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大寒至二月春分為初之氣,厥陰風木主令。經云:厥陰之至其客脈弦。一云:沉短主而敦。
從大寒到二月春分是初之氣,由厥陰風木主令。經書說:厥陰之氣到來時,其客脈為弦。另一種說法:沉短為主而敦。
原文
春分至四月小滿為二之氣,少陰君火主令。經云:少陰之至其客脈鉤,一云:緊細主而微。
春分到四月小滿是二之氣,由少陰君火主令。經書說:少陰之氣到來時,其客脈為鉤。另一種說法:緊細為主而微。
原文
小滿至六月大暑為三之氣,少陽相火主令。經云:少陽(客,《紺珠》同)之至其脈大而浮,一云:乍疏乍數(論主),乍短乍長。
小滿到六月大暑是三之氣,由少陽相火主令。經書說:少陽之氣到來時,其脈大而浮。另一種說法:乍疏乍數、乍短乍長。
原文
大暑至八月秋分為四之氣,太陰濕土主令。經云:太陰之至其脈緩,一云:緩大而(主)長。(《紺珠經》曰:太陰所至其脈緩)。
大暑到八月秋分是四之氣,由太陰濕土主令。經書說:太陰之氣到來時,其脈緩。另一種說法:緩大而長。(《紺珠經》說:太陰所到之處其脈緩。)
原文
秋分至十月小雪為五之氣,陽明燥金主令。經云:陽明之至短而澀,一云:浮大而(主)短
秋分到十月小雪是五之氣,由陽明燥金主令。經書說:陽明之氣到來時,其脈短而澀。另一種說法:浮大而短。
原文
經云,太陽之至其脈大(主)而長(《紺珠經》云:太陽所至其脈沉)。
經書說:太陽之氣到來時,其脈大而長(《紺珠經》說:太陽所到之處其脈沉)。
原文
南政土運己丑己未二歲,太陰司天,少陰在左,少陽在右,故左寸脈不應(不應為沉細也,當沉而浮,當浮而沉,俱為不應也)。
南政土運的己丑、己未二年,太陰司天,少陰在左側,少陽在右側,因此左寸脈不應(不應是指沉細,本應沉而反浮,本應浮而反沉,都稱為不應)。
原文
南政土運辰戌二歲,太陰在泉,少陰在右,少陽在左,故右尺脈不應(南政以前為左,以後為右君也)。
南政土運的辰、戌二年,太陰在泉,少陰在右側,少陽在左側,因此右尺脈不應(南政以前為左、以後為右是君的原則)。
原文
南政土運巳亥二歲,厥陰司天,太陽在左,少陰在右,故右寸脈不應。
南政土運的巳、亥二年,厥陰司天,太陽在左側,少陰在右側,因此右寸脈不應。
原文
南政土運寅申二歲,厥陰在泉,太陽在右,少陰在左,故左尺脈不應。
南政土運的寅、申二年,厥陰在泉,太陽在右側,少陰在左側,因此左尺脈不應。
原文
南政土運子午二歲,少陰司天,厥陰在左,太陰在右,故兩手寸脈俱不應。
南政土運的子、午二年,少陰司天,厥陰在左側,太陰在右側,因此兩手寸脈都不應。
原文
南政土運卯酉二歲,少陰在泉,太陰在左,厥陰在右,故兩手尺脈俱不應(南政甲己所臨之歲,司天在泉,但見君火所在則不應);
南政土運的卯、酉二年,少陰在泉,太陰在左側,厥陰在右側,因此兩手尺脈都不應(南政甲己所主的年份,無論司天在泉,只要見到君火所在之處則不應)。
原文
北政水運丑未二歲,太陰司天,少陰在左,少陽在右,故右尺脈不應。(北政以前為右、以後為左臣也)。
北政水運的丑、未二年,太陰司天,少陰在左側,少陽在右側,因此右尺脈不應。(北政以前為右、以後為左是臣的原則。)
原文
北政金運辰戌二歲,太陰在泉,少陽在左,少陰在右,故左寸脈不應。
北政金運的辰、戌二年,太陰在泉,少陽在左側,少陰在右側,因此左寸脈不應。
原文
北政火運巳亥二歲,厥陰司天,太陽在左,少陰在右,故左尺脈不應。
北政火運的巳、亥二年,厥陰司天,太陽在左側,少陰在右側,因此左尺脈不應。
原文
北政木運寅申二歲,厥陰在泉,少陰在左,太陽在右,故右寸脈不應。
北政木運的寅、申二年,厥陰在泉,少陰在左側,太陽在右側,因此右寸脈不應。
原文
(北政但見君火,在上則下不應,在下則上不應,在左右亦然)。
(北政只要見到君火,在上就下不應,在下就上不應,在左或在右也是如此)。
原文
南政己酉己卯二歲,當陽明司天,少陰在泉,法當兩尺沉細不應,而反浮大,兩寸當浮大而反沉細,是陽明與少陰相反。經曰:尺寸反者死。
南政己酉、己卯二年,應當陽明司天、少陰在泉,按理兩尺應沉細不應,卻反而浮大;兩寸應浮大而反沉細,這是陽明與少陰相反。經書說:尺寸反者死。
原文
南政甲子甲午歲,當陽明在泉,法當兩寸沉細不應,而反浮大,兩尺脈當浮大,而反沉細,是陽明與少陰尺寸相反。經云:尺寸反者死。
