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正按摩要術

察手足

察手足

察手足21
原文
指爪屬筋余,脾為之運。小兒指尖冷,主驚厥。
白話
指甲腳趾屬於筋的延伸,由脾臟運化。小兒手指尖端發冷,主驚厥。
原文
中指獨熱者屬寒;中指獨冷者,分男左女右為痘痧發見之象。或其掌心冷而十指或開或合者,無治。(夏禹鑄)
白話
中指單獨發熱的屬寒證;中指單獨發冷的,要分男左女右,這是痘瘡、痧症發出的徵象。如果掌心寒冷而十指有時張開有時合攏,無法治療。(夏禹鑄)
原文
小兒拳四指己握,而大指加於四指上者,男順女逆,小兒拳大指先屈於掌中,而四指加於大指上者,女順男逆。
白話
小兒握拳時四指先屈,而大拇指放在四指上面的,男為順女為逆;小兒握拳時大拇指先彎曲在掌中,而四指放在大拇指上面的,女為順男為逆。
原文
小兒拳將大指插入食指叉而後握之,無論男女急慢驚風,均屬險證,三歲內至十歲外,皆可以此決之。(周於蕃)
白話
小兒握拳時將大拇指插入食指與其他指縫間再握拳,無論男女、急慢驚風,都屬危險證候,從三歲以內到十歲以外,都可以用這個方法來判斷。(周於蕃)
原文
指甲青者為心痛,又為肝氣絕;指甲黑者筋絕;指甲白者死;指上有紅絲縷者必夭。(《大全》)
白話
指甲呈青色的是心痛,又是肝氣絕的表現;指甲發黑的是筋絕;指甲發白的是死證;指上有紅色細絲狀血縷的必定夭亡。(《大全》)
原文
小兒熱邪傷神,手如數物,謂十指屈伸不定,如數物之狀然也。(《大全》)
白話
小兒被熱邪傷及心神,手指像在數東西一樣,是指十指屈伸不定,如同數東西的樣子。(《大全》)
原文
凡病者手足、指甲下肉黑,八日死。(《大全》)
白話
凡是病人的手足、指甲下面的肌肉發黑的,八天內死亡。(《大全》)
原文
凡病者手掌腫而無紋,為無治。(《大全》)
白話
凡是病人的手掌腫脹而沒有紋路的,無法治療。(《大全》)
原文
抽衣撮空,循衣摸床,以及手撒不收者,皆無治。(周於蕃)
白話
扯拉衣服、撮取虛空、撫摸床鋪,以及手撒開不能收回的,都無法治療。(周於蕃)
原文
手熱足冷,頭痛發熱者,為挾陰證。(周於蕃)
白話
手熱腳冷,頭痛發熱的,是挾陰證。(周於蕃)
原文
手熱足冷,汗多妄言者,暑濕病也。(周於蕃)
白話
手熱腳冷,汗多胡言亂語的,是暑濕病。(周於蕃)
原文
足心熱,主熱;足脛冷,主寒。(《集成》)足趺腫,嘔吐頭重者。不治。(《大全》)
白話
腳心發熱,主熱證;腳小腿發冷,主寒證。(《集成》)腳背腫脹,嘔吐頭重的,不治。(《大全》)
原文
足趺上腫,兩膝大如斗者,十日死。(《大全》)
白話
腳背上腫脹,兩膝腫大如斗的,十天內死亡。(《大全》)
原文
手背熱與背上熱者,外感;手心熱與小腹熱者,內傷。(周於蕃)
白話
手背熱和背上熱的,是外感;手心熱和小腹熱的,是內傷。(周於蕃)
原文
手心冷者腹中寒,手心熱者虛火旺。(周於蕃)
白話
手心寒冷的是腹中寒,手心發熱的是虛火旺盛。(周於蕃)
原文
足冷而暈者,氣虛也。手足抽搐,身反向後者,痙病。(周於蕃)
白話
腳冷而暈眩的,是氣虛。手足抽搐,身體向後反仰的,是痙病。(周於蕃)
原文
額上及手足冷者為陰證。如不能久立,行則掉動者,骨敗故也。(周於蕃)
白話
額頭及手腳寒冷的屬陰證。如果不能久站,行走時搖晃顫動的,是骨骼衰敗的緣故。(周於蕃)
原文
仰睡而腳伸者熱證,覆臥而腳蜷者寒證。(周於蕃)
白話
仰面睡覺而腳伸直的是熱證,俯伏睡覺而腳蜷縮的是寒證。(周於蕃)
原文
手腫至腕,足腫至跗,面腫至頸,皆氣虛不還,為最危。(周於蕃)
白話
手腫到手腕,腳腫到足背,臉腫到頸部,都是氣虛不能回升,是最危重的。(周於蕃)
原文
按:脾主四肢。四肢厥逆,有寒有熱,三陰證四肢厥冷,人所習見者寒厥也。厥盡也,陽盡而陰生,故四肢冷也。若熱厥較寒厥尤多。
白話
按語:脾主四肢。四肢厥逆,有寒有熱,三陰證四肢厥冷是人所常見的寒厥。厥是盡的意思,陽氣盡了陰氣就產生,所以四肢寒冷。若是熱厥比寒厥更多。
原文
《經》云:熱深厥亦深,熱微厥亦微,同此厥逆,寒熱不分,生死立判,以之辨證,則手足尤為至要。(惕厲子)
白話
《經》書說:熱深厥逆也深,熱微厥逆也微,同樣是厥逆,寒熱不分,生死立刻就能判斷,用這個來辨別證候,那麼手足尤其重要。(惕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