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論篇

卷四

厥陰經全篇(法五十五)(1)

卷四/厥陰經全篇(法五十五)51
原文
(1)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飢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原文
白話
(1)厥陰經的病症表現為:消渴、氣往心上衝撞、心中疼痛發熱、飢餓卻不想吃東西,吃東西就吐出蛔蟲,如果使用瀉下法,就會導致腹瀉不止。原文
原文
消渴者,飲水多,而小便少也。厥陰屬木,厥陰邪甚則腎水為之消,腎消則引水以自救,故消而且渴,其渴不為水止也。氣上撞心,心中疼熱者,肝氣通於心也。
白話
消渴的症狀,是飲水很多,但小便很少。厥陰屬於木,厥陰邪氣過盛就會使腎水被消耗,腎水被消耗就會引水來自我救助,所以出現消瘦而且口渴,這種口渴不會因為喝水而停止。氣往心上衝撞、心中疼痛發熱,是因為肝氣通於心。
原文
飢不能食者,木邪橫肆,胃土受制也,食則吐蛔者,胃中飢,蛔嗅食則出也。
白話
飢餓卻不能吃東西,是因為木邪橫行肆虐,胃土受到制約;吃東西就吐出蛔蟲,是因為胃中飢餓,蛔蟲聞到食物氣味就跑出來。
原文
下之利不止者,邪屬厥陰,下則徒虛陽明,陽明虛,木益乘其所勝也。此條文義,形容厥陰經之病情最著。
白話
使用瀉下法後腹瀉不止的原因,是因為邪氣屬於厥陰,瀉下只會白白地使陽明虛弱,陽明虛弱,木邪就會更加侵犯它所克制的(胃土)。這一條的文義,形容厥陰經的病情最為顯著。
原文
蓋子盛則母虛,故腎水消而生渴,母盛則子實,故氣撞心而疼熱。
白話
因為子氣旺盛則母氣虛弱,所以腎水消耗而產生口渴;母氣旺盛則子氣實滿,所以氣衝撞心臟而疼痛發熱。
原文
然足經之邪,終與手經有別,雖仰關而攻,究不能入心之郛廓也。
白話
然而足經的邪氣,終究與手經有所不同,雖然向上侵犯關隘,但終究不能侵入心臟的城郭之內。
原文
至胃則受俯凌之勢,無可逃避,食則吐,而下則利不止矣。亦由邪自陽明傳入,胃氣早空,故易動耳。
白話
至於胃,則受到向下欺凌的態勢,無可逃避,吃東西就嘔吐,而瀉下則腹瀉不止。也是因為邪氣從陽明傳入,胃氣早已空虛,所以容易受擾動罷了。
原文
(2)厥陰中風,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原文
白話
(2)厥陰中風,脈象微浮,是將要痊癒的表現;脈不浮,是尚未痊癒。原文
原文
厥陰之脈,微緩不浮,中風病傳厥陰,脈轉微浮,則邪還於表而為欲愈。(3)厥陰病,欲解時,從醜至卯上。
白話
厥陰的脈象,是微緩而不浮的。中風病傳入厥陰,脈象轉為微浮,則是邪氣還表而將要痊癒。(3)厥陰病將要解除的時間,是從丑時到卯時。
原文
原文醜、寅、卯,厥陰風木之王時,故病解。
白話
原文:丑、寅、卯時,是厥陰風木當旺的時辰,所以病會解除。
原文
(4)厥陰病,欲飲水者,少少與之愈。原文
白話
(4)厥陰病,想要喝水的,可以少量地給他水喝,就會痊癒。原文
原文
(5)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原文
白話
(5)所有出現四肢逆冷、厥逆的,不可使用瀉下法,虛弱的病人也是如此。凡是厥逆,是陰陽之氣不能順暢地交接,就形成厥逆。所謂厥逆,就是手足冰冷的意思。原文
原文
厥即四逆之極,陰陽既不相順接,下則必至於脫絕也。
白話
厥就是四肢逆冷的極致,陰陽既然不能順暢交接,再用瀉下法就必然會導致陰陽脫絕。
原文
厥陰證,仲景總不欲下,無非欲邪還於表,而陰從陽解也。此但舉最不可下之二端,以嚴其戒耳。
白話
厥陰證,張仲景總是不想用瀉下法,無非是想讓邪氣還表,使陰分從陽分而解除。這裡只是舉出兩個最不可用瀉下的情況,以嚴格其禁忌罷了。
原文
手之三陰與手之三陽相接於手,足之三陰與足之三陽相接於足。
白話
手的三條陰經與手的三條陽經在手指相接,足的三條陰經與足的三條陽經在足趾相接。
原文
陰主寒,陽主熱,故陽氣內陷,不與陰氣相順接,則手足厥冷也。
白話
陰主寒,陽主熱,所以陽氣向內陷落,不能與陰氣順暢交接,就會手足厥冷。
原文
然四肢屬脾,脾為陰,與胃之陽不相順接,亦主逆冷,所以厥證雖傳經,熱邪復有不盡然者,最難消悉。
白話
然而四肢屬於脾,脾為陰,與胃的陽氣不能順暢交接,也會導致逆冷,所以厥證雖然是傳經的熱邪,但也有不完全如此的情況,最難完全了解。
原文
(6)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原文
白話
