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之研究

卷二

傷寒中風

卷二/傷寒中風1
原文
三陽三陰。本是為辨傷寒之狀而所設也。凡疾病之將速至篤危者。孰若傷寒之最太甚也。是故先於百病者。惟傷寒而已。張仲景氏之建規則也。以傷寒為主焉。惟是以傷寒為主。而又既不能無輕重也。於是乎謂其重者為寒。謂其輕者為風。寒曰傷。風曰中。亦惟輕重之別已。乃其於脈證也。亦既不能無寒熱也。於是乎謂熱為陽。謂寒為陰。陽曰浮。陰曰沉。亦惟寒熱之分已。乃其熱之與寒。亦既不得不之而復之也。於是乎各歧而為三。雖乃歧而為三。而又既不得不相交或及也。於是乎立合之與並。以盡其變矣。而其又復愈之而愈變也。變之又變。不得不遂之於雜脈證矣。夫既歧陰陽各三。而名三陽以表裡。以確其淺深也。如三陰。則緩急直至。故鮮及表裡者矣。張仲景氏之建規則也。以傷寒為主焉。而又辨其輕重。而出中風也。則傷寒中風。惟是輕重之別已。然後凡之所統也。惟在寒熱之分。而不出於陰陽二者焉。夫惟統之於陰陽。而建之規則也若此。可謂簡且約矣。能察其機。而制其變者。其惟張仲景氏之術耶。苟欲為仲景氏之所為也。厝其規則。將焉是依。不可不慎而守也。慎之不外。守之不內。是之謂能循規則矣。若夫傷寒中風之於別也。惟舉其脈證於太陽之篇首。而不舉之於陽明以下何耶。傷寒中風。惟是輕重之別已。而三陽三陰。各有其脈證具焉。則其於脈證。未嘗無輕重焉。然則各就其脈證。而較其輕重。則傷寒中風之別。可以辨知焉爾矣。於三陽三陰。太陽為之首。故舉其脈證於此。而示其輕重之別。以例於陽明以下。至於厥陰也。
白話
三陽三陰,本來是為了辨別傷寒的狀況而設立的。凡是疾病中會迅速達到危重狀態的,哪有比傷寒更嚴重的呢?所以在眾多疾病中,最重要的只有傷寒。張仲景先生建立治療法則,也是以傷寒為主。因為以傷寒為主,而傷寒又不可能沒有輕重之分,於是稱重的為寒,稱輕的為風。寒稱為傷,風稱為中,也只是輕重的區別而已。至於脈象和證候,也不可能沒有寒熱之分,於是稱熱為陽,稱寒為陰。陽脈稱為浮,陰脈稱為沉,也只是寒熱的分類而已。而熱與寒,又不可避免地互相轉化,於是各自又區分為三種。雖然區分為三種,但又不可避免地互相交錯或影響,於是設立了合病與並病,以窮盡其變化。而變化又越來越複雜,複雜再複雜,最終不得不歸結到各種複雜的脈象和證候。既然陰陽各分為三,便稱三陽以表示表裡,從而確定病位的淺深。至於三陰,則病情緩急直接,所以很少涉及表裡的分別。張仲景先生建立治療法則,以傷寒為主,又辨別其輕重,而分出中風。所以傷寒與中風,只是輕重的區別而已。而所有疾病的統括,只在於寒熱的分別,而不超出陰陽兩者。用陰陽來統括,並建立如此的法則,可以說是簡明扼要了。能夠察覺其關鍵,並控制其變化的,大概只有張仲景先生的醫術吧?如果有人想要效法仲景先生的做法,卻忽視他的法則,又該依據什麼呢?不可不謹慎地遵守。謹慎而不偏向外,遵守而不偏向內,這才叫做能夠遵循法則。至於傷寒與中風的區別,只在太陽篇的開頭舉出其脈證,而不在陽明篇以下提出,這是為什麼呢?傷寒與中風,只是輕重的區別而已,而三陽三陰各有其脈證存在,那麼在脈證上未嘗沒有輕重之分。如此,各自根據其脈證來比較輕重,則傷寒與中風的區別就可以辨別知道了。在三陽三陰中,太陽是開頭,所以在這裡舉出其脈證,以顯示輕重的區別,作為陽明以下各篇的範例,直到厥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