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52)傷寒有熱,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為有血也,當下之,不可余藥,宜抵當丸。原文
(52)傷寒有發熱,小腹部脹滿,按理應當小便不利,現在反而小便通利的,是體內有瘀血的緣故,應當用攻下法,不可用其他藥物,適宜用抵當丸。
原文
傷寒蓄血較中風蓄血更為凝滯,故變上篇之抵當湯為丸,煮而連滓服之,與結胸項強似柔痓用大陷胸丸同意。蓋湯者蕩也,陽邪入陰,一盪滌之即散。
傷寒蓄血比中風蓄血更為凝滯,所以將上篇的抵當湯改為丸劑,煮後連藥渣一起服用,這與治療結胸項強類似柔痓使用大陷胸丸的道理相同。因為湯劑的作用是盪滌,陽邪侵入陰分,一經盪滌就能散去。
原文
丸者緩也,陰邪入陰,恐盪滌之而不盡,故緩而攻之,所以求功於必勝也。
丸劑的作用是緩和,陰邪侵入陰分,恐怕盪滌不能徹底,所以用緩和的方式攻邪,這是為了求得必然勝利的功效。
原文
其曰不可余藥者,即本湯不變為丸,不可得矣。辨傷寒風濕相搏,身體煩疼,脈症二法
它說不可用其他藥物,就是因為這個湯劑不改成丸劑就無法達到效果。辨證傷寒風濕相搏,身體煩疼,脈症二法。
原文
(53)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身體煩疼,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澀者,與桂枝附子湯主之;若其人大便硬,小便自利者,去桂枝加白朮湯主之。原文
(53)傷寒八九天,風濕相互搏結,身體煩痛,不能自行翻身,不嘔吐、不口渴,脈象浮虛而澀的,用桂枝附子湯主治;如果病人大便硬結,小便通利,則用去桂枝加白朮湯主治。
原文
風木濕土,雖天運六氣中之二氣,然而濕土實地之氣也。經云:地氣之中人也,下先受之。
風木濕土,雖然是天地運行六氣中的兩種氣,然而濕土實際上是地氣。經書說:地氣侵襲人體,下部先感受到。
原文
其與風相搏結,止是流入關節,身疼極重,而無頭疼及嘔渴等症,故雖浸淫於周身軀殼,自難犯高巔藏府之界耳。不嘔者,上無表邪。不渴者,內非熱熾也。
它與風相互搏結,只是流入關節,身體疼痛非常嚴重,而沒有頭痛、嘔吐、口渴等症狀,所以雖然浸淫全身軀體,自然難以侵犯高處的頭頂和內臟的界限。不嘔吐,是因為上部沒有表邪;不口渴,是因為內部沒有熱盛。
原文
加以脈浮虛而澀,則為風濕搏於軀殼無疑,故用桂枝附子,疾馳經絡水道,以迅掃而分竭之也。
加上脈象浮虛而澀,那麼毫無疑問是風濕搏結於軀體,所以用桂枝附子,迅速運行於經絡水道,以快速掃除並分別驅除它們。
原文
(54)風濕相搏,骨節煩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原文
(54)風濕相互搏結,骨節煩痛,牽引疼痛,不能彎曲伸展,靠近它就疼痛加劇,出汗、氣短,小便不利,怕風不願脫衣,或者身體輕微腫脹的,用甘草附子湯主治。
原文
此條復互上條之意,而辨其症之較重者。痛不可近,汗出短氣,惡風不欲去衣,小便不利,或身微腫,正相搏之最劇處。
這一條又與上一條互相闡發,而辨別其中症狀較重的。疼痛不能近,出汗氣短,怕風不願脫衣,小便不利,或者身體輕微腫脹,正是相互搏結最嚴重的地方。
原文
故於前方加白朮以理脾,而下滲其濕;減薑、棗之和中,以外泄其風要皆藉附子之大力者,負之而走耳。辨傷寒發黃,有寒濕相搏四法
所以在原方中加入白朮以調理脾臟,向下滲利濕邪;減少生薑、大棗的調和脾胃,向外發泄風邪,這都是依靠附子的大力,背負著它們前行罷了。辨證傷寒發黃,有寒濕相搏四法。
原文
(55)傷寒發汗已,身目為黃,所以然者,以寒濕在裡不解故也,以為不可下也,於寒濕中求之。原文
(55)傷寒發汗之後,身體和眼睛發黃,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寒濕在裡不能解除的緣故,認為不可用下法,應當從寒濕中尋求治法。
傷寒發汗之後,熱邪已經解除,為什麼反而蒸騰身體眼睛發黃呢?