(6)傷寒脈象遲緩,到了六七天,反而用黃芩湯來清除其熱邪。脈遲是寒的表現,現在用黃芩湯又去除其熱,腹中應該寒冷,應當不能吃東西,現在反而能吃,這叫做「除中」,必死。原文
原文
脈遲為寒,寒則胃中之陽氣已薄,不可更用寒藥矣。
白話
脈遲是寒的表現,寒則胃中的陽氣已經薄弱,不可再用寒涼的藥物了。
原文
腹中即胃中,胃暖乃能納食,今胃冷而反能食,則是胃氣發露無餘,其陽亦必漸去而不能久存,故為必死。除者,去也,與除夕之義同。又除者,授也,與授鞶帶之義同。
白話
腹中就是指胃中,胃溫暖才能容納食物,現在胃冷反而能吃,這是胃氣發泄而無所剩餘,其陽氣也必定逐漸離去而不能長久存在,所以必死。「除」是「去」的意思,與「除夕」的意義相同。另外,「除」也有「授予」的意思,與「授予鞶帶」的意義相同。
原文
(7)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索餅,不發熱者,如胃氣尚在,必愈。
白話
(7)傷寒起初發熱六天,厥逆反而持續九天並且腹瀉。凡是厥逆而腹瀉的,應當不能吃東西。現在反而能吃的,恐怕是「除中」。給他吃索餅,如果不發熱,表明胃氣尚存,必定痊癒。
原文
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後三日脈之,其熱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
白話
恐怕是突然的熱象出現後又消失。三天後診脈,如果熱象持續存在的,預期在第二天半夜痊癒。
原文
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
白話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原本發熱六天,厥逆反而九天,又發熱三天,加上之前的六天,也是九天,與厥逆的天數相應,所以預期在第二天半夜痊癒。
原文
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原文
白話
三天後診脈,脈象數,熱象不消除的,這是熱氣有餘,必定會發生癰膿。原文
原文
少陰經中,內藏真陽,最患四逆,故云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
白話
少陰經中,內藏真陽,最擔心出現四肢逆冷,所以說吐瀉、手足不逆冷,反而發熱的,不會死亡。
原文
厥陰經中,內無真陽,不患其厥,但患不能發熱,與夫熱少厥多耳。
白話
厥陰經中,內無真陽,不怕出現厥逆,只怕不能發熱,以及熱少厥多的情況罷了。
原文
論中恐暴熱來出而復去,後三日脈之,其熱尚在,形容厥證重熱之意,匠心滿志,讀者不可草草。
白話
論文中擔心突然的熱象出現後又消失,三天後診脈,其熱象仍在,這是形容厥證重視熱象的意思,用心周到,讀者不可草率。
原文
然得熱與厥相應,尤無後患,若熱氣有餘,病勢雖退,其後必發癰膿,以厥陰主血,熱與血久持不散,必至壅敗也。
白話
然而如果熱與厥相應,就更沒有後患;如果熱氣有餘,病勢雖然退去,之後必定會發生癰膿,因為厥陰主血,熱與血長時間凝滯不散,必定導致壅塞腐敗。
原文
(8)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見厥複利。
白話
(8)傷寒先厥逆,後發熱並且腹瀉的,腹瀉必定自行停止;如果又出現厥逆,就會再次腹瀉。
原文
傷寒先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為痹。
白話
傷寒先厥逆後發熱,腹瀉必定自行停止,但反而出汗、咽喉疼痛的,這是喉嚨發生痹塞。
原文
發熱無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便膿血者,其喉不痹。原文
白話
發熱而無汗,腹瀉必定自行停止;如果腹瀉不止,必定會便膿血;便膿血的,喉嚨不會痹塞。原文
原文
先厥後熱,下利止,其病為欲愈矣。乃反汗出、咽中痛,是熱邪有餘,上攻咽喉,挾濕痰而為痹也。
白話
先厥逆後發熱,腹瀉停止,這是病將要痊癒。但反而出汗、咽喉疼痛,這是熱邪有餘,上攻咽喉,挾帶濕痰而成為痹塞。
原文
然既發熱,即無汗而邪亦外出,所以利必自止。
白話
然而既然發熱,即使無汗,邪氣也會外出,所以腹瀉必定自行停止。
原文
若不止,則無汗,明系邪不外出,仍在於里,必主便膿血也。
白話
如果腹瀉不止,則無汗,明顯是邪氣不外出,仍在裡部,必定主便膿血。
原文
便膿血者,其喉不痹,見熱邪在裡,即不復在表;在下,即不復在上也。
白話
便膿血的人,喉嚨不會痹塞,可見熱邪在裡,就不再在表;在下,就不再在上。
原文
