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經曰:假令寸口脈微,名曰陽不足。陰氣上入陽中,則灑淅惡寒者是矣。汗之,散其表寒則愈,若反下之,則脫其正氣而死。經曰:本發汗而復下之,此為逆也。本先下之,而反汗之為逆。
經書上說:假使寸口脈微,稱為陽不足。陰氣向上進入陽分中,就會出現灑淅惡寒的情況。用汗法,發散表寒就能痊癒,如果反而用下法,就會耗脫正氣而死亡。經書上說:本來應當發汗卻反而用下法,這是逆治。本來應當先下卻反而用汗法,也是逆治。
原文
夫如是,則神丹安可以誤發,甘遂何可以妄攻。虛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機,應若影響,豈容易哉!
既然如此,那麼神丹怎麼可以誤用發汗,甘遂怎麼可以妄用攻下?虛證與實證的治療,相差千里,吉凶的機兆,反應如同影之隨形、響之應聲,難道容易嗎!
原文
神丹者,發汗之藥也。甘遂者,下藥也。若汗下當則吉,汗下不當則凶,其應如影隨形,如響應聲。
神丹,是發汗的藥物。甘遂,是攻下的藥物。如果汗法和下法用得恰當就吉利,用得不當就凶險,其反應如同影之隨形,響之應聲。
原文
況桂枝下咽,陽盛則(趙本作「即」)斃;承氣入胃,陰盛以亡。
何況桂枝湯喝下去,陽盛則(趙本作「即」)斃;承氣湯入胃,陰盛以亡。
原文
桂枝湯者,發汗藥也。承氣湯者,下藥也。《金匱玉函》曰:不當汗而強與汗之者,令人奪其津液,枯槁而死;不當下而強與下之者,令人開腸洞泄,便溺不禁而死。
桂枝湯,是發汗的藥物。承氣湯,是攻下的藥物。《金匱玉函》說:不應當發汗而強行發汗的,會使人耗奪津液,枯槁而死;不應當攻下而強行攻下的,會使人腸道洞泄,大小便失禁而死。
死生的關鍵,在於頃刻之間,眼看身體衰亡,來不及計數日子。
原文
此陰陽虛實之交錯,其候至微;發汗吐下之相反,其禍至速,而醫術淺狹,懵然不知病源,為治乃誤,使病者殞歿,自謂其分,至今(醫統本作「令」)冤魂塞於冥路,死屍盈於曠野,仁者鑑此,豈不痛歟!凡兩感病俱作,治有先後,發表攻裡,本自不同,而執迷妄(趙本作「用」)意者,乃云神丹、甘遂,合而飲之,且解其表,又除其里,言巧似是,其理實違。夫智者之舉錯也,常審以慎;愚者之動作也,必果而速。
這是陰陽虛實相互交錯,其證候極其細微;發汗、吐、下的治法相反,其禍患極其迅速。而醫術淺薄狹隘的人,懵懂不知病源,治療就錯誤,使病人死亡,還自認為是其命該如此,以至於(醫統本作「令」)冤魂充滿冥路,死屍遍布曠野,仁者看到這些,怎能不痛心呢!凡是兩感病同時發作,治療有先後,發表攻裡,本來方法不同,而執迷不悟、妄用(趙本作「用」)心意的人,竟然說神丹、甘遂一起喝下,既能解表,又能除裡,言語巧妙似乎合理,但道理實際違背。智者的舉止,常常審慎;愚者的行動,必然果敢而迅速。
原文
安危之變,豈可詭哉!世上之士,但務彼翕習之榮,而莫見此傾危之敗,惟明者,居然能護其本,近取諸身,夫何遠之有焉。
安危的變化,怎麼可以欺騙呢!世上的醫士,只追求那些顯赫的榮耀,而看不到這種傾危的失敗,只有明智的人,能夠守護根本,近取自身,哪裡有什麼遙遠呢?
原文
兩感病俱作,欲成不治之疾,醫者大宜消息,審其先後,次第而治之;若妄意攻治,以求速效者,必致傾危之敗。
兩感病同時發作,想要成為不治之症,醫者應當仔細斟酌,審察其先後順序,依次治療;如果妄意攻治,以求速效,必然導致傾危的失敗。
原文
凡發汗溫服(趙本作「暖」)湯藥,其方雖言日三服,若病劇不解,當促其間,可半日中盡三服。若與病相阻,即便有所覺。重病(趙本作「病重」)者,一日一夜,當晬時觀之,如服一劑,病證猶在,故當復作本湯服之。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劑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凡是發汗需要溫服(趙本作「暖」)湯藥,方中雖然說每日三服,如果病情劇烈不解,應當縮短服藥間隔,可以在半日內服完三服。如果藥與病不相合,就會立刻有所感覺。重病(趙本作「病重」)的人,一日一夜,應當在周時觀察,如果服完一劑,病證仍在,就應當再製原湯服用。至於有不肯出汗的,服三劑才解除;如果汗不出,是死病。
原文
發汗藥,須溫暖服者,易為發散也。日三服者,藥勢續也。病勢稍重,當促急服之,以折盛熱,不可拘於本方。設藥病不相對,湯入即便知之,如陰多者,投以涼藥,即寒逆隨生;陽多者,飲以溫劑,則熱毒即起,是便有所覺。晬時者,周時也,一日一夜服湯藥盡劑,更看其傳,如病證猶在,當復作本湯,以發其汗;若服三劑不解,汗不出者,邪氣大甚,湯不能勝,必成大疾。《千金》曰:熱病脈躁盛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
發汗藥,需要溫服的原因,是容易發散。每日三服,是使藥力持續。病勢稍重,應當急促服用,以折其盛熱,不可拘泥於原方。假如藥與病不對應,湯藥入胃就能立刻知道,比如陰多的人,投以涼藥,就會寒逆隨之而生;陽多的人,飲以溫劑,則熱毒立即發作,這就是有所感覺。晬時,就是周時,一日一夜服完湯藥一劑,再看其傳變,如果病證仍在,就應當再製原湯以發其汗;如果服三劑不解,汗不出,是邪氣太盛,湯藥不能勝邪,必成大病。《千金方》說:熱病脈躁盛而不得汗的,這是陽脈的極點,死。
原文
凡得時氣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飲水,飲不能多,不當與也,何者?以腹中熱尚少,不能消之,便更與人作病也。至七八日,大渴,欲飲水者,猶當依證(趙本有「而」字)與之。與之常令不足,勿極意也。言能(醫統本作「欲」)飲一斗,與五升。若飲而腹滿,小便不利,若喘若噦,不可與之。(趙本有「也」字)忽然大汗出,是為自愈也。
凡是得了時氣病,到五六天時,口渴想喝水,但喝水不能多,不應當給水,為什麼?因為腹中熱尚少,不能消化水,便會再給人造成病。到七八天時,大渴想喝水的,還應當根據證候(趙本有「而」字)給水。給水時常讓病人不滿足,不要給足量。意思是說能(醫統本作「欲」)喝一斗,只給五升。如果喝水後腹滿、小便不利,或者氣喘、呃逆,不可再給水。(趙本有「也」字)忽然大汗出,這是自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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