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解傷寒論

卷五

辨陽明病脈證並治法第八(5)

卷五16
原文
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內大黃,(趙本有「更」字)煮取二升,去滓,內芒硝,更上微火一兩沸,分溫再服。得下,余勿服。
白話
以上四味藥,用水一斗,先煮厚朴、枳實二味,取五升,去掉藥渣,加入大黃(趙本有「更」字),煮取二升,去掉藥渣,加入芒硝,再放到微火上煮一兩沸,分兩次溫服。如果已經瀉下,剩下的藥就不要服了。
原文
小承氣湯方:
白話
小承氣湯方:
原文
大黃(四兩。趙本有「酒洗」二字),厚朴(二兩,炙,去皮。),枳實(三枚,大者,炙)
白話
大黃(四兩。趙本有「酒洗」二字),厚朴(二兩,炙,去皮),枳實(三枚,大的,炙)。
原文
大熱結實者,與大承氣湯;小熱微結者,與小承氣湯。以熱不大甚,故於大承氣湯去芒硝;又以結不至堅,故不(熊校記:故亦減厚朴、枳實也,汪本亦改不。按汪以方內仍有枳實,故云不減,殊不思改半斤或二兩,五枚為三枚,乃所謂減也,且以上句文義推之,正是亦,非不減厚朴、枳實也。)
白話
大熱而結實的,用大承氣湯;小熱而微結的,用小承氣湯。因為熱不太厲害,所以在大承氣湯中去掉芒硝;又因為結滯不至於堅硬,所以也減少了厚朴、枳實的用量(熊校記:故亦減厚朴、枳實也,汪本亦改不。按汪以方內仍有枳實,故云不減,殊不思改半斤或二兩,五枚為三枚,乃所謂減也,且以上句文義推之,正是亦,非不減厚朴、枳實也)。
原文
以上(趙本作「右」)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二服。初服湯,當更衣,不爾者,盡飲之;若更衣者,勿服之。
白話
以上(趙本作「右」)三味藥,用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掉藥渣,分兩次溫服。第一次服藥後,應當會排便;如果沒有排便,就把剩下的藥全部喝完;如果已經排便,就不要服了。
原文
陽明病,潮熱,大便微硬者,可與大承氣湯;不硬者,不(趙本有「可」字)與之。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與小承氣湯,湯入腹中,轉失氣者,此有燥屎,(趙本有「也」字)乃可攻之;若不轉失氣者,此但初頭硬,後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欲飲水者,與水則噦。
白話
陽明病,出現潮熱,大便稍微硬結的,可以用大承氣湯;大便不硬的,不可用。如果六七天沒有大便,恐怕有燥屎,想要知道的方法,先少量給小承氣湯,藥湯進入腹中,如果轉動排氣(放屁)的,這是有燥屎,才可以攻下;如果不轉動排氣,這只是大便剛開始硬,後面必定是稀溏的,不可攻下;攻下,一定會脹滿不能進食。想要喝水的,給他水就會呃逆。
原文
其後發熱者,必大便復硬而少也,以小承氣湯和之。不轉失氣者,慎不可攻也。
白話
之後又發熱的,必定大便再次硬結而且量少,用小承氣湯調和。不轉動排氣的,千萬不可攻下。
原文
潮熱者實,得大便微硬者,便可攻之;若便不硬者,則熱未成實,雖有潮熱亦未可攻。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當先與小承氣湯漬之,如有燥屎,小承氣湯藥勢緩,不能宣泄,必轉氣下失;若不轉失氣,是胃中無燥屎,但腸間少硬爾,止初頭硬,後必溏,攻之則虛其胃氣,致腹脹滿不能食也。胃中乾燥,則欲飲水,水入胃中,虛寒相搏,氣逆則噦。
