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氏傷寒金匱發微合刊

嘔吐噦下利病脈證治第十七

嘔吐噦下利病脈證治第十七(5)

嘔吐噦下利病脈證治第十七36
原文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白話
以上六味藥,用水一斗,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每日三次。
原文
噦有寒熱之別,噦而腹滿條及前條,已詳言之矣。
白話
呃逆有寒熱的區別,呃逆而腹滿的條文以及前一條,已經詳細說明了。
原文
若但噦逆而別無兼證,在上無乾嘔手足厥之變,在下無腹滿之變,則但為中氣之虛,而微見胆火上逆。
白話
如果只是呃逆而沒有其他兼證,在上沒有乾嘔手足厥冷的變化,在下沒有腹滿的變化,那麼只是中氣虛弱,而輕微出現膽火上逆。
原文
中氣虛則陽氣不能外散,而阻於膈上,兼之胆火內鬱,於是吸入之清氣與之相觸,遂病呃逆。
白話
中氣虛弱則陽氣不能向外散發,而阻滯於膈上,加上膽火內鬱,於是吸入的清氣與之相觸,於是患呃逆。
原文
方以橘皮竹茹為名者,橘皮以疏膈上停阻之氣,竹茹以疏久鬱之胆火,而呃逆可止矣。
白話
方劑以橘皮竹茹命名,橘皮用來疏通膈上停滯阻礙之氣,竹茹用來疏散久鬱的膽火,而呃逆就可以停止了。
原文
然呃逆之由,起於上膈不散之氣,胆火之上衝,亦為此不散之氣所鬱,而氣之所以不得外散者,實因中氣之虛,故知此方橘皮、竹茹為治標,大棗、生薑、甘草、人參為治本。不然,但用橘皮竹茹亦足治呃矣。既愈之後,能保其不復噦耶!
白話
然而呃逆的由來,起於上膈不散之氣,膽火的上衝,也被這不散之氣所鬱,而氣之所以不能向外散發,實際上是因為中氣虛弱,所以知道這個方子中橘皮、竹茹是治標,大棗、生薑、甘草、人參是治本。不然,只用橘皮竹茹也足以治療呃逆了。但痊癒之後,能保證它不再復發嗎!
原文
夫六腑氣絕於外者,手足寒,上氣,腳縮。五藏氣絕於內者,利不禁。下甚者,手足不仁。
白話
六腑之氣絕於外的,手足寒冷,氣上逆,腳蜷縮。五臟之氣絕於內的,下利不止。下利嚴重的,手足麻木不仁。
原文
氣之行於六府者,水分之寒得血分之溫,蒸化外出者為衛。
白話
氣運行於六腑的,水分的寒得到血分的溫,蒸化外出成為衛氣。
原文
血分溫度不高,則水分不能化氣達於皮毛之外而手足寒。
白話
血分溫度不高,則水分不能化氣到達皮毛之外而手足寒冷。
原文
水氣留著上膈,裏氣阻而不出,外氣吸而不納,則為上氣,病屬太陽。
白話
水氣停留於上膈,裏氣阻滯而不能外出,外氣吸而不能納入,則為氣上逆,病屬太陽。
原文
腸胃燥熱,大便不通,薰灼陽明支脈,股下牽掣,右膝外廉屈而不伸,病屬陽明。
白話
腸胃燥熱,大便不通,熏灼陽明經支脈,大腿下面牽掣,右膝外側彎曲而不能伸直,病屬陽明。
原文
脾濕下陷,腎陽虛而不能泄水,溢入迴腸,則利不禁,是為陰氣內絕。
白話
脾濕下陷,腎陽虛而不能泄水,水溢入迴腸,則下利不止,這是陰氣內絕。
原文
脾主四肢,脾濕下陷,陽氣不達,故手足不仁,甚則逆冷。
白話
脾主四肢,脾濕下陷,陽氣不能到達,所以手足麻木不仁,嚴重的則逆冷。
原文
仲師不言者,蓋即在不仁之內也,病屬三陰。沈自南說不精,以腳縮為陽虛生寒,尤謬。
白話
仲師沒有說的,大概就包括在麻木不仁之內了,病屬三陰。沈自南說得不精確,把腳蜷縮當作陽虛生寒,尤其荒謬。
原文
下利,脈沉弦者下重,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
白話
下利,脈沉弦的,肛門下墜;脈大的,為下利未止;脈微弱而數的,為下利將要自止;雖然發熱,也不致死。
原文
脈沉弦為有水,此《傷寒》《金匱》之通例也。水與濕併,乃病下利。
白話
脈沉弦表示有水,這是《傷寒論》《金匱要略》的通例。水與濕相併,於是患下利。
原文
水流動而濕粘滯,故利而下重,此為四逆湯證,為其寒濕下陷也。
白話
水流動而濕黏滯,所以下利而肛門下墜,這是四逆湯證,因為寒濕下陷的緣故。
原文
予治此證,見膿血者,或用附子理中湯加柴胡、升麻,所以疏鬱而消毒也。痛甚則加乳香、沒藥,所以止痛也。此厥陰下利,雖下重而不宜涼劑者也。
白話
我治療此證,見到膿血的,或用附子理中湯加柴胡、升麻,用來疏散鬱滯而消毒。疼痛嚴重的則加乳香、沒藥,用來止痛。這是厥陰下利,雖然肛門下墜卻不宜用涼藥。
原文
