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之研究

卷四

數量

卷四/數量1
原文
藥有銖兩。水有升斗。而其煎煮之法。亦不一焉。古昔之所用。何太密也。舉其一二而言之。以厚朴枳實大黃之三品。名曰小承氣湯。又曰厚朴三物湯。又曰厚朴大黃湯。惟此三品。一無所更。而異其名。亦異其所之者。以其兩數之與升斗。與其煎煮之法也。有苓桂甘棗。有苓桂術甘。有苓桂甘姜。惟此三湯。代棗以術。代術以生薑。而異其所之者。亦以其兩數之與升斗。與其煎煮之法也。其他如此類。不遑枚舉矣。柴胡瀉心之於再煎。大黃黃連之於麻沸。誰知其所以然之故也。惟度其所受之如何而已。古人既稽其宜。建以為法。豈可以己之私。而溷古人之正法哉。是故銖兩升斗。及煎煮之法。不可不稽焉。雖然。年逝世換。量衡亦沿革不一。是以推之於史。遷之於世。觸乎類。索乎物。儳足以辨其概耳。於是諸家有所互發焉。近聞京師某生有所述。某生亦有所錄。於彼乎。於此乎。如沸如激。自非昇平之化。文運之融。稽古之道。六通四辟。何以見斯盛哉。雖然。余未嘗一寓目。是以不知其是非也。曩歲肥後人村井生。持其所撰藥量考來。示之於余。余倉卒讀過。雖未能盡以其言乎。猶記其義。大抵如可據矣。屬又我友備中人淺野生。著秤量考。寄謀之於余。余亦往有所考。既而失其稿。欲更起稿未果。得此著為幸。乃閱其所考證。與余之所推。為不大相背矣。故姑從其說。而不論於此也。村井生之所撰。先行於世。繼之以淺野生之所著。而又復諸家之所發。接踵而起。則彼以讎對乎此。得銖兩升斗之平正。可企以望矣。豈不愉快哉。雖然。醫之臨術也。莫先乎審脈證焉。藥品次之。數量又次之矣。仲景氏既論脈證。為之規則。不循其規則。處方將何之據。故莫先乎審脈證焉。藥有種品。因其土之厚薄。氣味自不同。氣味各愜仲景氏之所用。而後疾可得而治矣。若不愜仲景氏之所用。雖得其脈證。疾何以治。故藥品次之矣。銖兩升斗。各有其分備。然而量衡世有沿革。不可得而一也。縱有其所考。不能無毫釐撮勺之差。惟在其概耳。若能致其平正。而無毫釐撮勺之差。不得其脈證。則疾必不除。惟其脈證之與藥品。能得其所而不失。則銖兩升斗之不致其平正。而有毫釐撮勺之差。疾何不瘳。故數量又次之矣。由是而觀之。銖兩升斗之於醫事。抑亦末也。故醫之於務。當以脈證為先。而藥品為次。然後及數量。未為後矣。數量之於醫事。抑亦末也。雖然。古昔之所用太密。則及其煎煮之法。亦皆一規則也。豈容忽諸哉。且夫銖兩之於考。必徵之於錢。以其無他可以徵者也。於是非半兩則五銖。或貨泉。又或開元錢等。據以為徵矣。以余謂之。年逝世換之久。輪郭銷燬。則姑舍㫋。雖未審古昔鑄錢之法如何乎。視諸本邦今時所鑄之法。作千萬模範。𩰾溶銅鐵。流入之於模範。則千萬一舉而成矣。未嘗一一修之形。亦未嘗一一較其輕重。是以不得少無大小厚薄之參差。豈暇一一修之。一一較之。以齊一之哉。雖古昔亦當然而已。是故五銖未必五銖。半兩未必半兩。惟平均數十錢。然後儳得其正耶。而今取其一而齊視之。豈其不差乎。不知其徵之以五銖之果正耶。又將以半兩之未正耶。故考之一二。為其概則可。為無毫釐之差。則不可也。然銖兩固不可不密也。何則。古昔之為方。既因此而異其名。亦異其所之。然而今果不能如古。則末奈之何已。縱不能無毫釐之差。惟是醫事之末。無已據於概而已。故銖兩之於概。亦豈容忽諸哉。
白話
