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纘論_傷寒緒論

太陽下篇

太陽下篇(5)

太陽下篇25
原文
問曰:證象陽旦,按法治之而增劇,厥逆咽中乾,兩脛拘急而讝語, 師言夜半手足當溫,兩腳當伸,後如師言,何以知此,答曰:寸口脈浮而大, 浮則為風,大則為虛風則生微熱,虛則兩脛攣,攣病證象桂枝因加附子參其間, 增桂今汗出,附子溫經亡陽故也,厥逆咽中乾煩躁,陽明內結,讝語煩亂, 更飲甘草乾薑湯,夜半陽氣遂,兩足當熱,脛尚微拘急,重與芍藥甘草湯, 爾乃脛伸,以承氣湯微溏,則止其讝語,故知病可愈。
白話
問說:病證像陽旦,按照常法治療卻加重,出現四肢厥冷、咽喉乾燥、兩小腿拘急、胡言亂語。老師說半夜手腳會變溫暖,兩腳會伸直,後來果然如老師所說,怎麼知道是這樣呢?回答說:寸口脈浮而大,浮表示風邪,大表示虛弱;風邪則產生微熱,虛弱則兩小腿攣急。攣急的病證像桂枝湯證,因而加入附子在其中,增加桂枝使得汗出,附子溫經是因為亡陽的緣故。厥冷、咽乾、煩躁,是陽明內結,胡言亂語煩亂。再喝甘草乾薑湯,半夜陽氣回復,兩足當會發熱,小腿仍稍微拘急,再用芍藥甘草湯,之後小腿就伸展了。用承氣湯輕微通便,則停止胡言亂語,所以知道病可以痊癒。
原文
陽旦者,桂枝加黃苓之制,本治冬溫之的方也,以其心煩小便數,有似冬溫, 而誤與之,因其人陽氣素衰,所以得湯便厥也,若重發汗,或燒鍼者,誤上加誤, 非四逆湯不能回其陽矣,此證既象陽旦,又云按法治之,即是按冬溫之法也, 所以病人得之便厥,明明誤在黃苓助其陰寒,若單服桂枝,何至是耶, 故仲景即行陰旦之法以救其失,觀增桂令汗出一語,豈不昭昭耶,陰旦不足, 更加附子溫經,即咽中乾,陽明內結,讝語煩亂,渾不為意, 且重飲甘草乾薑湯,以俟夜半陽回足熱,後果如言豈非先有所試乎, 惟黃苓入口而便厥,未幾即以桂附乾薑尾其後,固知其厥必不久, 所以可斷夜半手足當溫,況讝語咽乾,熱證相錯,其非重陰沍寒可知, 故纔得足溫,即便以和陰為務,何其審哉。已上營衛俱傷壞證。
白話
陽旦湯,是桂枝加黃芩的方劑,本來是治療冬溫的對證方劑。因為病人心煩、小便頻數,類似冬溫,而錯誤地給予了此方。由於此人陽氣本來衰弱,所以服藥後就四肢厥冷。如果再次發汗,或用燒針,是錯上加錯,非用四逆湯不能挽回陽氣。這個證候既像陽旦,又說按法治療,就是按照冬溫的方法治療。所以病人服藥後立即厥冷,明顯是錯誤在於黃芩助長了陰寒。如果單獨服用桂枝,何至於此呢?所以仲景立即用陰旦湯的方法來補救其失誤。看「增桂令汗出」一句話,難道不清楚嗎?陰旦湯不足,更加附子溫經,即使咽喉乾燥、陽明內結、胡言亂語煩亂,全不介意,而且重複飲用甘草乾薑湯,以等待半夜陽氣回復足部發熱。後來果然如所說,難道不是事先有所試探嗎?只因黃芩入口就四肢厥冷,不久之後就用桂枝、附子、乾薑緊隨其後,本來就知道其厥冷必定不會長久,所以可以斷定半夜手腳會溫暖。何況胡言亂語、咽乾,熱證交錯,可知不是重陰嚴寒。所以剛一得到足部溫暖,就立即以調和陰氣為要務,多麼審慎啊。以上是營衛俱傷的壞證。
