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集成

卷四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第三(2)

卷四/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第三26
原文
正珍曰。悉具者。表證皆去。而脈不浮大。心下硬滿而痛。其脈沉緊者。是也。結胸原非輕證。加以煩躁。不死何俟。
白話
正珍說。所謂悉具,是指表證都已解除,但脈不浮大,心下硬滿而痛,其脈沉緊的,就是這種情況。結胸原本不是輕證,再加上煩躁,不死還等什麼呢?
原文
〔百四十二〕太陽病。脈浮而動數。浮則為風。數而為熱。動則為痛。數則為病。頭痛。發熱微。盜汗出。而反惡寒者。表未解也。醫反下之。動數變遲。膈內拒痛。胃中空虛。客氣動膈。短氣煩躁。心中懊憹。陽氣內陷。心下因硬。則為結胸。大陷胸湯主之。若不結胸。但頭汗出。余處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利。身必發黃也。
白話
〔百四十二〕太陽病,脈浮而動數。浮則為風,數則為熱,動則為痛,數則為病。頭痛,發熱輕微,盜汗出,反而惡寒的,是表證未解。醫生反而用下法,動數之脈變為遲脈,膈內拒痛,胃中空虛,客氣動膈,短氣煩躁,心中懊憹,陽氣內陷,心下因此硬滿,就成為結胸,用大陷胸湯主治。如果不結胸,只是頭汗出,其餘部位無汗,汗出到頸部為止,小便不利,身體必定發黃。
原文
(也字。依成本補之。全書。無餘處之處字。非。)
白話
(「也」字,依成本補之。全書無「餘處」的「處」字,不對。)
原文
浮則為風雲云。三十三字。王叔和註文。誤入者也。
白話
「浮則為風」等等三十三字,是王叔和的註文,誤入的。
原文
(按盜汗二字。恐六朝以降之名。非漢時語。內經中亦未有之。六元正紀大論。則謂之寢汗。)膈內拒痛云云。二十字。甘草瀉心湯。及梔子豉湯條文。錯亂入於此者也。今並刪之。朱震亨嘗評此章云。曰胃中空虛。曰短氣煩躁。曰脈浮。此湯不可輕用。可謂有所見矣。程應旄改心下作心中。為胸字見惑也。劑頸而還者。其汗之出也。以頸為分界。而頸以下。則無有汗之謂矣。劑。乃質劑之劑。假以譬頭之與身。各分其證焉。猶觴字假為飲酒於人之義。耳目二字。假為聞見之義。及本論以清字。為更衣之義也。正字通劑字注云。又券書。周禮。司市以質劑。結信止訟。注。兩書一札。同而別之。長曰質。短曰劑。若今俗合同。各分其半也。
白話
(按「盜汗」二字,恐怕是六朝以後的名詞,不是漢朝時的話。《內經》中也沒有它。《六元正紀大論》則稱之為「寢汗」。)「膈內拒痛」等等二十字,是甘草瀉心湯及梔子豉湯條文,錯亂竄入這裡的。現在一併刪去。朱震亨曾評論這一章說:說胃中空虛,說短氣煩躁,說脈浮,此湯不可輕用,可以說是有所見解了。程應旄改「心下」為「心中」,是被「胸」字所迷惑。「劑頸而還」的意思,是指汗的出,以頸為分界,而頸以下則沒有汗。劑,是質劑的「劑」,藉以比喻頭與身,各自區分其證。就像「觴」字借為飲酒於人之義,「耳目」二字借為聞見之義,以及本論以「清」字為更衣之義。《正字通》劑字注說:又券書。《周禮》:司市以質劑,結信止訟。註:兩書一札,同而別之,長曰質,短曰劑。像如今俗間的合同,各分其半。
原文
