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集成

卷二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中第二(4)

卷二/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中第二25
原文
瀨穆曰。此章大青龍湯。張氏醫通(纘論)後條辨。作小青龍湯。謂古本然。予未見其古本。疑據身重之文而改之乎。
白話
瀨穆說:這一章的大青龍湯,張氏醫通(纘論)與後條辨,都認為是小青龍湯,說是古本原來就是這樣。我沒有見過那個古本,懷疑是根據「身重」的文字而改動的吧?
原文
(程應旄曰。余幼讀古本。實是小青龍湯。觀其中脈證。總非大青龍湯病。)
白話
(程應旄說:我小時候讀過古本,確實是小青龍湯。看其中的脈象與症狀,完全不是大青龍湯的病證。)
原文
正珍曰。此條承前章。論其有異證者。故唯言其異者。而不言同者。雖則不言乎。其發熱惡寒。不汗出而煩躁者。含畜其中。古文之簡乃爾。少陰證者。前所謂脈微弱汗出惡風是也。按。真武湯。四肢沉重疼痛。桂枝附子湯。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一身盡重不可轉側者。皆此身重也。不可不辨也。
白話
正珍說:這一條承接前一章,討論其中有不同症狀的情況。所以只說不同的部分,而不說相同的部分。雖然沒有明說,但發熱、惡寒、不出汗而煩躁等症狀,都包含在其中了。古文的簡潔就是這樣。所謂少陰證,就是前面所說的脈微弱、汗出、惡風。按:真武湯證的四肢沉重疼痛,桂枝附子湯證的身體疼煩、不能自己翻身,柴胡加龍骨牡蠣湯證的全身沉重、不能轉側,這些都是「身重」的表現,不可不辨別。
原文
〔四十〕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滿。或喘者。小青龍湯主之。
白話
〔四十〕傷寒表證未解,心下有水氣,出現乾嘔、發熱、咳嗽,或者口渴,或者腹瀉,或者噎塞,或者小便不順暢、小腹脹滿,或者氣喘的,用小青龍湯主治。
原文
(千金不解作未解。宜從而改之。玉函喘上。有微字。少腹之少作小。是也。詳見傷寒考。及後一百十一條。)
白話
(《千金要方》中「不解」作「未解」,應當依照它改正。《玉函經》中「喘」字上面有「微」字。「少腹」的「少」作「小」,這是對的。詳見《傷寒考》及後面第一百一十一條。)
原文
島壽曰。千金以此論方。為發汗後證。是也。汪昂曰。仲景書中。凡有里證兼表證者。則以表未解三字該之。
白話
島壽說:《千金要方》把這個方劑的論述,當作發汗後的證候,這是對的。汪昂說:仲景的書中,凡是裡證兼有表證的,就用「表未解」三個字來概括。
原文
(正珍按。島氏。依千金。以為發汗後證。可謂卓見矣。自此以後數章。皆論汗下後。邪氣未解之證也。)方有執曰。水氣。謂飲也。
白話
(正珍按:島氏依照《千金要方》,認為這是發汗後的證候,可說是卓越的見解。從此以後的幾章,都在討論發汗或瀉下之後,邪氣尚未解除的證候。)方有執說:水氣,指的是水飲。
原文
王肯堂曰。水留於胃。故乾嘔而噎。水射肺。故喘咳水停心下。故渴。水入腸間。故利。水畜下焦。故小便不利。小腹滿。與小青龍湯。發汗散水氣。又曰。小青龍湯證。與小柴胡證。相似有不同者。小青龍湯無往來寒熱胸脅滿硬痛之證。但有乾嘔發熱而咳。此則為表不解。水停心下也。雖有或為之證與小柴胡相似。終無半表半裡之證為異耳。(證治準繩)
白話
王肯堂說:水停留在胃,所以乾嘔而噎塞;水氣上射到肺,所以喘咳;水停滯在心下,所以口渴;水進入腸間,所以腹瀉;水蓄積在下焦,所以小便不順、小腹脹滿。用小青龍湯發汗散水氣。又說:小青龍湯證與小柴胡湯證相似,但有不同之處:小青龍湯沒有往來寒熱、胸脅滿硬痛的症狀,只有乾嘔、發熱而咳嗽,這是因為表證未解,水停滯在心下。雖然有或然的症狀與小柴胡湯證相似,但終究沒有半表半裡的證候,這是二者的區別。(《證治準繩》)
原文
惟忠曰。乾嘔。咳。渴。噎。喘。皆心下有水氣之狀也。其云或者。謂有兼證如此者。又否者。亦皆主之也。加減法。後人補入。不足據矣。它如小柴胡。真武理中。及四逆散。通脈四逆等加減法。亦皆同。
