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集成

卷一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上第一(2-2)

卷一/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上第一10
原文
正珍曰。表熱裡寒。通脈四逆湯之證也。表寒裡熱。白虎湯之證也。
白話
正珍說:表熱裡寒,是通脈四逆湯的證候。表寒裡熱,是白虎湯的證候。
原文
(厥陰篇曰。下利清穀。裡寒外熱云云者。通脈四逆湯主之。又曰。傷寒脈滑而厥者。白虎湯主之。)按大寒大熱之大。當為太音讀。猶言甚。非大小之大也。論中有微熱微惡寒。而無小熱小惡寒者。可以見矣。身大熱者。謂皮膚之表有翕翕之熱。上言身下言皮膚。其義不待解而了了。余義見乾薑附子湯條。再按。此條不似仲景氏辭氣。疑是古語。仲景氏採以錄之耳。通於文辭者。自能辨之。又按張璐以此二證為太陽表病。近衣為虛弱素寒人之病。不近衣為壯盛素熱人之病。且云。若以皮膚為表。骨髓為里。則麻黃湯證。骨節疼痛。其可名為有表有里之證耶。張璐此說甚非也。表證豈有不惡寒者乎。又按志聰以太陽與少陰言之。亦非也。
白話
(《厥陰篇》說:下利清穀,裡寒外熱等等,通脈四逆湯主治。又說:傷寒脈滑而厥者,白虎湯主治。)按:大寒大熱的「大」,應當讀為「太」音,意思是「甚」,不是大小的大。論中有「微熱」「微惡寒」,而沒有「小熱」「小惡寒」,可以證明。身大熱,是指皮膚表面有翕翕的熱,上文說「身」,下文說「皮膚」,其義不待解釋就明瞭了。其餘意義見乾薑附子湯條。再按:這一條不像仲景的語氣,疑是古語,仲景採錄而已。通曉文辭的人自然能辨別。又按:張璐認為這二證是太陽表病,喜歡穿衣是虛弱素寒之人的病,不喜歡穿衣是壯盛素熱之人的病。並且說:若以皮膚為表、骨髓為裡,則麻黃湯證的骨節疼痛,難道可以稱為有表有裡的證候嗎?張璐這個說法非常不對。表證哪裡有不惡寒的呢?又按:志聰以太陽與少陰來解釋,也是不對的。
原文
〔十二〕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者。桂枝湯主之。
白話
〔十二〕太陽中風,脈象陽浮而陰弱。陽浮則熱自發,陰弱則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用桂枝湯主治。
原文
此條王叔和攙入之文。非仲景氏語也。先輩諸醫。皆不知其所以然。奉為金科玉條。抑何不達於辭義之甚。蓋仲景有仲景之辭義。叔和有叔和之辭義。其辭其義。斷然不同。若彼辨脈平脈及傷寒例。人皆能知其為叔和。荀能知其為叔和。則此條之非仲景氏言。亦不俟辨而得矣。〔十三〕太陽病。頸痛發熱。汗出惡風者。桂枝湯主之。(者字據成本補之。)
白話
這一條是王叔和攙入的文字,不是仲景的話。前輩諸醫都不知道其所以然,奉為金科玉律,怎麼會如此不通達文辭義理呢?因為仲景有仲景的文辭義理,叔和有叔和的文辭義理,其文辭與義理截然不同。像那《辨脈》《平脈》及《傷寒例》,人人都能知道是叔和所作。如果能知道是叔和所作,那麼這一條不是仲景的話,也就不待分辨而知道了。〔十三〕太陽病,頸痛發熱,汗出惡風,用桂枝湯主治。(「者」字據成本補上。)
原文
方有執曰。主。主當也。言以是為主當。而損益則存乎人。蓋脈證無有不相兼而見者。所以經但活潑潑不欲人拘執之意也。
白話
方有執說:主,就是主當。意思是說以這個方為主當,而加減損益則在於人。因為脈證沒有不相兼而出現的,所以經文只是活潑地,不想要人拘執的意思。
原文
正珍曰。此太陽中風之正證。表虛者也。其不言脈浮緩者。承上省之也。表虛非麻黃湯大發汗之所宜。故主以桂枝湯。溫而散之也。
白話
正珍說:這是太陽中風的正證,屬於表虛。其不提及脈浮緩,是承接上文而省略。表虛不是麻黃湯大發汗所適宜的,所以用桂枝湯主治,以溫散之。
原文
桂枝湯方桂枝(三兩去皮) 芍藥(三兩) 甘草(二兩炙) 生薑(二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白話
桂枝湯方:桂枝(三兩,去皮)、芍藥(三兩)、甘草(二兩,炙)、生薑(二兩,切)、大棗(十二枚,擘)。
原文
上五味㕮咀三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服已須臾。歠熱稀粥一升余。以助藥力。溫覆令一時許。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離。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後服。不必盡劑。若不汗更服。依前法。又不汗。後服小促其間。半日許。令三服盡。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時觀之。服一劑盡。病證猶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乃服至二三劑。禁生冷黏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惡等物。
白話
以上五味,將其中三味㕮咀。用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渣。調適寒溫,服一升。服後過一會兒,喝熱稀粥一升餘,以助藥力。覆蓋衣被約一個時辰,使全身漐漐,微微似有汗出者更好,不可讓汗出如水流離,否則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好,就停止後服,不必服完。若不出汗,再依前法服;仍然不出汗,後服稍縮短服藥間隔,半日左右,讓三服服完。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藥,全天觀察。服完一劑病證仍在的,再作服。若汗不出,可服至二三劑。禁食生冷、黏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惡等物。
原文
(成本脫三味二字。當補之。離作漓。小促下有役字非。不出下有者字是。全書遍身作通身非。後服下有當字是。玉函千金翼俱無禁生冷云云十五字是。)
白話
(成本脫落「三味」二字,應當補上。「離」作「漓」。「小促」下有「役」字是錯誤的。「不出」下有「者」字是正確的。全書「遍身」作「通身」是錯誤的。「後服」下有「當」字是正確的。《玉函》《千金翼》都無「禁生冷」等十五字,是對的。)
原文
金鑑曰。名曰桂枝湯者。君以桂枝也。劉棟曰。桂枝湯本大表解肌之方。而非發汗之方。故汗出者主之。然以有其證可發汗者之故。當時乃有溫服桂枝湯一升余。服已須臾歠熱稀粥一升余。以助藥力。溫覆令一時許。遍身漐漐似有汗者益佳云云。至麻黃湯。本是太陽發汗之方。故曰不須歠粥也。是桂枝湯麻黃湯可發汗之分別也。且用桂枝湯發汗者。必有法。初一日用之而不解。二日用之而不解。三日又用之而尚不解者。不可與桂枝湯也。是本論之語。而太陽中風傷寒無汗有汗治法之辨也。
白話
《金鑑》說:命名為桂枝湯,是以桂枝為君藥。劉棟說:桂枝湯本來是大量解肌的方劑,而不是發汗的方劑,所以汗出者用此方。然而因為有其證候可發汗的緣故,當時才有溫服桂枝湯一升餘,服後過一會兒喝熱稀粥一升餘以助藥力,覆蓋衣被約一個時辰,全身漐漐似有汗者更好等等的說法。至於麻黃湯,本來是太陽發汗的方劑,所以說不需要喝粥。這就是桂枝湯與麻黃湯在可發汗方面的區別。而且用桂枝湯發汗,必有方法:第一天用之而不解,第二天用之而不解,第三天又用之而仍不解的,不可再與桂枝湯。這是本論中的話,也是太陽中風、傷寒有汗無汗治法之辨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