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論篇

卷三

痰病

卷三/尚論少陽經證治大意34
原文
概自傷寒失傳,後人乃以食積、虛煩、痰飲、腳氣,牽合為類傷寒四證。
白話
大約自從傷寒學說失傳之後,後人便把食積、虛煩、痰飲、腳氣,勉強湊合為類傷寒四證。
原文
此等名目一出,凡習傷寒之家,苟簡粗疏,已自不識要妙。
白話
這些名目一經提出,凡是學習傷寒的人,因為苟且簡略、粗疏,已經不能認識其中的精要妙理。
原文
況復加冬溫、溫病、寒疫、熱病、濕溫、風溫、霍亂、痙、內癰、畜血,為類傷寒十四證。
白話
何況再加上冬溫、溫病、寒疫、熱病、濕溫、風溫、霍亂、痙、內癰、畜血,成為類傷寒十四證。
原文
頭上安頭,愈求愈失,茲欲直溯淵源,不得不盡闢歧派。
白話
頭上再安一個頭,越追求越迷失,現在想要直探根源,不得不徹底排除異端流派。
原文
蓋仲景於春夏秋三時之病,既以冬月之傷寒統之,則十四證亦皆傷寒中之所有也。
白話
因為張仲景對於春夏秋三季的疾病,既然用冬天的傷寒來統攝,那麼這十四證也都是傷寒中所包含的。
原文
若諉之局外,漫不加察,至臨模糊,其何以應無窮之變哉?
白話
如果推諉於局外,馬馬虎虎不加詳察,到了臨證時模糊不清,怎麼能應付無窮的變化呢?
原文
昌於春夏病中,逐段拈出,茲於三陽經後,特立痰病一門。
白話
我在春夏疾病的論述中,逐段摘出,現在於三陽經之後,特地設立痰病一篇。
原文
凡痰飲素積之人,有挾外感而動者,有不由外感而自動者,仲景分別甚明。
白話
凡是痰飲向來積聚的人,有夾雜外感而引發的,有不因外感而自行發作的,張仲景分辨得非常清楚。
原文
挾外感之邪,摶結胸脅,三陽篇中已致詳矣。
白話
夾雜外感的邪氣,搏結在胸脅,三陽篇中已經說得很詳細了。
原文
此但舉不由外感之痰病,昭揭其旨,俾學者辨證以施治焉耳。
白話
這裡只是列舉不由外感所致的痰病,明白揭示其旨意,使學者能夠辨證施治罷了。
原文
(1)病如桂枝證,頭不痛,項不強,寸脈微浮,胸中痞硬,氣上衝咽喉,不得息者,此為胸有寒也,當吐之,宜瓜蒂散。諸亡血虛家不可與。原文
白話
(1)症狀像桂枝湯證,頭不痛,頸項不僵硬,寸脈微微浮起,胸中痞悶硬結,氣向上衝到咽喉,呼吸困難的,這是胸中有寒痰,應當用吐法,適宜用瓜蒂散。各類失血和虛弱的人不可給予。原文
原文
寒者,痰也。痰飲內動,身必有汗,加以發熱惡寒,全似中風。
白話
這裡的寒,是指痰。痰飲在體內發動,身體必然有汗,加上發熱惡寒,完全像中風證。
原文
但頭不痛,項不強,此非外入之風,乃內蘊之痰,窒塞胸間,宜用瓜蒂散以湧出其痰也。
白話
只是頭不痛,項不僵硬,這不是外來的風邪,而是體內蘊積的痰,阻塞在胸膈之間,適宜用瓜蒂散來湧吐化解痰邪。
原文
(2)病人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蛔。原文
白話
(2)病人素有寒邪,又再用發汗法,胃中寒冷,必定會吐出蛔蟲。原文
原文
寒亦痰也,此即上條之互文。上條辨非桂枝之證,此條辨不可發汗。
白話
寒也是痰,這就是上一條的互補文字。上一條辨別不是桂枝湯證,這一條辨別不可用發汗法。
原文
蓋痰從內動,無外感與俱,誤發其汗,必至迷塞經絡,留連不返,故示戒也。
白話
因為痰是從內部發動的,沒有外感相伴,錯誤地用了發汗法,必定會導致經絡迷亂阻塞,病情拖延不能恢復,所以提出警告。
原文
設兼外感,如三陽證中諸條,則無形之感,挾有形之痰,結於一處,非汗則外邪必不解,即強吐之,其痰飲亦必不出,所以小青龍一法,卓擅奇功耳。
白話
假若兼有外感,就像三陽證中的各條所述,那麼無形的外感邪氣夾雜有形的痰飲,搏結在一處,不用汗法則外邪必定不能解散,即使勉強用吐法,痰飲也必然不能去除,所以小青龍湯一方,才能獨特地發揮奇特的功效。
原文
此言有痰無感,誤發其汗,重亡津液,即大損陽氣,其人胃冷而吐蛔,有必至也。
白話
這是說有痰無外感的情況下,錯誤地用了發汗法,嚴重地損耗津液,就會大大損傷陽氣,病人胃中寒冷而吐出蛔蟲,那是必然會發生的。
原文
