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陽明病,潮熱,大便微硬者,可與大承氣湯。不硬者,不可與之。
陽明病,出現潮熱,大便稍微硬結的,可以給予大承氣湯。不硬的,不可以給予。
原文
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與小承氣湯,湯入腹中,轉矢氣者,此有燥屎也,乃可攻之。
如果不大便六七天,恐怕有燥屎,想要知道的方法,稍微給予小承氣湯,湯藥進入腹中,如果轉矢氣(放屁),這說明有燥屎,才可以攻下。
原文
若不轉矢氣者,此但初頭硬,後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欲飲水者,飲水則噦。
如果不轉矢氣,這只是開頭硬,後面必定稀溏,不可以攻下。攻下的話,一定會脹滿不能吃東西。想要喝水的人,喝水就會呃逆。
原文
其後發熱者,必大便復硬而少也,以小承氣湯和之。不轉矢氣者,慎不可攻也。
之後發熱的,必定大便又硬而量少,用小承氣湯調和。不轉矢氣的,謹慎不可攻下。
原文
俗語有之「肺腑而能語,醫師面如土」,言內藏之未易臆斷也,故近代醫家,每有試藥之法,審斷不確,先用輕劑以嘗之,辨證既精,然後改用重劑。
俗語有說「肺腑如果能說話,醫師臉色如土」,說的是內臟不容易憑主觀臆斷,所以近代醫家,常常有試藥的方法,審斷不準確時,先用輕劑來嘗試,辨證已經精確,然後改用重劑。
原文
雖未免徘徊觀望,然亦慎重生命之道也,此節實即試藥之法。
雖然不免徘徊觀望,但也是慎重對待生命的道理,這一節實際就是試藥的方法。
原文
蓋陽明為病,惟熱發而汗泄者,方可與論大便燥實與否,而後攻之以大承氣,若但有潮熱而大便不堅,未足言攻下也。
因為陽明病,只有發熱而汗出的,才可以討論大便是否燥實,然後用大承氣攻下,如果只有潮熱而大便不堅硬,不足以說攻下。
原文
不大便六七日,似可以攻下矣,然腸中燥實與否,尚未可定,而必先用小承氣以嘗之。
不大便六七天,似乎可以攻下了,然而腸中是否燥實,還不能確定,而必須先用小承氣來嘗試。
原文
服藥後,腸中苟已燥結,大便當下不下,而但轉矢氣,則燥實顯然,然後用大承氣湯,可以一下而愈。
服藥後,腸中如果已經燥結,大便應當下而不下,只是轉矢氣,那麼燥實就明顯了,然後使用大承氣湯,可以一次攻下而愈。
原文
若不轉矢氣,而大便初硬後溏,雖外見陽明之燥,中實含太陰之濕,以裏濕之證,又經妄下,甚之以虛寒,則濕之所聚,腹必脹滿。
如果不轉矢氣,而大便開頭硬後面溏,雖然外表看見陽明的燥,裡面實際含有太陰的濕,因為是裏濕的證,又經過妄下,加上虛寒,那麼濕氣聚集,腹部必定脹滿。
原文
胃氣虛寒,食入則吐,下濕上燥,渴欲飲冷,入咽即病噦逆,後文所謂:「胃中虛冷不能食者,飲水則噦」,即此證也。
胃氣虛寒,吃進去就吐,下部濕上部燥,口渴想喝冷水,入咽就患呃逆,後文所說:「胃中虛冷不能食者,飲水則噦」,就是這個證。
原文
得此證者,吳茱萸湯主之,用吳萸以溫厥陰肝藏,即所以和滲入胃底之胆汁,兼用人參、薑、棗以救胃氣虛寒,則胃寒去而噦逆平矣。
得此證的人,吳茱萸湯主治,用吳茱萸來溫暖厥陰肝臟,就是用來調和滲入胃底的膽汁,同時使用人參、生薑、大棗來救治胃氣虛寒,那麼胃寒消除而呃逆平息了。
