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集成

卷三

卷三(9)

卷三22
原文
柴胡(二兩十六銖) 黃芩(一兩) 人參(一兩) 甘草(一兩炙) 生薑(一兩切) 半夏(二十銖本云五枚) 大棗(四枚擘) 芒硝(六兩)
白話
柴胡(二兩十六銖)、黃芩(一兩)、人參(一兩)、甘草(一兩炙)、生薑(一兩切)、半夏(二十銖,原書說五枚)、大棗(四枚擘開)、芒硝(六兩)。
原文
上八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內芒硝。更煮微沸。分溫再服。不解更作。(玉函作半夏五枚)
白話
以上八味藥,用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掉藥渣,加入芒硝,再煮至微沸,分次溫服兩次。如果病未解,再作服。(《玉函》中半夏為五枚)
原文
按清王子接古方選注云。張錫駒云。應以大柴胡加芒硝。其理亦通。姑志之。劉棟云。大柴胡湯方中。加芒硝。以爍其燥屎。得快利而愈也。惟忠云。柴胡加芒硝湯。疑大柴胡加芒硝也。凡特云柴胡湯者。必大柴胡湯也。此既有小柴胡。而特云柴胡。故曰必大柴胡加芒硝也。果如三子者言。則柴胡桂枝湯。柴胡加龍骨牡蠣湯。柴胡去半夏加栝樓湯。皆謂之大柴胡所加去乎。再按。此方本當於小柴胡湯方內。加芒硝六兩也。今此條所載分量。小柴胡三分之一減其劑者。疑非仲景氏意。宜以全書所載為正矣。
白話
按:清代王子接《古方選注》說,張錫駒說,應該用大柴胡湯加芒硝,其道理也通。姑且記下。劉棟說,大柴胡湯方中加芒硝,用來燒灼乾燥的糞便,得到通暢的泄利而痊癒。惟忠說,柴胡加芒硝湯,懷疑是大柴胡湯加芒硝。凡是特別說柴胡湯的,必定是大柴胡湯。這裡既然有小柴胡,而特別說柴胡,所以說必定是大柴胡湯加芒硝。果真如三人所說,那麼柴胡桂枝湯、柴胡加龍骨牡蠣湯、柴胡去半夏加栝樓湯,都稱作大柴胡湯所加或所去嗎?再按:此方本來應當在小柴胡湯方內加芒硝六兩。現在這一條所記載的分量,是小柴胡三分之一減其劑量,懷疑不是仲景的本意,應以全書所記載的為正確。
原文
〔百十〕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讝語者。以有熱也。當以湯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當硬。而反下利脈調和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脈當微厥。今反和者。此為內實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白話
第一百十條:傷寒十三日不解,經過經脈而出現讝語的,是因為有熱。應當用湯藥瀉下。如果小便通利,大便應當硬,反而下利,脈象調和,知道醫生用丸藥瀉下,這不是正確的治療。如果自然下利的,脈應當微厥,現在反而調和,這是內有實邪,用調胃承氣湯主治。
原文
(不解二字。依成本全書補之。十三日。當作十餘日。說見上。)
白話
(‘不解’二字,依照成本全書補上。‘十三日’應當作‘十餘日’,解說見上文。)
原文
三百八十二條。下利慾飲水者。以有熱故也。亦以內有熱邪而言。
白話
第三百八十二條:下利想要飲水的,是因為有熱的緣故。也是指體內有熱邪而言。
原文
成無己曰。讝語者。陽明胃熱也。當以諸承氣下之。
白話
成無己說:讝語是陽明胃熱,應當用各種承氣湯瀉下。
原文
發秘曰。前條是少陽壞病。本節是陽明壞病也。
白話
《發秘》說:前一條是少陽壞病,本節是陽明壞病。
原文
