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王叔和於仲景書,不察大意,妄行編次補綴,尚存闕疑一線。
王叔和對於仲景的著作,不考察主要意旨,隨意進行編排次序和補充修補,只是還保留了一線存疑的空間。
原文
觀其篇首之辭,謂痙、濕、暍雖同為太陽經病,以為宜應別論者,其一徵也。
看他篇首的文字,說痙病、濕病、暍病雖然都是太陽經的病症,卻認為應當另外論述,這是其中的一個證據。
原文
觀其篇中,謂疾病至急,倉卒尋按,要旨難得,故重集可與不可方治者,其一徵也。
看他篇中的內容,說疾病非常緊急,匆忙之間尋求查閱,主要意旨難以掌握,所以重新集錄可以採用和不可採用的方劑治療方法,這是其中的一個證據。
原文
觀其篇末,補綴脈法,分為二篇,上篇仍仲景之舊,下篇托仲景以傳,猶未至於顛倒大亂者,其一徵也。
看他篇末的部分,補充編入脈法,分為兩篇,上篇仍然保持仲景的原貌,下篇假托仲景的名義傳播,還沒有達到完全顛倒錯亂的程度,這是其中的一個證據。
原文
第其不露補綴之痕,反以平脈本名,易為辨脈,而陰行一字之顛倒,此吾所為譏其僭竊耳。
只是它不露出補接的痕跡,反而將《平脈》的原名,改易為《辨脈》,暗中進行文字的顛倒,這就是我批評它竊取他人成果的原因。
原文
若夫林億之校正,成無己之詮註,則以脈法為第一卷矣。
至於林億的校對整理,成無己的注釋詮解,卻將脈法列為第一卷。
原文
按仲景自敘云:「平脈辨證,為《傷寒卒病論》合十六卷。」則脈法洵當隸於篇首。
根據仲景自己的敘述:「平脈辨證,構成《傷寒卒病論》共十六卷。」那麼脈法確實應當隸屬於篇首。
原文
但晉承漢統,仲景遺書未湮,叔和補綴之言不敢混入,姑附於後,不為無見。二家不察,竟移編篇首。
然而晉朝承接漢朝統緒,仲景的遺留著作尚未湮滅,叔和補充的言論不敢混入,姑且附在後面,這不是沒有見識的舉措。二家未曾深入考察,竟然將其編排到篇首。
原文
此後羚羊掛角,無跡可求,詎能辨其孰為仲景,孰為叔和乎?
此後如同羚羊掛角,無處可尋求痕跡,怎麼能辨別哪些是仲景的,哪些是叔和的呢?
原文
然猶隱而難識也,其序例一篇,明系叔和所撰,何乃列於第二卷?豈以仲景之書非序例不能明耶?
然而還算隱蔽而難以識別。那序例一篇,明明是叔和所撰寫的,為什麼要列在第二卷?難道認為仲景的著作沒有序例就不能明白嗎?
原文
即使言之無弊,亦無先傳後經之理;況其蔓引贅辭,橫插異氣,寸瑜尺瑕,何所見而崇信若是?
即使所言沒有弊病,也不應有先傳後經的道理;何況那些繁瑣冗長的引述,橫加插入的異說,是寸尺之間的瑜與瑕,為什麼如此尊崇信奉呢?
原文
致令後學畫蛇添足,買櫝還珠,煌煌聖言,千古無色。
導致後來的學者畫蛇添足,買櫝還珠,堂堂聖明的言論,千古黯然失色。
原文
是二家羽翼叔和以成名,比以長君逢君,無所逃矣。至其註釋之差,十居六七。
這兩家輔助襯托叔和而成名,好比以長君逢迎君主,罪責無可推脫了。至於他們注釋的錯誤,十成之中佔了六七成。
既然已經將精華視為糟粕了,又怎能期望闡發精妙的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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