原文
設嗣後仍見潮熱,必其大便當燥,仍宜用小承氣湯試之,以觀其轉矢氣與否。
假設之後仍然見到潮熱,必定是其大便應當燥結,仍然應該用小承氣湯試探,以觀察是否轉矢氣。
原文
若轉矢氣,方可用大承氣湯以攻之,否則胃寒噦逆之證,不免復作。此亦前車之覆後車之鑒也。須知和之者為小承氣,攻之者為大承氣。
如果轉矢氣,才可以用大承氣湯來攻下,否則胃寒呃逆之證,不免再次發作。這也是前車之覆後車之鑑。必須知道調和的是小承氣,攻下的是大承氣。
張隱庵認為「慎不可攻」屬於小承氣的說法,簡直是胡言亂語。
原文
夫實則譫語,虛則鄭聲。鄭聲者,重語也。直視,譫語,喘滿者死,下利者亦死。
實證則譫語,虛證則鄭聲。鄭聲,就是重複的話語。眼睛直視,譫語,氣喘脹滿的會死,下利的也會死。
原文
語言之發,必經思慮而後出。心之元神藏於腦,凡有思慮,心為主而腦為役,是故事關探討,則仰首而神凝,暴受驚恐,則顛眩而神昏。明乎此,然後可與言鄭聲、譫語之理。
語言的發出,必須經過思慮然後出來。心的元神藏在腦中,凡是思慮,心為主而腦為役,所以事情關係探討,就仰頭而神凝,突然受到驚恐,就顛眩而神昏。明白這個,然後可以談論鄭聲、譫語的道理。
原文
本條云:「夫實則譫語,虛則鄭聲。鄭聲者,重語也。直視,譫語,喘滿者死,下利者亦死。」張隱庵以為因虛而致譫語,即鄭聲,並謂此下十二節,皆論譫語而不言鄭聲。
本條說:「夫實則譫語,虛則鄭聲。鄭聲者,重語也。直視,譫語,喘滿者死,下利者亦死。」張隱庵認為因虛而導致譫語就是鄭聲,並說此下十二節,都討論譫語而不說鄭聲。
原文
當知鄭聲即譫語之重複,此特就本書推測言之,其理固未明也。
應當知道鄭聲就是譫語的重複,這只是就本書推測來說,其道理本來不明確。
原文
夫熱鬱則邪實,病久則正虛,固當有一病而兼見譫語、鄭聲者,固不得謂何證當見譫語,何證當見鄭聲也。
熱鬱則邪實,病久則正虛,本來應當有一種病而兼見譫語、鄭聲的,當然不能說哪個證應當出現譫語,哪個證應當出現鄭聲。
原文
故下文但舉譫語而不言鄭聲,蓋腦為清竅,胃中鬱熱穢氣上蒙,則聞見多妄。
所以下文只舉譫語而不說鄭聲,因為腦為清竅,胃中鬱熱穢氣上蒙,則聽聞多妄。
原文
腦為神舍,久病虛羸,精氣耗散,則遊魂不歸,故臥榻之旁,忽見有鬼出入,或驟見刀兵水火,或途遇蛇虎相逼,似夢似醉,驚呼叫號,是為譫語。
腦為神舍,久病虛羸,精氣耗散,則遊魂不歸,所以臥榻之旁,忽然看見有鬼出入,或者驟然看見刀兵水火,或者路上遇到蛇虎相逼,似夢似醉,驚呼叫號,這就是譫語。
原文
或忽在通衢,忽浮大海,恍惚遷變,一時欲歸不得,口中呶呶不休,是謂鄭聲。
或者忽然在通衢,忽然漂浮大海,恍惚變遷,一時想歸不得,口中呶呶不休,這就是鄭聲。
原文
要知陽明化燥,惟精氣壯實者,或但見譫語而不見鄭聲。
要知道陽明化燥,只有精氣壯實的人,或者只見譫語而不見鄭聲。
原文
然至病延八九日外,神氣外浮,恐亦有魂遊墟莽之象,若不急下,往往枯槁而死,甚可痛也。
然而到病延八九日之外,神氣外浮,恐怕也有魂遊墟莽之象,如果不急下,往往枯槁而死,很可痛惜。
原文
生死之間,若死與夢,人方臥寐,神魂從泥丸出,日有所思而夢見之,即日無所思而夢亦見之。然稍有驚覺,即神返其舍,生氣存焉耳。
