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集成

卷三

卷三(4)

卷三21
原文
金鑑曰。凡失血之後。血氣未復。為亡血虛家。皆不可發汗也。若再發汗則陽氣衰微。力不能支。故身寒噤慄。振振聳動所必然也。
白話
金鑑說,凡是失血之後,血氣沒有恢復,成為亡血虛弱的人,都不可以發汗。如果再發汗,就會陽氣衰微,體力不能支持,所以身體寒冷、牙關緊閉、戰慄,全身抖動是必然的。
原文
王三陽曰。血家汗家。俱指本人平時舊病言之。
白話
王三陽說,血家和汗家,都是指本人平時原有的舊病而言。
原文
正珍曰。亡血家者。如嘔血下血。崩漏產後。金瘡破傷類是也。亡者。失也。非滅也。寒慄而振。乃乾薑附子湯之證。
白話
正珍說,亡血家,例如嘔血、下血、崩漏、產後、金瘡、破傷之類。亡就是失去,不是滅亡。寒冷戰慄而振動,這是乾薑附子湯的證候。
原文
〔九十〕汗家重發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疼。與禹餘糧丸。宋板注曰。方本闕。
白話
〔九十〕汗家如果再次發汗,必定會精神恍惚、心緒紊亂,小便後陰部疼痛。給予禹餘糧丸。宋板注說:本方原本缺失。
原文
魏荔彤曰。禹餘糧丸方闕。愚臆度之。即赤石脂禹餘糧湯耳。意在收澀小便。以養心氣氣足而血生矣。且有鎮安心神之義也。是否質之高明。如理中湯可以制丸也。金鑑曰。汗家。謂平素好汗出之人也。
白話
魏荔彤說,禹餘糧丸的方子缺失。我猜測,就是赤石脂禹餘糧湯罷了。用意在於收澀小便,以培養心氣,心氣充足則血液生成,而且有鎮靜安神的作用。是否正確,請教高明。例如理中湯可以製成丸劑。金鑑說,汗家,是指平素容易出汗的人。
原文
錢潢曰。恍惚者。心神搖盪而不能自持。心亂者。神虛意亂。而不得自主也。瀨穆曰。恍惚。不分明也。宮義方曰。可行桂枝加附子湯。
白話
錢潢說,恍惚是指心神搖盪而不能自我控制;心亂是指神虛意亂而無法自主。瀨穆說,恍惚就是不清楚分明。宮義方說,可以用桂枝加附子湯。
原文
正珍曰。錢潢云。汗家。傷寒家已經發汗。及自汗盜汗者。皆是也。非也。
白話
正珍說,錢潢認為汗家是指傷寒已經發汗,以及自汗、盜汗的人,都是。這是錯的。
原文
〔九十一〕病人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蛔。(宋板注曰。一作逆。)方有執曰。復。反也。言誤也。
白話
〔九十一〕病人體內有寒,反而發汗,胃中寒冷,必定會吐出蛔蟲。(宋板注說:一作逆。)方有執說,復就是反,意思是錯誤。
原文
金鑑曰。胃寒復汗。陽氣愈微。胃中冷甚。蛔不能安。故必吐蛔也。宜理中湯送為梅丸可也。
白話
金鑑說,胃寒又發汗,陽氣更加衰微,胃中寒冷厲害,蛔蟲不能安穩,所以必定會吐蛔蟲。適合理中湯送服烏梅丸。
原文
(全書。引活人曰。先服理中丸。次服烏梅丸。)
白話
(全書引用活人書說:先服理中丸,再服烏梅丸。)
原文
島壽曰。凡蟲避寒就溫。冬蟄夏出。胃中冷蛔不得安。欲走上焦陽分。從胃脘出口也。
白話
島壽說,凡是蟲子避寒就溫,冬天蟄伏夏天出來。胃中寒冷,蛔蟲不得安寧,想要走到上焦陽分,從胃脘出口。
原文
希哲曰。病人有寒者。言有虛寒。而外見表證也。
白話
希哲說,病人有寒,是指有虛寒,而外部表現出表證。
原文
宮義方曰。有寒。謂胃中虛冷。理中或附子理中湯證也。
白話
宮義方說,有寒是指胃中虛冷,是理中湯或附子理中湯的證候。
原文
正珍曰。有寒。謂腸胃虛寒。太陰篇所謂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藏有寒故也。當溫之。宜服四逆輩。是也。復芳六反。與覆古字通用。反也。詩大雅曰。人有土田。女反有之。人有民人。女覆奪之。又曰。匪用其良。覆俾我悖。注曰。覆。反也。字典曰。復又與覆通。正字通曰。反復音義通。癸辛雜識新集云。復字有三音。房六切者。復歸之復也。字書訓以往來。是也。扶富切者。又復也。字書訓以又。是也。芳六切與復同音者。覆之復也。易乾象。反復道也。釋文。芳六反。本亦作覆。是也。合而考之。復覆通用明矣。言病人素有虛寒證。反發其汗則陽氣愈微。胃中冷甚而蛔不能安。故必吐蛔也。友人慄山獻臣曰。嘗解剖刑人數人矣。腸胃之間。皆有蛔蟲存焉。意者。蛔之於腸胃。蓋亦相扶以消化穀食者已。非無用之長物也。
