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集成

卷二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中第二(5)

卷二/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中第二25
原文
張志聽聰。燕氏曰。此與喘家作桂枝湯。加厚朴杏子。同一義也。
白話
張志聽聰說。燕氏說。這與喘家作桂枝湯,加厚朴杏子,是同一意義。
原文
惟忠曰。此桂枝湯之證。猶未已。而加微喘者也。
白話
惟忠說。這是桂枝湯的證候,還未解除,而又加上輕微氣喘的狀況。
原文
正珍曰。按太陽病。桂枝證。雖醫反下之。其證不變。唯加微喘者。因表邪未解。而邪熱延及上焦也。凡書汗後。吐後。下後者。皆以前證悉去而言之。此條不言後字者。前證不去也。又按。葛根黃芩黃連湯。治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之後。喘而汗出。無表證者。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治太陽病。桂枝證。發汗後。汗出而喘。無表證者。今此條之證。雖既經誤下。其表猶未解。故以桂枝解外。加杏仁厚朴。以治其微喘也。桂枝加厚朴杏子湯方
白話
正珍說。按太陽病,桂枝證,雖然醫生反而用了下法,但其證候不變,只是加上輕微氣喘,是因為表邪未解,而邪熱擴展到上焦的緣故。凡是書中說汗後、吐後、下後的,都是指之前的證候全部消除而說的。這一條沒有說「後」字,是因為之前的證候沒有消除。又按,葛根黃芩黃連湯,治療太陽病桂枝證,醫生誤用下法之後,氣喘而汗出,沒有表證的;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治療太陽病桂枝證,發汗後,汗出而喘,沒有表證的。現在這一條的證候,雖然已經經過誤下,但其表證還未解除,所以用桂枝解表,加上杏仁、厚朴,來治療其輕微氣喘。桂枝加厚朴杏子湯方。
原文
桂枝(三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芍藥(三兩) 大棗(十二枚擘) 厚朴(三兩炙去皮) 杏仁(五十枚去皮尖)
白話
桂枝(三兩去皮)、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切)、芍藥(三兩)、大棗(十二枚擘)、厚朴(三兩炙去皮)、杏仁(五十枚去皮尖)。
原文
上七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
白話
以上七味藥,用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掉藥渣,溫服一升,蓋被取微微出汗。
原文
(成本。杏子湯之子。作仁。五十枚。作五十個。)
白話
(成本本中,杏子湯的「子」字,寫作「仁」;「五十枚」寫作「五十個」。)
原文
〔四十四〕太陽病。外證未解者。不可下也。下之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湯。
白話
(四十四)太陽病,體表證候沒有解除的,不可用下法。用下法是錯誤的治療。想要解除表證的,適合用桂枝湯。
原文
(上者字。依成本全書補之。桂枝湯下。成本全書。並有主之二字。非也。)
白話
(上面的「者」字,根據成本全書補上。桂枝湯下面,成本全書還有「主之」二字,是錯誤的。)
原文
金鑑曰。凡表證未解。無論已汗未汗。雖有可下之證。而非在急下之例者。均不可下。
白話
金鑑說。凡是表證沒有解除,無論已經發汗還是沒有發汗,雖然有可以用下法的證候,但不在緊急攻下之列的,都不可用下法。
原文
王肯堂曰。但有一毫頭痛惡寒。即為表證未爭。不可下。
白話
王肯堂說。只要有一點頭痛惡寒,就是表證沒有解除,不可用下法。
原文
