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發汗藥,須溫暖服者,易為發散也。日三服者,藥勢續也。
發汗的藥,必須溫熱服用,這樣容易發散。一天服用三次,是為了讓藥力持續。
原文
病勢稍重,當促急服之,以折盛熱,不可拘於本方。
病情稍微嚴重,應當加快服藥,以壓制旺盛的熱邪,不可拘泥於原來的方劑。
原文
設藥病不相對,湯入即便知之,如陰多者,投以涼藥,即寒逆隨生;陽多者,飲以溫劑,則熱毒即起,是便有所覺。
假設藥物與病情不相對應,藥湯喝下去馬上就會知道,比如陰邪偏多的,用涼藥,就會馬上產生寒逆;陽邪偏多的,用溫藥,就會引起熱毒發作,這就會有感覺。
原文
晬時者,周時也,一日一夜服湯藥盡劑,更看其傳,如病證猶在,當復作本湯,以發其汗;若服三劑不解,汗不出者,邪氣大甚,湯不能勝,必成大疾。
晬時就是一整天,一天一夜把湯藥全部服完,再觀察病情的傳變,如果病證仍在,應當再次使用原來的湯藥來發汗;如果服用三劑後病仍不解,汗不出,那是邪氣太盛,藥力不能勝任,必然會發展成大病。
原文
《千金》曰:熱病脈躁盛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
《千金方》說:熱病脈搏躁動盛大卻不出汗的,這是陽脈到了極點,會死亡。
原文
凡得時氣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飲水,飲不能多,不當與也,何者?
凡是得了時氣病,到了五六天,口渴想喝水,但喝不多,不應當給他水,為什麼呢?
因為腹中熱氣還少,不能消化水,如果喝了水反而會引發新的病症。
原文
至七八日,大渴,欲飲水者,猶當依證(趙本有「而」字)與之。與之常令不足,勿極意也。言能(醫統本作「欲」)飲一斗,與五升。
到了七八天,口渴厲害,想喝水的,仍應根據證候給他水。給他水時要經常使他感到不足,不要讓他喝足。意思是說,如果他能喝一斗,只給他五升。
如果喝水後腹部脹滿,小便不暢通,或者氣喘、呃逆,就不能再給他水了。
(趙本有「也」字)忽然大汗出來,這是疾病自行痊癒的表現。
原文
熱在上焦,則為消渴,言熱消津液,而上焦乾燥,則生渴也。
熱邪在上焦,就會形成消渴,意思是說熱邪消耗津液,上焦乾燥,就會產生口渴。
原文
大熱則能消水,熱少不能消之,若強飲,則停飲變為諸病。
大熱就能夠消化水,熱少就不能消化,如果勉強飲水,就會停滯成為水飲,變成各種疾病。
原文
至七八日陽勝氣溫,向解之時,多生大渴也,亦須少少與之,以潤胃氣,不可極意飲也。
到了七八天,陽氣勝、氣溫和,將要解除的時候,常常會產生大渴,也必須少量地給他水,以滋潤胃氣,不可以讓他喝足。
原文
若飲而腹滿,小便不利,若喘若噦者,為水飲內停而不散,不可更與之。
如果喝水後腹部脹滿,小便不暢,或者氣喘、呃逆,這是水飲在體內停滯不散,不可以再給他水。
忽然陽氣通暢,水氣消散,先從體表表現出來,發出大汗而病解。
原文
凡得病,反能飲水,此為欲愈之病。其不曉病者,但聞病飲水自愈,小渴者,乃強與飲之,因成其禍,不可複數。(趙本有「也」字)
凡是得了病,反而能喝水,這是將要痊癒的病。那些不懂醫理的人,只聽說病人喝水會自愈,遇到輕微口渴的病人,就強迫他喝水,因而造成禍害,這種情況數不勝數。(趙本有「也」字)
原文
小渴者,為腹中熱少。若強與水,水飲不消,復為諸飲病也。