生死之間,如同死與夢,人正在臥寐,神魂從泥丸宮出來,白天有所思而夢見它,即使白天無所思而夢也見到它。然而稍有驚覺,就神返其舍,生氣存在罷了。
原文
人之將死也,神魂亦從泥丸出營,營而上浮,忽忽乎遠逝,如葉之脫,如煙之散,則一去而無歸矣。
人將死的時候,神魂也從泥丸宮出來遊蕩,遊蕩而上浮,忽忽地遠逝,如葉之脫,如煙之散,則一去而無歸了。
原文
故同一神不守舍,不自約束之譫語、鄭聲關於陽熱上薰者,是之謂逼,去其所逼而反本有餘。
所以同一神不守舍,不自約束的譫語、鄭聲關於陽熱上薰的,這叫逼,去掉其所逼而反本有餘。
原文
關於精氣內奪者,是之謂脫,固其所脫,而猶恐不及。
原文
是故陽將上脫,則直視譫語而喘滿,陰液內亡,則直視譫語而下利。
所以陽將上脫,則直視譫語而喘滿,陰液內亡,則直視譫語而下利。
原文
之二者,不下亦死,況經妄下,臨證者不可不慎也。
這兩種情況,不下也會死,何況經過妄下,臨證者不可不謹慎。
原文
陽明鬱熱上薰於腦,腦中燥熱,目系強直,神經瞀亂,則直視而譫語,但見此證而並見喘滿或下利者,何以知其為必死?
陽明鬱熱上熏於腦,腦中燥熱,目系強直,神經瞀亂,則直視而譫語,但見這個證而同時見喘滿或下利的,怎麼知道其為必死?
原文
蓋直視譫語,原為胃中燥實之證,直視譫語而一時並見喘滿,則胃中阻隔,吸入之氣,至中脘而止,不能下達丹田,吸入之氣,與呼出之氣併居,肺不能容,是為喘滿,其為當下,較然無可疑者。
因為直視譫語,原是胃中燥實之證,直視譫語而一時並見喘滿,則胃中阻隔,吸入之氣,到中脘而止,不能下達丹田,吸入之氣與呼出之氣並居,肺不能容,這就是喘滿,其應當攻下,顯然無可懷疑。
原文
然《金匱》有言:「吸而微數,其病在中焦實也。下之則愈,虛者不治。」又曰:「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遠,此皆難治。呼吸動搖振振者,不治。」夫在上焦者其吸促,為肺虛氣弱,在下焦者其吸遠,為腎虛不能納氣,皆因中焦正氣之虛而推廣言之。
然而《金匱》有言:「吸而微數,其病在中焦實也。下之則愈,虛者不治。」又說:「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遠,此皆難治。呼吸動搖振振者,不治。」在上焦者其吸促,為肺虛氣弱,在下焦者其吸遠,為腎虛不能納氣,都是因中焦正氣之虛而推廣言之。
原文
惟呼吸動搖振振,為氣虛形脫之實證,而為三證所同,然則喘滿之所以必死者,亦當有此虛象。
只有呼吸動搖振振,為氣虛形脫的實證,而為三證所同,那麼喘滿之所以必死,也應當有此虛象。
原文
按暴病之人,胃有宿食,妨其呼吸,一下而其氣即調,至於久病虛羸,呼吸之間,肩背俱動,形氣不能相保,不下固不免於死,然驟然攻下,胃中有宿食方動,而氣已上脫矣,此直視譫語而兼喘滿者,所以為必死之證也。
按暴病之人,胃有宿食,妨礙其呼吸,一下而其氣即調,至於久病虛羸,呼吸之間,肩背俱動,形氣不能相保,不下固然不免於死,然而驟然攻下,胃中有宿食剛剛動,而氣已上脫了,這就是直視譫語而兼喘滿者,所以為必死之證。
原文
《金匱》云:「下利譫語者,有燥屎也,小承氣湯主之。」蓋非胃中燥實,胃熱不上攻腦部,斷不至神識昏迷而發譫語,雖在下利,其為當下無疑。
《金匱》說:「下利譫語者,有燥屎也,小承氣湯主之。」因為不是胃中燥實,胃熱不上攻腦部,斷不至神識昏迷而發譫語,雖然在下利,其應當攻下無疑。