正珍曰。微厥。當作微結。因聲近而訛。(厥與結。俱入聲。牙音清行字。)結者。脈之名。即脈動之忽有斷絕者。謂之結者。以如一直線中。忽有交結之處也。炙甘草湯條。結代之結。抵當湯條。沉結之結。皆同焉。微結者。謂微弱而結代也。成無己。程應旄。劉棟。惟忠諸人。皆以為脈微而厥冷。非也。果然。宜云當脈微而厥。不可云脈當微厥也。錢潢云。微厥者。忽見微細也。然訓厥為細。不知何所考據。想亦任筆杜撰而已。豈足論乎。
白話
(《辨不可下篇》說:厥的脈象,脈來大,漸漸變小,又漸漸變大,本此。)這一條其實比前一條更深一層。說的是傷寒十餘日不解,表證已罷而出現讝語,這是因為內有熱邪。按理應當用大、小承氣湯瀉下。如果小便通利,大便應當硬而反而下利,脈象調和,知道醫生用巴豆、甘遂等丸藥瀉下,接著出現下利,這不是正確的治療。如果不是因為丸藥攻下而自然下利的,是內虛有寒所致,脈應當微結,四逆湯、真武湯等適合主治。現在反而脈象調和,這不是虛寒,而是內實有熱。雖然有下利,是熱藥的餘毒導致的下利。應當調和胃氣,用調胃承氣湯主治。按:‘調和’二字,一是針對脈證不相違背而言,一是相對於‘微結’而言。其實應當是沉而數滑的脈,不是平人無病的調和。又見於後面第二百二十一條。
原文
(辨不可下篇曰。厥者。脈來大。漸漸小。更來漸漸。本此)。此條蓋深於前條一等者。言傷寒十餘日不解。表證已罷而讝語者。此以內有熱邪也。法當以大小承氣湯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當硬而反下利。其脈調和者。知醫以巴豆甘遂等丸藥下之。續自下利矣。此非其治也。若又不因丸藥攻下。而自利者。乃內虛有寒之所致。其脈當微結。四逆真武等。所得而主也。今反調和者。此非虛寒。便為內實有熱也。雖有下利。乃熱藥餘毒之利已。宜和胃氣。調胃承氣湯主之。按調和二字。一以脈證不相乖言之。一對微結言之。其實當沉而數滑也。非平人無病之調和也。又見後二百二十一條。
白話
(《辨不可下篇》說:厥的脈象,脈來大,漸漸變小,又漸漸變大,本此。)這一條其實比前一條更深一層。說的是傷寒十餘日不解,表證已罷而出現讝語,這是因為內有熱邪。按理應當用大、小承氣湯瀉下。如果小便通利,大便應當硬而反而下利,脈象調和,知道醫生用巴豆、甘遂等丸藥瀉下,接著出現下利,這不是正確的治療。如果不是因為丸藥攻下而自然下利的,是內虛有寒所致,脈應當微結,四逆湯、真武湯等適合主治。現在反而脈象調和,這不是虛寒,而是內實有熱。雖然有下利,是熱藥的餘毒導致的下利。應當調和胃氣,用調胃承氣湯主治。按:‘調和’二字,一是針對脈證不相違背而言,一是相對於‘微結’而言。其實應當是沉而數滑的脈,不是平人無病的調和。又見於後面第二百二十一條。
原文
〔百十一〕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其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氣湯。(少。玉函作小。是也。)
白話
第一百十一條: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病人像發狂一樣,血自下,下後則愈。如果表證不解,還不可攻下,應當先解表。表解之後,只有小腹急結的,才可以攻下,宜用桃核承氣湯。(‘少’,〈玉函〉作‘小’,是對的。)
原文
方有執曰。急結者。有形之血蓄積也。又曰。硬滿。即急結。(抵當湯條注)
白話
方有執說:急結,是有形的血液蓄積。又說:硬滿,就是急結。(《抵當湯》條的注文)
原文
程應旄曰。此條不及小便者。以有血自下三字也。然小腹急結處。包小便自利句。
白話
