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集成

卷二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中第二(11)

卷二/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中第二26
原文
豬苓(十八銖去皮) 澤瀉(一兩六銖) 白朮(十八銖) 茯苓(十八銖) 桂枝(半兩去皮)
白話
豬苓(十八銖,去皮)、澤瀉(一兩六銖)、白朮(十八銖)、茯苓(十八銖)、桂枝(半兩,去皮)。
原文
上五味。搗為散。以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多飲暖水。汗出愈。如法將息。
白話
以上五味藥,搗成散劑,用白米飲調和,服用方寸匕,每天三次。多喝溫水,出汗就會痊癒。依照方法調養休息。
原文
(成本全書。無如法將息四字。澤瀉一兩六銖下。成本全書。俱有半字。非。又脫桂枝之枝字。當補入之。搗為散三字。成本玉函全書。俱作為末二字。)
白話
(《成本全書》沒有「如法將息」四個字。澤瀉一兩六銖下面,《成本全書》都有「半」字,這是不對的。又脫落了桂枝的「枝」字,應當補入。「搗為散」三個字,《成本》《玉函》《全書》都作「為末」二字。)
原文
王肯堂曰。五苓之中。茯苓為主。故曰五苓散。
白話
王肯堂說:五苓散之中,以茯苓為主藥,所以叫做五苓散。
原文
正珍曰。外臺秘要第四卷。五苓散方後。多飲暖水下。有以助藥力四字。蓋與啜粥之意同矣。按上言白飲。下言暖水。此非一物也。白飲。謂白米飲也。謂之白飲者。
白話
正珍說:《外臺秘要》第四卷,五苓散的方劑後面,「多飲暖水」下面,有「以助藥力」四個字,大概和喝粥的意思相同。按:前面說「白飲」,後面說「暖水」,這不是同一種東西。「白飲」指的是白米湯。之所以稱為「白飲」,
原文
與白粉(見豬膚湯條)白粲(漢書惠帝紀)白粥(見搜神記元好問詩)同義矣。千金方。脫肛篇。豬肝散條曰。溫清酒一升服方寸匕。半日再。若不能酒。與清白米飲。亦得。證類本草。滑石下。引聖惠方曰。治乳石發動。滑石半兩。細研如粉。以水一中盞。絞如白飲。頓服之。倭名類聚鈔。第十六卷。引四時食制經曰。春宜食漿甘水。
白話
與「白粉」(見豬膚湯條)、「白粲」(《漢書·惠帝紀》)、「白粥」(見《搜神記》、元好問詩)是同義的。《千金方》脫肛篇豬肝散條說:用溫清酒一升,服用方寸匕,半天服兩次。如果不能喝酒,就用清白米飲也可以。《證類本草》滑石條下,引用《聖惠方》說:治療乳石發動,滑石半兩,細研成粉,用水一中盞,攪拌成像白飲的樣子,一次喝完。《倭名類聚鈔》第十六卷,引用《四時食制經》說:春天適宜吃漿甘水,
原文
(漿水音即良反。和名。豆久利美豆。俗云。邇於毛比。)冬宜食白飲(和名。古美都。今按。濃漿之名也。)諸所載白飲。皆白米飲也。與本篇同。而千金異。白飲作白水。可謂誤也。觀白散條。可見矣。又外臺。書墨丸。用巴豆方後曰。利不止者。以冷白飲止之亦同。梁陶弘景。名醫別錄云。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
白話
(「漿水」音即良反。和名:豆久利美豆。俗稱:邇於毛比。)冬天適宜吃白飲(和名:古美都。今按:是濃漿的名稱)。各處所記載的「白飲」,都是白米湯,與本篇相同。而《千金方》不同,把「白飲」寫成「白水」,可以說是錯誤的。看「白散」條就可以明白了。又《外臺秘要》書墨丸用巴豆的方劑後面說:腹瀉不止的,用冷白飲來止瀉,也是同樣的道理。梁代陶弘景《名醫別錄》說:方寸匕,就是製作一個匕,正方形,邊長一寸。
原文
(宋洪遵泉志有方寸匕圖。可參考。)抄散取不落。為度。(證類本草)
白話
(宋代洪遵《泉志》中有方寸匕的圖,可以參考。)用匙抄取藥散,以不落下為標準。(《證類本草》)
原文
〔七十二〕發汗巳。脈浮數。煩渴者。五苓散主之。
白話
〔七十二〕發汗以後,脈象浮數,並且煩渴的病人,用五苓散主治。
原文
(玉函。已作後。浮下。有而字。)成無己曰。脈浮數者。表邪未盡也。方有執曰。已言發汗畢。非謂病罷也。
白話
(《玉函》中「已」寫作「後」,「浮」下面有「而」字。)成無己說:脈象浮數的,是表邪還沒有清除乾淨。方有執說:「已」是指發汗結束,不是說病好了。
原文
