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方有執曰。煩熱太陽也。故脈浮虛。而宜汗散。如瘧狀。謂熱之往來。猶瘧之作輟有時而不爽也。
方有執說:煩熱是太陽病,所以脈浮而虛,應當發汗散邪。像瘧疾的樣子,是指發熱往來,如同瘧疾發作停歇有一定時間而不差錯。
原文
張璐曰。日晡所發熱。則邪入陽明審矣。發熱。即潮熱。乃陽明之本候也。
張璐說:午後發熱,那麼邪氣進入陽明經是很明確的了。發熱就是潮熱,是陽明經的本來證候。
原文
錢潢曰。脈浮虛者。即浮緩之義。為風邪猶在太陽之表。希哲曰。脈實乃沉實。對下文浮虛。
錢潢說:脈浮而虛的,就是浮緩的意思,是風邪仍然在太陽之表。希哲說:脈實就是沉實,與下文浮虛相對。
原文
正珍曰。又字玉函作復是也。復與覆通。反也。論中復字訓反者。不一而足。如九十一條。九十二條。百六十條。皆爾。如瘧狀。即是潮熱。但以其斯時而發言之。非寒熱交作也。七十九條曰。發汗若下之。而煩熱胸中窒者。梔子豉湯主之。論中煩熱僅二條。猶煩疼煩渴煩驚煩滿煩亂之煩。惟忠分為胸煩身熱二證。非也。煩帶說之辭也已。言太陽病煩熱者。發汗汗出則解。
正珍說:「又」字,《玉函經》作「復」是對的。「復」與「覆」相通,是「反」的意思。論中「復」字解釋為「反」的不止一處,如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二條、第一百六十條都是這樣。像瘧疾的樣子就是指潮熱,只是因為它在這個時間發作而說,並非寒熱交替發作。第七十九條說:發汗或攻下之後,煩熱而胸中窒塞的,用梔子豉湯主治。論中「煩熱」只有兩條,如同「煩疼」「煩渴」「煩驚」「煩滿」「煩亂」的「煩」。惟忠分為胸煩、身熱二證,不對。煩是附帶的說辭罷了。說太陽病煩熱的,發汗出汗就會解除。
原文
(百六十六條云。傷寒汗出解之後。亦以發汗言也。)汗後不啻不解。反如瘧狀潮熱者。轉屬陽明也。其脈沉實者。轉而純也。故承氣下之。若脈浮緩者。轉而未純也。當先與桂枝以發太陽未盡之表也。一說。以汗出為自汗。大非也。真武湯證云。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熱。大柴胡湯證云。傷寒發熱汗出不解。皆就發汗上言之。可見本條汗出。亦因發汗而汗出之謂矣。又按。本文汗出則解一句。與前八十七條。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汗。汗出。則痙之條。同一句法。蓋足以相證也。果是自汗。當云汗出解。安用則字為語辭乎。
(第一百六十六條說:傷寒出汗解除之後,也是以發汗來說的。)出汗後不但不解,反而像瘧疾一樣潮熱的,是轉屬陽明經。其脈沉實的,是轉變已純,所以用承氣湯攻下。如果脈浮緩的,是轉變而未純,應當先與桂枝湯來發散太陽未盡的表邪。有一種說法,認為汗出是自汗,大錯。真武湯證說:太陽病,發汗出汗不解,病人仍然發熱。大柴胡湯證說:傷寒發熱出汗不解,都是就發汗而言。可見本條的汗出,也是因為發汗而汗出的意思。又按:本文「汗出則解」一句,與前面第八十七條「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汗,汗出則痙」的條文,是同一句法,足以互相證明。果真是自汗,應當說「汗出解」,哪裡用「則」字作為語辭呢?