程應旄說:這一條不提及小便,是因為有‘血自下’三字。然而小腹急結之處,包含了‘小便自利’一句。
原文
錢潢曰。謂之如狂者。狂而未甚之詞。其語言動靜。或是。或非。猶未至於棄衣而走。登高而歌。逾垣上屋。妄言罵詈不避親疏之甚也。
白話
錢潢說:稱之為‘如狂’,是狂而未甚之詞。其語言動作,有時是,有時非,還沒有到棄衣而走、登高而歌、翻牆上屋、胡言亂語、罵人不避親疏那樣嚴重。
原文
發秘曰。不言血室而言膀胱。其專為男子設明矣。
白話
《發秘》說:不說血室而說膀胱,這是專門為男子設立的,很明白了。
原文
正珍曰。下者愈三字。脈浮。作下之則愈四字。宜從而改。否則下文尚未可攻一句。無所照應也。少腹之少。玉函。及程應旄本。作小是也。蓋臍上曰大腹。臍下曰小腹。素問藏氣法時論。有明文可徵矣。又考釋名云。自臍以下曰水腹。
白話
正珍說:‘下者愈’三字,在‘脈浮’條中作‘下之則愈’四字,應當依從而改。否則下文‘尚未可攻’一句沒有照應。‘少腹’的‘少’,《玉函》及程應旄本作‘小’,是對的。臍以上叫大腹,臍以下叫小腹。《素問·藏氣法時論》有明文可證。
原文
(今本。作小腹。非也。格致鏡原。引釋名。作水腹。) 水汋所聚也。又曰。少腹少小也。比於臍以上為小也。(止此) 由是觀之。小訛為少。其來久矣。又劉完素傷寒直格云。臍上為腹。腹下為小腹。小腹兩旁。謂之少腹。可謂鑿矣。熱結膀胱者。邪氣鬱結於下焦膀胱部分之謂。下文所謂小腹急結。便其外候已。非直指膀胱一府言之也。抵當湯證所謂其人發狂者。以熱在下焦。小腹當硬滿。下血乃愈者。可以相徵也。言太陽病。數日不解。小腹急結。(即硬滿)其人如狂。自下血者。此為邪氣結下焦膀胱地位也。結。乃郁之甚者。邪氣鬱於頭中。則致頭痛項強衄血。鬱於胸中。則致胸悶心煩嘔吐。結於胃中。則大便不通。穢氣上而乘心令人如狂。今邪結於下焦。而血氣不行。停而為瘀。是以瘀氣上而乘心。令人如狂。雖則如狂。其血自下。而小腹不急結者。不須藥而愈。以血下則邪熱隨血而解也。如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及婦人傷寒。經水適來。讝語如見鬼狀者。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皆是也。今此證雖其血自下。然急結不散。故非下之則不愈。猶少陰篇所載。飲食入口則吐。心下溫溫。欲吐復不能吐者。非吐之則不愈。自利清水。色純青。心下必痛。口乾燥者。非下之則不愈。故曰下之則愈。雖然。其人外證不解。猶有惡寒頭痛脈浮等候者。不可妄下之。若然者。當先與桂枝湯。以解其外。外解已而但熱結膀胱之證不去者。乃始可攻之。若外未解而下之。必變作壞病。如結胸。痞硬。挾熱利。諸證是也。按此條。上文言熱結膀胱。而不言小腹急結。下文言小腹急結。而不言熱結膀胱。本論錯綜之妙如是。再按。注家自成無己以下。皆云太陽病熱結膀胱者。此邪自經而入府也。不知厥陰病。冷結在膀胱者。彼以為何如乎。若強以經府論之。則其所下血。亦當自溺道出焉。然未見有傷寒熱結。而血出自溺道者。錢潢業既有此論。宜參考。桃核承氣湯方
白話
(今本作‘小腹’,不對。《格致鏡原》引《釋名》作‘水腹’。水汋所聚集之處。又說:少腹,即小腹,比臍以上為小。(到此為止)由此看來,‘小’錯寫成‘少’,由來已久。又劉完素《傷寒直格》說:臍上為腹,腹下為小腹,小腹兩旁叫做少腹,可說是穿鑿附會。熱結膀胱,是邪氣鬱結於下焦膀胱部位的說法。下文所說小腹急結,就是它的外部徵候,不是直接指膀胱這一腑而言。抵當湯證所謂‘其人發狂’,是因為熱在下焦,小腹應當硬滿,下血才能痊癒,可以相互證明。說太陽病,數日不解,小腹急結(即硬滿),病人如狂,自下血,這是邪氣結於下焦膀胱的部位。