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氏傷寒金匱發微合刊

太陽篇

太陽篇(18-1)

太陽篇47
原文
傷寒入於營分,始見發熱,初犯皮毛,固無熱也。
白話
傷寒進入營分,才開始出現發熱,最初侵犯皮毛時,本來是沒有發熱的。
原文
但皮毛不開,血分熱度增高,不能從毛孔泄,則上衝於腦,顱骨受陽熱薰灼,則骨縫開而腦中血出,由闕上下走鼻孔,是為衄,此不發汗而致衄者,所以發其汗則愈也。
白話
但是皮毛不開,血分的熱度增高,無法從毛孔泄出,於是向上衝擊到腦部,頭骨受到陽熱燻灼,就導致骨縫裂開而腦中出血,從眉間上下走到鼻孔,這就是衄血。這是不發汗而導致的衄血,所以發汗就會痊癒。
原文
若夫衄家,則未病時已屢見衄,不因失表而見,與不發汗而致衄者不同,故與淋家瘡家,並有發汗之戒。「脈緊急」者,陽氣以發汗而愈張。
白話
至於經常鼻衄的人,則是在未生病時就已多次鼻衄,不是因為失於解表而出現,與不發汗而導致鼻衄的情況不同,所以和淋家、瘡家一樣,都有發汗的禁忌。「脈緊急」的,是陽氣因為發汗而更加張揚。
原文
「目直視,不能眴」,津液亡而目系燥也(此與溫病誤下直視同)。惟「額上陷」三字,殊不可通。
白話
「眼睛直視,不能轉動」,是津液耗盡而目系乾燥的緣故(這與溫病誤下後出現直視相同)。只有「額上陷」三個字,很難理解通順。
原文
額上顱骨覆冒處,不似無骨之處,易於下陷,豈有病衄之人,一汗而陷之理。
白話
額上是頭骨覆蓋的地方,不像沒有骨骼的地方容易下陷,難道有患鼻衄的人,一發汗就會下陷的道理嗎?
原文
愚按「上」字為「旁」字之誤,指兩太陽穴,嘗見久病勞瘵之人,形脫肉削,兩太陽穴下陷不起,年老之人,氣血兩虛者亦然。
白話
我認為「上」字是「旁」字的錯誤,指的是兩側太陽穴。曾見過久病勞瘵的人,形體消瘦,兩側太陽穴下陷不起,年老的人氣血兩虛也是如此。
原文
則夫衄家發汗,一虛再虛,宜其形脫肉削而額旁陷也(余治《金匱》知「額」字為「顴」之誤,蓋顴上即太陽穴也)。亡血家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而振。
白話
那麼鼻衄的人發汗,一虛再虛,自然會形體消瘦、肉削而額旁下陷(我研究《金匱》知道「額」字是「顴」字的錯誤,因為顴骨上方就是太陽穴)。失血的人不可以發汗,發汗就會寒冷戰慄而振動。
原文
人之一身,惟血最熱,少年血盛則耐寒,老年血衰則畏寒,孟子言五十非帛不暖者,血虛故也。
白話
人的一身,只有血最熱,少年人血氣旺盛就耐寒,老年人血氣衰弱就怕冷。孟子說五十歲不穿絲帛就不暖和,是因為血虛的緣故。
原文
婦人血敗,雖當盛暑亦必寒戰,此其明驗也。
白話
婦女血敗,即使在大暑天也一定會寒冷戰慄,這就是明顯的證據。
原文
故無論吐血、衄血、便血,及婦人崩漏,其體必屬虛寒。
白話
所以無論吐血、鼻衄、便血,以及婦女崩漏,其體質一定屬於虛寒。
原文
至如亡血而身熱,則裏陰不能抱陽,陽蕩而無歸矣。至是更用涼血之藥,十不活一。
白話
至於失血而身體發熱,則是裡陰不能收攝陽氣,陽氣浮盪而無所歸宿。到這種地步再用涼血的藥物,十個裡活不了一個。
原文
所以然者,為其陰中之陽氣,一戕於亡血,再戕於涼藥故也。明乎此,乃可與言亡血家之不可發汗。
白話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體內的陽氣,一次被失血所傷,再次被涼藥所傷的緣故。明白了這個道理,才可以討論失血病人不可發汗的問題。
原文
夫亡血家,血中陽熱,雖暴經摧抑,表陽尤未虛也(按華氏寒暑表九十五度,謂之血溫)。
白話
失血的人,血中的陽熱雖然突然受到壓抑,表陽還沒有虛弱(按:華氏溫度計九十五度,稱為血溫)。
原文
若更發汗,外則虛其表陽,內則重傷其血之溫度,有不寒慄而振乎。
白話
如果再發汗,對外則虛損其表陽,對內則再次損傷其血的溫度,難道不會寒冷戰慄而振動嗎?
