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氏傷寒金匱發微合刊

厥陰篇

厥陰篇(1-2)

厥陰篇22
原文
厥陰之病,最忌寒濕,寒濕太盛,則少陽陽熱為水邪所遏,故常有下利不渴之證。
白話
厥陰的病,最忌諱寒濕,寒濕太盛,就會使少陽的陽熱被水邪遏抑,所以常有下利而不渴的證候。
原文
惟其寒盡陽回,胃中陽氣合胆汁而化燥,然後渴欲冷飲。
白話
只有當寒氣退盡陽氣回覆,胃中的陽氣與膽汁結合而化燥,然後才會口渴想要冷飲。
原文
但微陽初復,不能多飲,故曰「少少與之。」所以不用人參白虎湯者,則以厥陰之渴,若死灰復燃,涓滴可滅,不似陽明之渴,勢若燎原,非一勺所能奏功,故厥陰之渴,無人參白虎證。
白話
但微弱的陽氣剛剛恢復,不能多飲,所以說「少少與之。」之所以不用人參白虎湯,是因為厥陰的口渴,如同死灰復燃,一滴水就可以熄滅,不像陽明的口渴,勢如燎原,不是一勺水就能奏效的,所以厥陰的口渴,沒有用人參白虎湯的證候。
原文
又按此證必出於下利之後,與太陽證汗後之渴略同,皆為胃中液虛生燥,故欲飲水者,皆當少少與之,以和胃氣,但使胃氣一和,已無餘病。
白話
又按此證必出於下利之後,與太陽證汗後的口渴略同,都是胃中津液虛弱而生燥,所以想要飲水的人,都應當少少給予,以調和胃氣,只要胃氣一和,就沒有其餘的病了。
原文
惟厥陰一證,下利止後,三焦水邪盡泄,不似太陽汗後,尚有寒水留阻膈上,使津液不得上行,故厥陰之渴,亦必無五苓散證也。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
白話
只有厥陰這一證,下利停止後,三焦的水邪全部泄出,不像太陽發汗之後,還有寒水停留在膈上,使津液不能上行,所以厥陰的口渴,也必定沒有五苓散的證候。各種四逆厥的證候,不可用下法,虛家也是這樣。
原文
張隱庵曰:「四逆而厥,溫之猶難,豈有下之之理。」今曰不可下,所以申上文「下之,利不止」之意,此說良是。
白話
張隱庵說:「四逆而厥,溫補尚且困難,哪有使用下法的道理。」現在說不可下,是用來申明上文「下之,利不止」的意思,這個說法很對。
原文
然所以為是說者,正為後文當下者致辨,蓋不可下者其常,可下者其變也。
白話
然而之所以這樣說,正是為了後文應當用下法的情況進行辨別,因為不可下是常規,可下是變例。
原文
按後文云:「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汗,必口傷爛赤。」蓋四肢兼氣於胃,胃中寒而見厥,固當用四逆以溫之。
白話
按後文說:「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汗,必口傷爛赤。」因為四肢的氣稟受於胃,胃中寒而出現厥,固然應當用四逆湯來溫補。
原文
若胃中有濕痰遏其中陽,不得達於四肢,或胃中有宿食,熱邪內鬱,則陽氣亦不達於四肢而手足厥,此與太陽初病不發熱,數日後始見表熱者正同,故先厥而後熱,此厥之所以當下也。
白話
如果胃中有濕痰遏抑其中陽,不能到達四肢,或者胃中有宿食,熱邪內鬱,那麼陽氣也不能到達四肢而手足厥冷,這與太陽病初起不發熱,幾天後才出現表熱的情況相同,所以先厥冷而後發熱,這就是厥證應當用下法的原因。
原文
惟厥但手足冷,逆則冷過肘膝,冷過肘膝者必無熱證,故不第曰厥,而曰諸四逆厥,此即不可下之確證。但手足冷者,則固有熱證也。
白話
只是厥僅是手足冷,逆則是冷過肘膝,冷過肘膝的必定沒有熱證,所以不只說厥,而說諸四逆厥,這就是不可用下法的確證。但僅僅手足冷的,則本來就有熱證。
原文
設非手足見厥之證,實有當下者,何待仲師之贅說乎!至如虛家之不可下,特連類及之耳。
白話
假如不是手足出現厥冷的證候,實際上有應當用下法的,何必等待仲師的多餘解說呢!至於像虛家不可下,只是連帶提及罷了。
原文
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見厥復利。
白話
傷寒,先厥冷後發熱而伴有下利的,下利必定自行停止,如果再次出現厥冷則又會下利。
原文
厥逆為中陽不達四肢,以為風起四末者,妄也。
白話
厥逆是中陽不能到達四肢,認為是風從四肢末端發起,這是錯誤的。
原文
中陽不運,則淋巴幹中水液不得外泄(淋巴幹在胸中,為水液入胃,氣水外泄之總區)。
白話
中陽不運轉,則淋巴幹中的水液不能向外排泄(淋巴幹在胸中,是水液進入胃,氣水向外排泄的總區域)。
原文
脾濕內停,因而下利,此本四逆湯證,不待再計者也。
白話
脾濕內停,因而下利,這本來就是四逆湯的證候,不需要再考慮了。
原文
本節云:「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此寒盡陽回之候,不煩顧慮者也。
白話
本節說:「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這是寒氣退盡陽氣回覆的徵候,不需要顧慮。
原文
曰:「見厥復利。」此寒濕未盡,由陽入陰之候,所當急溫者也。是故大汗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白話
說:「見厥復利。」這是寒濕未盡,由陽入陰的徵候,應當緊急溫補。所以大汗大下,下利而厥冷的,用四逆湯主治。
原文
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惡寒者,四逆湯主之。何嘗寒熱錯雜耶!
白話
大汗出而熱不退,體內拘急,四肢疼痛,又下利厥逆惡寒的,用四逆湯主治。哪裡有寒熱錯雜呢!
原文
若夫不可下條所云:「虛家亦然。」則以亡血而厥,為血分熱度愈低,故身熱減而脈道虛也。
白話
至於不可下條所說:「虛家亦然。」則因為失血而厥冷,是血分的熱度更低,所以身熱減退而脈道虛弱。
原文
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素餅。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而復去也。
白話
傷寒,開始發熱六天,厥冷反而九天而伴有下利。凡是厥冷下利的,應當不能進食,現在反而能進食的,恐怕是除中證,用素餅給他吃。如果發熱,就知道胃氣還在,必定會痊癒。恐怕暴熱來臨而又退去。
原文
後三日脈之,其熱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
白話
過了三天診脈,如果熱持續存在的,預期在第二天夜半痊癒。
原文
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此條訂正)
白話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本來發熱六天,厥冷反而九天,又發熱三天,加上前面六天也是九天,與厥冷的天數相應,所以預期在第二天夜半痊癒。過了三天診脈而脈數,熱不消退的,這是熱氣有餘,必定會發生癰膿。(此條訂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