白話
惟忠說:乾嘔、咳嗽、口渴、噎塞、氣喘,都是心下有水氣的表現。其中說「或」,是指有兼證如此的人;若沒有這些兼證,也同樣用小青龍湯主治。加減法,是後人補入的,不足以作為依據。其他如小柴胡湯、真武湯、理中湯,以及四逆散、通脈四逆湯等方劑的加減法,也都是同樣的情況。
原文
金鑑曰。太陽停飲有二。一中風有汗為表虛。五苓散證也。一傷寒無汗為表實。小青龍湯證也。
白話
《金鑑》說:太陽病水飲停滯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中風有汗、屬於表虛,是五苓散的證候;一種是傷寒無汗、屬於表實,是小青龍湯的證候。
原文
正珍曰。傷寒表未解者。謂已經發汗。而脈浮緊頭痛。發熱惡寒之證仍在也。心下有水氣者。謂飲物之停畜胃中。非痰也。乾嘔及咳。皆水氣之所發也。然水之為病不一。故舉或以下諸證。以盡其變也。或者。未定之謂。言兼證如是者與否者。皆用小青龍湯主之也。後加減法。後人誤看或字而所妄加者。不可從矣。錢潢業已辨其非。惟忠從而和之。可謂定論矣。
白話
正珍說:傷寒表證未解,是指已經發汗,但脈浮緊、頭痛、發熱、惡寒等症狀仍然存在。心下有水氣,是指飲食物停滯在胃中,不是痰。乾嘔和咳嗽,都是水氣所引起的。但水氣造成的病證不止一種,所以列舉「或」以下的各種症狀,以窮盡其變化。「或」是未定的意思,意思是兼有這些症狀或沒有,都可用小青龍湯主治。後面的加減法,是後人誤解了「或」字而胡亂添加的,不可聽從。錢潢已經辨明其錯誤,惟忠順從並贊同他,可以說是定論了。
原文
(錢潢曰。詳推後加減法。凡原文中每具諸或有之證者。皆有之。愚竊揆之以理。恐未必皆出於仲景。)
白話
(錢潢說:詳細推究後面的加減法,凡是原文中每有「或」之類症狀的,加減法裡都有對應。我私下用道理推測,恐怕未必都出自仲景。)
原文
又按。噎當作噫。噫與噎。因字形相似。傳寫訛為噎也。生薑瀉心湯條曰。乾噫食臭。脅下有水氣。可見噫亦水氣所致。程應旄本。改噎作噫。小青龍湯方
白話
又按:「噎」應當作「噫」。「噫」與「噎」因為字形相似,傳抄錯誤成了「噎」。生薑瀉心湯條說:「乾噫食臭,脅下有水氣」,可見「噫」也是水氣所致。程應旄的版本將「噎」改為「噫」。小青龍湯方
原文
麻黃(去節) 芍藥 細辛 乾薑 甘草(炙) 桂枝(各三兩去皮) 五味子(半升) 半夏(半斤洗 )
白話
麻黃(去節) 芍藥 細辛 乾薑 甘草(炙) 桂枝(各三兩,去皮) 五味子(半升) 半夏(半斤,洗)
原文
上八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若渴。去半夏加栝樓根三兩。若微利。去麻黃加蕘花。如一雞子熬令赤色。若噎者。去麻黃加附子一枚炮。若小便不利少腹滿者。去麻黃加茯苓四兩。若喘。去麻黃加杏仁半升去皮尖。且蕘花不治利。麻黃主喘。今此語反之。疑非仲景意。
白話
以上八味藥,用水一斗,先煮麻黃,減少二升,去掉上面的泡沫,放入其他藥材,煮取三升,去除藥渣,溫服一升。如果口渴,去掉半夏,加栝樓根三兩。如果輕微腹瀉,去掉麻黃,加蕘花,像一個雞蛋大小,熬到變成赤色。如果噎塞,去掉麻黃,加附子一枚(炮)。如果小便不順、小腹脹滿,去掉麻黃,加茯苓四兩。如果氣喘,去掉麻黃,加杏仁半升(去皮尖)。而且蕘花不治療腹瀉,麻黃主治氣喘,現在這些話相反,懷疑不是仲景的原意。
原文
〔四十一〕傷寒心下有水氣。咳而微喘。發熱不渴。服湯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小青龍湯主之。
白話
〔四十一〕傷寒心下有水氣,咳嗽而輕微氣喘,發熱但不口渴。服用湯藥後口渴的,這是寒水之邪將去、病證即將解除的表現。用小青龍湯主治。
原文
劉棟曰。此條承上條。以明治例也。凡傷寒心下有水飲之人。咳而微喘。發熱而不渴者。小青龍湯主之。服湯已後發渴者。勿與白虎湯等以治其渴。此邪去欲解也。此條與下服柴胡湯已者。相反可考。發秘曰。傷寒者。指麻黃湯證言也。
白話
劉棟說:這一條承接上一條,來說明治療的規律。凡是傷寒心下有水飲的人,咳嗽而輕微氣喘,發熱但不口渴的,用小青龍湯主治。服用湯藥之後出現口渴的,不要用白虎湯之類來治療口渴,這是邪氣將去、病證欲解的表現。這一條與後面服用柴胡湯之後的情況相反,可以考證。《發秘》說:「傷寒」,指的是麻黃湯證。