輕微口渴,是因為腹中熱氣少。如果強迫喝水,水飲不能消化,又會形成各種水飲病。
原文
凡得病厥,脈動數,服湯藥更遲;脈浮大減小;初躁後靜,此皆愈證也。
凡是得病出現厥逆,脈搏跳動快速,服用湯藥後脈搏變得遲緩;脈浮大變為細小;開始煩躁後來安靜,這些都是痊癒的徵兆。
跳動快速的脈搏,是邪氣在陽分,服藥後脈搏變遲緩,是陽邪被治癒。
原文
病初躁亂者,邪所煩也,湯入而安靜者,藥勝病也。是皆為愈證。凡治溫病,可刺五十九穴。
疾病開始煩躁不安,是邪氣干擾所致,服藥後變得安靜,是藥物戰勝了疾病。這些都是痊癒的徵兆。凡是治療溫病,可以針刺五十九個穴位。
原文
五十九穴者,以瀉諸經之溫熱。《針經》曰:熱病,取之諸陽五十九穴,刺,以瀉其熱,而出其汗;實其陰,而補其不足。
五十九個穴位,是用來排泄各經脈的溫熱。《針經》說:熱病,選取各陽經的五十九個穴位,用針刺來瀉去熱邪,使其出汗;充實陰分,補益不足之處。
原文
所謂五十九刺,兩手內外側各三,凡十二痏;五指間各一,凡八痏;足亦如是;頭入髮際一寸,旁三分,各三,凡六痏;更入發三寸,邊五,凡十痏;耳前後、口下,各一,項中一穴,凡六痏;巔上一、囟會一、髮際一、廉泉一、風池二、天柱二。又《內經》曰:熱俞五十九,頭上五行。行五者,以瀉諸陽之熱逆也。
所謂的五十九次針刺,兩手內外側各三個穴位,共十二個針刺點;五指間各一個,共八個;腳上也一樣;頭部入髮際一寸,旁邊三分處,各三個,共六個;再入髮三寸,邊緣五個,共十個;耳前後、口下各一個,項中一個,共六個;巔頂一個、囟會一個、髮際一個、廉泉一個、風池兩個、天柱兩個。又《內經》說:熱俞五十九個,頭上五行,每行五個,用來瀉各陽經上逆的熱邪。
原文
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瀉胸中之熱也;氣衝、(熊校記:各本同。按素問作氣街)三里、巨虛、上下廉,此八者,以瀉胃中之熱也;雲門、髃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瀉四肢之熱也;五臟俞旁五,此十者,以瀉五臟之熱也。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熱之左右也。
大杼、膺俞、缺盆、背俞,這八個穴位,用來瀉胸中的熱;氣衝(熊校記:各本同。按素問作氣街)、三里、巨虛、上下廉,這八個穴位,用來瀉胃中的熱;雲門、髃骨、委中、髓空,這八個穴位,用來瀉四肢的熱;五臟俞旁邊各五個,這十個穴位,用來瀉五臟的熱。所有這五十九個穴位,都是治療熱病的左右要穴。
原文
又身之穴,三百六十有五,其三十九(趙本無「九」字)穴,灸之有害;七十九穴,刺之為災。並中髓也。
另外身體的穴位共有三百六十五個,其中三十九個(趙本無「九」字)穴位,灸治有害;七十九個穴位,針刺會造成災禍。都是因為刺中了骨髓。
原文
穴有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其灸刺之禁,皆肉薄骨解之處,血脈虛少之分,針灸並中髓也。
穴位有三百六十五個,以與一年相對應。那些灸刺的禁忌部位,都是肌肉薄、骨節疏鬆的地方,血脈虛少的部位,針灸時容易刺中骨髓。
原文
凡(趙本無「凡」字)脈四損,三日死。平人四息,病人脈一至,名曰四損。脈五損,一日死。平人五息,病人脈一至,名曰五損。脈六損,一時死。平人六息,病人脈一至,名曰六損。