原文
空室無人居,炎夏生晝寒,由其動氣少而中陽虛也。
白話
空曠的屋子沒有人居住,炎熱的夏天也會產生白晝的寒冷,這是因為活動的氣少而中陽虛弱。
原文
予嘗治宋姓婦人血崩,惡寒蒙被而臥,用大熟地四兩,生潞參三兩,陳皮五錢,一劑手足溫,二劑血崩止。
白話
我曾治療一位姓宋的婦人血崩,怕冷蓋著被子躺著,用大熟地四兩、生潞參三兩、陳皮五錢,一劑藥後手足溫暖,二劑藥後血崩停止。
原文
初未當用附、桂之屬,蓋血分充則陽氣自復,意寒慄而振者,亦當如是耳(予亡友丁甘仁常用附子理中湯以治血證,非深明此理者,不足與言亡血之治法也)。
白話
最初並沒有使用附子、肉桂之類的藥,因為血分充足則陽氣自然恢復,我想寒冷戰慄而振動的人,也應該這樣治療罷了(我已故的朋友丁甘仁常用附子理中湯治療血證,不是深明此理的人,不足以和他討論失血的治法)。
原文
汗家重發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疼,宜大承氣湯(此條訂正)
白話
經常出汗的人再次發汗,一定會出現恍惚心亂,小便後陰部疼痛,適宜用大承氣湯(此條經過訂正)。
原文
汗家,非中風有汗之證。中風之證,當云風家。汗家云者,以陽明多汗言之也。
白話
「汗家」不是中風有汗的證候。中風的證候,應該稱為「風家」。所謂「汗家」,是指陽明病多汗的情況。
原文
陽明有餘之證,復發汗以劫胃中之液,則胃中燥氣上薄於腦,而心神為之不寧。
白話
陽明有餘的證候,又發汗來劫奪胃中的津液,就會導致胃中燥熱之氣向上迫於腦部,而心神因此不寧。
原文
按人之思索事理,必仰其首,或至出神而呼之不應。心神有所專注,凝定而不散也。
白話
按:人思考事理時,一定會抬起頭,有時甚至到出神而呼喚也不答應。這是心神有所專注,凝定而不散亂的緣故。
原文
若胃中燥熱上薄,則心神所寄欲靜而不得,於是恍惚心亂,遂發譫語,則論中「恍惚心亂」四字,直以譫語當之,所謂胃中水竭,必發譫語也。
白話
如果胃中燥熱向上迫,那麼心神寄居之處想要安靜卻得不到,於是恍惚心亂,就發出譫語,所以論中「恍惚心亂」四個字,直接以譫語來解釋它,這就是所謂的胃中水液枯竭,必定會發譫語。
原文
後文又云:「小便已陰疼。」蓋汗後,重發汗必大腸燥實,燥氣薰灼於前陰,故小便短赤而陰疼,此為大承氣的證,予親驗者屢矣。
白話
後文又說:「小便後陰部疼痛。」因為出汗後,再次發汗必定導致大腸乾燥硬結,燥熱之氣燻灼於前陰,所以小便短赤而陰部疼痛,這是大承氣湯的證候,我親身驗證多次了。
原文
後文宜「禹餘糧丸」五字,實為下利證脫文,與本篇利在下焦,用赤石脂禹餘糧湯同例,不知者誤移於此(藥為止澀之藥,喻嘉言常用之以治下利)。歷來注家,強作解人,不可從。病人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蚘。
白話
後文「宜禹餘糧丸」五個字,實際上是治療下利證的脫漏文字,與本篇「利在下焦,用赤石脂禹餘糧湯」同例,不了解的人錯誤地移到了這裡(藥是止澀的藥,喻嘉言常用它治療下利)。歷來的注家,勉強解釋,不可聽從。病人有寒,又發汗,胃中寒冷,必定會吐出蛔蟲。
原文
文曰:「病人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蚘。」師但言病人有寒,而不言寒之所在,然即繼之曰:「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蚘。」可知寒邪即在胃中,非用乾薑以溫之,反用桂枝湯劫其汗,致胃中之胰液饞涎,並胃底消穀之胆汁,一泄無餘。
白話