南政甲子、甲午年,應當陽明在泉,按理兩寸應沉細不應,卻反而浮大;兩尺應浮大而反沉細,這是陽明與少陰尺寸相反。經書說:尺寸反者死。
原文
北政(乙辛、丁癸)卯酉,陽明司天,少陰在泉,法當兩寸沉細不應,而反浮大,兩尺脈當浮大,而反沉細,是陽明與少陰尺寸相反。經云,尺寸反者死。
北政乙辛、丁癸的卯酉年,陽明司天,少陰在泉,按理兩寸應沉細不應,卻反而浮大;兩尺應浮大而反沉細,這是陽明與少陰尺寸相反。經書說:尺寸反者死。
原文
北政(丙戊、庚壬)子午少陰司天,陽明在泉,法當兩尺沉細不應,而反浮大,兩寸脈當浮大,而反沉細,是陽明與少陰尺寸相反。經云:尺寸反者死。
北政丙戊、庚壬的子午年少陰司天,陽明在泉,按理兩尺應沉細不應,卻反而浮大;兩寸應浮大而反沉細,這是陽明與少陰尺寸相反。經書說:尺寸反者死。
原文
南政己丑己未,少陽在右,少陰在左,右寸脈當沉細不應,而反浮大,右寸脈當浮大,而反沉細不應。是謂左右交。經云:左右交者死。
南政己丑、己未年,少陽在右側,少陰在左側,左寸脈應沉細不應,而反浮大;右寸脈應浮大而反沉細不應。這稱為左右交。經書說:左右交者死。
原文
南政甲辰甲戌,少陽在左,少陰在右,右寸脈當沉細不應,而反浮大,左尺脈當浮大,而反沉細。是謂左右交。經云:左右交者死。
南政甲辰、甲戌年,少陽在左側,少陰在右側,左寸脈應沉細不應,而反浮大;右尺脈應浮大而反沉細。這稱為左右交。經書說:左右交者死。
原文
南政己亥己巳,太陰在左,少陰在右,右寸脈當沉細不應,而反浮大,左寸脈當浮大,而反沉細,是謂左右交,少陰在右,而交於左。
南政己亥、己巳年,太陰在左側,少陰在右側,右寸脈應沉細不應,而反浮大;左寸脈應浮大而反沉細,這稱為左右交,即少陰在右側而交於左側。
原文
南政甲寅甲申,太陽在右,少陰在左,左尺脈當沉細不應,而反浮大,右尺脈當浮大,而反沉細,是謂左右交,少陰在左而交於右。
南政甲寅、甲申年,太陽在右側,少陰在左側,左尺脈應沉細不應,而反浮大;右尺脈應浮大而反沉細,這稱為左右交,即少陰在左側而交於右側。
原文
北政(乙辛、丁癸)巳亥,太陽在左,少陰在右,右寸脈當沉細不應,而反浮大。
北政乙辛、丁癸的巳亥年,太陽在左側,少陰在右側,右寸脈應沉細不應,而反浮大。
原文
左寸脈當浮大,而反沉細,是謂左右交,少陰在右而交於左。
左寸脈應浮大而反沉細,這稱為左右交,即少陰在右側而交於左側。
原文
(南北之政,先立其年,干分五運,支立司天,土運甲己,金運乙庚,水運丙辛,木運丁壬,火運戊癸,土君余臣,司天分例,六化圖推,少陽之右,陽明治之;陽明之右,太陽治之;太陽之右,厥陰治之;厥陰之右,少陰治之,少陰之右,太陰治之:子午之上,少陰治之;丑未之上,太陰治之,寅申之上,少陽治之:卯酉之上,陽明治之;辰戌之上,太陽治之;巳亥之上,厥陰治之。當年歲支司天,移當中位為基,南政司天在寸、北政司天在尺。南政甲己,土運喻君,位坎面離。少陰司天,兩寸不應;少陰在泉,兩尺不應。三陰在左,則左不應;三陰在右,則右不應。左右尺寸,少陰為定。北政乙庚、丙辛、丁壬、戊癸,喻之臣輔,位南面北,居卑,少陰司天,兩尺不應,少陰在泉,兩寸不應,左右同前之應,脈無沉細俱宜,諸脈不應,反診較之,尺寸反,死;陰陽交,危)。
(南北之政,首先確立年份,天干分為五運,地支立司天。土運配甲己,金運配乙庚,水運配丙辛,木運配丁壬,火運配戊癸。土為君,其餘為臣。司天的分例,按六化圖推演:少陽的右邊由陽明主治;陽明的右邊由太陽主治;太陽的右邊由厥陰主治;厥陰的右邊由少陰主治;少陰的右邊由太陰主治。子午年之上由少陰主治;丑未年之上由太陰主治;寅申年之上由少陽主治;卯酉年之上由陽明主治;辰戌年之上由太陽主治;巳亥年之上由厥陰主治。當年的歲支司天,移到中位作為基準,南政司天在寸口、北政司天在尺部。南政甲己年,土運比喻為君,位於北方而面向南方。少陰司天,兩寸脈不應;少陰在泉,兩尺脈不應。三陰在左側,則左不應;三陰在右側,則右不應。左右尺寸,以少陰為準。北政乙庚、丙辛、丁壬、戊癸年,比喻為臣輔助,位於南方而面朝北方,居於卑位。少陰司天,兩尺脈不應;少陰在泉,兩寸脈不應。左右的相應情況與前面相同,脈象沒有沉細都適宜。各脈不應時,用反診來對比,尺寸相反者死;陰陽相交者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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