結,是鬱之甚者。邪氣鬱於頭中,則導致頭痛、項強、衄血;鬱於胸中,則導致胸悶、心煩、嘔吐;結於胃中,則大便不通,穢氣上攻於心使人如狂。現在邪結於下焦,血氣不行,停滯成為瘀血,所以瘀氣上攻於心,使人如狂。雖然如狂,但血自下,而小腹不急結的,不需用藥而痊癒,因為血下則邪熱隨血而解。例如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以及婦人傷寒,月經適來,讝語如見鬼狀,不傷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都是這樣。現在這一證雖然血自下,但急結不散,所以非攻下不能痊癒。如同少陰篇所載,飲食入口即吐,心下溫溫,欲吐又不能吐,非吐不能愈;自利清水,顏色純青,心下必痛,口乾燥,非下不能愈。所以說下之則愈。雖然如此,如果病人表證不解,還有惡寒、頭痛、脈浮等症狀,不可妄用攻下。如果這樣,應當先與桂枝湯解表,表解之後而只留下熱結膀胱的證候,才可以攻下。如果表未解而攻下,必變為壞病,如結胸、痞硬、挾熱利等證。按:這一條,上文言熱結膀胱而不言小腹急結,下文言小腹急結而不言熱結膀胱,本論錯綜的妙處如此。再按:注家從成無己以下,都說太陽病熱結膀胱,是邪從經傳入腑。不知道厥陰病有冷結在膀胱,他們認為如何?如果強以經腑理論,那麼所下的血也應當從尿道出來。然而未見有傷寒熱結而血從尿道出來的。錢潢已有此論,應參考。桃核承氣湯方
原文
桃仁(五十個去皮尖) 大黃(四兩) 桂枝(二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 芒硝(二兩)
白話
桃仁(五十個,去皮尖)、大黃(四兩)、桂枝(二兩,去皮)、甘草(二兩,炙)、芒硝(二兩)。
原文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滓。內芒硝。更上火微沸。下火先食。溫服五合。日三服。當微利。
白話
以上五味藥,用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掉藥渣,加入芒硝,再上火微沸,離火,飯前溫服五合,每日三次,應當微微下利。
原文
正珍曰。此方也。即調胃承氣湯。加桃核桂枝者。桃核。即桃仁。非不用仁而用核也。千金芒硝湯方中雲。李核仁二十一枚。亦非以核為言也。夫粟者。米之未脫甲者。固非可食之物。而古有食粟之語。是非不食米而食粟。可以徵矣。但其所以加桂枝之意。不可得而詳也。茲錄諸說。以俟後考。成無己曰。下焦畜血。散以桂枝辛熱之氣。
白話
正珍說:這個方子,就是調胃承氣湯加桃核、桂枝。桃核就是桃仁,不是不用仁而用核。《千金》芒硝湯方中說‘李核仁二十一枚’,也不是以核為言。粟是米未脫殼的,本來不是可吃的東西,而古有吃粟的說法,這不是不吃米而吃粟,可以證明。但為什麼加桂枝,無法詳細知道。現錄各家說法,以等待後來考證。成無己說:下焦蓄血,用桂枝辛熱之氣消散。
原文
王肯堂曰。當是桂。非桂枝也。蓋桂枝輕揚治上。桂厚重治下。成氏隨文順釋。未足據。張志聰曰。配甘草桂枝。資中焦之精。
白話
王肯堂說:應當是‘桂’,不是‘桂枝’。因為桂枝輕揚治療上部,桂厚重治療下部。成氏隨文順釋,不足以作為依據。張志聰說:配甘草、桂枝,資助中焦的精氣。
原文
魏荔彤曰。桃核承氣中。復兼桂枝。猶恐里邪未全盡。而表邪亦未全盡也。方有執曰。桂枝。解外也。
白話
魏荔彤說:桃核承氣湯中又兼用桂枝,是擔心裏邪未完全解除,而表邪也未完全解除。方有執說:桂枝,是解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