白話
正珍說,有寒是指腸胃虛寒。太陰篇所謂「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藏有寒故也,當溫之,宜服四逆輩」,就是這個意思。「復」讀作芳六反,與「覆」古字通用,意思是反。《詩經·大雅》說:「人有土田,女反有之;人有民人,女覆奪之。」又說:「匪用其良,覆俾我悖。」注說:覆,反也。《字典》說:復又與覆通。《正字通》說:反復音義通。《癸辛雜識新集》說:復字有三音。房六切的是復歸的復,字書訓釋為往來;扶富切的是又復的復,字書訓釋為又;芳六切與復同音的是覆的復。《易·乾象》「反復道也」,釋文:芳六反,本亦作覆。綜合考察,復覆通用很明白。說病人向來有虛寒證,反而發其汗就會陽氣更衰微,胃中寒冷厲害而蛔蟲不能安穩,所以必定吐蛔蟲。朋友慄山獻臣說:曾經解剖數個受刑者,腸胃之間都有蛔蟲存在。想來,蛔蟲對於腸胃,大概是互相輔助以消化穀食的吧,並不是無用的多餘之物。
原文
(入門小兒死證部蟲蟲下有消食蟲名。)予聞而疑之久矣。頃者偶檢太平御覽。援東方朔神異經云。南方有甘蔗。可以節蛔蟲。蛔蟲狀如蚓。消穀蟲也。多則傷人。少則谷不消。是甘蔗能減多益少。凡蔗亦然。予雖未信然否。書以廣異聞。
白話
(入門小兒死證部蟲蟲下有消食蟲名。)我聽說後懷疑很久了。近來偶然查閱《太平御覽》,援引東方朔《神異經》說:南方有甘蔗,可以節制蛔蟲。蛔蟲形狀像蚯蚓,是消化穀物的蟲。多了會傷人,少了穀物不消化。所以甘蔗能減少多餘、增加不足。凡是甘蔗都這樣。我雖然不確定是否如此,記下來以廣博見聞。
原文
(按。神異經所謂甘蔗。蓋指其生草言之。乃蔗漿。是也。古人所用皆然。若夫煎煉成沙餹者。多食生蟲。豈有減蟲之效乎。況其法初於唐太宗時。而唐以前則世未嘗有此物乎。又按。甘蔗。出名醫別錄。漢書。郊祀歌所謂。泰尊柘漿。析朝酲。乃是蔗漿。詳見本草綱目。)喻昌云。寒。亦痰也。惟忠云有寒。謂胸中有停飲也。此與瓜蒂散條。胸有寒之寒同看。不知有寒飲之人。何害禁汗也。汗之之後。亦何故吐蛔也。金鑑云。復發汗者。謂汗而復汗也。非也。
白話
(按:《神異經》所說的甘蔗,大概是指它的生草而言,也就是蔗漿。古人所用的都是這樣。至於煎熬煉製成砂糖的,多吃會生蟲,哪有減蟲的效果?況且這種方法開始於唐太宗時,而唐朝以前世間未曾有這種東西。又按:甘蔗出自《名醫別錄》,《漢書·郊祀歌》所謂「泰尊柘漿,析朝酲」,就是蔗漿。詳見《本草綱目》。)喻昌說:寒也就是痰。惟忠說有寒是指胸中有停飲。這與瓜蒂散條「胸有寒」的寒同樣看待。不知道有寒飲的人,為什麼禁止發汗?發汗之後,又為什麼會吐蛔蟲?金鑑說:復發汗是指汗後又發汗。不對。
原文
〔九十二〕本發汗而復下之。此為逆也。若先發汗。治不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為逆。若先下之。治不為逆。
白話
〔九十二〕本來應該發汗卻反而用下法,這是錯誤的。如果先發汗,治療就不算錯誤。本來應該先用下法卻反而發汗,這是錯誤的。如果先下後汗,治療就不算錯誤。
原文
成無己曰。病在表者。汗之為宜。下之為逆。病在裡者。下之為宜。汗之為逆。
白話
成無己說,病在表的,用汗法合適,用下法錯誤。病在裡的,用下法合適,用汗法錯誤。
原文
方有執曰。復與覆同。古字通用。復。亦反也。猶言誤也。與下文反汗之反同意。
白話
方有執說,復與覆相同,古字通用。復也是反的意思,猶如說錯誤。與下文「反汗之」的「反」同意。
原文
金鑑曰。本應先汗而反下之。此為逆也。若先汗而後下。治不為逆也。若裡急於表。本應先下而反汗之。此為逆也。若先下而後汗。治不為逆也。
白話
金鑑說,本來應該先發汗卻反而用下法,這是錯誤。如果先汗後下,治療不算錯誤。如果裡證急於表證,本來應該先下卻反而發汗,這是錯誤。如果先下後汗,治療不算錯誤。
原文
汪琥曰。治傷寒之法。表證急者。即宜汗。里證急者。即宜下。不可拘拘於先汗而後下也。汗下得宜。治不為逆。
白話
汪琥說,治療傷寒的方法,表證緊急的就應該發汗,裡證緊急的就應該攻下,不可拘泥於先汗後下的順序。汗法下法用得合適,治療就不算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