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頓服。(成本。切作破。是也。)
上面兩味藥,用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渣,一次服完。(成本本中,切作破,是對的。)
原文
頓服者。一次服盡之謂。字典頓字注曰。增韻。食一次也。杜甫詩。頓頓食黃魚。世說新語。欲乞一頓食。
頓服,指的是一次服完的意思。字典中「頓」字的註解說:《增韻》記載,食一次。杜甫的詩說:「頓頓食黃魚」。《世說新語》說:「欲乞一頓食」。
原文
〔六十二〕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者。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主之。
第六十二條:發汗之後,身體疼痛,脈象沉遲的,用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主治。
原文
成無己曰。汗後身疼痛。邪氣未盡也。脈沉遲。榮血不足也。與桂枝湯。以解未盡之邪。加芍藥生薑人參。以益不足之血。
成無己說:發汗後身體疼痛,是邪氣未盡;脈象沉遲,是營血不足。用桂枝湯來解除未盡的邪氣,加芍藥、生薑、人參來補益不足的血液。
原文
張兼善曰。凡言發汗後。以外無表證。里無熱證。止余身疼一事而已。
張兼善說:凡是說發汗之後,如果外部沒有表證,內部沒有熱證,只剩下身體疼痛這一症狀而已。
原文
金鑑曰。發汗後。身疼痛。脈浮緊。或浮數。乃發汗未徹。表邪未盡也。仍當汗之。宜桂枝湯。今發汗後。身雖疼痛。脈見沉遲。是營衛虛寒。故宜桂枝新加湯。以溫補其營衛也。
《金鑑》說:發汗後身體疼痛,脈象浮緊或浮數,這是發汗不徹底,表邪未盡,仍應發汗,宜用桂枝湯。現在發汗後,身體雖然疼痛,但脈象沉遲,這是營衛虛寒,所以宜用桂枝新加湯來溫補營衛。
原文
張志聰曰。新加湯者。謂集用上古諸方。治療表裡之證。述而不作。如此湯方。則其新加者也。亦仲祖自謙之意。劉棟曰。脈沉遲者。亡津液也。
張志聰說:新加湯,意思是集合使用上古的各種方劑,治療表裡之證,只是記述而不是創作。像這個湯方,就是其中新增加的。這也是仲祖自謙的意思。劉棟說:脈象沉遲,是亡失津液。
原文
正珍曰。發汗後。諸證皆去。但身痛未除者。是餘邪未盡之候。其脈沉遲者。過汗亡津液也。故與桂枝以解未盡之邪。增芍藥生薑。加人參以補其津液。其不用附子者。以未至筋惕肉瞤汗出惡風之劇也。又按。如此湯及桂枝加桂湯方。經文既言其所加分量。則知仲景氏原本。本不載其方矣。後人不察。看以為方名。遂錄其方耳。且芍藥生薑。固是桂枝湯中所存。故唯云之加。人參則原方所無。故特稱新加也。否則新加二字。終不可解矣。又按。方有執。錢潢。島壽諸人。皆以身疼痛。為汗後邪氣驟去。血氣暴虛之所致。非也。本篇。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條。及厥陰篇。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條。可參考。再按。桂枝去芍藥證者。太陽中風。醫下之頗劇。表邪被劫而其證伏者也。故除胸滿之外。雖別無表裡證。脈仍不復平而促也。新加證者。太陽傷寒。醫發之太峻。血液因而頓損者也。故雖脈見沉遲。身痛仍未去也。
正珍說:發汗後,各種症狀都已消除,只有身體疼痛沒有去除的,這是餘邪未盡的徵候。脈象沉遲,是因為過度發汗導致津液亡失。所以用桂枝湯來解除未盡的邪氣,增加芍藥、生薑,加入人參來補益津液。不用附子,是因為還沒有嚴重到筋惕肉瞤、汗出惡風的程度。又按:像這個湯方以及桂枝加桂湯方,經文既然已經說明了所加的份量,就知道仲景原本並沒有記載這個方子。後人不明察,誤以為是方名,於是就收錄了這個方子。況且芍藥、生薑本來就是桂枝湯中已有的,所以只說「加」;人參是原方所無,所以特別稱為「新加」。否則「新加」二字始終無法理解。又按:方有執、錢潢、島壽等人,都認為身體疼痛是發汗後邪氣驟然離去,氣血暴虛所致,這是不對的。本篇中「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一條,以及厥陰篇中「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一條,可以參考。再按:桂枝去芍藥湯證,是太陽中風,醫者誤下較重,表邪被劫而證候潛伏。所以除了胸滿之外,雖然沒有其他表裡證,但脈象仍然不平復而呈現促脈。新加湯證,是太陽傷寒,醫者發汗太猛,血液因而急劇損傷。所以雖然脈象見沉遲,身體疼痛仍未去除。