(周禮十五卷。司徒教官司之職。凡賣價者。質劑焉。大市以質。小市以劑。)由此觀之。廣韻注。劑為分劑。亦轉而用之也。格致鏡源身體篇。引釋名云。臍。濟也。腸端之所限劑也。是也。方有執程應旄二子。不會此義。妄改作躋頸而還。非矣。成無己據素靈經絡之理解之。亦非矣。陽氣者。謂在表之邪氣。陽。表也。氣。邪也。本篇文蛤散條云。病在陽。應以汗解之。上篇各半湯條云。陰陽俱虛。皆以表稱陽者也。非所謂亡陽之陽也。中篇小青龍湯條云。心下有水氣。本篇甘草瀉心湯條云。客氣上逆。皆於邪。稱氣者也。非所謂胃氣之氣也。言太陽病。脈浮而動數者。宜發其汗。而醫反下之。浮數變為沉遲者。此為表邪乘虛而內陷。必使人心下硬滿而痛。名為結胸。所以名之結胸者。以水氣為邪所團結。而在於胸脅間也。宜以大陷胸湯。陷下以平之。若下後不結胸。但頭汗出。劑頸而還。小便不利者。此為熱不得發越壅閼在裡。身必發黃也。乃茵陳蒿湯證。其詳見陽明篇。大陷胸湯方
白話
(《周禮》十五卷,司徒教官司之職:凡賣價者,質劑焉。大市以質,小市以劑。)由此看來,《廣韻》註:劑為分劑,也是轉而用之。《格致鏡源·身體篇》引《釋名》云:臍,濟也,腸端之所限劑也。是也。方有執、程應旄二人,不理解此義,妄改作「躋頸而還」,不對。成無己根據《素問》《靈樞》經絡之理來解釋,也不對。陽氣,是指體表的邪氣。陽,表也;氣,邪也。本篇文蛤散條說:病在陽,應以汗解之。上篇各半湯條說:陰陽俱虛。都是以表稱陽,不是所謂亡陽之陽。中篇小青龍湯條說:心下有水氣。本篇甘草瀉心湯條說:客氣上逆。都是對邪氣稱「氣」,不是所謂胃氣之氣。說的是太陽病,脈浮而動數的,應當發汗,而醫生反而用下法,浮數變為沉遲的,這是表邪乘虛內陷,必定使人心下硬滿而痛,名為結胸。之所以稱它為結胸,是因為水氣被邪氣所團結,而在胸脅之間。應當用大陷胸湯,陷下以平之。如果下後不結胸,只是頭汗出,汗出到頸部為止,小便不利的,這是熱不得發越,壅塞在裡,身體必定發黃,是茵陳蒿湯證,其詳見陽明篇。大陷胸湯方
原文
大黃(六兩去皮) 芒硝(一升) 甘遂(一錢匕)
白話
大黃(六兩,去皮) 芒硝(一升) 甘遂(一錢匕)
原文
上三味。以水六升。先煮大黃。取二升。去滓。內芒硝。煮一兩沸。內甘遂末。溫服一升。得快利。止後服。
白話
以上三味藥,用水六升,先煮大黃,取二升,去渣,放入芒硝,煮一兩沸,放入甘遂末,溫服一升。得快利,停止後服。
原文
(成本全書。並脫一錢。匕之匕字。當補之。)
白話
(成本全書都脫漏「一錢」的「匕」字,應當補上。)
原文
〔百四十三〕傷寒六七日。結胸熱實。脈沉而緊。心下痛。按之石硬者。大陷胸湯主之。(玉函外臺。石字上。有如字。)
白話
〔百四十三〕傷寒六七日,結胸熱實,脈沉而緊,心下痛,按之像石頭一樣硬的,用大陷胸湯主治。(《玉函》《外臺》,「石」字上有「如」字。)
原文
此承前條。論其不因經誤下。自作結胸者也。蓋下之太早而作結胸者。事之常。其不因下早而結胸者。事之變。(張兼善。既有此說。)如十棗湯證。亦復然。熱實者。有熱而實之謂。對寒實言之。實。乃胃家實之實。大便不通。是也。
白話
這是承接前條,討論那些不因誤下而自然形成結胸的情況。一般來說,下之太早而致結胸,是常事;不因下早而結胸,是變事。(張兼善已有此說。)如十棗湯證,也是如此。熱實,是有熱而實的意思,與寒實相對。實,是胃家實之實,大便不通,就是如此。
原文
〔百四十四〕傷寒十餘日。熱結在裡。復往來寒熱者。與大柴胡湯。但結胸無大熱者。此為水結在胸脅也。但頭微汗出者。大陷胸湯主之。
白話
