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氏傷寒金匱發微合刊

百合狐惑陰陽毒病證治第三

百合狐惑陰陽毒病證治第三(3)

百合狐惑陰陽毒病證治第三46
原文
苦參一升,以水一斗,煎取七升,去滓,薰洗,日三。雄黃薰法
白話
用苦參一升,加水一斗,煎煮到剩下七升,去除藥渣,用來薰洗患處,每天三次。雄黃薰法:
原文
雄黃一味為末,筒瓦二枚合之,燒,向肛薰之。
白話
取雄黃這味藥磨成粉末,用兩片筒瓦將它合起來,燒熱後,對著肛門薰蒸。
原文
狐,淫獸也,《詩》有「狐綏綏」,為寡婦欲嫁鰥夫而作。
白話
狐,是種淫亂的野獸,《詩經》裡有「狐綏綏」的句子,是為了描寫寡婦想嫁給鰥夫而作的。
原文
《左氏春秋》秦人卜與晉戰,其繇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占之曰:「夫狐蠱,必其君也。」蓋晉惠公蒸於賈君,有人欲而無天理,故秦人以狐名之,此可證狐為淫病矣。又晉候有疾篇,有「晦淫惑疾」之文。
白話
《左傳》記載秦國人占卜與晉國作戰,卦辭說:「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解釋占卜結果的人說:「那隻狐蠱,必定是指他們的國君。」這是因為晉惠公與賈君通姦,有人類的慾望而沒有天理,所以秦國人用「狐」來稱呼他,這可以證明「狐」是指淫亂的疾病。另外,《晉侯有疾篇》中有「晦淫惑疾」的文字。
原文
下文申之曰:「夫女,陽物而晦時,淫則有內熱惑蠱之疾。」內熱為女勞癉,惑、蠱為二證。
白話
下文進一步解釋說:「女子,是屬於陽性的事物而在夜晚活動,淫亂就會產生內熱以及惑、蠱的疾病。」內熱指的是女勞疸,惑和蠱是兩種不同的病證。
原文
惑即本篇蟲蝕之證,蠱則聚毒蟲於甕,令自相食。
白話
惑病就是指本篇所說的蟲子侵蝕的病證,蠱病則是將許多毒蟲聚集在甕中,讓它們互相吞食。
原文
或用蝦蟆,或用蜈蚣,最後存其一,即為蠱。
白話
有時用蟾蜍,有時用蜈蚣,最後存活下來的那一隻,就稱為蠱。
原文
相傳南方有此術,婦人於其所愛者將行,以蠱灰暗投飲食中,約期不至,即毒發而死。
白話
相傳南方有這種法術,婦女在她所愛的人要遠行時,偷偷將蠱蟲的灰燼放入飲食中,如果約定時間沒有回來,就會毒發身亡。
原文
《左氏傳》以三證並稱,又可證惑為淫病矣。以理斷之,直今之梅毒耳。
白話
《左傳》將這三種病證並列提及,又可以證明惑病是淫亂引起的疾病。依道理來判斷,這簡直就是現在的梅毒罷了。
原文
蓋陰陽二電,以磨擦生火,重之以穢濁蟲生,遂成腐爛。
白話
大概是因為陰陽兩種電氣,互相摩擦產生火熱,再加上穢濁之物孳生蟲子,於是造成腐爛。
原文
