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纘論_傷寒緒論

總論

總論(3)

總論2
原文
至於合病併病,亦須明辨昔趙嗣真極意洗發,不過曰合病者,二陽經或三陽經, 同受病,病之不傳者也,併病者,一陽經先受病,又過一經病之傳者也, 以病之不傳者概合病,雖為定論,但未明言合病多,由冬時過溫,少陰不藏, 溫氣乘虛先入於裏,然後更感寒氣閉鬱於外,寒熱錯雜,遂至合病,其邪內攻, 必自下利,不下利即上嘔,邪勢之充斥奔迫從可識矣,其黃苓湯雖主太陽少陽合病, 白虎湯雖主三陽合病,而實溫病熱病主方,慎不可以此誤治傷寒合病,設誤用之, 必難救藥也,其傷寒合病,仲景自有桂枝加葛根湯,葛根加半夏湯,葛根湯, 麻黃湯等治法,觀仲景諸例,自可見矣。
白話
至於合病與併病,也必須明白辨別。從前趙嗣真極力闡發,只不過說:合病是兩條陽經或三條陽經同時受病,是病邪不傳變的情況;併病是一條陽經先受病,又傳到另一條經,是病邪傳變的情況。以病邪不傳變來概括合病,雖然已成定論,但沒有說明合病多半是由於冬季時節過於溫暖,少陰之氣不能潛藏,溫熱之氣乘虛先侵入體內,然後又感受寒氣,閉塞鬱結於體表,寒熱錯雜,於是形成合病。其邪氣向內攻伐,必定會導致下利,若不下利就會向上嘔吐,邪氣充斥、奔騰迫急的狀況由此可以辨識。其中的黃芩湯雖然主治太陽少陽合病,白虎湯雖然主治三陽合病,但實際上是溫病、熱病的主方,千萬不可用它們來錯誤治療傷寒合病。如果誤用了,必定難以救治。至於傷寒合病,仲景自有桂枝加葛根湯、葛根加半夏湯、葛根湯、麻黃湯等治法,觀察仲景各條例,自然可以明瞭。
原文
併病者,先一陽經病未罷,又加一經證見,兩經聯貫為一也,嗣真云: 太陽陽明併病,若併而未盡,是傳未過,尚有表證若併之已盡,是為傳過,當下之, 按此雖曰併病,而實傳經也,或言本二經病,一經證先盡,歸併於一經者,為併病, 此說似是而尤誤也,按仲景二陽併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 因轉屬陽明一條,此則太陽陽明併病也,至於二陽併病,太陽證罷,但發潮熱一條, 雖曰二陽併病,又云太陽證罷,獨見陽明府證,所以用大承氣湯,專治府實, 而不復用併病例藥也,考仲景書合病併病證,或止言太陽,或止言陽明, 少陽者甚多,如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利遂不止,脈促者表未解也, 喘而汗出者,葛根黃芩黃連湯主之,此非太陽陽明併病例藥乎。
白話
併病是指,先有一條陽經的病證尚未解除,又出現另一條經的證候,兩條經脈聯貫成為一體。趙嗣真說:太陽陽明併病,如果合併尚未完盡,是傳變未完全,還有表證;如果合併已經完盡,就是傳變已過,應當用下法。依此看來,雖然稱為併病,實際上是傳經。有人說本來是兩條經的病,其中一條經的證候先結束,歸併到另一條經的,叫做併病。這種說法看似有理,但尤其錯誤。按仲景所述二陽併病:太陽經剛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而不透徹,因而轉屬陽明這一條,這就是太陽陽明併病。至於二陽併病,太陽證已罷,只見潮熱這一條,雖然說是二陽併病,但又說太陽證已罷,唯獨見到陽明腑證,所以用大承氣湯,專門治療腑實,而不再用併病的例方藥。考究仲景書中合病、併病的證候,有的只提太陽,有的只提陽明,提到少陽的也很多。例如太陽病桂枝證,醫生反而用下法,導致下利不止,脈促的是表邪未解,喘而汗出的,用葛根黃芩黃連湯主治。這難道不是太陽陽明併病的例方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