藥物有銖、兩的計量單位,水有升、斗的計量單位。而其煎煮的方法,也不盡相同。古代所使用的(計量與方法),為何如此精密呢?舉其中一兩個例子來說:以厚朴、枳實、大黃這三味藥,名叫小承氣湯,又叫厚朴三物湯,又叫厚朴大黃湯。只有這三味藥,完全沒有更換,卻有不同的名稱,也有不同的主治方向,這是因為藥物的重量、水量的升斗數,以及其煎煮方法的不同。有苓桂甘棗湯,有苓桂術甘湯,有苓桂甘薑湯,只有這三種湯劑,用白朮代替大棗,用生薑代替白朮,而有不同的主治方向,也是因為藥物的重量、水量的升斗數,以及其煎煮方法的不同。其他像這一類的例子,不勝枚舉。柴胡瀉心湯的「再煎」,大黃黃連瀉心湯的「麻沸湯漬」,誰知道其中所以然的緣故呢?只是度量藥物所能承受的情況罷了。古人已經考察其適宜的方法,建立成為法則,怎麼能以自己的私意,而混淆古人的正法呢?因此,銖、兩、升、斗以及煎煮的方法,不可不考察。雖然如此,年代流逝,世事變遷,度量衡也沿襲變革,各不相同。因此從歷史推求,隨世事變遷,接觸同類事物,探求具體物品,大約足以辨別其概略罷了。於是各家有所闡發補充。最近聽說京城某位學者有所論述,某位學者也有所記錄。在那方面,在這方面,如沸騰如激盪,若不是太平盛世的教化,文化運勢的融合,考察古道的博通,怎麼能看到如此的盛況呢?雖然如此,我未曾親眼見過,因此不知道其是非對錯。往年肥後人村井先生,拿他所撰寫的《藥量考》來,給我看。我倉促閱讀,雖然未能完全認同他的說法,但還記得其中的大意,大體上是可以依據的。恰好我的朋友備中人淺野先生,著有《秤量考》,寄給我商議。我以前也有所考察,後來遺失了稿子,想重新起稿卻沒有完成。得到這部著作是幸事,於是閱讀他所考證的內容,與我所推究的,並不太相違背。所以姑且採納他的說法,而不在此論述了。村井先生所撰寫的,先行於世,接著是淺野先生所著的,而又加上各家所闡發的,接踵而起。那麼以彼對此,得到銖、兩、升、斗的平正,是可以期望的了,這豈不令人愉快嗎?雖然如此,醫生臨證施術,沒有比審察脈證更優先的了,藥品次之,數量又次之。張仲景先生已經論述脈證,作為規則。不遵循他的規則,處方將依據什麼呢?所以沒有比審察脈證更優先的了。藥物有不同的品種,因為其生長土地的肥沃貧瘠,氣味自然不同。氣味都符合張仲景先生所使用的,然後疾病才可以治療。如果不符合張仲景先生所使用的,即使得到了脈證,疾病怎麼治療呢?所以藥品次之。銖、兩、升、斗,各有其分量配備。然而度量衡世有沿革,不可能統一。縱然有其考證,也不能沒有毫釐、撮、勺的差別,只在於其概略罷了。如果能達到平正,而沒有毫釐、撮、勺的差別,卻得不到正確的脈證,那麼疾病必定不能消除。只要脈證與藥品,能夠得當而不失誤,那麼銖、兩、升、斗即使不能達到平正,而有毫釐、撮、勺的差別,疾病怎麼會不痊癒呢?所以數量又次之了。由此看來,銖、兩、升、斗對於醫療事務,也算是末節了。所以醫生從事醫療,應當以脈證為先,藥品為次,然後才涉及數量,也不算晚了。數量對於醫療事務,也算是末節了。雖然如此,古代所使用的太過精密,那麼及其煎煮的方法,也都有一套規則,怎麼能忽略呢?况且銖、兩的考證,必須用錢幣來驗證,因為沒有其他可以驗證的東西。於是,不是半兩錢就是五銖錢,或者貨泉錢,又或是開元通寶等,作為驗證的依據。以我看來,年代流逝,世事變遷已久,錢幣的輪廓都磨損了,姑且不論。雖然不知道古代鑄錢的方法如何,看看我們本邦(日本)現在所鑄的方法,製作千萬個模範,熔化銅鐵,流入模範之中,那麼千萬個錢幣就一次鑄成了。從來不會一一修整其形狀,也不會一一比較其輕重,因此不可能沒有大小厚薄的些微差別。哪裡有時間一一修整,一一比較,使它們完全一致呢?即使是古代,也應當是這樣罷了。因此,五銖錢未必正好五銖,半兩錢未必正好半兩。只有平均數十枚錢,然後大約才能得到其正確的重量吧?而現在取其中一枚來看,怎麼會沒有差別呢?不知道驗證時用的五銖錢是否真的正確,又或者用的半兩錢是否不準確。所以考證一兩枚,作為其概略是可以的,要說沒有毫釐的差別,則不可以。然而銖、兩的計量固然不可不精密。為什麼呢?古代組成方劑,既然因此而有不同的名稱,也有不同的主治方向。然而現在果然不能像古代那樣,那也無可奈何了。縱然不能沒有毫釐的差別,這只是醫療事務的末節,不得已依據其概略罷了。因此,銖、兩的概略,又怎麼能忽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