原文
然何以同一譫語,加之以直視,即為死證,蓋直視在太陽溫病條內,為誤下液虧火逆上盛目系強急之證。
然而為什麼同樣的譫語,加上直視,就是死證?因為直視在太陽溫病條內,為誤下液虧火逆上盛目系強急之證。
原文
今乃未經攻下,陽明燥氣業將內藏津液,薰灼殆盡,並腦中目系俱燥,加以協熱而利,迫水下泄,則腸胃必無餘潤。
現在竟然未經攻下,陽明燥氣已經將內臟津液薰灼殆盡,並且腦中目系都燥,加上協熱而利,迫水下泄,則腸胃必無餘潤。
原文
雖於攻下藥中,加入生地、石斛、麥冬、玉竹潤燥之品,正恐一杯之水,不救車薪。
雖然在攻下藥中,加入生地、石斛、麥冬、玉竹潤燥之品,正恐怕一杯之水,不救車薪。
原文
明知不下必死,其如下之不動何,此直視譫語而兼下利者,所以為必死之證也。
明知不下必死,但無奈攻下卻不動,這就是直視譫語而兼下利者,所以為必死之證。
原文
發汗多,若重發汗者,亡其陽。譫語,脈短者死,脈自和者不死。
發汗多,如果重複發汗,就會亡失陽氣。譫語,脈短的會死,脈自和的不會死。
原文
太陽篇云:「發汗後重發汗,必恍惚心亂。」又云:「傷寒,脈浮,以火迫劫亡其陽,必驚狂。」所以然者,汗大出而陽氣暴張,心神不能自持,腦部一時昏眩,不甚則恍惚心亂,甚則發為驚狂。
太陽篇說:「發汗後重發汗,必恍惚心亂。」又說:「傷寒,脈浮,以火迫劫亡其陽,必驚狂。」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汗大出而陽氣暴張,心神不能自持,腦部一時昏眩,不嚴重則恍惚心亂,嚴重則發為驚狂。
原文
但同是發汗亡陽譫語,何以脈短即死,脈自和者不死?
但同樣是發汗亡陽譫語,為什麼脈短就死,脈自和的不死?
原文
且因發汗而亡陽譫語者,脈何以有短與自和之別,此不可不深究者也。
並且因發汗而亡陽譫語的人,脈為什麼有短與自和的區別,這是不可不深究的。
原文
蓋汗與血同源而異致,故亡血者不可發汗,衄家不可發汗,發汗則其血益虛。脈短者,血虛之明證也。
因為汗與血同源而異致,所以亡血者不可發汗,衄家不可發汗,發汗則其血更加虛。脈短,是血虛的明證。
原文
陽浮於外,惟裏陰充足者,陰氣外接,猶得漸歸其根。
陽氣浮於外,只有裏陰充足的人,陰氣外接,還能逐漸歸於其根。
原文
傷寒,若吐若下後,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日晡所發潮熱,不惡寒,獨語如見鬼狀。
傷寒,經過吐或下之後,病不解,不大便五六天,上至十多天,日晡時發潮熱,不惡寒,獨語如見鬼狀。
原文
若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視。脈弦者生,濇者死。微者但發熱。譫語者,大承氣湯主之。若一服利,止後服。
如果嚴重的,發作時不認識人,循衣摸床,驚恐不安,微喘,直視。脈弦的可以生,脈澀的會死。輕微的只是發熱。譫語的,大承氣湯主治。如果一服後大便通利,就停止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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