〔百四十四〕傷寒十餘日,熱結在裡,又往來寒熱的,用大柴胡湯。如果只是結胸而沒有大熱的,這是水結在胸脅。只有頭上微微汗出的,用大陷胸湯主治。
原文
錢潢曰。若但結胸而身無大熱。其邪不在表可知。尚論言後人誤謂結胸之外。復有水結胸一證。又謂下文支結。乃支飲結聚。亦別一症。殊為可笑。愚謂若水飲必不與熱邪並結。則大陷胸方中。何必有逐水利飲之甘遂乎。可謂一言破惑。
白話
錢潢說:如果只是結胸而身上沒有大熱,其邪不在表可知。《尚論》說後人誤認為結胸之外,又有水結胸一證,又認為下文支結,是支飲結聚,也是另一症,十分可笑。我認為如果水飲必定不與熱邪並結,那麼大陷胸方中,何必有逐水利飲的甘遂呢?可算是一言破惑。
原文
希哲曰。傷寒十餘日則知邪不在太陽。熱結在裡。則陽明證見可知。復往來寒熱。則少陽經邪未解可知。此乃陽明少陽合病。與大柴胡湯。兼治二者也。
白話
希哲說:傷寒十餘日,則知邪不在太陽。熱結在裡,則陽明證出現可知。又往來寒熱,則少陽經邪未解可知。這是陽明少陽合病,用大柴胡湯,兼治二者。
原文
正珍曰。復。反也。詳見前第九十一條及九十二條。但頭微汗出者六字。發黃條內之文誤入。當刪之。無大熱者。身無翕翕熱之謂。詳見前六十一條。此為水結在胸脅也。八字。釋所以名結胸之義。以示其病因。胸脅二字。該膈上膈下而言也。注家成無己諸人。皆謂此是為一種水結胸矣。果爾。其治亦應用別方。豈均以一大陷胸療之乎。惟喻昌錢潢。獨得古意。熱結在裡者。謂表裡俱熱。煩渴引飲。宜與本篇白虎加人參湯條互參考焉。凡熱結在裡者。宜不往來寒熱。而今反往來寒熱。故曰復也。
白話
正珍說:復,是反的意思。詳見前第九十一條及九十二條。「但頭微汗出者」六字,是發黃條內的文字誤入,應當刪去。「無大熱者」,是指身上沒有翕翕發熱,詳見前六十一條。「此為水結在胸脅也」八個字,是解釋所以名為結胸的意義,以顯示其病因。胸脅二字,包括膈上膈下而言。注家成無己等人,都認為這是一種水結胸。果真如此,其治療也應當用別的方劑,怎會都用一個大陷胸來治療呢?只有喻昌、錢潢獨得古意。熱結在裡,是指表裡俱熱,煩渴引飲,應當與本篇白虎加人參湯條互參。凡是熱結在裡,應當不往來寒熱,而現在反而往來寒熱,所以說「復」。
原文
〔百四十五〕太陽病。重發汗而復下之。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而渴。日晡所小有潮熱。從心下至腹硬滿而痛。不可近者。大陷胸湯主之。成無己曰。日晡潮熱者。屬胃。方有執曰。晡。日加申時也。
白話
〔百四十五〕太陽病,重複發汗而又攻下,不大便五六天,舌上乾燥而口渴,日晡時分有輕微潮熱,從心下到腹部硬滿而痛,不可觸碰的,用大陷胸湯主治。成無己說:日晡潮熱,屬於胃。方有執說:晡,是日加申時。
原文
錢潢曰。日晡。未申之時也。所者。即書云多歷年所之所也。
白話
錢潢說:日晡,是未申之時。「所」字,就是書中所說「多歷年所」的「所」。
原文
正珍曰。此承上條。見熱結在裡之外證也。復。又也。少當作小。此因發汗後又下之。表邪內陷。從實而化為結胸。兼有陽明白虎承氣之二證者也。三者中。結胸尤急。故攻之以陷胸。則餘證從而解矣。闢諸漢王一討楚王。而海外諸蠻。皆望風懾服。不亦愉快哉。
白話
正珍說:這是承接上條,可見熱結在裡的外證。復,是又的意思。「少」應當作「小」。這是因為發汗後又用下法,表邪內陷,從實而化為結胸,兼有陽明白虎、承氣二證。三者之中,結胸尤為急迫,所以用陷胸湯攻之,則其餘證隨之而解。好比漢王討伐楚王,而海外諸蠻,都望風懾服,不也愉快嗎?