原文
太陽中風,以火劫發汗,邪風被火熱,血氣流溢,失其常度,兩陽相薰灼, 其身發黃,陽盛則欲衂,陰虛則小便難,陰陽俱虛竭,身體則枯燥, 但頭汗出,劑頸而還,腹滿微喘,口乾咽爛,或不大便,久則讝語, 甚者至噦,手足躁擾,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白話
太陽中風,用火攻強迫發汗,風邪被火熱所迫,血氣流溢,失去正常運行,兩陽相互熏灼,身體出現發黃。陽氣盛則想鼻衄,陰氣虛則小便困難。陰陽都虛竭,身體則枯燥,只有頭部出汗,到頸部為止,腹部脹滿、輕微氣喘,口乾咽爛,或者大便不通,時間長了則胡言亂語,嚴重的甚至呃逆,手足躁動不安,捻衣摸床。如果小便通利,這個病人可以治療。
原文
風陽也,火亦陽也,邪風更被火熱助之,則血氣沸騰,所以失其常度,蒸身為黃, 然陽邪盛於陽位者,尚或可從衂解,可從汗解,至於陽邪深入陰分, 勢必刦盡津液,所以劑頸以下,不能得汗,口乾咽爛,肺焦喘促,身體枯燥, 小便難,大便秘,手足擾動,讝妄噦逆,乃火邪內熾,真陰立盡之象, 非藥力所能勝者,必其人小便尚利,陰未盡傷,肺氣不逆,膀胱氣化,腎水不枯, 始得行驅陽救陰之法,註家泥於陰陽俱虛竭一語,遂謂小便利者,陰未盡虛, 則陽猶可回,是認可治為回陽,大失經旨,不知此證急驅其陽,以存陰之一線, 尚恐不得,況可回陽以更刦其陰乎,且頭汗乃陽邪上壅,不下通於陰, 所以劑頸以下,不能得汗,設見衂血,則邪從衂解, 頭間且無汗矣,設有汗則邪從汗解,又不衂矣,後條火邪深入必圊血一證, 亦謂身體枯燥而不得汗,必致圊血,設有汗更不圊血矣, 豈有得汗而反加衂血圊血之理哉,又豈徧有身無汗, 而頭汗為亡陽之理哉。
白話
風是陽邪,火也是陽邪,風邪又被火熱所助,則血氣沸騰,所以失去正常規律,熏蒸身體發黃。然而陽邪盛於陽位,尚且可能從鼻衄解除,可從汗解除。至於陽邪深入陰分,勢必劫盡津液,所以頸部以下不能出汗,口乾咽爛,肺焦喘促,身體枯燥,小便困難,大便秘結,手足擾動,胡言亂語呃逆,這是火邪內盛,真陰立即耗盡的現象,不是藥物所能勝任的。必須這個病人小便尚且通利,陰氣未完全損傷,肺氣不逆,膀胱氣化正常,腎水不枯,才能實行驅陽救陰的方法。注家拘泥於「陰陽俱虛竭」一句話,於是說小便通利者,陰氣未完全虛弱,則陽氣還可以挽回,這是把「可治」當作回陽,大大違背經旨。不知道這個證候要緊急驅逐其陽邪,以保存陰氣的一線生機,尚且恐怕做不到,何況可以回陽來更加劫奪其陰氣呢?而且頭汗是陽邪上壅,不能下通於陰,所以頸部以下不能出汗。假設出現鼻衄,則邪從鼻衄解除,頭部就沒有汗了;假設有汗則邪從汗解除,又不會鼻衄了。後面條文火邪深入必定圊血一證,也說身體枯燥而不得汗,必定導致圊血;假設有汗更不會圊血了。哪有得汗反而增加鼻衄、圊血的呢?又哪有遍身無汗,而頭汗是亡陽的道理呢?