蝕於喉為惑,蝕於陰為狐,不過強分病名,而其實則一。
白話
侵蝕喉嚨的就叫做惑,侵蝕生殖器官的就叫做狐,這不過是勉強區分病名,而其實質是同一種病。
原文
按此證先蝕於陰,陰蝕已,則餘毒上攻而蝕於喉,並有蝕於鼻者,俗謂之開天窗。譬之鬱伏之火,冒屋而出也。鼻爛盡,其人可以不死。蝕於上部則聲嗄,會厭穿也。蝕於下部則咽乾,火炎上也。惟蝕於肛者甚少,或者其孌童歟?世所稱龍陽毒,蓋即指此。所以狀如傷寒者,以頭痛言也。
白話
按,這個病症是先侵蝕陰部,陰部蝕爛之後,殘餘的毒素向上攻而侵蝕喉嚨,也有侵蝕到鼻子的,俗稱叫做開天窗。就像被壓抑的火焰,衝破屋頂而出。鼻子爛光了,這個人可能還不會死。侵蝕在上部(喉嚨)就會聲音沙啞,這是會厭被蝕穿。侵蝕在下部(陰部)就會咽喉乾燥,這是因為火氣向上炎燒。只有侵蝕肛門的非常少,或許是那些孌童吧?世間所稱的龍陽毒,大概就是指這個了。它所以像傷寒病狀的原因,是就頭痛這點來說的。
原文
毒發於宗筋,則其熱上衝於腦而頭痛,俗謂之楊梅風,宜水磨羚羊角以抑之。
白話
毒素發作在宗筋(陰部),那麼它的熱氣就會向上衝到腦部而引起頭痛,俗稱這種情況叫做楊梅風,適合用水磨羚羊角來抑制它。
原文
所以默默欲眠,起則顛眩者,小便數而痛劇也(或用車前草汁飲之,間亦有小效)。
白話
之所以會沉默想睡,一起身就感到頭暈目眩,是因為小便次數多而且疼痛劇烈(有時用車前草汁喝下,偶爾也會有些效果)。
原文
所以目不得閉,臥起不安者,晝夜劇痛,欲臥而不得也。
白話
之所以眼睛無法閉合,躺下起來都不得安寧,是因為白天晚上都劇烈疼痛,想躺下卻躺不住。
原文
所以不欲飲食,惡聞食臭者,小便結於前,故不欲飲,大便閉於後,故不欲食。濁陰不降,中氣頓滯,故惡聞食臭。熱毒攻於上,故面目乍赤。膿血成於下,故面目乍黑。營氣既脫,加以劇痛,故面目乍白。
白話
之所以不想喝水吃東西,厭惡聞到食物的氣味,是因為小便閉結在前面,所以不想喝水;大便不通在後面,所以不想吃東西。濁陰之氣不能下降,中焦之氣因而停滯,所以厭惡聞到食物的氣味。熱毒向上攻,所以臉色一下子發紅。膿血形成在下面,所以臉色一下子發黑。營養之氣已經耗損,加上劇烈疼痛,所以臉色一下子發白。
原文
以仲師方治攷之,狐惑之為蟲病,灼然無可疑者。
白話
用張仲景的方劑治療來考察,狐惑病是蟲所引起的疾病,這是明白清楚沒有可疑的。
原文
苦參湯洗陰蝕,則以苦參味性寒,兼有殺蟲功用也。
白話
用苦參湯清洗陰部的蝕爛,是因為苦參味道性質寒涼,同時具有殺蟲的功效。
原文
雄黃末薰肛蝕,亦以雄黃功用,去毒而兼能殺蟲也。然則蝕於上者,何不用殺蟲之品?
白話
用雄黃粉末薰蒸肛門的蝕爛,也是因為雄黃的功效,能夠解毒同時又能殺蟲。這樣說來,那麼侵蝕在上部的,為什麼不使用殺蟲的藥物呢?
