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論篇

卷四

厥陰經全篇(法五十五)(2)

卷四/厥陰經全篇(法五十五)35
原文
熱少厥微,指頭微寒,其候原不重,然默默不欲食,煩躁,數日胃中津液傷而坐困矣。若小便利,色白,則胃熱暗除,故欲得食。
白話
發熱較少、厥逆輕微,僅手指頭微寒,這種證候原本不嚴重,但是患者默默不語、不想吃東西,煩躁,數日後胃中津液損傷而陷入困頓。如果小便通暢、顏色清白,則胃熱暗中消除,所以會想吃東西。
原文
若厥而嘔,胸脅滿不去,則邪聚中焦,其後陰邪必走下竅而便血,以厥陰主血也。
白話
如果厥逆且嘔吐,胸脅脹滿不消退,則是邪氣聚集中焦,之後陰邪必定向下走而便血,因為厥陰經主管血分。
原文
(13)傷寒發熱四日,厥反三日,復熱四日,厥少熱多,其病當愈;四至七日,熱不去者,必便膿血。
白話
(13)傷寒發熱四天,厥逆反而只有三天,又發熱四天,厥逆少而發熱多,此病應當痊愈;如果到了第四天至第七天,發熱仍未退去,必定會便膿血。
原文
傷寒厥四日,熱反三日,復厥五日,其病為進。寒多熱少,陽氣退,故為進也。原文以陰陽進退之義互舉,其旨躍然。
白話
傷寒厥逆四天,發熱反而只有三天,又厥逆五天,此病為加重。寒多熱少,陽氣衰退,所以是加重。原文以陰陽進退的意義互相舉例,其旨意清晰明瞭。
原文
(14)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厥不還者,死。原文
白話
(14)傷寒六七天,脈搏微弱,手足厥冷,煩躁不安,灸厥陰經穴,如果厥逆不恢復的,死亡。(原文)
原文
脈微而厥,更加煩躁,則是陽微陰盛,用灸法以通其陽,而陽不回則死也。
白話
脈搏微弱而厥逆,再加上煩躁,這是陽氣微弱陰氣旺盛,用灸法來通暢陽氣,如果陽氣不回轉則死亡。
原文
(15)傷寒發熱,下利厥逆,躁不得臥者,死。原文
白話
(15)傷寒發熱,下利厥逆,煩躁不能躺臥的,死亡。(原文)
原文
(16)傷寒發熱,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原文
白話
(16)傷寒發熱,下利非常嚴重,厥逆不止的,死亡。(原文)
原文
厥證,但發熱則不死,以發熱則邪出於表,而里證自除,下利自止也。
白話
厥證,只要發熱就不會死亡,因為發熱則邪氣從體表外出,而裡證自然消除,下利自然停止。
原文
若反下利、厥逆,煩躁有加,則其發熱又為陽氣外散之候,陰陽兩絕,亦主死也。
白話
如果反而下利、厥逆,煩躁加重,那麼這種發熱又是陽氣外散的徵象,陰陽兩絕,也主死亡。
原文
(17)發熱而厥,七日下利者,為難治。原文
白話
(17)發熱而厥逆,七天後出現下利的,是難治之證。(原文)
原文
厥利與熱不兩存之勢也。發熱而厥,七日是熱者,自熱;厥利者,自厥利,兩造其偏,漫無相協之期,故雖未現煩躁等證,而已為難治。
白話
厥逆下利與發熱是不能並存的態勢。發熱而厥逆,七天來發熱者依然發熱,厥逆下利者依然厥逆下利,雙方各偏一端,完全沒有相互協調的時機,所以雖然還沒有出現煩躁等證,但已經是難治了。
原文
蓋治其熱則愈厥、愈利;治其厥利則愈熱不至,陰陽兩絕不止矣。
白話
因為治療其發熱則厥逆和下利更加嚴重;治療其厥逆下利則發熱更加不止,直到陰陽兩絕為止。
原文
(18)傷寒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陰無陽故也。原文
白話
(18)傷寒六七天本來沒有下利,隨即發熱而下利,病人汗出不止的,死亡,因為有陰無陽的緣故。(原文)
原文
六七日不利,忽發熱而利,渾是外陽內陰之象,此中伏有亡陽危機,所以仲景蚤為迴護,用溫、用灸,以安其陽。若俟汗出不止乃始圖之,則無及矣。可見邪亂厥陰,其死生全關乎少陰也。
白話
六七天沒有下利,忽然發熱而下利,完全是外有陽內有陰的現象,其中潛伏著亡陽的危機,所以仲景預先防護,用溫法、用灸法,來安定陽氣。如果等到汗出不止才開始救治,就來不及了。可見邪氣擾亂厥陰,其死生完全關係到少陰。
原文
不然厥陰之熱深厥深,何反謂之有陰無陽哉!
白話
不然厥陰病的熱深厥亦深,為什麼反而說是有陰無陽呢!
原文
(19)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結胸,小腹滿,按之痛者,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原文
白話