原文
所以然者,寒濕搏聚,適在軀殼之裡,故爾發黃也。里者,在內之通稱,非謂寒濕深入在裡。蓋身目正屬軀殼,與藏府無關也。於寒濕中求之,即下文三法也。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寒濕搏結聚集,正好在軀體的內部,所以發黃。所謂「裡」,是內部的統稱,不是說寒濕深入在內臟。因為身體和眼睛正屬於軀體,與內臟無關。從寒濕中求治法,就是下文的三種方法。
原文
(56)傷寒瘀熱在裡,身必發黃,麻黃連翹赤小豆湯主之。原文
(56)傷寒瘀熱在裡,身體必然發黃,用麻黃連翹赤小豆湯主治。
原文
傷寒之邪,得濕而不行,所以熱瘀身中而發黃,故用外解之法。設泥里字,豈有邪在裡而反治其表之理哉!
傷寒的病邪,遇到濕邪而不得運行,所以熱瘀滯在身體中而發黃,因此用向外解散的方法。如果拘泥於「裡」字,哪有病邪在裡反而治療體表的道理呢!
原文
(57)傷寒七八日,身黃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滿者,茵陳蒿湯主之。原文
(57)傷寒七八天,身體發黃像橘子顏色,小便不利,腹部輕微脹滿的,用茵陳蒿湯主治。
原文
黃色鮮明,其為三陽之熱邪無疑。小便不利,腹微滿,乃濕家之本症,不得因此指為傷寒之裡症也。
黃色鮮明,毫無疑問是三陽經的熱邪。小便不利,腹部輕微脹滿,是濕邪患者的本來症狀,不能因此就指認是傷寒的裡證。
原文
方中用大黃者,取佐茵陳、梔子,建驅濕除熱之功,以利小便,非用下也。
方劑中使用大黃,是取它輔助茵陳、梔子,建立驅除濕邪、清除熱邪的功效,以通利小便,不是用來攻下的。
原文
(58)傷寒身黃,發熱者,梔子柏皮湯主之。原文
原文
熱已發出於外,自與內瘀不同,正當隨熱勢清解其黃,俾不留於肌表間也。前條熱瘀,故用麻黃。
熱邪已經發散到體外,自然與內部的瘀熱不同,正應當順應熱勢清解其黃疸,使邪不留存在肌膚體表之間。前一條是熱瘀,所以用麻黃。
原文
此條發熱,反不用麻黃者,蓋寒濕之證難於得熱,熱則其勢外出而不內入矣。
這一條發熱,反而不用麻黃,是因為寒濕之證難以得到熱邪,有熱則病勢向外外出而不向內侵入。
原文
所謂於寒濕中求之,不盡泥傷寒定法,此非一徵歟!
所謂從寒濕中求治法,不完全拘泥於傷寒的定法,這不是一個明證嗎!
用三種方法來驅除傷寒發黃,從寒濕中求治法,能做的事情就完備了。
原文
設不知此,妄行攻下,其邪乘虛陷入陽明中土,日與水穀相蒸,身目之黃有加無已,漸致沉錮不返者多矣。此仲景所為叮嚀不可下之意乎!
假如不知道這個道理,胡亂使用攻下法,那病邪就會乘虛陷入陽明中土,每天與水穀之氣相蒸騰,身體眼睛的黃色有增無減,漸漸導致沉積固結不能回復的情況很多。這就是張仲景反覆叮囑不可用下法的用意吧!
原文
同一濕也,與風相摶則為掣痛,與寒相結則發黃,以俱太陽表邪,故戒不可下。
同樣是濕邪,與風相搏結就成為牽引疼痛,與寒相結就發為黃疸,因為都屬於太陽表邪,所以告誡不可用下法。
原文
叔和不察,將寒濕編入陽明之末,未免與不可下之旨相悖。今悉歸太陽,求不違先聖矩矱云。
王叔和沒有察覺,把寒濕編排在陽明篇的末尾,未免與不可用下法的旨意相違背。現在全部歸入太陽篇,以求不違背先聖的規矩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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