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解傷寒論

卷八

辨可吐第十九

卷八/辨可吐第十九13
原文
大法,春宜吐。春時陽氣在上,邪氣亦在上,故宜吐。
白話
大法,春季適宜用吐法。春季時陽氣上升,病邪也同樣位於上部,所以適宜用吐法。
原文
凡用吐湯,中病即(趙本作「便」)止,不必盡劑也。要在適當,不欲過也。
白話
凡是使用吐劑,有效就應當停止,不需要把藥劑全部服完。重要的是用藥要恰到好處,不要過量。
原文
按:趙本此處有:「病如桂枝證,頭不痛,項不強,寸脈微浮,胸中痞硬,氣上撞咽喉,不得息者,此為有寒,當吐之。」注:「一云:此以內有久痰,宜吐之。」一條。
白話
按:趙本此處有:「病像桂枝證,頭不痛,脖子不強硬,寸部脈微微浮起,胸中痞滿硬結,氣上逆撞到咽喉,呼吸困難的,這是有寒邪,應當用吐法。」注:「另一說:這是因為內有久痰,適宜用吐法。」一條。
原文
病胸上諸實,(趙本注:「一作寒」)胸中鬱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餘行,其脈反遲,寸口脈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則止。
白話
胸上部各種實證,胸中鬱悶疼痛,不能進食,想讓人按壓,卻反而有涎沫唾液,腹瀉每天十餘次,脈象反而遲緩,寸口脈微滑,這可以用吐法,吐後腹瀉就會停止。
原文
胸上諸實,或痰實,或熱鬱,或寒結胸中,鬱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反有涎唾者,邪在下,按之氣下而無涎唾,此按之反有涎唾者,知邪在胸中。經曰:下利脈遲而滑者,內實也。
白話
胸上各種實證,有的是痰實,有的是熱鬱,有的是寒邪結在胸中,鬱悶而疼痛,不能進食,想讓人按壓,反而有涎沫唾液的,是病邪在下的緣故,按壓後氣下行就沒有涎沫唾液;這裡按壓反而有涎沫唾液的,可知病邪在胸中。經書說:腹瀉而脈象遲滑的,是內有實邪。
原文
今下利日十餘行,其脈反遲,寸口脈微滑,是上實也,故可吐之。《玉函》曰:上盛不已,吐而奪之。
白話
現在腹瀉每天十餘次,脈象反而遲緩,寸口脈微滑,這是上部有實邪,所以可以用吐法。《玉函》說:上部實邪盛而不已,用吐法來驅除它。
原文
按:趙本此處有:「少陰病,飲食入口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者,宜吐之。」一條。
白話
按:趙本此處有:「少陰病,飲食入口就嘔吐,心中溫溫不適,想嘔吐又嘔吐不出來的,適宜用吐法。」一條。
原文
宿食,在上脘(趙本作「管」)者,當吐之。
白話
積滞的食物,停留在上脘的,應當用吐法。
原文
宿食在中下脘者,則宜下;宿食在上脘,則當吐。
白話
積滞的食物停留在中下脘的,就適宜用下法;停留在上脘的,就應當用吐法。
原文
《內經》曰: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
白話
《內經》說:病在高的部位就因而越越它,病在低的部位就引導而竭盡它。
原文
病人手足厥冷,(趙本作「病手足逆冷」)脈乍結,以客氣在胸中;心下滿而煩,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吐之。
白話
病人手足冰冷,脈象突然結滯,這是因為外邪停留在胸中;心下脹滿而煩躁,想進食卻不能進食的,病在胸中,應當用吐法。
原文
此與第六卷厥陰門瓜蒂散證同。彼云,脈乍緊,此云脈乍結,惟此有異。
白話
這與第六卷厥陰門瓜蒂散證相同。那裏說脈突然緊迫,這裏說脈突然結滯,只是這一點有所不同。
原文
緊為內實,乍緊則實未深,是邪在胸中;結為結實,乍結則結未深,是邪在胸中。所以證治俱同也。
白話
緊是內有實邪,突然緊迫說明實邪還不深,是病邪在胸中;結是結聚,突然結滯說明結聚還不深,是病邪在胸中。所以症狀和治療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