原文
太陽病二日煩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火熱入胃,胃中水竭躁煩, 必發讝語,十餘日振慄,自下利者,此為欲解也,故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 欲小便不得,反嘔欲失溲,足下惡風,大便鞕,小便當數,而反不數, 及多,大便已,頭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熱,穀氣下流故也。
白話
太陽病第二天煩躁,反而用熨法燙其背部,而大汗出,火熱進入胃中,胃中津液枯竭而躁煩,必定發生胡言亂語。十多天後身體戰慄,自行下利,這是疾病將要解除的表現。所以他的汗從腰部以下不能出汗,想小便卻解不出,反而嘔吐、想要失禁,腳下怕風,大便硬,小便應當頻數卻反而不頻數,等到下利多、大便完了,頭部突然疼痛,這個人的腳心必然發熱,這是穀氣下流的緣故。
原文
火邪入胃,十餘日不解,忽振慄自下利者,火邪從大腸下奔,其候本為欲解, 然而不得解者,以從腰以下不得汗,邪雖下走,終不外走,故不解也, 上條從頭以下不得汗,其勢重,此條從腰以下不得汗,其勢較輕,足下惡風者, 見陽邪在下也,小便不得,見陽邪閉拒陰竅也,與不得汗正同, 所以大便亦鞕,益見前之下利為火勢急奔,火勢衰滅則利止也,反嘔者, 邪欲從上越也,欲失溲者,邪欲從陰出也,皆餘邪欲散之徵,胃火既減, 小便當數復不數,則津液可回,乃至津回腸潤,則久積之大便必盡出,大便出多, 則小便之當數者始數矣,腸胃之間,邪熱既散而不持,則腰以下之得汗,並可知矣, 得汗則陰分之陽邪,盡從外解,然後身半以下之陰氣得上,而反頭痛, 身半以上之陽氣得下,而反足心熱,欲解之候,尚且如此,火邪助虐為何如哉。
白話
火邪進入胃中,十多天不解除,忽然戰慄自行下利,是火邪從大腸向下奔迫,其徵候本來是將要解除,然而不能解除的原因,是因為從腰部以下不能出汗。邪氣雖然向下走,終究不能向外走,所以不解。上一條從頭以下不能出汗,其勢較重;這一條從腰以下不能出汗,其勢較輕。腳下怕風,是見到陽邪在下的緣故;小便不得出,是見到陽邪閉拒陰竅的緣故,與不得汗相同。所以大便也硬,更加證明之前的下利是火勢急迫奔瀉,火勢衰弱則下利停止。反而嘔吐,是邪氣想要從上外出;想要失禁,是邪氣想要從陰竅外出,都是餘邪想要散去的徵兆。胃火已經減退,小便本應頻數卻又不頻數,則津液可以回復。等到津液回復腸道潤澤,則久積的大便必定全部排出。大便排出多,則小便應當頻數的才開始頻數。腸胃之間,邪熱既已散去而不固結,則腰以下能夠出汗,也就可以知道了。得汗則陰分中的陽邪全部從外解除,然後身體下半部的陰氣得以上升,反而頭痛;身體上半部的陽氣得以下降,反而腳心發熱。將要解除的證候尚且如此,火邪助虐是多麼厲害啊。
原文
太陽病,以火薰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經不解必清血,名為火邪, (清圊同)火邪入胃,胃中多水液者,必奔迫下利,若胃中少津液之人,復受火邪, 則必加煩擾不寍,由是深入血室而為圊血也,蓋陽邪不解,得以襲入陰中, 動其陰血,倘陽邪不盡,其圊血必無止期,故申之曰火邪, 示人以治火邪而不治其血也。
白話