(9)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發熱,前熱者後必厥,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汗者,必口傷爛赤。原文
白話
(9)傷寒,一兩天到四五天時,出現厥逆的必定會發熱,先前發熱的後面必定會厥逆,厥逆深的熱也深,厥逆微的熱也微。厥逆應當用瀉下法,反而用發汗法的,必定會口舌損傷糜爛發紅。原文
原文
前云諸四逆厥者,不可下矣,此云厥應下之者,其辨甚微。
白話
前面說各種四肢逆冷、厥逆的,不可用瀉下法,這裡說厥逆應當用瀉下法,其中的區別很細微。
原文
蓋先四逆而後厥,與先發熱而後厥者,其來迥異。故彼云不可下,此云應下之也。
白話
因為先有四肢逆冷而後厥逆,與先發熱而後厥逆,其來源完全不同。所以前者說不可瀉下,這裡說應當瀉下。
原文
以其熱深厥深,當用苦寒之藥,清解其在裡之熱,即名為下。如下利譫語,但用小承氣湯止耳。從未聞有峻下之法也。
白話
因為熱深厥深,應當用苦寒的藥物,清解其在裡的熱邪,這就叫做「下」。比如腹瀉、譫語,只用小承氣湯罷了。從未聽說有峻猛瀉下的方法。
原文
若不用苦寒,反用辛甘發汗,寧不引熱勢上攻乎?口傷爛赤與喉痹互意。
白話
如果不用苦寒藥,反而用辛甘發汗,豈不是引導熱勢上攻嗎?口舌損傷糜爛發紅與喉痹是相互關聯的。
原文
(10)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復厥,不厥者自愈。厥終不過五日,以熱五日,故知自愈。原文
白話
(10)傷寒病,厥逆五天,發熱也是五天。假設第六天,應當再次厥逆,如果不厥逆,就會自行痊癒。厥逆終究不超過五天,因為發熱也是五天,所以知道會自行痊癒。原文
原文
厥終不過五日,即上句之註腳。見熱與厥相應,陰陽一勝一復,恰恰相當,故可勿藥自愈。
白話
「厥終不過五日」,就是上一句的註解。說明熱與厥相應,陰陽一勝一復,恰恰相當,所以可以不用藥物而自行痊癒。
原文
(11)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暫安時者,此為藏厥,非蛔厥也。蛔厥者,其人當吐蛔。
白話
(11)傷寒,脈象微而厥逆,到七八天時皮膚冷,病人煩躁沒有片刻安寧的,這是臟厥,不是蛔厥。蛔厥的病人,應當會吐出蛔蟲。
原文
今病者靜而復時煩者,此為藏寒,蛔上入其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蛔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蛔。蛔厥者,烏梅丸主之。又主久利。原文
白話
現在病人安靜卻又時常心煩的,這是臟寒,蛔蟲上入膈膜,所以心煩,片刻又停止;得到食物就嘔吐又心煩的,是蛔蟲聞到食物氣味出來,病人應當會自行吐出蛔蟲。蛔厥用烏梅丸主治。烏梅丸也主治久瀉。原文
原文
此條微旨,千百年來,全無識者。昌於篇首,總括大意,挈出腎陽、胃陽二端,原有所自。
白話
這一條的微妙要旨,千百年來,完全沒有認識的人。喻昌在篇首,總括大意,提出腎陽、胃陽兩方面,原來是有根據的。
原文
藏厥者,正指腎而言也;蛔厥者,正指胃而言也。
白話
臟厥,正是指腎而言;蛔厥,正是指胃而言。
原文
曰脈微而厥,則陽氣衰微可知,然未定其為藏厥、蛔厥也。惟膚冷而躁無暫安,乃為藏厥。藏厥用四逆及灸法,其厥不回者主死。
白話
說脈微而厥逆,則陽氣衰微可知,但還不能確定是臟厥還是蛔厥。只有皮膚冷而煩躁沒有片刻安寧,才是臟厥。臟厥用四逆湯及灸法,如果厥逆不回轉的,主死。
原文
若蛔厥則時煩時止,未為死候,但因此而馴至胃中無陽則死也。
白話
如果是蛔厥,則時而心煩時而停止,不是死症,但因此而逐漸導致胃中無陽,則會死亡。
原文
烏梅丸中,酸苦辛溫互用,以安蛔、溫胃、益虛,久利而便膿血亦主此者,能解陰陽錯雜之邪故也。
白話
烏梅丸中,酸、苦、辛、溫互相配合,用來安蛔、溫胃、補虛。久瀉而便膿血也用此方,是因為能解除陰陽錯雜的邪氣。
原文
(12)傷寒熱少厥微,指頭寒,默默不欲食,煩躁。
白話
(12)傷寒熱少厥微,指尖發冷,沉默不想吃東西,煩躁。
原文
數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熱除也,欲得食,其病為愈;若厥而嘔,胸脅煩滿者,其後必便血。原文
白話
幾日後,小便通暢,顏色白的,這是熱邪已除,想要吃東西,病就會痊癒;如果厥逆而嘔吐,胸脅煩悶脹滿的,之後必定會便血。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