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氏傷寒金匱發微合刊

厥陰篇

厥陰篇(2-1)

厥陰篇47
原文
厥陰之證,先厥後熱者,其病當愈,厥不還者,其病必死。究其所以發熱者,則與太陽傷寒略同。
白話
厥陰的證候,先出現手足厥冷而後發熱的,這個病應該會痊癒;如果厥冷持續不退的,這個病必定會死亡。探究之所以發熱的原因,則與太陽傷寒大致相同。
原文
太陽傷寒,其始水液在皮毛,為表寒所遏,故無熱。
白話
太陽傷寒,開始時水液在皮毛,被表寒所阻遏,所以沒有發熱。
原文
其繼血熱抗於肌理,水液由寒化溫,故發熱。
白話
接著血熱在肌理中抵抗,水液由寒轉化為溫,所以發熱。
原文
厥陰之手足冷,亦由寒濕太甚,血中溫度不得外達之故。惟其病由寒濕,故必兼下利。惟其血中熱度與寒濕戰勝,故先厥後熱。蓋先厥者,病也。後熱者,正氣復也。
白話
厥陰病的手足冰冷,也是由於寒濕太嚴重,血液中的熱量不能向外傳達的緣故。正因為它的病由寒濕引起,所以必定兼有腹瀉。正因為血液中的熱度與寒濕鬥爭獲勝,所以先厥冷而後發熱。總之,先厥冷是病邪所致,後發熱是正氣恢復。
原文
明乎此,然後可以辨厥陰之生死,而本條傳寫譌誤,亦可藉以訂正,不至為張隱庵注文所誤。蓋本條所舉病證,為先熱後厥。
白話
明白這個道理,然後可以辨別厥陰病的生死,而本條傳抄中的錯誤,也可以藉此訂正,不至於被張隱庵的注文所誤導。大體上本條所舉的病證,是先發熱後厥冷。
原文
厥為病氣勝,始發熱六日,六日之後,旋復見厥,延至九日未已,而加之以下利,此正屬寒濕過重,急當回陽之證,但得發熱即可不死。
白話
厥冷是病氣佔優勢,開始發熱六天,六天之後,隨即又出現厥冷,持續到九天還沒有停止,而且加上腹瀉,這正是屬於寒濕過重,急需回陽的證候,只要能夠發熱就可以不死。
原文
厥而利者,其脾陽本虛,當不能食,若反欲食,恐係寒濕下趨太急,自胃以下,直達肛門,而絕然不守。
白話
厥冷而腹瀉的人,他的脾陽本來就虛弱,應當不能進食,如果反而想要吃東西,恐怕是寒濕向下運行太急,從胃以下,直接到達肛門,而完全不能固守。
原文
故有久利之人,醒時思食,食已,稍稍思睡,即已遺矢,每食皆然,俗名肚腸直。
白話
所以有長期腹瀉的人,醒來時想吃東西,吃完後,稍微想睡,就已經大便失禁,每次吃飯都是這樣,俗稱「肚腸直」。
原文
凡下利見此證者,十不活一,名曰除中(張隱庵注云:「中土之氣外除也。」不可通,蓋幽門至闌門無所阻也)。所以然者,為其胃氣先絕也。
白話
凡是腹瀉出現這種證候的,十個裡活不了一個,叫做「除中」(張隱庵注說:「中土之氣向外消散。」這說不通,因為從幽門到闌門沒有阻礙)。之所以這樣,是因為他的胃氣先衰竭了。
原文
惟食之以麥餅,食已發熱,因知其胃氣尚在(金匱云:「病人素不喜食者,忽暴思之,必發熱也」)。
白話
只有給他吃麥餅,吃完後發熱,因此知道他的胃氣還在(《金匱》說:「病人平時不喜歡吃的東西,突然非常想吃,必定會發熱」)。
原文
試觀飢者身常惡寒,至飽食之後,手足忽然轉熱,此即胃氣尚存之明證。
白話
試看飢餓的人身體常常怕冷,到吃飽之後,手腳忽然轉為發熱,這就是胃氣尚存的明顯證據。
原文
故厥者食後發熱,直可決其必愈,然猶恐浮陽之暴出旋滅,於是俟三日之後,診其脈而見浮數,乃可決為寒盡陽回,而向愈之期,即在旦日夜半。
白話