太陽病,用火熏法不得汗,病人必定煩躁,到了經過一經的時期不解,必定會便血,稱為火邪。(清與圊同)火邪進入胃中,胃中水液多的人,必定奔迫下利;如果胃中津液少的人,又受到火邪,則必定更加煩擾不安,由此深入血室而導致便血。因為陽邪不解,得以襲入陰中,擾動其陰血,倘若陽邪不盡,其便血必定沒有停止的時期,所以申明說這是火邪,指示人們要治療火邪而不是治療其血。
原文
微數之脈,慎不可炙,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 內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復也,脈微而數。
白話
微數的脈象,慎重不可用灸法。因為用火成為邪氣,則會導致煩躁氣逆,追虛逐實,血液散失於脈中。火氣雖然微小,但內攻有力,能燒焦骨骼、損傷筋脈,血液難以恢復。脈微而數。
原文
陰虛多熱之徵也,此而炙之, 則虛者益虛,熱者益熱,不至傷殘不止耳。
白話
這是陰虛多熱的徵象,這種情況下灸之,則虛者更虛,熱者更熱,不到傷殘不會停止啊。
原文
燒鍼令其汗,鍼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氣從少腹上衝心者, 炙其核上各一壯,與桂枝加桂湯,更加桂二兩。
白話
用燒針強迫發汗,針處被寒邪侵犯,腫起如核而發紅的,必定發生奔豚,氣從少腹上衝心胸。在核上各灸一壯,給予桂枝加桂湯,再加桂枝二兩。
原文
奔豚者腎邪也,北方腎邪, 惟桂能伐,所以用桂三倍加入桂枝湯中,以外解風邪,內泄陰氣也。
白話
奔豚是腎邪,北方腎邪,只有桂枝能克制,所以用桂枝三倍加入桂枝湯中,以向外解除風邪,向內泄除陰氣。
原文
形作傷寒,其脈不弦緊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讝語,弱者發熱, 脈浮解之,當汗出愈。
白話
外形像傷寒,但其脈不弦緊而弱,脈弱的人必定口渴,被火攻的人必定胡言亂語,脈弱而發熱,脈浮可用解表法,應當汗出而愈。
原文
形作傷寒,東垣所謂勞力感寒是也,以其人本虛,故脈不弦緊而弱,渴者津液本少, 不能勝邪也,被火者讝語,火氣傷陰,陽神悖亂也,弱者發熱, 更傷陰血也,被火後脈不數疾而反浮,知邪未入裏,猶宜微汗以和表, 則火邪亦得外散矣,設見數疾,當兼分利滲泄,具見言外。太陽傷寒者,加溫鍼必驚也。
白話
外形像傷寒,是東垣所謂的勞力感寒。因為其人本來虛弱,所以脈不弦緊而弱。口渴是因為津液本來就少,不能勝任邪氣。被火攻而胡言亂語,是火氣傷陰,心神悖亂。脈弱而發熱,是更傷陰血。被火攻後脈不數疾反而浮,知道邪氣沒有入裏,仍然適宜微微發汗以調和表氣,則火邪也能向外散發。假如脈見數疾,應當兼用分利滲泄之法,其意都在言外。太陽傷寒的病人,用溫針必定會導致驚惕。
原文
溫鍼攻寒,營血得之,更增其熱,營氣通於心,引熱邪上逼神明,必致驚惶神亂也。
白話
溫針用來攻寒,營血得到它,更加增加其熱,營氣通於心,引熱邪上逼神明,必定導致驚惶神亂。
原文
脈浮宜以汗解,用火炙之,邪無從出,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重而痹,名火逆也。
白話
脈浮應當用汗法解除,用火灸之,邪氣無從外出,因為火而更加旺盛,疾病從腰部以下沉重而麻木,稱為火逆。
原文
外邪挾火勢上逆,而不下通陰分,故重而痹。
白話
外邪挾帶火勢上逆,而不能下通陰分,所以沉重而麻木。
原文