原文
瀨穆曰。服湯之湯者。指小青龍湯。此書之法也。
白話
瀨穆說:「服湯」的「湯」,指的是小青龍湯,這是這本書的慣例。
原文
惟忠曰。服湯以下。當屬主之之下看之。文法亦有如此者。湯。即小青龍也。
白話
惟忠說:「服湯」以下文字,應當放在「主之」之下來理解。文法也有這樣的情形。「湯」,就是小青龍湯。
原文
正珍曰。按成無己云。不渴者。表證未罷。余謂。不然也。蓋此條不渴二字。對下文渴字言之。非辨熱之淺深也。其服湯已渴者。此寒去欲解故也。勿治之。俟津液回。其渴自止也。寒。即所謂水氣。指心下停飲而言。理中丸條。胃上有寒。四逆湯條。膈下有寒飲等皆爾。雖然論中寒字。又有以痰而言者。如瓜蒂散條。胸有寒。即是也。蓋飲與痰。但非溫養人身之物也。品字箋。寒字注曰。事之棄而不舉。亦可曰寒。左傳哀十二年。若可尋也。亦可寒也。是也。一說以寒為表邪。非也。喻昌謂。寒去欲解。仍用小青龍湯。與上篇脈見單浮用桂枝湯。中篇脈見單浮用麻黃湯同意。(止此)殊不知小青龍湯主之六字。原當移不渴之下而觀之。所謂服湯之湯。亦指為何等湯歟。真堪捧腹也。又按。張璐。志聰。錢潢。金鑑並云。小青龍湯主之六字。當在發熱不渴之下。傳寫之誤也。不知仲景氏書。要在俾學者默思也。彼徒但隨文解之。而不識微意之所存。侮弄原文。以欺來學。僭哉。妄哉。妄哉。僭哉。
白話
正珍說:按成無己說:「不渴」是因為表證未解除。我認為不對。因為這一條的「不渴」二字,是針對下面的「渴」字來說的,不是在分別熱勢的深淺。服用湯藥之後口渴,這是寒邪將去、病證欲解的緣故,不要治療它,等待津液恢復,口渴自然會停止。「寒」,就是所謂的「水氣」,指的是心下停留的飲邪。理中丸條的「胃上有寒」,四逆湯條的「膈下有寒飲」等,都是這個意思。雖然《傷寒論》中的「寒」字,也有指痰的,例如瓜蒂散條的「胸有寒」,就是了。總之,飲與痰,都不是溫養人身的東西。《品字箋》註解「寒」字說:「事情被拋棄而不舉用,也可以叫做寒。」《左傳》哀公十二年:「若可尋也,亦可寒也。」就是這個用法。有人說「寒」是指表邪,不對。喻昌說「寒去欲解」仍然用小青龍湯,與上篇脈見單浮用桂枝湯、中篇脈見單浮用麻黃湯的意思相同。他完全不知道「小青龍湯主之」六個字,原本應當移到「不渴」下面來理解。所謂「服湯」的「湯」,又是指什麼湯呢?實在令人捧腹。又按:張璐、志聰、錢潢、《金鑑》都說「小青龍湯主之」六個字,應當在「發熱不渴」下面,是傳寫的錯誤。他們不知道仲景的書,關鍵在於讓學者默自思考。他們只是隨文解釋,而不明白其中隱微的含意,侮弄原文,欺騙後學,真是僭越、狂妄!狂妄、僭越!
原文
〔四十二〕太陽病。外證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
白話
〔四十二〕太陽病,外證尚未解除,脈象浮弱的,應當用發汗法治解,適合用桂枝湯。
原文
方有執曰。外證未解。謂頭痛項強。惡寒等證猶在也。
白話
方有執說:「外證未解」,是指頭痛、項強、惡寒等症狀仍然存在。
原文
錢潢曰。外證。即前發熱汗出。頭項強痛。惡寒等證也。
白話
錢潢說:「外證」,就是指前面所說的發熱、汗出、頭項強痛、惡寒等症狀。
原文
正珍曰。此亦論太陽病發汗後。當解而不解者也。故不言不解。而言未解。所以示其經發汗也。浮弱。乃浮緩也。對浮緊言之。宋板此條後。重出桂枝湯方。今依成本刪之。凡宋板重出之方。今皆依成本省之云。
白話
正珍說:這也是討論太陽病發汗之後,應當解除而沒有解除的情況。所以不說「不解」,而說「未解」,是用來表示已經發過汗。浮弱,就是浮緩,是相對於浮緊來說的。宋版這一條後面重複出現了桂枝湯方,現在依照成本刪去。凡是宋版重複出現的方劑,現在都依照成本省略。
原文
〔四十三〕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厚朴杏子湯主之。
白話
〔四十三〕太陽病,用了瀉下法之後,出現輕微氣喘的,這是表證未解除的緣故。用桂枝加厚朴杏子湯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