正珍曰。此承上條。論其有異證者也。小便不利微熱六字。含畜在中。義與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九條同焉。上條脈但浮而不數。此條脈浮而數。是其異者也。其脈雖有小異。內因不殊。故均以五苓散主之。煩渴。謂渴之甚。非且煩且渴也。說見前二十六條。按成無巳。以煩渴。為亡津液胃燥。非也。金鑑云。脫小便不利四字。亦非也。再按。白虎加人參之煩渴。則其脈洪大。此則其脈浮數。淺深可見也。
白話
正珍說:這是承接上一條,討論其中有不同症狀的情況。「小便不利」「微熱」六個字,包含在其中,意義與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九條相同。上一條的脈象只是浮而不數,這一條的脈象浮而數,這是它們不同的地方。脈象雖然有小差異,但內在病因沒有差別,所以都用五苓散主治。「煩渴」是指口渴得很厲害,不是指既心煩又口渴。解釋見前面第二十六條。按:成無己把「煩渴」解釋為亡失津液、胃中乾燥,這是錯的。《金鑑》說脫落了「小便不利」四個字,也是錯的。再按:白虎加人參湯證的煩渴,其脈象是洪大的;這裡的脈象是浮數的,病位的淺深可以看得出來。
原文
〔七十三〕傷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湯主之。
白話
〔七十三〕傷寒病,出汗而且口渴的,用五苓散主治;不口渴的,用茯苓甘草湯主治。
原文
金鑑曰。傷寒發汗後。脈浮數汗出煩渴。小便不利者。五苓散主之。今惟曰汗出者。省文也。
白話
《金鑑》說:傷寒發汗後,脈象浮數、出汗、心煩口渴、小便不利的病人,用五苓散主治。現在只說「汗出」,是省略的文字。
原文
正珍曰。此亦承上二條。以略其脈證。特舉其所兼之異證。以示其治也。異證者。何。所謂汗出。是也。言脈浮。或浮數。小便不利。微熱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若此證而無渴者。其病輕一等。宜用茯苓甘草湯。其以表證未全解。故仍用桂枝以發之也。冒首傷寒二字。泛指太陽病。不必拘麻黃桂枝二湯之證也。先輩諸子。深泥傷寒二字。非也。成無己謂。渴者。邪氣漸傳裡也。亦非矣。凡病人小便不利而渴者。皆內有停水之所致。非邪熱傳裡也。茯苓甘草湯方
白話
正珍說:這也是承接上面兩條,省略了脈象和症狀,特別舉出其中兼有的不同症狀,來指示其治法。不同的症狀是什麼?就是所謂的「汗出」。意思是說:脈象浮,或浮數,小便不利,微微發熱,出汗而且口渴的,用五苓散主治。如果這個證候沒有口渴的,那麼病情輕一等,適合用茯苓甘草湯。這是因為表證還沒有完全解除,所以仍舊用桂枝來發散它。開頭的「傷寒」二字,是泛指太陽病,不必拘泥於麻黃湯、桂枝湯的證候。前輩諸位先生,過於拘泥「傷寒」二字,是不對的。成無己說口渴是邪氣逐漸傳入裡,也是不對的。凡是病人小便不利而且口渴的,都是體內有停水所導致的,不是邪熱傳入裡。茯苓甘草湯方:
原文
茯苓(二兩) 桂枝(二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白話
茯苓(二兩)、桂枝(二兩,去皮)、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片)。
原文
上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玉函。茯苓作三兩。)
白話
以上四味藥,用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掉藥渣,分三次溫服。(《玉函》中,茯苓用三兩。)
原文
〔七十四〕中風發熱。六七日不解而煩。以表裡證。渴欲飲水。水入則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
白話
〔七十四〕中風病,發熱,六七天沒有解除而且心煩,有表證和裡證,口渴想要喝水,但水喝進去就吐出來的,叫做「水逆」,用五苓散主治。
原文
魏荔彤曰。有表裡證。里證何。即此條所謂煩渴飲水。水入即吐。是也。表證何。即前條所謂頭項強痛而惡寒。發熱汗出。是也。於是用桂枝。以驅表邪。佐以術苓澤瀉。以固士逐水。加以多飲暖水。使汗出而表解。水既不逆。小便利而里解。而病有不愈者乎。
白話
魏荔彤說:有表證和裡證。裡證是什麼?就是這一條所說的煩渴飲水,水喝進去就吐出來。表證是什麼?就是前一條所說的頭項僵硬疼痛而怕冷、發熱、出汗。於是使用桂枝來驅散表邪,輔以白朮、茯苓、澤瀉來鞏固脾土、驅逐水邪,再加上多喝溫水,使汗出而表證解除。水邪既然不向上逆行,小便通利而裡證解除,這樣病還有不痊癒的嗎?