原文
或問。吾子謂。桂枝湯。是仲景氏以前古方。而加減則出於仲景。故特稱新加也。以予觀之。安知其並新加皆不古方邪。余曰。否。不然也。凡方名如桂枝。柴胡。理中。黃芩類。皆是古方。而其設加減者。皆出於仲景氏之新意也。故論中有桂枝證。柴胡證。及醫以理中與之。反與黃芩湯等語。而未嘗有云桂枝加減證。柴胡加減證者。又未嘗有云反與桂枝新加湯。反與柴胡加芒硝湯類。由是觀之。加減諸方。皆出於仲景氏。確乎信矣。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方
有人問:您說桂枝湯是仲景以前的古方,而加減則出於仲景,所以特別稱為新加。依我看來,怎麼知道這些新加的方子不也是古方呢?我說:不,不是這樣的。凡是方名如桂枝、柴胡、理中、黃芩之類,都是古方;而那些設有加減的,都是出於仲景的新意。所以《傷寒論》中有「桂枝證」、「柴胡證」以及「醫以理中與之」、「反與黃芩湯」等說法,卻從來沒有說過「桂枝加減證」、「柴胡加減證」,也沒有說過「反與桂枝新加湯」、「反與柴胡加芒硝湯」之類。由此看來,加減諸方都是出於仲景,確實可信。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方
原文
桂枝(二兩去皮) 芍藥(四兩) 甘草(二兩炙) 人參(三兩) 大棗(十二枚擘) 生薑(四兩)
桂枝(二兩,去皮)、芍藥(四兩)、甘草(二兩,炙)、人參(三兩)、大棗(十二枚,擘開)、生薑(四兩)
原文
上六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本云桂枝湯。今加芍藥生薑人參。
以上六味藥,用水一斗二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原本說是桂枝湯,現在加入芍藥、生薑、人參。
原文
按玉函脈經。俱作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湯。蓋系後人改訂。不可從矣。
按《玉函》《脈經》,都寫作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湯,大概是後人改訂的,不可依從。
原文
〔六十三〕發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成本全書。皆句尾有主之二字。非也。)
第六十三條:發汗後,不可再用桂枝湯。如果汗出而喘,沒有大熱的,可以給予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成本全書都在句尾有「主之」二字,這是錯的。)
原文
方有執曰。更行。猶言再用。(瀨穆曰。戰國策。君其行之。注。行。猶用也。。正珍曰。左傳昭十年子產曰。喪焉用幣。用幣必百兩。百兩必千人。千人至將不行。杜預注曰。行。用也。)
方有執說:「更行」如同說「再用」。(瀨穆說:《戰國策》:「君其行之」,註解說「行,猶用也。」正珍說:《左傳》昭公十年子產說:「喪焉用幣?用幣必百兩,百兩必千人,千人至,將不行。」杜預注說:「行,用也。」)
原文
張兼善曰。余觀仲景常言發汗後。乃表邪悉解。止餘一證而已。故言不可行桂枝湯。今汗出而喘。無大熱。乃上焦餘邪未解。當用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以散之。夫桂枝加厚朴杏仁湯。乃桂枝證悉具。而加喘者用之注。
張兼善說:我看仲景常說發汗後,表邪全部解除,只剩下一種症狀而已。所以說不可再用桂枝湯。現在汗出而喘,沒有大熱,這是上焦餘邪未解,應當用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來發散。那桂枝加厚朴杏仁湯,是桂枝證全部具備,而加上喘證時使用的。
原文
(正珍曰。注。謂成無己注。)言汗出而喘以為邪氣壅甚。非桂枝所能發散。此誤也。況身無大熱。更無他證。何故復言表邪必甚。
(正珍說:注,指成無己的注。)說汗出而喘認為是邪氣壅盛,不是桂枝湯能夠發散的,這是錯誤的。況且身體沒有大熱,更沒有其他證候,為什麼又說表邪必然很盛呢?
