情重的緣故。所以在厥陰篇中都稱傷寒,而稱厥陰病的很少,也是因為這個緣故。可見傷寒的重自有輕重的區別,中風的輕也自有輕重的區別。等到病情變化時,輕的逐漸加重,重的就危急了。熱之所趨,寒之所極,以三陽三陰為經緯,而千變萬化無所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