原文
曰:「病起於下,蟲即在下,蝕於喉,不過毒熱上攻耳。」(此與厥陰證之口傷爛赤同)故重用解毒之甘草為君,半夏、黃連以降之,黃芩以清之,恐其敗胃也,乾薑以溫之,人參、大棗以補之。其不用殺蟲之藥者,口中固無蟲也。
白話
回答說:「疾病從下部發起,蟲子也就在下部,侵蝕到喉嚨,不過是毒素熱氣向上攻的緣故罷了。」(這和厥陰病證中嘴巴潰爛發紅的道理相同)所以重用解毒的甘草作為君藥,用半夏、黃連來降逆氣,用黃芩來清熱,恐怕這些藥損傷胃氣,所以用乾薑來溫養,用人參、大棗來補益。之所以不用殺蟲的藥物,是因為嘴裡本來就沒有蟲子。
原文
陳修園不知此證之為梅毒,乃至欲借用烏梅丸。夫誰見烏梅丸能愈梅毒者乎!亦可笑已。
白話
陳修園不知道這個病症就是梅毒,竟然想要借用烏梅丸來治療。有誰見過烏梅丸能夠治好梅毒的呢!也真是可笑啊。
原文
病者脈數,無熱,微煩,默默但欲臥,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鳩眼,七八日,目四眥黑,若能食者,膿已成也。赤豆當歸散主之。
白話
病人脈搏跳動快速,沒有發熱,微微心煩,沉默不語只想躺著,出汗。剛得病的三四天,眼睛紅得像斑鳩的眼睛;到了七八天時,眼睛的四個眼角發黑,如果這時病人能夠吃東西,表示膿瘡已經形成了。用赤豆當歸散為主方來治療。
原文
赤豆當歸散方赤小豆(三升浸令芽出曝乾)當歸(十兩)上二味,杵為散,漿水服方寸匕,日三服。
白話
赤豆當歸散方:赤小豆(三升,浸泡到長出芽後曬乾),當歸(十兩)。以上兩味藥,搗成細末,用米醋調服一方寸匕,每天服用三次。
原文
文曰:「脈數,無熱,微煩,但欲臥,汗出。」夫無熱脈數,此為陽中有癰。
白話
經文說:「脈搏跳動快速,沒有發熱,微微心煩,只想躺著,出汗。」沒有發熱但脈搏快速,這是體內陽分有癰瘍。
原文
自汗出為膿未成,腸癰條下已歷歷言之,惟癰將成之狀,瘡癰篇初無明文。
白話
自行出汗表示膿瘡尚未形成,在腸癰的條文下已經詳細說明過了。只是對於癰瘍即將形成時的狀況,《瘡癰篇》最初並沒有明確的文字記載。
原文
此云:「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鳩眼。」內熱蘊蒸之象也。
白話
這裡說:「剛得病的三四天,眼睛紅得像斑鳩的眼睛。」這是體內有熱氣鬱積薰蒸的現象。
原文
又云:「七八日,目四眥皆黑。若能食者,膿已成也。」目四眥黑,為內癰已腐,而敗血之色外見,此當是瘡癰篇諸癰腫節後脫文,傳寫者誤錄於此。
白話
又說:「到了七八天,眼睛的四個眼角都發黑。如果能夠吃東西,表示膿瘡已經形成了。」眼角發黑,是體內的癰瘍已經化膿腐爛,敗壞的血色顯現在外,這應該是《瘡癰篇》中「諸癰腫」段落之後遺漏的文字,是傳抄的人錯誤地記錄在這裡。
原文
赤豆當歸散治腸中所下之近血,則此條當為腸癰正治。
白話
赤豆當歸散治療從腸道中排出的靠近肛門的出血,那麼這一條內容應該屬於腸癰的正確治法。
原文
婦人腹中痛用當歸散,亦以其病在大腸而用之。
白話
婦女腹中疼痛使用當歸散,也是因為她的病位在大腸才使用這個方劑。
原文
可見本條與狐惑篇陰陽毒絕不相干,特標出之。以正歷來注家之失。
白話
由此可見,這一條內容與狐惑篇、陰陽毒篇完全不相關,特地將它標示出來,用來糾正歷來注釋家的錯誤。
原文
陽毒之為病,面赤斑斑如錦紋,咽喉痛,吐膿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主之。
白話
陽毒這種病,臉色發紅並有斑點如同錦繡的花紋,咽喉疼痛,吐出膿血。得病五天內可以治療,到了七天就無法醫治了。用升麻鱉甲湯為主方來治療。
原文