原文
正珍曰。此條與葛根黃芩黃連湯。皆表邪已解。而上焦餘熱未解。內迫肺中而喘者。張兼善所解。是也。但彼下後。此汗後。彼喘而汗出。此汗出而喘。彼以喘為主。此以汗為主。所以治法有異也。若無汗而喘。且有大熱者。乃麻黃湯證也。無天熱者。謂表無翕翕之熱也。成無己注於乾薑附子湯下。以為表無熱。今又注於此條。以為表邪甚。遂失前後之照應矣。且謂此證邪氣擁甚。桂枝湯不能發散也。殊不知麻黃之所以能發汗者。唯在其輔佐之任。而不在麻黃一品之力矣。歷代諸醫皆云。麻黃髮汗之藥也。此未必然也。有人於此。發熱惡寒。身疼無汗。太陽證具焉。試取麻黃一品。濃煎與之。終不能有汗焉。必也溫覆而後汗可得而言已。決不能如彼巴豆甘遂之下咽乃泄也。惟以麻黃能行陽氣通腠理。若佐以桂枝之辛與溫覆之勢。則令夫難發之邪。能與汗偕出。麻黃之所以為麻黃。全在於此也。故無汗者。用以發之。有汗者。用以收之。要顧其輔佐如何而已。豈在一品之力乎。金匱越婢湯。越婢加朮湯。千金西州續命湯外臺所引刪繁治肉極方。皆有麻黃。以治自汗。且其肉極方中有言。麻黃止汗通肉。可見麻黃之性。不獨發汗。亦能收汗矣。嘗考本草。有麻黃能發汗。而根節止汗說。是亦因其輔佐而然者。其實非根節有別性也。試看常山蜀漆。芫花芫根。功用不異。椒樹其實辛則樹皮亦辛。人參其根能益元氣生津液。則葉亦有益氣生津之功。唯力有強弱。功有遲速已。豈有如此霄壤之懸隔哉。若其參蘆吐人。當歸頭尾破血諸說。皆妄誕不經之談。固不足論已。又考金匱救卒死還魂湯方。用麻黃杏仁甘草三物。蓋亦取諸通陽氣。又嘗考和蘭本草。麻黃有達神經之言。而無有發汗之說。益可以徵予言之不誣云。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方
正珍說:這一條與葛根黃芩黃連湯,都是表邪已解,而上焦餘熱未解,內迫於肺導致喘證。張兼善的解釋是對的。只是那一條是下後,這一條是汗後;那一條是喘而汗出,這一條是汗出而喘;那一條以喘為主,這一條以汗為主,所以治法不同。如果無汗而喘,並且有大熱的,是麻黃湯證。無大熱,是指體表沒有翕翕之熱。成無己在乾薑附子湯下注釋為表無熱,現在又在這一條注釋為表邪甚,就失去了前後照應。並且說此證邪氣壅盛,桂枝湯不能發散。殊不知麻黃之所以能發汗,只在於其輔佐的作用,而不在於麻黃一味藥的力量。歷代醫家都說麻黃是發汗的藥,這未必正確。假如有人發熱惡寒、身疼無汗,太陽證具備,試取麻黃一味,濃煎給他喝,最終不會有汗。必須要溫覆之後才能出汗,絕不能像巴豆、甘遂那樣下咽就泄瀉。只是因為麻黃能通行陽氣、疏通腠理,如果輔佐以桂枝的辛散和溫覆的形勢,就能讓難以發出的邪氣隨著汗一起排出。麻黃之所以為麻黃,全在於此。所以無汗時用它來發汗,有汗時用它來收汗,關鍵在於輔佐的藥物如何,豈是一味藥的力量呢?《金匱》越婢湯、越婢加朮湯,《千金》西州續命湯,《外臺》所引《刪繁》治肉極方,都有麻黃,用來治療自汗。而且肉極方中有說:「麻黃止汗通肉」。可見麻黃的特性不僅能發汗,也能收汗。曾經考證《本草》,有麻黃能發汗,而麻黃根節能止汗的說法,這也是因為輔佐的緣故,其實不是根節有另外的特性。試看常山與蜀漆,芫花與芫根,功用沒有差別。椒樹的果實辛辣,樹皮也辛辣。人參的根能補益元氣、生津液,葉子也有益氣生津的功效,只是力量有強弱、功效有快慢罷了,哪裡有如此天壤之別?至於人參蘆會使人嘔吐、當歸頭尾破血等說法,都是荒誕不經的言論,本來不值得討論。又考《金匱》救卒死還魂湯方,用麻黃、杏仁、甘草三味藥,也是取其通陽氣的作用。又曾經考證荷蘭《本草》,有麻黃能達神經的說法,而沒有發汗的論述,更加可以證明我的話不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方