(3)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心中滿而煩,飢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須吐之,宜瓜蒂散。原文
白話
(3)病人手足冰冷,脈忽然緊澀的,是邪氣結在胸中,心中滿悶而且煩躁,飢餓却不能進食的,病在胸中,應當用吐法,適宜用瓜蒂散。原文
原文
手足厥冷,與厥陰之熱深、厥深相似,其脈乍緊,則有時不緊,殊不似矣。
白話
手足冰冷,與厥陰病的熱深厥深相似,但脈忽然緊澀,有時候又不緊,確實不像了。
原文
可見痰結在胸,故滿煩而不能食,亦宜瓜蒂散為吐法也。
白話
可見是痰結在胸中,所以滿悶煩躁而不能進食,也適宜用瓜蒂散作為吐法治療。
原文
合三條,總見痰症可吐不可汗。合食積、虛煩、腳氣四證論之,勿指為類傷寒,但指為不可發汗,則其理甚精。
白話
總合這三條,總體可以看出痰症可以吐不可發汗。合起來論述食積、虛煩、腳氣四證,不要把它們稱為類傷寒,只指出不可發汗,那麼道理就非常精當了。
原文
蓋食積胸中,陽氣不布,更發汗則陽氣外越,一團陰氣用事,愈成危候。
白話
因為食積在胸中,陽氣不能布散,再發汗就會使陽氣外越,整個被陰氣主宰,愈加變成危重的症候。
原文
虛煩則胃中津液已竭,更發汗則津液盡亡矣。
白話
虛煩則是胃中津液已經枯竭,再發汗就會使津液完全耗盡了。
原文
腳氣即地氣之溫邪,從足先受者,正濕家不可發汗之義耳,奈何舍正路而趨曲徑耶?
白話
腳氣就是地氣中的溫邪,從足部先受的,正是濕家不可發汗的道理,為什麼要拋棄正路而走彎路呢?
原文
門人問曰:吾師於三陽證中,挈出合病、並病、壞病、痰病之條,可謂暗室一燈,炯然達旦矣,但不識陽明何以無壞病耶?
白話
門人問道:老師在三陽證中,提取出合病、並病、壞病、痰病的條文,可以說像暗室中的一盞燈,炯然明亮直到天亮,但不知道為什麼陽明病沒有壞病呢?
原文
答曰:陽明之誤治最多,其脈證固當辨別,但不得以壞病名之也。
白話
回答道:陽明病的誤治最多,它的脈證固然應當辨別,但不能以壞病來命名。
原文
蓋陽明原有可汗、可下之條,汗下原不為大逆,且誤在汗,當不誤在下矣;誤在下,當不誤在汗矣。
白話
因為陽明病原本就有可發汗、可攻下的條文,發汗攻下本來不算大逆,而且誤在發汗的,通常不會再誤在攻下;誤在攻下的,通常不會再誤在發汗。
原文
即使汗下、燒針屢誤,其病亦止在胃中,原有定法可施,與壞證無定法之例,微有些不協,此壞病所以不入陽明耳。
白話
即使發汗、攻下、燒針屢次誤治,病也只在胃中,原本有確定的治法可以施用,與壞病沒有定法的例證稍微有些不協和,這就是壞病不歸入陽明病的原因。
原文
門人又問曰:救陽明誤治之定法,可得聞乎?
白話
門人又問道:救治陽明病誤治的定法,可以聽一聽嗎?
原文
答曰:仲景云陽明病,脈浮而緊,咽燥口苦,腹滿而喘,發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身重;若發汗則躁,心憤憤,反譫語;若加燒針,必怵惕,煩躁不得眠;若下之,則胃中空虛,客氣動膈,心中懊憹,舌上胎者,梔子豉湯主之。
白話
回答道:張仲景說:陽明病,脈浮而緊,咽乾口苦,腹滿而且氣喘,發熱汗出,不惡寒,反而惡熱,身體沉重;如果發汗就會躁擾,心中昏亂,反而譫語;如果加用燒針,必定驚懼不安,煩躁不能入睡;如果攻下,就會胃中空虛,外來之氣擾動胸膈,心中懊惱不適,舌上有苔的,用梔子豉湯主治。
原文
觀其誤汗、誤燒針之變,煩躁、怵惕、譫語、不眠,止是邪在胃中,擾其津液,與亡陽之證不同也。
白話
觀察誤汗、誤用燒針的變化,煩躁、驚懼、譫語、失眠,只是邪氣在胃中,擾亂津液,與亡陽的證候不同。
原文
觀其誤下之變,客氣動膈,心中懊憹,止是熱邪上膈,心逼不安,與結胸之證不同也。
白話
觀察誤下的變化,外來之氣擾動胸膈,心中懊惱,只是熱邪上擾胸膈,心被迫擾而不安,與結胸的證候不同。
原文
故遵《內經》高者越之之旨,以梔子豉湯湧出其邪耳,此非無定中之定法乎!
白話
所以遵循《內經》邪在高位應當越越而出的旨意,用梔子豉湯湧吐化解邪氣,這難道不是沒有定法中的定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