(19)病人手足厥冷,說我不結胸,小腹脹滿,按壓疼痛的,這是寒邪凝結在膀胱關元穴。(原文)
原文
陽邪必結於陽,陰邪必結於陰,故手足逆冷、腹滿、按之痛者,邪不上結於胸,其非陽邪可知,其為陰邪下結可知,則其當用溫、用灸,更可知矣。關元在臍下三寸,為極陰之位也。
白話
陽邪必定結聚在陽分,陰邪必定結聚在陰分,所以手足逆冷、腹部脹滿、按壓疼痛的,邪氣不上結於胸,可知它不是陽邪,而是陰邪下結,那麼應當用溫法、用灸法,就更明白了。關元穴在肚臍下三寸,是極陰的位置。
原文
(20)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脈虛,復厥者,不可下,此為亡血,下之,死。原文 濡音軟。
白話
(20)傷寒五六天,沒有結胸,腹部柔軟、脈搏虛弱,又出現厥逆的,不可用下法,這是亡血,如果誤下,則死亡。(原文 濡讀音同軟)
原文
傷寒五六日,邪入厥陰,其熱深矣。乃陽邪不上結於胸,陰邪不下結於腹,其脈虛而復厥,則非熱深當下之比。
白話
傷寒五六天,邪氣進入厥陰,其熱已深。然而陽邪不上結於胸,陰邪不下結於腹,其脈搏虛弱而又厥逆,這就不是熱深應當用下法的情況。
原文
由其陰血素虧,若誤下之,以重亡其陰,必主死也。
白話
因為其陰血向來虧虛,如果誤用下法,會加重亡失陰液,必定導致死亡。
原文
此厥陰所以無大下之法,而血虛之人,尤以下為大戒矣。
白話
這就是厥陰病沒有峻下法的原因,而血虛之人,尤其以使用下法為大忌。
原文
(21)手足厥寒,脈細欲絕者,當歸四逆湯主之。
白話
(21)手足厥冷,脈搏細小將要斷絕的,用當歸四逆湯主治。
原文
若其人內有久寒者,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主之。原文
白話
如果病人體內有陳寒的,適宜用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主治。(原文)
原文
前條之脈虛,此條之脈細,互見其義。虛細總為無血,不但不可用下,並不可用溫。
白話
前一條的脈虛,這一條的脈細,互相印證其義。虛和細總歸是血虛,不但不可用下法,也不可用溫法。
原文
蓋脈之虛細,本是陽氣衰微,然陰血更為不足,故藥中宜用歸芍以濟其陰,不宜用薑、附以劫其陰也。
白話
因為脈搏虛細,本來是陽氣衰微,但是陰血更加不足,所以藥中宜用當歸、芍藥來滋養陰血,不宜用乾薑、附子來劫傷陰液。
原文
即其人素有久寒者,但增吳茱萸、生薑觀之,是則乾薑、附子,寧不在所禁乎?此而推之,妙義天開矣。
白話
即使病人平素有陳寒,也只是增加吳茱萸、生薑來看,那麼乾薑、附子難道不在禁用之列嗎?由此推論,精妙義理豁然開朗。
原文
(22)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四逆湯主之。原文
白話
(22)大汗出,發熱不退,體內拘急,四肢疼痛,又下利厥逆而怕冷的,用四逆湯主治。(原文)
原文
大汗出而熱反不去,正恐陽氣越出軀殼之外。
白話
大汗出而發熱反而不退,正擔心陽氣向外跑到軀體之外。
原文
若內拘急,四肢疼,更加下利、厥逆、惡寒,則在裡純是陰寒,宜亟用四逆湯以回其陽,而陰邪自散耳。
白話
如果體內拘急,四肢疼痛,再加上下利、厥逆、怕冷,那麼在裡完全是陰寒,應當趕快用四逆湯來挽回陽氣,而陰邪自然消散。
原文
(23)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湯主之。原文
白話
(23)大汗出,或劇烈下利而厥冷的,用四逆湯主治。(原文)
原文
此證較上條無外熱相錯,其為陰寒易明。然既云大汗、大下利,則陰津亦亡。
白話
此證比較上一條沒有外熱交錯,其為陰寒容易明白。然而既然說大汗、大下利,則陰液也喪失。
原文
但此際不得不以救陽為急,俟陽回尚可徐救其陰,所以不當牽制也。
白話
但此時不得不以救陽為急務,等到陽氣回復後還可以慢慢救治陰液,所以不應當牽制猶豫。
原文
(24)傷寒脈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原文
白話
(24)傷寒脈搏急促,手足厥逆的,可以灸治。(原文)
原文
傷寒脈促,則陽氣跼蹐可知,更加手足厥逆,其陽必為陰所格拒而不能返,故宜灸,以通其陽也。
白話
傷寒脈搏急促,則陽氣拘束受限可知,再加上手足厥逆,其陽氣必定被陰氣格拒而不能回返,所以適宜用灸法,來通暢陽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