原文
正珍曰。此亦承上諸條。只略諸條脈證。以從簡省。特舉其異者。以示其治也。表。指脈浮頭痛發熱惡寒等而言。里。指渴欲飲水。水入則吐。及小便不利等言也。言太陽病。發汗汗出。至六七日仍不解。反加小便不利。渴欲飲水。水入則吐之證者。此以汗後有微渴。飲水過度。水停不行之所致。故用五苓散。以發未盡之表。且利其停水則愈。謂之水逆者。示其病因之詞。義與火逆同矣。注家皆謂因其吐水。故名水逆。果然。則火逆之證。為吐火乎。可謂不通矣。按表裡證者。以表有太陽證。里有停水。或下利。或嘔逆乾嘔。或心下痞硬等證言之。如桂枝人參湯表裡不解。十棗湯表解里未和類。可以證矣。方有執以經府言之。王肯堂以太陽陽明言之。惟忠劉棟以為少陽柴胡證。皆非也。又按。五苓散。豬苓湯。其證大同而小異。其所異者。但由挾表證與否已。故於五苓散條。則冠以太陽病。或發汗已。或傷寒。或中風等之文。且稱有表裡證。於豬苓湯條。則未嘗冠以此等文。且靡有一表字也。是以二方皆雖具小便不利。發熱消渴。脈浮之文。其辨在惡寒惡風。頭痛頂強等上而判矣。不可不審也。
白話
正珍說:這也是承接上面各條,只省略了各條的脈象和症狀,以達到簡省,特別舉出其中不同的部分,來指示其治法。「表」是指脈浮、頭痛、發熱、惡寒等症狀;「裡」是指口渴想要喝水、水喝進去就吐出來,以及小便不利等症狀。意思是說:太陽病,發汗出汗,到了六七天仍然沒有解除,反而增加了小便不利、口渴想喝水、水喝進去就吐出來的證候,這是因為發汗後有輕微口渴,飲水過度,水液停滯不能運行所導致的。所以用五苓散,來發散未盡的表邪,並且通利停滯的水液,病就會好。稱之為「水逆」,是說明病因的詞語,意義與「火逆」相同。注家都說是因為吐水,所以叫做水逆。如果是這樣,那麼火逆的證候,難道是吐火嗎?可以說是不通啊。按:「表裡證」是指表有太陽證,裡有停水,或者下利,或者嘔逆乾嘔,或者心下痞硬等證候而言。例如桂枝人參湯證的表裡不解、十棗湯證的表解里未和之類,可以證明。方有執用經脈和腑來解釋,王肯堂用太陽和陽明來解釋,只有劉棟認為是少陽柴胡證,這些都不對。又按:五苓散和豬苓湯,它們的證候大體相同而略有差異。它們的差異,只在於是否挾帶表證而已。所以在五苓散的條文裡,就冠以「太陽病」,或「發汗已」,或「傷寒」,或「中風」等文字,並且說「有表裡證」;在豬苓湯的條文裡,則未曾冠以這類文字,而且沒有一個「表」字。因此這兩個方劑雖然都有小便不利、發熱、消渴、脈浮的文字,它們的區別在於惡寒、惡風、頭痛、項強等症狀上就可以判斷了,不能不仔細審查。
原文
〔七十五〕未持脈時。病人手叉自冒心。師因教試令咳。而不咳者。此必兩耳聾無聞也。所以然者。以重發汗虛。故如此。
白話
〔七十五〕還沒有診脈的時候,病人雙手交叉覆蓋住自己的心口。醫生於是教他試著咳嗽,但他卻不咳嗽,這必定是兩耳聾了聽不見。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反覆發汗導致虛弱,所以才如此。
原文
劉棟曰。此條後人之所攙。恐是上文叉手冒心之注。誤出於此也。
白話
劉棟說:這一條是後人摻雜進去的,恐怕是上文「叉手自冒心」的註解,錯誤地出現在這裡。
原文
正珍曰。此條王叔和。敷演桂枝甘草湯條意者。辭氣與平脈法相似。決非仲景氏之言也。宜刪。
白話
正珍說:這一條是王叔和發揮演繹桂枝甘草湯條文的含義,語氣與〈平脈法〉相似,絕不是張仲景的話,應該刪除。
原文
〔七十六〕發汗後。飲水多必喘。以水灌之。亦喘。(玉函。多下。有者字。)
白話
〔七十六〕發汗以後,喝太多水一定會氣喘。用水澆淋身體,也會引起氣喘。(《玉函》中,「多」字下面有一個「者」字。)
原文
〔七十七〕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汗。必吐下不止。(玉函。無若以下九字。)
白話
〔七十七〕發汗以後,水和藥都無法喝進去,這是「逆」的表現。如果再次發汗,一定會導致上吐下瀉不止。(《玉函》中,沒有「若更發汗。必吐下不止」這九個字。)
原文
劉棟曰。此二條後人之所記。恐是上文水逆之注也。
白話
劉棟說:這兩條是後人記錄的,恐怕是上文「水逆」的註解。
原文
正珍曰。前條當是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注。後條乃水逆注已。按。逆者。謂誤治也。成無己為吐逆之逆。非也。
白話
正珍說:前一條應當是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的註解,後一條則是水逆的註解。按:「逆」是指誤治。成無己解釋為「吐逆」的「逆」,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