原文說:「病人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蚘。」老師只說病人有寒,卻不說寒的所在,然而接著說:「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蚘。」可知寒邪就在胃中,不是用乾薑來溫暖它,反而用桂枝湯劫奪其汗,導致胃中的胰液、口水,以及胃底消化穀物的膽汁,一併洩漏無餘。
原文
由是胃中虛冷,蚘乃不安而上竄,《金匱》所謂「藏寒」,此即證也。
白話
因此胃中虛冷,蛔蟲就不安定而向上竄動,《金匱》所謂「藏寒」,就是這個證候。
原文
主治者為烏梅丸,雖有黃連、黃柏之苦寒,方中溫胃之藥,居其太半。
白話
主治的方劑是烏梅丸,雖然有黃連、黃柏的苦寒,但方中溫胃的藥物占了大部分。
原文
所禁為生冷滑臭,其為胃中虛寒,灼然無疑。
白話
所禁忌的是生冷、滑利、有臭味的食物,它是胃中虛寒,明白無疑。
原文
獨怪編《醫宗金鑒》者,何所見而必改此非藏寒也。
白話
唯獨奇怪編寫《醫宗金鑒》的人,有什麼根據一定要改成「此非藏寒也」。
原文
又按胃中熱度,甚於熾炭,水飲入胃,即從淋巴細管中化氣,四散而出。
白話
又按:胃中的熱度,比燃燒的木炭還要高,水飲進入胃中,就從淋巴細管中化為氣體,向四周散發而出。
原文
惟熱度漸低,乃病留飲,濕之所聚,蟲病乃作,飲家所以多嘔也。此為胃中虛冷後蔓延之證,學者不可不知。
白話
只有熱度逐漸降低,才會發生留飲病,水濕聚集的地方,蟲病就發生,所以飲家多嘔吐。這是胃中虛冷後蔓延的證候,學者不可不知道。
原文
本發汗而復下之,此為逆也。若先發汗,治不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為逆。若先下之,治不為逆。
白話
本來應該發汗卻反而用下法,這是錯誤的治療。如果先發汗,治療就不算錯誤。本來應該先用下法,卻反而發汗,是錯誤的。如果先下,治療就不算錯誤。
原文
傷寒成例,先解其表,而後攻其裏。所以然者,為其水液未盡而遽下之,不病結胸,必有利下不止之變也。
白話
傷寒的常規,先解其表,然後攻其裡。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水液未盡而急於攻下,不發生結胸,就必定有下利不止的變證。
原文
至於溫病,有時與傷寒相反,太陽未解,腸胃已化熱化燥,若更先行發汗,表裏燥熱,甚有燔灼而死者,故吳又可《溫疫論》,以大承氣為第一主方。
白話
至於溫病,有時與傷寒相反,太陽表證未解,腸胃已經化熱化燥,如果再先行發汗,表裡燥熱,甚至有灼熱而死的,所以吳又可的《溫疫論》,以大承氣湯為第一主方。
原文
吾亡友丁甘仁稱其得仲景遺意,即此節言之。
白話
我已故的朋友丁甘仁稱讚他得到了仲景的遺意,就是針對這一節來說的。
原文
蓋溫病本當先下,而先發其汗為逆,先下之反不為逆也。此傷寒、溫病論治之不同也。
白話
因為溫病本來應當先下,而先發其汗是錯誤,先下反而不算錯誤。這就是傷寒和溫病論治的不同。
原文
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者,急法救裏。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救裏宜四逆湯,救表宜麻黃湯。(此條訂正)
白話
傷寒,醫生用下法,接著出現下利清穀不止,身體疼痛的,趕快用救裡的方法。之後身體疼痛,大便已調和的,趕快救表。救裡適宜用四逆湯,救表適宜用麻黃湯。(此條經過訂正)
原文
傷寒下後,續得下利清穀,此本太陽表證誤下,本氣之寒陷入腸胃之證也。
白話
傷寒下後,接著出現下利清穀,這本是太陽表證誤用下法,導致本氣之寒陷入腸胃的證候。