所以厥冷的病人吃東西後發熱,可以直接斷定他必定會痊癒,然而仍然恐怕浮陽突然出現又隨即消失,於是等到三天之後,診斷他的脈象見到浮數,才可以斷定是寒氣已盡陽氣回歸,而趨向痊癒的日期,就在平旦或夜半。
原文
旦日為平旦,夜半者,天陽微動之時,正上所言丑至卯上也。
白話
旦日是平旦(清晨),夜半是天陽微微萌動的時候,正是上面所說的丑時到卯時。
原文
惟血分熱度,亦不可以太過,以六日之發熱,九日之厥,續行三日之熱,兩兩相較,為日適相當也。若更後三日,熱仍未解,則為血熱太過。
白話
只是血分的熱度,也不可以太過,用六天的發熱,九天的厥冷,接著又持續三天的發熱,兩兩相比,天數正好相當。如果更加後三天,熱仍然沒有解除,就是血熱太過。
原文
血熱太過者,必溷膿血,故曰必發癰膿,非謂發生外證及一切內壅也。
白話
血熱太過的人,必定混雜膿血,所以說必定會發生癰膿,不是說發生外證以及一切內部壅塞。
原文
然則「食以素餅」下「不發熱」之「不」字,實為衍文。
白話
那麼,「食以素餅」下面「不發熱」的「不」字,實際上是衍文。
原文
否則下文「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云云,俱不可通矣。
白話
否則下文「恐暴熱來出而復去」等等,都說不通了。
原文
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
白話
傷寒,脈搏遲,六七天,反而用黃芩湯來清除他的熱。
原文
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白話
脈遲是寒證,現在用黃芩湯又去除他的熱,腹中應該寒冷,應當不能進食,現在反而能進食,這叫做「除中」,必定死亡。
原文
傷寒脈遲,為寒濕太甚,血分虛耗之證。胃為生血之原,胃氣虛寒,則穀氣不能生血,脈道因遲,前於陽明篇「食難用飽」條已略見一斑。蓋脈遲者,胃必虛冷也。
白話
傷寒脈遲,是寒濕太過,血分虛耗的證候。胃是生成血液的根源,胃氣虛寒,那麼穀氣不能生成血液,脈道因此遲緩,之前在陽明篇「食難用飽」條已經略見一斑。總之脈遲的人,胃必定虛冷。
原文
設遇此虛冷之脈證,不用理中以溫之,反用黃芩湯以消其僅存之陽氣,則向之食難用飽,飽則微煩者,至此並不能食。
白話
假如遇到這種虛冷的脈證,不用理中湯來溫補它,反而用黃芩湯來消散那僅存的陽氣,那麼原先吃東西難以吃飽,吃飽了就微微心煩的人,到這時就完全不能進食了。
原文
嘗見有寒濕下利之證,服芩芍湯後,腹中痛而利益甚者。
白話
曾經見過有寒濕腹瀉的證候,服用黃芩芍藥湯後,腹中疼痛而腹瀉更加嚴重的。
原文
按太陽傷寒於梔子湯條內,尚有病人舊微溏者,不可與之之戒,而況黃芩之寒,甚於梔子。虛寒者誤服之,有不腹痛下利者乎!若下利之後,反能納穀,亦必上納下泄。
白話
按太陽傷寒在梔子湯條文內,還有病人平時輕微大便稀溏的,不可給予的告誡,何況黃芩的寒性,比梔子更甚。虛寒的人誤服它,哪有不腹痛腹瀉的呢!如果腹瀉之後,反而能進食,也必定是上面吃進去下面就泄出來。
原文
自胃中下十二指腸、小腸、大腸直抵肛門者,中間絕無阻凝,一如關門之不守,故曰除中。蓋不待完穀不化之變,而已知其必死矣。
白話
從胃中向下到十二指腸、小腸、大腸直達肛門的,中間完全沒有阻礙,就像關門不能守護一樣,所以叫做「除中」。大概不等完穀不化的病變出現,就已經知道病人必死無疑了。
原文