凡是(趙本無「凡」字)脈搏出現四損,三天後死亡。正常人的四次呼吸,病人脈搏只跳動一次,叫做四損。脈搏五損,一天後死亡。正常人的五次呼吸,病人脈搏只跳動一次,叫做五損。脈搏六損,一個時辰後死亡。正常人的六次呼吸,病人脈搏只跳動一次,叫做六損。
原文
四臟氣絕者,脈四損;五臟氣絕者,脈五損;五臟六腑俱絕者,脈六損。
四個臟腑的氣絕,脈搏出現四損;五個臟腑的氣絕,脈搏出現五損;五臟六腑全部氣絕,脈搏出現六損。
脈搏盛大而身體寒冷,是傷寒;脈搏虛弱而身體發熱,是傷暑。
原文
《內經》曰:脈者,血之府也。脈實血實,脈虛血虛。
《內經》說:脈是血液的府庫。脈實反映血實,脈虛反映血虛。
原文
寒則傷血,邪並於血,則血盛而氣虛,故傷寒者,脈盛而身寒。
寒邪傷害血,邪氣並於血分,就會血盛而氣虛,所以傷寒的病人脈搏盛大而身體寒冷。
原文
熱則傷氣,邪並於氣,則氣盛而血虛,故傷暑者,脈虛而身熱。脈陰陽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
熱邪傷害氣,邪氣並於氣分,就會氣盛而血虛,所以傷暑的病人脈搏虛弱而身體發熱。脈搏陰陽俱盛大,大汗出但病仍不解的,會死亡。
原文
脈陰陽俱盛,當汗出而解;若汗出不解,則邪氣內勝,正氣外脫,故死。《內經》曰: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死。
脈搏陰陽俱盛大,應當出汗而解;如果出汗後病仍不解,則是邪氣內勝,正氣外脫,所以死亡。《內經》說:汗出後脈搏仍然躁動盛大的,會死亡。
原文
《千金》曰:熱病已得汗,脈尚躁盛,此陽脈之極也,死。脈陰陽俱虛,熱不止者,死。
《千金方》說:熱病已經出汗,脈搏仍然躁盛,這是陽脈到了極點,會死亡。脈搏陰陽俱虛,而發熱不止的,會死亡。
原文
脈陰陽俱虛者,真氣弱也;熱不止者,邪氣勝也。《內經》曰:病溫虛甚者,死。
脈搏陰陽俱虛,是真氣虛弱;發熱不止,是邪氣亢盛。《內經》說:溫病虛弱嚴重的,會死亡。
原文
脈至乍疏乍數(趙本作「乍數乍疏」)者,死。為天真榮衛之氣斷絕也。
脈搏來時忽疏忽數(趙本作「乍數乍疏」)的,會死亡。這是因為先天真氣和營衛之氣斷絕。
脈搏來時像轉動的繩索一樣的(趙本無「者」字),當天死亡。
這是因為脈搏緊急而不柔軟,是中焦無胃氣的表現,所以不出當天就會死亡。
原文
譫言妄語,身微熱,脈浮大,手足溫者,生。逆冷,脈沉細者,不過一日,死矣。
胡言亂語,身體微熱,脈浮大,手足溫暖的,能活。如果身體逆冷,脈沉細的,不過一天就會死亡。
原文
譫言妄語,陽病也。身微熱,脈浮大,手足溫,為脈病相應;若身逆冷,脈沉細,為陽病見陰脈,脈病不相應,故不過一日而死。
胡言亂語,是陽病。身體微熱,脈浮大,手足溫暖,是脈象與病情相應;如果身體逆冷,脈沉細,是陽病出現陰脈,脈象與病情不相應,所以不過一天就會死亡。
原文
《難經》曰:脈不應病,病不應脈,是為死病。此以前是傷寒熱病證候也。
《難經》說:脈象不與病情相應,病情不與脈象相應,這是死證。以上這些是傷寒熱病的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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