脈浮熱甚,反炙之,此為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必咽燥唾血。
白話
脈浮發熱很嚴重,反而用灸法,這是實證,卻用虛證的方法治療,因火而動,必定咽喉乾燥、唾血。
原文
熱甚為表實,反以火助其熱,熱劇迫血上行,故咽燥唾血也。
白話
熱勢嚴重是表實,反而用火助長其熱,熱劇烈迫血上行,所以咽喉乾燥而唾血。
原文
傷寒脈浮,醫以火迫刦之,亡陽必驚狂,起臥不安者,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主之。
白話
傷寒脈浮,醫生用火攻強迫發汗,亡陽必定驚狂,起臥不安的,用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主治。
原文
火迫驚狂,起臥不安者,火邪干心,神明散亂也,夫神散正欲其收,何桂枝方中, 反去芍藥,而增蜀漆龍骨牡蠣耶,蓋陽神散亂,當求之於陽,桂枝湯陽藥也, 然必去芍藥之陰重,始得疾達陽位,加蜀漆之性最急者,以迅掃其陰中之邪, 更加龍骨牡蠣以鎮固陰中之怯也。
白話
火攻導致驚狂,起臥不安,是火邪干擾心臟,神明散亂。神散正想要收斂它,為什麼桂枝方中反而去掉芍藥,而增加蜀漆、龍骨、牡蠣呢?因為陽神散亂,應當從陽方面治療。桂枝湯是陽藥,但必須去掉芍藥的陰性凝重,才能迅速到達陽位。加入蜀漆,其性最急,用來迅速掃除陰中的邪氣。更加龍骨、牡蠣用來鎮定鞏固陰中的虛怯。
原文
火逆下之,因燒鍼煩躁者,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之。
白話
火逆證用下法後,因為燒針而煩躁的,用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治。
原文
此證誤而又誤,雖無驚狂等證,然煩躁則外邪未盡之候,亦真陽欲亡之機, 故用桂枝以解其外,龍骨牡蠣以安其內,不用蜀漆者,陰中火邪,未至逆亂, 無取急迫以滋擾害也。
白話
此證誤而又誤,雖然沒有驚狂等證,但煩躁是外邪未盡的徵候,也是真陽將要滅亡的機兆。所以用桂枝解除其外邪,龍骨牡蠣安定其內部。不用蜀漆,是因為陰中火邪還沒有達到逆亂的程度,不需要用急迫的藥物來增加擾害。
原文
營氣微者,加燒鍼則血流,不行更發熱而躁煩也。
白話
營氣微弱的人,用燒針則血液流動,不運行,更加發熱而躁煩。
原文
營虛之人,即有寒傷營營衛俱傷證,並宜小建中和之,慎不得用麻黃青龍發汗, 汗劑尚不可用,況燒鍼乎,設誤用燒鍼刦汗,則血得火邪,必隨外至衛分, 故曰加燒鍼則血流,少項熱併於衛,不能內榮,故曰不行,所以衛愈旺而營愈衰, 更加發熱躁煩,勢所必至也。
白話
營氣虛弱的人,即使有寒傷營、營衛俱傷的證候,都應該用小建中湯調和,慎重不可用麻黃湯、青龍湯發汗。發汗的方劑尚且不可用,何況燒針呢?假如誤用燒針劫汗,則血液得到火邪,必定隨之向外到達衛分,所以說「加燒鍼則血流」,片刻之後熱並於衛,不能內榮於營,所以說「不行」。因此衛氣愈旺盛而營氣愈衰弱,更加發熱躁煩,是必然的趨勢。
原文
或問火逆,何不分營衛,以火為陽邪,必傷陰血,治此者,但當救陰為主, 不必問其風寒營衛也。已上火逆證。
白話
有人問:火逆證,為什麼不分營衛?因為火是陽邪,必定損傷陰血,治療這種病,只要以救陰為主,不必問其風寒營衛。以上是火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