陰毒之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去雄黃蜀椒主之。升麻鱉甲湯方
白話
陰毒這種病,面部和眼睛發青,身體疼痛像被棍棒毆打一樣,咽喉疼痛。得病五天內可以治療,到了七天就無法醫治了。用升麻鱉甲湯去掉雄黃和蜀椒來主治。
原文
鱉甲(手指大一片炙)雄黃(半兩研)升麻、當歸、甘草(各二兩)蜀椒(炒去汁一兩)
白話
鱉甲(手指大小的一片,炙用),雄黃(半兩,研磨),升麻、當歸、甘草(各二兩),蜀椒(炒過去除汁液,一兩)。
原文
上六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頓服之,老小再服,取汗。
白話
以上六味藥,用水四升,煮到剩下約一升,一次喝完,老人和小孩可以分兩次服用,以出汗為度。
原文
《肘後》《千金方》陽毒用升麻湯,無鱉甲,有桂。陰毒用甘草湯,無雄黃。
白話
《肘後備急方》和《千金要方》中,治療陽毒使用升麻湯,沒有鱉甲,有桂枝;治療陰毒使用甘草湯,沒有雄黃。
原文
邪中之人,血熱熾盛為陽,血寒凝結為陰,此不難意會者也。
白話
邪氣侵襲人體,血液熱到極點就屬於陽證,血液寒冷凝結就屬於陰證,這個道理是不難理解的。
原文
然則陰陽毒二證,雖未之見,直可援證狀而決之。
白話
如此說來,陰毒和陽毒這兩種病證,即使沒有親眼見過,也可以直接依據其症狀來判斷它。
原文
陽毒為陽盛之證,熱鬱於上,故面赤斑斑如錦紋。熱傷肺胃,故吐膿血。
白話
陽毒是陽氣過盛的病證,熱氣鬱結在上部,所以臉色發紅並有斑點如同錦繡花紋。熱邪損傷肺和胃,所以吐出膿血。
原文
陰毒為凝寒之證,血凝而見死血之色,故面目青。血凝於肌肉,故身痛如被杖。
白話
陰毒是寒氣凝聚的病證,血液凝結顯出敗壞血液的顏色,所以面部和眼睛發青。血液凝結在肌肉中,所以身體疼痛像被棍棒毆打。
原文
二證皆咽痛者,陽熱薰灼固痛,陰寒凝阻亦痛。咽痛同而所以為咽痛者不同。
白話
這兩種病證都有咽喉疼痛的症狀,陽熱薰蒸灼燒固然會痛,陰寒凝結阻滯也會痛。咽喉疼痛的症狀相同,但造成咽喉疼痛的原因卻不相同。
原文
以方治論,則陽毒有蟲,陰毒無蟲,譬之天時暴熱,則蟄蟲咸仰。天時暴寒,則蟄蟲咸俯。
白話
用方劑治療來討論,陽毒有蟲,陰毒沒有蟲,這就像天氣突然炎熱,冬眠的蟲子都向上活動;天氣突然寒冷,冬眠的蟲子都向下蟄伏。
原文
蓋不獨陽毒方治有殺蟲之川椒、雄黃,而陰毒無之,為信而有徵也。
白話
因為不只是陽毒的方藥中有殺蟲的川椒、雄黃,而陰毒的方藥中沒有這些藥,這就是證據確鑿且有徵兆可循。
原文
方中升麻,近人多以為升提之品,在《本經》則主解百毒,甘草亦解毒,則此二味實為二證主要。
白話
方中的升麻,近代人多認為是升提的藥材,但在《神農本草經》中它主要是用來解各種毒素;甘草也能解毒,那麼這兩味藥其實是治療這兩種病證的主要藥物。
原文
鱉甲善攻,當歸和血,此與癰毒用炙甲片同。一以破其血熱,一以攻其死血也。
白話
鱉甲擅長攻破,當歸能調和血液,這和治療癰毒時使用炙穿山甲的道理相同。一個是用來破除血分的熱邪,一個是用來攻逐瘀積的死血。
原文
又按《千金方》陽毒升麻湯無鱉甲有桂,陰毒甘草湯無雄黃。
白話
另外考據《千金要方》,其中的陽毒升麻湯沒有鱉甲而有桂枝,陰毒甘草湯沒有雄黃。
原文
以後文「水四升,煮取一升,頓服,取汗」觀之,似升麻鱉甲湯中原有桂枝,後人傳寫譌脫耳。
白話
從後面經文「用水四升,煮到剩下一升,一次服完,以出汗為度」來看,似乎升麻鱉甲湯原來有桂枝,是後人傳抄時出了錯誤或遺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