原文
太陽傷寒,身必疼痛,以寒傷皮毛肌腠,津液凝沍,血絡不通之故。蓋即上節「本發汗而醫反下之」之證也。
白話
太陽傷寒,身體必然疼痛,因為寒邪傷害皮毛肌腠,津液凝結,血絡不通的緣故。這就是上一節「本發汗而醫反下之」的證候。
原文
但既經誤下,表證仍在,裏證復起,法當先救其裏而後救其表。所以然者,一因裏寒下陷,有生命之虞。
白話
但既然已經誤下,表證仍在,裡證又出現,按理應當先救其裡而後救其表。之所以如此,一是因為裡寒下陷,有生命危險。
原文
一因水氣在下,雖經發汗,汗必牽制而不出,又恐一汗而陰陽離決,將有虛脫之變也。
白話
一是因為水氣在下,雖然發汗,汗必受牽制而不出,又擔心一旦發汗則陰陽離決,將有虛脫的變證。
原文
若但身疼痛而絕無裏證,自當以解表祛寒為急,而絕無可疑,此皆初學之人,不待煩言而自解者。
白話
如果只有身體疼痛而完全沒有裡證,自然應當以解表祛寒為急務,而絕無可疑,這些都是初學的人,不用多說就能自己理解的。
原文
惟體痛為傷寒的證,他病所無,故「身疼痛,腰痛,骨節疼痛,麻黃湯主之。」「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師雖未出方治,其為麻黃湯證,決然無疑。
白話
只有體痛是傷寒的確定證候,其他病沒有,所以「身疼痛,腰痛,骨節疼痛,麻黃湯主之。」「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老師雖然沒有給出方劑治療,但它是麻黃湯證,毫無疑問。
原文
《金匱.痙濕暍篇》云:「風濕相摶,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又云:「濕家身煩疼,可與麻黃加朮湯發其汗。」又云:「病者一身盡痛,日晡所劇者,可與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則身疼痛之當用麻黃,已可類推。
白話
《金匱·痙濕暍篇》說:「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又說:「濕家身煩疼,可與麻黃加朮湯發其汗。」又說:「病者一身盡痛,日晡所劇者,可與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那麼身體疼痛應當用麻黃,已經可以類推。
原文
況本論又云:「桂枝本為解肌,若其人脈浮緊、汗不出者,不可與之。」則身疼痛而急當救表之證,身必無汗,脈必浮緊,桂枝湯正在禁例,何得反云宜桂枝湯,故知仲景原文,必云救表宜麻黃湯(厥陰篇與此同)。
白話
何況本論又說:「桂枝本為解肌,若其人脈浮緊、汗不出者,不可與之。」那麼身體疼痛而急當救表的證候,身體必然無汗,脈必浮緊,桂枝湯正在禁忌之列,怎麼能反說宜用桂枝湯,所以知道仲景原文,必定說救表宜麻黃湯(厥陰篇與此相同)。
原文
學者讀仲景書,不觀其通,一切望文生訓,一旦用之失當,反令活人方治,不能取信於病家,此真與於不仁之甚也。
白話
學者讀仲景的書,不觀其通,一切望文生義,一旦使用不當,反而讓活人的方劑治法,不能取信於病家,這真是參與到了不仁之甚的地步。
原文
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差,腹中疼痛,當救其裏,宜四逆湯。(此條訂正)
白話
病人發熱頭痛,脈象反沉,如果不好轉,腹中疼痛,應當救其裡,適宜用四逆湯。(此條經過訂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