原文
麻黃(四兩去節) 杏仁(五十個去皮尖) 甘草(二兩炙) 石膏(半斤碎綿裹)
麻黃(四兩,去節)、杏仁(五十個,去皮尖)、甘草(二兩,炙)、石膏(半斤,碎,綿裹)
原文
上四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本云黃耳杯。(先字。依成本補之)
以上四味藥,用水七升,先煮麻黃,減少二升,去掉上面的泡沫,放入其他藥,煮取二升,去渣,溫服一升。原本說「黃耳杯」。(「先」字,依成本補上)
原文
本云黃耳杯五字。玉函全書。俱無之。此係後人之筆。宜刪。
「本云黃耳杯」五個字,《玉函》《全書》都沒有,這是後人加的,應當刪去。
原文
〔六十四〕發汗過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湯主之。
第六十四條:發汗過多,病人兩手交叉,自己覆蓋在心窩處,心下悸動,想要按壓的,用桂枝甘草湯主治。
原文
(字彙曰。叉兩手相錯也。冒。覆也。)惟忠曰。按之則如少安。故欲得按也。
(《字彙》說:叉,兩手相交錯;冒,覆蓋。)惟忠說:按壓則稍微安穩,所以想要按壓。
原文
正珍曰。汗後亡陽之證。種種不同者。皆由其宿昔素常。或表裡有強弱之異。或臟府有虛實之分而判。如此條所說。蓋其人中焦之陽。固有不足者。又從而大發汗。其陽愈益虛者也。悸者。心動也。後世醫家。謂之怔忡。凡人有所驚怒。則心氣為之不寧。惕惕然而跳動。是之謂悸也。悸與脈動。其大小遲速。毫無所爽者。以心為一身動脈之源也。雖然此是一時驚怒之所致。驚怒止而自愈。猶樂而歌笑。哀而哭泣。非為病證也。若其由發汗吐下。致心下悸臍下悸者。則非心動之悸。俗呼為動氣者。是也。
正珍說:發汗後亡陽的證候,種種不同,都是因為病人平時體質,或表裡有強弱差異,或臟腑有虛實分別而區分。像這條所說的,大概是病人中焦陽氣本來就不足,又大量發汗,陽氣更加虛弱。悸,就是心動。後世醫家稱之為怔忡。凡人受到驚嚇或憤怒,心氣就會不安,惕惕然跳動,這就是悸。悸與脈搏跳動,其大小快慢完全一致,因為心臟是全身動脈的源頭。雖然如此,這是一時驚怒所致,驚怒停止就會自愈,如同快樂時歌唱大笑、悲哀時哭泣一樣,不是病證。如果是因為發汗、吐、下導致心下悸或臍下悸的,那就不是心臟本身的跳動,而是俗稱的動氣。
原文
蓋以其人藏氣平生不足復為發汗吐下所傷動。而不能鎮壓腹底潛行之大動脈也。所謂大動脈。即心血下行之一大幹。其道在脊骨之前藏府之後。至於下焦腎藏之下。歧而入兩腳者。是也。其詳載在友人檆田翼所著解體新書中。嘗試之平人。凡肥滿充實者。腹動極微。或不全應手矣。又如羸瘦虛弱者。腹動頗大。靡有不應者。蓋人腹之作動也。闢猶火爐之作熱乎。腹猶爐。脈猶火。臟猶灰也。灰多爐厚。則熱之見外也微矣。臟實腹厚。則動之見外也微矣。若夫一腹而動有心下臍下之異者。亦猶一爐而熱有耳上耳下之異焉。熱之分耳上耳下也。必由灰之多少與爐之厚薄也。動之分心下臍下也。必由臟之虛實與腹之厚薄也。故同一發汗。而悸有高低之異者。以其人所虛之處本有高低之異也。大氐病人有虛熱者。每見此證。以腹氣不充而其脈僨興也。若其動脈而命之以悸者。一以其發見之殊於常而言。一以其深在臟府之底而言。不同以人迎氣口之直應於指下言之也。又有一身悉悸者。此心動之極盛者。一身流行之血。皆從而奮動也。
