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傷寒之證,無如太陽一經,風寒參錯,表裡差殊,難於辨認。
傷寒的證候,沒有像太陽經這麼複雜的,風邪與寒邪交錯,表證和裡證差異很大,很難辨別。
原文
昌分為三篇,先列鄙語,以引其端,後隨仲景原文,闡其立言精意,俾業醫者得其門而入,庶足以窺其富美也。
我(喻昌)分為三篇,先陳述淺陋的話語,作為引導開端,之後接著列出張仲景的原文,闡發其中立論的精微意涵,使從事醫業者能夠找到入門的途徑,或許足以窺見其中的豐富美好。
原文
而陽明一經之病,治之尤難,蓋胃為水穀之海,五臟六府之大源,多氣多血之沖,乃吉凶死生所攸關。
而陽明經的病證,治療起來尤其困難,因為胃是水穀匯聚的海洋,五臟六腑的源頭,氣血充盛的衝要之地,乃是吉凶死生所關連的關鍵。
原文
仲景著論精詳,後人讀之愦愦,今僭為尚論,請得而要言之也。夫陽明者,胃也。陽明以胃實為正,胃實則皆下證也。
張仲景的著作論述精細詳盡,後人閱讀時卻感到糊塗困惑,現在我冒昧地加以闡述,讓我能夠簡要地加以說明。所謂陽明,指的是胃。陽明以胃實為正證,胃實就都是可下的證候。
原文
然陽明之邪,其來路則由太陽,凡陽明證見八九,而太陽證有一二未罷,即從太陽而不從陽明,可汗而不可下也。
然而陽明經的病邪,它的來路是從太陽經傳來,凡是陽明證出現了八九分,而太陽證還有一二分未罷,就應當從太陽經論治而不是從陽明經論治,可以用汗法而不可用下法。
原文
其去路則趨少陽,凡陽明證縱見八九,而少陽證略見一二,即從少陽而不從陽明,汗、下兩不可用也。
它的去路則是趨向少陽經,凡是陽明證縱然出現了八九分,而少陽證略微出現一二分,就應當從少陽經論治而不是從陽明經論治,汗法、下法都不能使用。
原文
惟風寒之邪已離太陽,未接少陽,恰好在陽明界內之時,用藥亟為攻下,則渙然冰釋,而不再傳他經,津液、元氣兩無虧損,何快如之!
只有當風寒之邪已經離開太陽經,還未傳到少陽經,正好停留在陽明經範圍內的時機,及時用藥迅速攻下,就會像冰塊融化一樣消散瓦解,病邪不再傳變到其他經脈,津液和元氣兩方面都沒有損耗,那是多麼痛快的事啊!
原文
此等機會,間不容髮,庸愚無識,妄守專門,必俟七日傳經已盡,方敢言下,縱不危殆,而津液、元氣所喪滋多矣。
這種治療時機,片刻都不能延遲,庸碌愚昧沒有知識的人,胡亂堅守自己的一技之長,一定要等到七日傳經週期結束,才敢說用下法,即使不造成危險,而津液、元氣的損耗也就更多了。
原文
況太陽一經,早有十餘日不解者,若不辨經,而但計日,其誤下仍在太陽。
更何況太陽經的病證,早就有十多天未能解除的情況,如果不去辨別病邪在哪一經脈,只是一味計算病程天數,那麼錯誤地用下法仍然會發生在太陽經。
原文
至陽明二三日內,即顯下證,反以計日,當面錯過。
到了陽明經的第二三日內,明明已經顯示出可下的證候,反而因為計較病程天數,當面錯過了治療時機。
原文
及陽明已趨少陽,又以計日,妄行攻下,乃至少陽復轉陽明,更全不識其證,以至熱邪在胃,爍盡津液,輕者重,而重者死矣,所關顧不鉅耶!
等到陽明經的病邪已經轉向少陽經,仍然因為計較病程天數,盲目地進行攻下,甚至到少陽經又轉回陽明經,完全不能認識疾病的證候,以至於熱邪停留在胃中,耗盡體內津液,輕症變成重症,重症就會死亡,關係難道不重大嗎!
原文
謹將陽明之證,亦比太陽之例,分為三篇,俾觀者了無疑惑,斯臨病不致差誤耳。
謹慎地將陽明經的證候,也依照太陽經的先例,分為三篇,使閱讀的人完全沒有疑惑,這樣面對疾病時就不至於發生差錯錯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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