錢潢曰。夫太陽中風。其頭痛項強。發熱惡寒。自汗等表證未除。理宜汗解。慎不可下。下之則於理為不順。於法為逆。逆則變生。而邪氣乘虛。內陷結胸。痞硬下利。喘汗脈促胸滿等證作矣。故必先解外邪。欲解外者。宜以桂枝湯主之。無他法也。
白話
錢潢說。太陽中風,其頭痛、項強、發熱、惡寒、自汗等表證未消除,按理應該用汗法解除,謹慎不可用下法。用下法則在道理上不順,在治法上為逆。逆則變證發生,而邪氣乘虛內陷,結胸、痞硬、下利、喘汗、脈促、胸滿等證就出現了。所以必須先解除外邪。想要解除外邪,應該用桂枝湯主治。沒有其他方法。
原文
汪琥曰。逆者。為病在外。而反攻其內。於治法。為不順也。
白話
汪琥說。逆,是指病在體表,反而攻治其內部,在治法上是不順的。
原文
正珍曰。此亦已經發汗。而表猶未解者也。桂枝湯方後曰。服一劑盡。病證猶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者。乃服至二三劑。是所以更行桂枝也。
白話
正珍說。這也是已經發汗,而表證還沒有解除的情況。桂枝湯方後說:服完一劑,病證還在的,再作服用。如果汗不出的,就服到二三劑。這就是為了再次使用桂枝湯。
原文
〔四十五〕太陽病。先發汗不解。而復下之。脈浮者不愈。浮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在外。當須解外則愈。宜桂枝湯。
白話
(四十五)太陽病,先發汗病沒有解除,又用了下法,脈浮的不能痊癒。脈浮表示病在體表,反而用下法,所以導致不愈。現在脈浮所以病在體表,應當解除表證就會痊癒。適合用桂枝湯。
原文
傷寒三注曰。此條雖汗下兩誤。桂枝證仍在。不為壞病。劉棟曰。此條承上條。而後人之所記也。
白話
傷寒三注說。這一條雖然汗法和下法都誤用,桂枝證仍然存在,不算壞病。劉棟說。這一條承接上一條,是後人所記述的。
原文
正珍曰。劉說甚是。決非仲景氏之言也。晰於文辭者。自能辨之。
白話
正珍說。劉說的很是正確。絕不是仲景的話。明瞭文辭的人,自然能辨別它。
原文
〔四十六〕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其汗。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麻黃湯主之。
白話
(四十六)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體疼痛,八九天沒有解除,表證仍在,這應當發其汗。服藥後稍微解除,病人出現發煩、目閉,嚴重的必然會鼻出血,鼻出血後就會解除。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陽氣重的緣故。用麻黃湯主治。
原文
成無己曰。脈浮緊發熱。身疼痛。太陽傷寒也。雖至八九日。而表證仍在。當發其汗。
白話
成無己說。脈浮緊、發熱、身體疼痛,是太陽傷寒。雖然到了八九天,而表證仍在,應當發其汗。
原文
瀨穆曰。服藥已者。服麻黃湯已也。此自此書文法也。服湯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小青龍湯主之之類。是也。
白話
瀨穆說。「服藥已」是指服用麻黃湯之後。這是這本書的語法。例如「服湯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小青龍湯主之」之類,就是這個意思。
原文
正珍曰。微除二字。文義不穩。予嘗作未除解之。爾後沉思數回。猶未妥帖。一日偶讀朝鮮本。三綱行實者有須字誤作微字者。乃知微除。即須臾之誤矣。桂枝湯方後曰。服已須臾。歠熱稀粥一升余。以助藥力。與此條服藥已語。正相吻合。因以為定說。按。文蛤散條。彌更益煩。考之玉函。乃亦須臾益煩之誤。由此考之。須字一訛。為彌。彌字再訛為微。須彌由形而訛。彌微由音而訛也。又按。除與臾。古音相同。因致轉訛。字典臾字注曰。正韻。云居切。音余。又除字注曰。集韻。羊諸切。音余。詩小雅疏云。爾雅除作余。字雖異。音實同也。先輩諸子不知此誤。皆解為小除之義。然小之與微。其義不同。故有小安小可之語。無微安微可之文。若其所謂微煩。微喘。微溏。微惡寒。皆對顯而言。不與小同也。且此證致衄。乃麻黃之力也。豈有汗後藥力已盡。病證小除之後。更發煩致衄之理乎。所以然以下九字。叔和註文。凡論中雲所以然者多爾。