白話
潮熱是裡實的表現,如果大便稍微硬結,就可以攻下;如果大便不硬,則是熱邪尚未結成實證,雖然有潮熱也不可攻下。如果六七天沒有大便,恐怕有燥屎,應當先給小承氣湯浸潤一下,如果有燥屎,小承氣湯藥力緩和,不能完全宣泄,必定會轉氣下行而排氣;如果不轉排氣,這是胃中沒有燥屎,只是腸間稍微有些硬結罷了,只是剛開始硬,後面必定稀溏,攻下就會虛損胃氣,導致腹脹滿不能進食。胃中乾燥,就會想喝水,水進入胃中,虛寒相搏,氣逆就會呃逆。
原文
其後卻發熱者,則熱氣乘虛還復聚於胃中,胃燥得熱,必大便復硬,而少與小承氣湯,微利與和之,故以重云不轉失氣,不可攻內,慎之至也。
白話
之後卻又發熱的,這是熱氣趁虛又聚集在胃中,胃中乾燥得到熱邪,必定大便再次硬結,而且量少,給小承氣湯,稍微通利來調和它,所以重複說不轉排氣,不可攻下體內,這是極其謹慎的。
原文
夫實則譫語,虛則鄭聲。鄭聲(趙本有「者」字)重語也。
白話
實證則出現譫語,虛證則出現鄭聲。鄭聲(趙本有「者」字)就是重複言語。
原文
《內經》曰: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譫語由邪氣盛,而神識昏也;鄭聲,由精氣奪而聲不全也。譫語者,言語不次也;鄭聲者,鄭音不正也。《論語》云:惡鄭聲之亂雅樂。又曰:放鄭聲,遠佞人。鄭聲淫,佞人殆。言鄭聲不正也。今新瘥氣虛,人聲轉者,是所謂重語者也。若聲重亦聲轉之。
白話
《內經》說:邪氣盛則為實,精氣被奪則為虛。譫語是由於邪氣盛,導致神識昏亂;鄭聲是由於精氣被奪,導致聲音不全。譫語是言語沒有條理;鄭聲是聲音不正。《論語》說:厭惡鄭聲擾亂雅樂。又說:放逐鄭聲,遠離佞人。鄭聲淫邪,佞人危險。這是說鄭聲不正。現在新病癒後氣虛,人的聲音轉變的,就是所謂的重語。如果聲音沉重也是聲音轉變。
原文
直視譫語,喘滿者死。下利者亦死。
白話
眼睛直視而譫語,氣喘胸滿的會死。下利的也會死。
原文
直視譫語,邪勝也。喘滿為氣上脫;下利為氣下脫,是皆主死。
白話
眼睛直視而譫語,是邪氣勝。氣喘胸滿是氣向上脫;下利是氣向下脫,這些都預示死亡。
原文
發汗多,若重發汗者,亡其陽,譫語脈短者死;脈自和者不死。
白話
發汗很多,如果又重複發汗,會亡失陽氣,出現譫語而脈象短促的會死;脈象自然調和的則不會死。
原文
亡陽胃燥,譫語者脈短,津液已絕,不可復治;脈自和,為正氣未衰而猶可生也。
白話
亡陽胃燥,出現譫語而脈短,是津液已經斷絕,無法再治療;脈象自然調和,是正氣尚未衰竭,還有可能存活。
原文
傷寒若吐、若下後,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日晡所發潮熱,不惡寒,獨語如見鬼狀。若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趙本注:「一云:順衣妄撮,怵惕不安」)微喘直視,脈弦者生,澀者死,微者但發熱譫語者,大承氣湯主之。若一服利,(趙本有「則」字)止後服。
白話
傷寒經過催吐或攻下之後,病仍未解除,五六天甚至十多天不大便,午後申時前後發潮熱,不畏寒,獨自言語好像見到鬼的樣子。如果病情嚴重的,發作時不認識人,循衣摸床,驚惕不安(趙本注:「一云:順衣妄撮,怵惕不安」),微微氣喘,眼睛直視,脈象弦的可以存活,脈象澀的會死;病情輕的,只是發熱譫語,用大承氣湯主治。如果服一次藥後已經瀉下(趙本有「則」字),就停止後續的服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