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纘論_傷寒緒論

發熱

發熱

發熱13
原文
發熱多屬表證,傷寒寒鬱肌表,則腠理閉密,故翕翕熱,捫之烙手, 當以脈之浮緊浮緩證之,無汗有汗分風寒營衛施治,若汗不得出而煩躁者, 營衛俱傷,陽邪內擾也,大青龍湯,若尺中無力者,此為本虛,小建中湯加減。
白話
發熱大多屬於表證,傷寒之寒邪鬱滯在肌表,則導致腠理緊閉,所以出現陣陣發熱,觸摸時燙手,應當根據脈象的浮緊或浮緩來辨證,以無汗和有汗來區分風寒與營衛來施治。如果汗無法發出而煩躁的,是營衛都受損,陽邪在體內擾動,用大青龍湯。如果尺脈無力的,這是根本虛弱,用小建中湯加減。
原文
凡服表藥三劑汗不出,熱不止者死,然有陽微不能作汗者,可用再造散, 或黃耆建中加附子,血虛加芎歸始能作汗,此皆冬月發表藥也,若汗下後惡寒脈弱, 大便不結者屬虛,宜溫補助陽為主。
白話
凡是服用解表藥三劑後汗不出、熱不退的就會死亡。然而有陽氣微弱無法出汗的,可以使用再造散,或者黃耆建中湯加附子;血虛的加川芎、當歸才能出汗。這些都是冬季的發汗藥。如果汗後或下後出現惡寒、脈弱、大便不乾結的,屬於虛證,應當以溫補助陽為主。
原文
寒邪傳裏而變熱則蒸蒸發熱,此即本身中元氣為寒所鬱,不得泄而化為火也, 若裏證具而表證未已者,大柴胡湯,表證既罷而裏證已急者三承氣湯通用。
白話
寒邪傳入裡而化熱,則出現蒸蒸發熱,這正是體內的元氣被寒邪鬱遏,無法宣泄而轉化為火。如果裡證具備而表證未除的,用大柴胡湯;表證已退而裡證緊急的,三承氣湯通用。
原文
三陰經寒證,太陰厥陰俱不發熱,惟少陰病,有反發熱脈沉者,此非傳經, 乃直中少陰,而仍兼太陽,故能發熱也。
白話
三陰經的寒證,太陰經和厥陰經都不發熱,只有少陰病有反發熱而脈沉的情況,這不是傳經,而是直中少陰,同時仍兼有太陽經證,所以能夠發熱。
原文
春分以後,雖感寒邪皆為非時暴寒, 不必拘於傷寒例治,古人治感冒諸方,如芎蘇神木等,皆不分三陽經藥, 以時屬少陽風木,不獨太陽寒水也。
白話
春分之後,雖然感受寒邪,都是非時之暴寒,不必拘泥於傷寒的條例來治療。古人治療感冒的各種方劑,如芎蘇散、神術散等,都不區分三陽經的用藥,因為這時節屬於少陽風木,不只有太陽寒水。
原文
夏月汗府疎豁,偶感微寒發熱,必心包先受,消暑十全證也。
白話
夏季汗孔疏鬆開泄,偶爾感受微寒而發熱,必定是心包先受邪,屬於消暑十全湯的證候。
原文
秋涼發熱咳嗽, 宜金沸草散,甚則小青龍湯,若交霜降節後,即屬正傷寒矣。
白話
秋季涼爽時發熱咳嗽,宜用金沸草散,嚴重的則用小青龍湯。如果過了霜降節氣之後,就屬於正傷寒了。
原文
其或冬時遇煖, 而病發熱,心煩,咽痛,或自利者,為冬溫,陽旦湯證也。凡春時發熱,頭疼,煩渴飲水, 為伏氣發溫。春夏發熱,而脈大無力,為夾內傷。
白話
有時冬季遇到溫暖天氣,而出現發熱、心煩、咽痛,或腹瀉的,是冬溫,屬於陽旦湯證。凡是春季發熱、頭痛、煩渴飲水的,是伏氣引發的溫病。春夏季發熱,而脈象洪大無力的,是夾雜內傷。
原文
發熱而脈細小或虛,足脛逆冷, 而陽縮入腹者為夾陰。
白話
發熱而脈象細小或虛弱,足脛逆冷,並且陰囊收縮入腹的,是夾陰證。
原文
發熱脈沉小或短濇而足冷陽縮,兼腹滿或痛,為食鬱, 雖夏月不妨用薑桂,使溫煖之氣助其陽和,并食亦得消散,雖有表證, 慎不可純用表劑升其虛陽,亦不可過用消導引邪內犯。
白話
發熱,脈象沉小或短澀,而且足冷、陰囊收縮,兼有腹部脹滿或疼痛,是食鬱。即使夏季也不妨用生薑、桂枝,使溫暖之氣幫助其陽氣和暢,食物也能因此消散。雖然有表證,務必不可純用解表劑升發其虛陽,也不可過度使用消導藥引邪內犯。
原文
有食積發熱, 則胸脇煩熱,熱則C7脹,復有瘀血發熱, 則脇下或少腹痛,不可拊,又有陰虛發熱,必夜熱晨涼,若瘡瘍初起發熱, 必有痛處,並不可誤施汗劑。
白話
有食積發熱,則胸脅煩熱,熱則C7脹滿。又有瘀血發熱,則脅下或少腹痛,不可按壓。還有陰虛發熱,必定夜間發熱、早晨涼爽。如果瘡瘍初起發熱,必定有疼痛部位,這些都不可錯誤地使用發汗劑。
原文
其脈陰陽俱虛熱不止, 大汗後身愈熱,下利煩躁,熱不止,汗下後,大熱脈躁亂者,皆不可治也。
白話
如果脈象陰陽俱虛而發熱不止,大汗後身體更加發熱、腹瀉煩躁,發熱不止,或汗下之後,高熱脈象躁亂的,都屬於不可治的證候。
原文
孫兆治一道士,發熱汗出驚眩,身戰掉欲擗地,有欲發汗者,有欲作中風治者, 有欲以涼藥解之者,孫曰此太陽經欲解,腎氣虛不能作汗, 所以心悸目眩身戰與真武湯三服微汗而解。
白話
孫兆治療一位道士,發熱、出汗、驚恐眩暈,身體顫抖想要倒地。有人想用發汗法,有人想按中風治療,有人想用涼藥來解除。孫兆說這是太陽經邪氣將要解除,但腎氣虛弱無法出汗,所以心悸、目眩、身體顫抖。給予真武湯三服,微微出汗而痊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