白話
正珍說。「微除」二字,文義不穩。我曾經解釋為「未除」,後來沉思數次,仍然不妥。一天偶然讀到朝鮮本《三綱行實》,裡面有「須」字誤作「微」字的情況,才知道「微除」就是「須臾」的錯誤。桂枝湯方後說:「服已須臾,啜熱稀粥一升余,以助藥力」,與此條「服藥已」的說法正相吻合。因此定為確說。按,文蛤散條「彌更益煩」,考之《玉函》,也是「須臾益煩」之誤。由此考證,「須」字一訛變為「彌」,「彌」字再訛變為「微」。「須彌」因字形而訛,「彌微」因讀音而訛。又按,「除」與「臾」古音相同,因此導致轉訛。字典中「臾」字注曰:正韻,雲居切,音余。又「除」字注曰:集韻,羊諸切,音余。《詩·小雅》疏云:《爾雅》「除」作「余」。字雖異,音實相同。前輩諸子不知道這個錯誤,都解釋為「小除」之義。然而「小」與「微」意義不同,所以有「小安」「小可」的說法,沒有「微安」「微可」的文句。至於所謂的「微煩」、「微喘」、「微溏」、「微惡寒」,都是相對於明顯症狀而言,不與「小」相同。而且此證導致鼻衄,是麻黃湯的藥力作用,哪有汗後藥力已盡、病證稍微解除之後,又發煩導致鼻衄的道理呢?「所以然」以下九個字,是王叔和的註文。凡是論中說「所以然」的,有很多這樣的情況。
原文
(四十九條。六十條。七十五條。九十五條。一百三十一條。)再按。方有執。喻昌諸人。俱未知服藥二字。指下文麻黃湯而言。妄謂雖得衄解。仍用麻黃湯。以發其未盡之沉滯。殊不知其所謂發煩以下。乃麻黃湯之瞑眩矣。劉棟又謂。服藥者。服麻黃湯也。雖服湯微除。而其人發煩躁。目瞑甚者。必為鼻血也。仍麻黃湯主之。(止此)夫麻黃湯者。發表峻劑。豈可重用之於得衄解之後乎。劉棟又云。瞑瞑眩之瞑也。果然則宜言其人發瞑而煩。不宜言發煩目瞑也。又按。張璐。張志聰。張兼善。金鑑皆云。麻黃湯主之五字。當在當發其汗句下。傳寫之誤也。可謂昧乎文法矣。
白話
(四十九條、六十條、七十五條、九十五條、一百三十一條。)再按。方有執、喻昌等人,都不知道「服藥」二字指的是下文麻黃湯而言,胡亂地說雖然得到衄解,仍用麻黃湯來發其未盡的沉滯。殊不知其所謂「發煩」以下,是麻黃湯的瞑眩現象。劉棟又說:「服藥」是指服用麻黃湯。雖然服湯後症狀稍微解除,但病人出現發煩躁、目瞑嚴重的,必然會出鼻血。仍然用麻黃湯主治。(到這裡)那個麻黃湯,是發表的峻烈方劑,怎麼可以重用於已經衄解之後呢?劉棟又說:「瞑」是瞑眩的瞑。果然如此,則應該說「其人發瞑而煩」,不應該說「發煩目瞑」。又按,張璐、張志聰、張兼善、金鑑都說「麻黃湯主之」五個字,應當在「當發其汗」句下面,是傳寫的錯誤。可以說是對文法不明。
原文
(邑覽曰。瞑者。目無由接。晉書山濤傳曰。臣耳目聾瞑。不能自勵。康熙字典。暝字注曰。音溟。集韻。自不明也。)
白話
(邑覽說:「瞑」是指眼睛無法視物。《晉書·山濤傳》說:臣耳目聾瞑,不能自勵。《康熙字典》中「暝」字注說:音溟,《集韻》:自己看不清楚。)
原文
〔四十七〕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成無己曰。衄則熱隨血散。故云自衄者愈。
白話
(四十七)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體無汗,自行鼻出血的會痊癒。成無己說。鼻出血則熱隨血散,所以說自行鼻出血的會痊癒。
原文
方有執曰。汗。本血之液。北人謂衄為紅汗。達此義也。
白話
方有執說。汗本來是血液的液體。北方人稱鼻出血為「紅汗」,通達這個道理。
原文
鳥壽曰。衄而頭痛微止者。自愈之衄也。世謂之衄汗。衄而病證依然者。不愈之衄也。可發其汗。麻黃湯主之。
白話
鳥壽說。鼻出血而頭痛稍微停止的,是會自己痊癒的鼻出血。世人稱之為「衄汗」。鼻出血而病證仍然存在的,是不會痊癒的鼻出血。可以用發汗法,麻黃湯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