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論篇

卷三

壞病

卷三/尚論少陽經證治大意15
原文
壞病者,已汗、已吐、已下、已溫針,病猶不解,治法多端,無一定可擬,故名之為壞病也。
白話
所謂壞病,是指已經使用過發汗、催吐、瀉下、溫針等方法治療,但疾病仍然沒有解除。由於治療方法繁多,沒有固定的法則可以依循,因此稱之為壞病。
原文
壞病與過經不解大異:過經不解者,連三陰經俱已傳過,故其治但在表裡,差多差少,宜先宜後之間;若壞病則在三陽,未入於陰,故其治但在陽經,其證有結胸、下利、眩冒、振惕、驚悸、譫妄、嘔噦、躁煩之不同,其脈有弦促、細數、緊滑、沉微、澀弱、結代之不同,故必辨其脈證犯何逆,然後得以法而治其逆也。
白話
壞病與「過經不解」有很大的不同:過經不解,是指病邪已經傳遍了三陰經,因此治療只在於區分表證與裡證,以及權衡輕重緩急、先後順序;而壞病則病位仍在三陽經,尚未傳入陰經,所以治療只在陽經。它的症狀有結胸、下利、眩冒、振惕、驚悸、譫妄、嘔噦、躁煩等不同表現,脈象也有弦促、細數、緊滑、沉微、澀弱、結代等不同變化。因此,必須辨別其脈象和症狀是犯了哪一種治療錯誤,然後才能根據相應的法則來治療這個錯誤。
原文
(1)太陽病三日,已發汗,若吐,若下,若溫針,仍不解者,此為壞病,桂枝不中與也。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原文
白話
(1)太陽病三日,已經使用過發汗法,或者又用了催吐、瀉下、溫針等方法,但病仍然沒有好轉的,這就是壞病,桂枝湯已經不適用了。應當觀察他的脈象和症狀,了解是犯了哪一種治療錯誤,然後根據具體證候來治療。(原文)
原文
相傳傷寒過經日久,二三十日不痊者,謂之壞病,遂與過經不解之病無辨,此古今大誤也。
白話
相傳認為,傷寒病邪傳經日久,過了二三十天還未痊癒的,就稱之為壞病,這樣一來就和「過經不解」的病沒有區別了,這是古往今來的大錯誤。
原文
仲景止說病三日,即五六日亦未說到;且此條止說太陽病,連少陽亦未說到,故謂桂枝偏表之法不可用。
白話
仲景只說病在第三天,連第五、六天都沒有提到;況且這一條只說太陽病,連少陽病都沒有提到,所以說桂枝湯這種偏於解表的方法不能使用。
原文
觀下條太陽轉入少陽之壞證,有柴胡證罷四字,可見此為桂枝證罷,故不可復用也。
白話
看下一條太陽病轉入少陽的壞病證候,其中有「柴胡湯證罷」這四個字,由此可見這裡是桂枝湯證已經解除,所以不能再使用了。
原文
設桂枝證仍在,即不得謂之壞病,與少陽篇內柴胡證仍在者,此雖已下之,不為逆,復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之文,又互相綰照也。
白話
假如桂枝湯證仍然存在,就不能稱之為壞病。這與少陽篇中「柴胡湯證仍在,雖然已經用過瀉下法,也不算治療錯誤,可以再給與柴胡湯,病人必然會出現蒸蒸發熱、身體顫抖,隨後發熱、出汗而病癒」這段文字,又是互相呼應、印證的。
原文
豈有桂枝、柴胡之證尚未罷,而得指為壞病之理哉!
白話
哪裡有桂枝湯證或柴胡湯證還沒有解除,卻能被指稱為壞病的道理呢!
原文
故必細察其脈為何脈,證為何證,從前所誤,今犯何逆,然後隨其證而治之,始為當耳。
白話
所以必須仔細審察他的脈象是什麼脈,症狀是什麼證,從前用錯了什麼方法,現在又犯了哪種治療錯誤,然後根據具體的證候來治療,這樣才是恰當的做法。
原文
(2)本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者,脅下硬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尚未吐下,脈沉緊者,與小柴胡湯。
白話
(2)原本是太陽病沒有解除,病邪轉入了少陽經,出現脅下脹滿硬痛、乾嘔、不能進食、寒熱交替發作,如果還沒有使用過催吐或瀉下法,脈象沉緊的,給予小柴胡湯。
原文
若已吐下、發汗、溫針,譫語,柴胡湯證罷,此為壞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原文
白話
如果已經使用過催吐、瀉下、發汗、溫針等方法,出現譫語,並且柴胡湯證已經解除,這就是壞病。應當了解是犯了哪一種治療錯誤,然後根據法則來治療。(原文)
原文
按:上條太陽經之壞病也,此條少陽經之壞病也,兩條文意互發,其旨甚明。叔和分匯,致滋疑惑。
白話
按:上一條是太陽經的壞病,這一條是少陽經的壞病。這兩條條文的文意互相闡發,其中的主旨非常明白。王叔和將它們分開歸類,以致產生了疑惑。
原文
茲合而觀之,乃知上條云桂枝湯不中與,則其所犯,要不離於太陽一經之誤吐、誤下、誤發汗、誤燒針之諸逆也。
白話
現在將兩條合起來看,就知道上一條說桂枝湯不適用,那麼它所犯的錯誤,總離不開在太陽經誤用催吐、誤用瀉下、誤用發汗、誤用燒針等各種治療錯誤。
原文
此條云柴胡湯不中與,則其所犯,要不離於少陽一經之誤吐、誤下、誤發汗,誤燒針之諸逆也。
白話
這一條說柴胡湯不適用,那麼它所犯的錯誤,總離不開在少陽經誤用催吐、誤用瀉下、誤用發汗、誤用燒針等各種治療錯誤。
原文
後人擬議何逆,四治見為創穫;由茲觀之,真囈語矣。
白話
後人猜測是什麼樣的治療錯誤,並將四種治法視為獨創的發現;從這個角度來看,真是夢囈般的胡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