傷寒,先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為痹,發熱,無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便膿血者,其喉不痹。
白話
傷寒,先厥冷後發熱,腹瀉必定會自行停止,反而出汗咽喉中疼痛的,他的喉嚨會發生痹阻;發熱,沒有汗,而腹瀉必定自行停止。如果下利不止,必定會大便膿血。大便膿血的,他的喉嚨就不會痹阻。
原文
肺與大腸為表裏,先厥後熱,下利當止,原係厥陰順證,蓋寒濕將盡而陽氣復也。
白話
肺與大腸互為表裡,先厥冷後發熱,腹瀉應當停止,原本是厥陰的順證,因為寒濕將要盡而陽氣恢復。
原文
惟血分熱度太高,上迫胸中淋巴幹,水液外泄為汗,肺胃燥熱,因致咽痛喉痹,所謂「大腸移熱於肺」也。
白話
只是血分熱度太高,向上逼迫胸中的淋巴幹,水液向外泄出成為汗,肺胃燥熱,因此導致咽喉疼痛喉嚨痹阻,這就是所謂的「大腸移熱於肺」。
原文
若先厥後發熱而無汗,利以當止而不止,血分之熱直與腸中濕邪混雜而便膿血。大腸之熱不移於肺,故其喉不痹。
白話
如果先厥冷後發熱而沒有汗,腹瀉應當停止卻不停止,血分的熱直接與腸中的濕邪混雜而大便膿血。大腸的熱不轉移到肺,所以他的喉嚨不痹阻。
原文
予按咽痛為燥氣上淫肺胃,厥陰之證,與少陰略同。要其便膿血,則大相違異。
白話
我認為咽喉疼痛是燥氣向上侵犯肺胃,厥陰的證候,與少陰大致相同。至於它們的大便膿血,則大不相同。
原文
少陰之便膿血,為水寒血敗,故方治宜桃花湯。
白話
少陰病的便膿血,是水寒血敗所致,所以治法適宜桃花湯。
原文
厥陰之便膿血,為陽回血熱,故獨宜白頭翁湯。
白話
厥陰病的便膿血,是陽氣回復血分有熱,所以唯獨適宜白頭翁湯。
原文
不惟脈之微細滑數,大有逕庭,而少陰之昏昏欲睡,厥陰之多言善怒,情形正自不同也。
白話
不僅脈象的微細與滑數,大不相同,而且少陰病的昏昏欲睡,厥陰病的多言易怒,狀況也自然不同。
原文
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發熱,前熱者後必厥。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汗者,必口傷爛赤。
白話
傷寒,一兩天到四五天,厥冷的必定會發熱,先前發熱的之後必定會厥冷。厥冷深的,熱也深;厥冷微的,熱也微。厥冷應當用下法,反而用發汗的,必定會口腔潰爛發紅。
原文
冬令暴寒,四五日必漸回陽。厥陰證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後必發熱,寒盡陽回之理,宜亦與之相等。或始病發熱者,後必見厥。
白話
冬季突然寒冷,四五天必定逐漸陽氣回復。厥陰證一兩天到四五天,厥冷的之後必定發熱,寒盡陽回的道理,應該也與此相同。或者開始生病時發熱的,之後必定出現厥冷。
原文
但血熱被寒濕鬱伏者,久必反抗,夫所謂:「厥深熱亦深,厥微熱亦微」者,譬如冬令雨雪連綿,堅冰凝冱,陽氣伏藏,天氣轉陽,其發益烈,此天時之可證者也。
白話
但是血熱被寒濕鬱伏的,時間久了必定會反抗,所謂「厥深熱亦深,厥微熱亦微」,譬如冬季雨雪連綿,堅冰凝結,陽氣伏藏,天氣轉暖,其發作更加劇烈,這是天時可以證明的。
原文
又如以手入冰雪中,凍僵之後,至於指不能屈,久而血熱內發,熾炭不敵其熱,此人體之可證者也。須知厥陰之證,重寒則死,陽回則生。
白話
又如同把手放進冰雪中,凍僵之後,以至於手指不能彎曲,時間久了血熱從內部發出,熾熱的炭火也敵不過它的熱,這是人體可以證明的。須知厥陰的證候,過於寒則死,陽氣回復則生。