若夫寒盡陽回,則陽明脈大,是其始病寒濕而利不止,繼乃寒濕變為燥熱而利仍未止,是即後文下乃愈之證,宜用大承氣湯者也。惟邪盡正虛,脈乃微弱,邪盡則利欲自止。
白話
如果寒盡陽回,則陽明脈大,這是開始病寒濕而下利不止,然後寒濕變為燥熱而下利仍未停止,這就是後文所說「下之乃愈」的證候,宜用大承氣湯。只有邪盡正虛,脈才微弱,邪盡則下利將要自止。
原文
陰盡陽回,脈乃微弱而兼數,則尤可決其利將自止也。
白話
陰盡陽回,脈才微弱而兼數,則更可斷定下利將要自止。
原文
此證雖脈數而渴,甚至發熱圊膿血,但用清熱去濕之白頭翁湯,一二劑可愈,故曰「雖發熱不死」,不似肢冷脈伏,治以溫藥而厥不還者,為必無生理也(此條見《傷寒論.厥陰篇》)。
白話
此證雖然脈數而口渴,甚至發熱、大便膿血,但用清熱去濕的白頭翁湯,一二劑可愈,所以說「雖發熱不死」,不像四肢冷、脈伏,用溫藥治療而厥冷不回的,為一定沒有生機(此條見《傷寒論.厥陰篇》)。
原文
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
白話
下利,手足厥冷,無脈的,用艾灸治療,如果不溫,若脈不回來,反而微喘的,死。
原文
脾主四肢,脾藏虛寒,則手足厥冷。心主脈與血,心房血虛,則無脈。
白話
脾主四肢,脾臟虛寒,則手足厥冷。心主脈與血,心房血虛,則無脈。
原文
欲溫脾藏,莫如乾薑、甘草,欲強心房,莫如附子,則四逆湯其主方也。此為有脈者言之也。
白話
要溫暖脾臟,不如用乾薑、甘草,要強心,不如用附子,則四逆湯是其主方。這是針對有脈的人來說的。
原文
若血分中熱度消歇,以至脈伏不鼓,則非藥力所及,是當通灸三陰諸穴,使陽氣四達,而手足當溫,脈伏當出。
白話
如果血分中熱度消歇,以至於脈伏而不鼓,則不是藥力所能及,應當通灸三陰經各穴,使陽氣四達,而手足應當溫暖,脈伏應當顯現。
原文
若既灸之後,手足依然逆冷,脈之伏者,依然不還而反見微喘,則是血虛於裏,氣脫於外,危在旦夕矣。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
白話
如果已經灸之後,手足依然逆冷,脈之伏者,依然不回來反而出現微喘,則是血虛於裡,氣脫於外,危在旦夕。少陰脈弱於趺陽脈的,為順證。
原文
此句與上不接,當為另一條。蓋少陰為病,每患寒濕下陷,但得寒盡陽回,即是生機。
白話
此句與上文不連接,應當是另一條。少陰病,常常患寒濕下陷,只要寒盡陽回,就是生機。
原文
少陰病雖三急下證,及時而治,皆可不死,為其以少陰而兼陽明也,故謂之順。下利,有微熱而渴,脈弱者,令自愈。
白話
少陰病雖然有三急下證,及時治療,都可以不死,因為是少陰兼陽明的緣故,所以稱之為順。下利,有微熱而口渴,脈弱的,會自行痊癒。
原文
下利,脈緩,有微熱,汗出,令自愈。設脈緊,為未解。
白話
下利,脈緩,有微熱,出汗,會自行痊癒。假如脈緊,為尚未解除。
原文
下利一證,起於脾陽不升,而寒濕下陷,其脈當見沉緊。身冷無汗,不言可知。
白話
下利一證,起於脾陽不升,而寒濕下陷,其脈應當出現沉緊。身體寒冷無汗,不言而喻。
原文
蓋陽氣外散則脈見浮緩,太陽中風發熱有汗者,脈必浮緩,其明證也。
白話
因為陽氣外散則脈出現浮緩,太陽中風發熱有汗的,脈必浮緩,這是明證。
原文
陰寒內據,則脈見沉緊,厥陰下利,脈沉弦為下重,其明證也。
白話
陰寒內據,則脈出現沉緊,厥陰下利,脈沉弦為肛門下墜,這是明證。
原文
是故下利一證,以出陽為順,以入陰為逆,微熱而渴者,水濕下盡,而陽明之氣當復也。
白話
所以下利一證,以出陽為順,以入陰為逆,微熱而口渴的,是水濕下盡,而陽明之氣當恢復。
原文
微熱汗出者,裏水外泄,而太陽之氣當復也,故皆令自愈。而沉緊有力,不見緩弱之脈則為未解。
白話
微熱出汗的,是裡水外泄,而太陽之氣當恢復,所以都會自行痊癒。而沉緊有力,不見緩弱之脈則為未解。
原文
「緩」字舊訛作「數」,陳修園不知此證為寒盡回陽,望文生訓,反以為熱利。夫熱利為白頭翁湯證,豈不藥自愈之證耶。
白話
「緩」字舊時錯訛作「數」,陳修園不知道此證為寒盡回陽,望文生義,反而認為是熱利。熱利是白頭翁湯證,難道是不藥自愈的證候嗎?
原文
下利,脈數而渴者,令自愈。設不差,必圊膿血,以有熱故也。
白話
下利,脈數而口渴的,會自行痊癒。假如不癒,一定會大便膿血,因為有熱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