原文
〔百四十六〕小結胸病。正在心下。按之則痛脈浮滑者。小陷胸湯主之。病字。玉函千金翼。俱作者。宜從而改之。按結胸證。雖有輕重之異。俱不可不下。但其脈浮滑。故與小陷胸。以和解之也。蓋結胸者。不啻心下。並及兩脅下。所謂水結在胸脅。及婦人中風。胸脅下滿。如結胸狀。可見矣。此則不然。正唯在心下。且不按則不痛。實結胸之小者已。故名曰小結胸也。小結胸與痞。其證極相似矣。按之則痛。不欲近手者。小結胸也。按之則痛。雖痛其人反覺小安。欲得按者。痞也。何者。結胸雖小。其因屬水也。痞雖大。其本屬氣故也。瀨穆惟忠。俱謂按之而痛。為小結胸。雖按不痛。為痞。可謂千古大謬矣。凡病人心下硬而滿者。豈有按之不痛者邪。其或有之。亦十之一二已。要之彼徒求諸文字上。而不驗之於病人之實。以故往往致此鹵莽。昔者王燾。著外臺秘要。及其引傷寒論。廢六經而不取。一逐日數多少。以為之次第。舉小建中以為開卷第一方。發表攻裡。前後錯雜。陽病陰病。冠履倒置。要亦徒求諸文字上。而不驗之於病人之實故而已矣。世之腐儒村學究。喜著醫書。每每有此弊。惟忠雖豪傑之士。不事治療。徒求文字上。故如其所著名數解辨正。謬妄不壹而足也。夫醫雖小伎。人命所繫。可不慎乎。再按。王肯堂。以前條兼胃實之證。為大結胸。以唯在心下。為小結胸。非矣。小陷胸湯方
白話
〔百四十六〕小結胸病,正在心下,按之則痛,脈浮滑的,用小陷胸湯主治。「病」字,《玉函》《千金翼》都作「者」,應當依從而改之。按:結胸證,雖有輕重之分,都不可不下。但其脈浮滑,所以用小陷胸湯以和解之。大凡結胸者,不僅心下,並涉及兩脅下,所謂水結在胸脅,以及婦人中風,胸脅下滿,如結胸狀,可見。此則不然,正好在心下,而且不按則不痛,確實是結胸中的小者,所以名叫小結胸。小結胸與痞,其證非常相似。按之則痛,不想讓人靠近手的,是小結胸;按之則痛,雖然痛但病人反而覺得稍有安寧,想要讓人按的,是痞。為什麼呢?結胸雖小,其病因屬水;痞雖大,其本源屬氣。瀨穆惟忠都說按之而痛為小結胸,雖然按之不痛為痞,可說是千古大謬。凡是病人心下硬而滿的,哪有按之不痛的呢?即使有,也是十分之一二罷了。總之他們只是追求於文字上,而不驗證於病人的實際,因此往往導致這種魯莽。從前王燾著《外臺秘要》,當他引用《傷寒論》時,廢棄六經而不取,一味按照日數多少作為次序,舉小建中湯作為開卷第一方,發表攻裡前後錯雜,陽病陰病冠履倒置,總之也是只求於文字上而不驗證於病人的實際而已。世上的腐儒村學究,喜歡著醫書,每每有這種弊病。惟忠雖是豪傑之士,不從事治療,只追求文字,所以像他所著的《名數解辨正》,謬妄不一而足。醫雖是小技,但人命所繫,能不謹慎嗎?再按:王肯堂以前條兼胃實之證為大結胸,以僅在心下為小結胸,不對。小陷胸湯方
原文
黃連(一兩) 半夏(半升洗) 栝樓實(大者一枚)
白話
黃連(一兩) 半夏(半升,洗) 栝樓實(大者一枚)
原文
上三味。以水六升。先煮栝樓。取三升。去滓。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白話
以上三味藥,用水六升,先煮栝樓,取三升,去渣,放入其他藥,煮取二升,去渣,分溫三服。
原文
(玉函。作黃連二兩。栝樓實一枚。成本。作一個。非。)王肯堂曰。栝蔞實。連殼銼用。去殼無功。
白話
(《玉函》作黃連二兩,栝樓實一枚。成本作一個,不對。)王肯堂說:栝蔞實,連殼銼碎用,去殼無效。
原文
〔百四十七〕太陽病二三日。不能臥。但欲起。心下必結。脈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結胸。未止者。四日復下之。此作協熱利也。
白話
〔百四十七〕太陽病二三日,不能臥,只想起來,心下必定結聚。脈微弱的,這是本來有寒分。反而用下法,如果下利停止,必成結胸;如果不停止,四日又下之,這就會成為協熱利。
原文
此條系王叔和敷演之文。劉棟以為仲景氏之言。可謂暗乎文辭矣。
白話
這條是王叔和敷演的文字。劉棟認為是仲景的話,可算是對於文辭昏暗不明了。
原文
〔百四十八〕太陽病下之。其脈促。不結胸者。此為欲解也。脈浮者。必結胸也。脈緊者。必咽痛。脈弦者。必兩脅拘急。脈細者。頭痛未止。脈沉緊者。必欲嘔。脈沉滑者。協熱利。脈浮滑者。必下血。
白話
〔百四十八〕太陽病用了下法,其脈促,不結胸的,這是將要解除。脈浮的,必定結胸。脈緊的,必定咽痛。脈弦的,必定兩脅拘急。脈細的,頭痛未止。脈沉緊的,必定想嘔。脈沉滑的,協熱利。脈浮滑的,必定下血。
原文
此條亦叔和所攙。凡由脈以推證。非仲景氏之法也。按外臺。以太陽病至解也十七字。接後百五十八條。若心不滿而硬痛上。以為一章。非也。
白話
這條也是王叔和所攙入。凡是由脈以推斷證候,不是仲景的方法。按:《外臺》以「太陽病」至「解也」十七字,接後百五十八條「若心不滿而硬痛」上,以為一章,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