這是因為病人臟氣平時不足,又受到發汗吐下的損傷擾動,不能鎮壓腹底潛行的大動脈。所謂大動脈,就是心血下行的一條主幹,它的路徑在脊骨之前、臟腑之後,一直到下焦腎臟之下,分叉進入兩腳。詳細記載在友人檆田翼所著的《解體新書》中。曾經在平常人身上試驗,凡是肥胖充實的人,腹部跳動極其微弱,甚至完全摸不到;而瘦弱虛弱的人,腹部跳動很大,沒有摸不到的。人的腹部產生跳動,好比火爐產生熱量。腹部像爐子,脈搏像火,臟腑像灰燼。灰多爐厚,熱量顯露在外面就微弱;臟腑充實、腹壁厚實,跳動顯露在外面也微弱。至於同一個腹部,跳動有在心下和臍下的區別,也像同一個爐子,熱有在耳上和耳下的區別。熱分佈在耳上或耳下,必定由灰的多少和爐的厚薄決定;跳動分佈在心下或臍下,必定由臟腑的虛實和腹壁的厚薄決定。所以同樣發汗,而悸動有高低的差異,是因為病人所虛弱的位置本來就有高低的不同。大抵病人有虛熱的,常常見到這個證候,因為腹氣不充而脈搏奮起。至於把這種動脈搏動稱為悸,一是因為它表現得異於平常,一是因為它深在臟腑的底部,不同於人迎、氣口脈直接反應在指下的情況。還有一種全身都悸動的,這是心動極度亢盛,全身循環的血液都隨之奮動。
原文
(再審解體新書。所謂大動脈。其行屬脊骨左旁。故人腹之動。亦必屬左也。然看大病危急之人。間有動於右旁者。顧是腸胃中物。適停滯左旁。而不得運轉右旁。特空虛故也。此證多不治矣。新書曰。動脈者。從心之左方起支別則蔓延一身也。又曰。動脈者。主受血於心。而傳支別細絡。以能周流養一身。)妊歸七八月以上入房者。每每有斯患。余嘗見數人。皆不日而死。為人之妻者。不可不慎也。又有水飲停畜。而發心下悸者。其人必小便不利。如下篇百三十四條。及小柴胡湯證。真武湯證。茯苓甘草湯證。是也。然其所以致水飲停畜者。亦必由中焦陽氣之虛而然也。但蓋水畜則胃張。胃張則壓胃背之動脈。動脈為之激動。故亦致悸。先輩諸氏解悸字。殊未盡其義。特表而出之云。
(再審視《解體新書》,所謂大動脈,它的走向在脊骨左側,所以人腹部的跳動也一定在左邊。但觀察大病危急的病人,偶爾也有跳動在右邊的,那是因為腸胃中的東西恰好滯留在左邊,導致右邊無法運轉,特別空虛的緣故。這種情況多半無法治癒。《新書》說:動脈從心臟左方發出,分支蔓延到全身。又說:動脈主要接受心臟的血液,傳輸到分支細絡,從而能夠周流全身、營養身體。)懷孕七八個月以上行房事的婦女,常常有這種病症。我曾經見過幾人,都不久就死了。作為人妻,不可不謹慎。還有水飲停蓄而引發心下悸的,病人一定小便不利,如下篇第一百三十四條,以及小柴胡湯證、真武湯證、茯苓甘草湯證,都是如此。然而導致水飲停蓄的原因,也必定是由於中焦陽氣虛弱。水飲蓄積則胃部脹滿,胃脹滿就會壓迫胃背的動脈,動脈因此激動,所以也導致悸動。前輩諸位解釋「悸」字,都沒有完全說清楚,特地提出來說明。
原文
桂枝甘草湯方桂枝(四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頓服。
桂枝甘草湯方:桂枝(四兩,去皮)、甘草(二兩,炙)。以上兩味藥,用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渣,一次服完。
注意: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