原文
〔二百四十八〕大下後。六七日。不大便。煩不解。腹滿痛者。此有燥屎也。所以然者。本有宿食故也。宜大承氣湯。
〔二百四十八〕大下之後,六七天不大便,心煩不解,腹部脹滿疼痛的,這是體內有燥屎。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本來有宿食的緣故。適宜用大承氣湯。
原文
方有執曰。煩不解。則熱未退可知。腹滿痛。則胃實可診。故曰有燥屎。金鑑曰。下之未盡。仍當下之。正珍曰。所以然十字。叔和釋文。當刪之。
方有執說:心煩不解,可知熱尚未退;腹部脹滿疼痛,則胃實可以診斷,所以說有燥屎。《金鑑》說:攻下未盡,仍然應當攻下。正珍說:「所以然」十個字是王叔和的解釋文字,應當刪除。
原文
〔二百四十九〕病人小便不利。大便乍難乍易。時有微熱。喘冒不能臥者。有燥屎也。宜大承氣湯。燥屎乃日外所食之糟粕。牢結而干著腸內者。大便乃現今所食之糟粕。潤軟而順下肛門者。今病人小便不利。大便乍難乍易者。燥屎橫道。為之障礙也。況微熱喘冒不能臥。是煩躁譫狂之漸乎。雖無滿痛。亦必有燥屎。故宜大承氣湯下之。金鑑云。大便乍難乍易者。蓋熱將欲作結。而液未竭也。籲。果如是則硬已。豈謂之燥屎。哉。錢潢云。乍難大便燥結也。乍易旁流時出也。雖然本文難易二字。唯於一大便上而言。豈分配燥與潤而言乎。
〔二百四十九〕病人小便不暢利,大便有時困難有時容易,時有輕微發熱,氣喘眩暈不能平臥的,是有燥屎的緣故。適宜用大承氣湯。燥屎是日前所吃的食物糟粕,牢固結塊乾燥附著在腸內;大便則是現今所吃的食物糟粕,潤澤柔軟順暢地從肛門排出。現在病人小便不暢利,大便有時困難有時容易,是因為燥屎橫在腸道中造成障礙。況且微熱、氣喘、眩暈、不能平臥,這是煩躁、譫語、發狂的徵兆嗎?雖然沒有脹滿疼痛,也一定有燥屎,所以適宜用大承氣湯攻下。《金鑑》說:大便有時困難有時容易,是因為熱將要結聚,而津液尚未枯竭。唉!果真如此那麼大便已經硬結,怎能稱之為燥屎呢?錢潢說:有時困難是大便乾燥結塊,有時容易是旁流時時排出。雖然如此,本文「難」「易」二字,只是針對同一大便而言,難道是分別指乾燥和潤澤來說嗎?
原文
〔二百五十〕食谷欲嘔者。屬陽明也。吳茱萸湯主之。得湯反劇者。屬上焦也。
〔二百五十〕吃東西想嘔吐的,屬於陽明病,用吳茱萸湯主治。服湯後反而加重的,屬於上焦病。
原文
成無己曰。得湯反劇者。上焦不內也。以治上焦法治之。
成無己說:服湯後反而加重的,是上焦不能接納,用治療上焦的方法治療。
原文
趙開美曰。婁氏云。得湯反劇者火也。當用生薑黃連治之。方有執曰。食谷欲嘔胃寒也。
趙開美說:婁氏說:服湯後反而加重的,是火邪,應當用生薑、黃連治療。方有執說:吃東西想嘔吐是胃寒。
原文
正珍曰。陽明二字。本當作中焦。乃對下文上焦之句。王叔和不知文法若斯。妄謂中焦。即陽明胃腑所位。遂改作陽明者已。食谷欲嘔者。胃中虛寒。而飲水淤蓄故也。吳茱萸之溫中。生薑之逐飲。為是之故也。按太陽下篇云。傷寒胸中有熱。胃中有邪氣腹中痛。欲嘔吐者。黃連湯主之。由是觀之。屬上焦者。乃胸中有熱之謂。當與小柴胡湯者也。前百五十四條。指小柴胡湯以為治上焦之方。亦可以徵矣。按金鑑以屬上焦。為太陽表熱。處以葛根加半夏湯。希哲劉棟。處以瓜蒂散。皆屬臆造。宜排叱焉。吳茱萸湯方
正珍說:「陽明」二字,本應當作「中焦」,是對下文「上焦」的句子。王叔和不懂這樣的文法,胡亂認為中焦就是陽明胃腑所在的位置,於是改成「陽明」。吃東西想嘔吐的,是胃中虛寒,且飲水停滯的緣故。吳茱萸溫中,生薑逐水,正是為此。按:太陽下篇說:傷寒胸中有熱,胃中有邪氣,腹中痛,想嘔吐的,用黃連湯主治。由此看來,「屬上焦」是指胸中有熱,應當給予小柴胡湯。前面第一百五十四條,指出小柴胡湯作為治療上焦的方劑,也可以證明。按:《金鑑》認為「屬上焦」是太陽表熱,用葛根加半夏湯;希哲、劉棟用瓜蒂散,都是臆造,應當排斥。吳茱萸湯方
原文
吳茱萸(一升洗) 人參(三兩) 生薑(六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吳茱萸(一升,洗) 人參(三兩) 生薑(六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原文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二升。全書集註並作三升。非。)