原文
雖血熱反抗太甚,有時便血及癰膿,以視一厥不還,則大有間矣。
白話
雖然血熱反抗太過,有時會便血以及癰膿,但是比起一直厥冷不恢復,那就大有差別了。
原文
夫厥陰寒濕之證,原不當下,上文「下之利不止,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言之已詳,此又何煩贅說。
白話
厥陰寒濕的證候,本來不應當用下法,上文「下之利不止,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已經說得很詳細,這裡又何必多說。
原文
惟寒鬱於外,熱伏於裏,則其證當俟陽熱漸回而下之,俾熱邪從下部宣洩,而病已愈矣。
白話
只有寒鬱結在外,熱潛伏在裡,那麼這種證候應當等到陽熱漸漸回復而用下法,使熱邪從下部宣洩,病就痊癒了。
原文
若發其汗,則胃中液涸,胆火生燥,乃一轉為陽明熱證,為口傷爛赤所由來。
白話
如果發他的汗,那麼胃中的津液乾涸,膽火產生燥熱,就一轉而為陽明熱證,這是口腔潰爛發紅的由來。
原文
此正與反汗出而咽痛痹者同例,由其發之太過而陽氣上盛也。
白話
這正好與反出汗而咽喉疼痛痹阻的病例相同,由於發散太過而陽氣向上充盛。
原文
此證向予在四明醫院親見之,其始病予未之見,及予往診,已滿口爛赤,檢其前方,則為最輕分量之桂枝湯,案中則言惡寒,夫病在太陽而用桂枝,雖不能定其確當與否,然猶相去不遠,既而病轉陽明,連服白虎湯五劑。
白話
這個證候從前我在四明醫院親眼見過,他剛發病時我沒有見到,等到我去診治,已經滿口潰爛發紅,查看他之前的處方,是最輕劑量的桂枝湯,病案中說惡寒,病在太陽而用桂枝,雖然不能斷定是否確當,但還相差不遠,後來病轉為陽明,連續服用了白虎湯五劑。
原文
前醫以為不治,老友周肖彭屬予同診,問其狀,晝則明瞭,暮則壯熱,徹夜不得眠。夫營氣夜行於陽,日暮發熱屬血分。晝明夜昏,與婦人熱入血室同。
白話
前一位醫生認為不治,老朋友周肖彭囑咐我一同診治,問他的情況,白天神志清楚,傍晚則壯熱,整夜不能入睡。營氣夜間運行於陽分,傍晚發熱屬於血分。白天清楚夜間昏沉,與婦人熱入血室相同。
原文
熱入血室用桃核承氣,則此證實以厥陰而兼陽明燥化。
白話
熱入血室用桃核承氣湯,那麼這個證候實際上是厥陰病兼有陽明燥化。
原文
病者言經西醫用瀉鹽下大便一次,則中夜略能安睡。診其脈,沉滑有力。予因用大承氣湯,日一劑,五日而熱退。肖彭以酸棗仁湯善其後,七日而瘥。
白話
病人說經過西醫用瀉鹽通大便一次,那麼半夜稍微能夠安睡。診他的脈,沉滑有力。我於是用大承氣湯,每天一劑,五天熱退。周肖彭用酸棗仁湯善後,七天痊癒。
原文
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復厥,不厥者自愈。厥終不過五日,以熱五日,故知自愈。
白話
傷寒,病厥冷五天,發熱也是五天。假如第六天應當再次厥冷,不厥冷的就會自行痊癒。厥冷總共不超過五天,因為發熱五天,所以知道會自行痊癒。
原文
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
白話
凡是厥逆的症狀,都是因為陰陽之氣不能相互順接,便會發生厥逆。所謂厥逆,就是手足逆冷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