以上四味藥,用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掉藥渣,溫服七合,每天服三次。(二升,《全書》《集註》都作三升,不對。)
原文
〔二百五十一〕太陽病。寸緩開浮尺弱其人。發熱汗出。復惡寒。不嘔。但心下痞者。此以醫下之也。如其不下者。病人不惡寒而渴者。此轉屬陽明也。小便數者。大便必硬。不更衣十日無所苦也。渴欲飲水。少少與之。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
〔二百五十一〕太陽病,寸脈緩、關脈浮、尺脈弱,病人發熱出汗,又怕冷,不嘔吐,但心下痞滿的,這是因為醫生誤用攻下所致。如果沒有經過攻下,病人不怕冷而口渴的,這是轉屬陽明經。小便次數多的,大便必定乾硬,十天不排便也沒有什麼痛苦。口渴想喝水,要少量地給他喝,並用正確的方法救治。口渴的,適宜用五苓散。
原文
(如其以下十三字。玉函作若不下其人復不惡寒而渴者十二字。)
(「如其」以下十三個字,《玉函》作「若不下其人復不惡寒而渴者」十二個字。)
原文
寸緩。關浮。尺弱。其人八字。叔和所攙。當刪之。發熱汗出復惡寒者。太陽中風也。不嘔。為其里未受邪也。但心下痞者。此以醫下之也。如是者。當先與桂枝以解表。表解已而後。與大黃黃連瀉心湯。以治其痞。例見前百七十三條。如不下之。其人不惡寒。而渴者。此為轉屬陽明也。當俟其表悉解。而與白虎加人參湯也。小便數以下似有闕文。不可強解。姑存疑雲。
寸脈緩、關脈浮、尺脈弱,以及「其人」八字,是王叔和所摻雜,應當刪除。發熱出汗又怕冷的,是太陽中風。不嘔吐,是因為裡證未受邪。只有心下痞滿的,這是因為醫生誤用攻下所致。像這樣的情況,應當先與桂枝湯解表,表解之後,再與大黃黃連瀉心湯來治療痞證。例子見前第一百七十三條。如果沒有經過攻下,病人不怕冷而口渴的,這是轉屬陽明經,應當等表證完全解除,再與白虎加人參湯。小便數以下似乎有闕文,不可強解,暫且存疑。
原文
〔二百五十二〕脈陽微而汗出少者。為自和也。汗出多者。為太過。
〔二百五十二〕脈象陽微而汗出少的,是自趨和諧;汗出多的,是太過。
原文
〔二百五十三〕陽脈實。因發其汗出多者。亦為太過。太過者。為陽絕於里。亡津液。大便因硬也。
〔二百五十三〕陽脈實,因為發汗而汗出多的,也是太過。太過的,是陽氣絕於裡,亡失津液,大便因而乾硬。
原文
〔二百五十四〕脈浮而芤。浮為陽。芤為陰。浮芤相搏。胃氣生熱。其陽則絕。
〔二百五十四〕脈浮而芤,浮為陽,芤為陰,浮芤相互搏擊,胃氣生熱,其陽氣就會絕。
原文
〔二百五十五〕趺陽脈浮而澀。浮則胃氣強。澀則小便散。浮澀相搏。大便則硬。其脾為約。麻子仁丸主之。上四條叔和所攙。當刪之。麻仁丸方
〔二百五十五〕趺陽脈浮而澀,浮則胃氣強,澀則小便散,浮澀相互搏擊,大便就乾硬,這是脾約證,用麻子仁丸主治。以上四條是王叔和所摻雜,應當刪除。麻仁丸方
原文
麻仁(二升) 芍藥(半斤) 枳實(半斤炙) 大黃(一升去皮) 厚朴(一尺炙去皮) 杏仁(一升去皮尖熬別作脂)
麻仁(二升) 芍藥(半斤) 枳實(半斤,炙) 大黃(一升,去皮) 厚朴(一尺,炙,去皮) 杏仁(一升,去皮尖,熬,別作脂)
原文
上六味。蜜和丸。如梧桐子大。飲服十丸。日三服。漸加以知為度。
以上六味藥,用蜜調和成丸,如梧桐子大,用飲水送服十丸,每天服三次,逐漸增加,以見效為度。
原文
麻仁丸。疑非仲景之方。厚朴一尺。枳實半斤。杏仁一升。煉蜜和丸。皆非本論文法也。
麻仁丸,懷疑不是張仲景的方劑。厚朴一尺、枳實半斤、杏仁一升,煉蜜和丸,都不是本論文的體例。
原文
(外臺引古今錄驗。而不引仲景傷寒論。亦可以徵矣。)
(《外臺秘要》引用《古今錄驗》,而不引用仲景《傷寒論》,也可以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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