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穴纂要

卷五

臟腑中諸脈

卷五/臟腑中諸脈6
原文
其在臟腑之脈。太陽與少陰為表裡。(手太陽小腸。少陰心。足太陽膀胱。少陰腎。)少陽與厥陰為表裡。
白話
在臟腑中的經脈,太陽經與少陰經互為表裡。(手太陽小腸經、手少陰心經;足太陽膀胱經、足少陰腎經。)少陽經與厥陰經互為表裡。
原文
(手少陽三焦。厥陰心包。足少陽膽。厥陰肝。)陽明與太陰為表裡。
白話
(手少陽三焦經、手厥陰心包經;足少陽膽經、足厥陰肝經。)陽明經與太陰經互為表裡。
原文
(手陽明大腸。太陰肺。足陽明胃。少陰腎。)凡此六經脈。皆互絡手足同。然無煩詳贅。
白話
(手陽明大腸經、手太陰肺經;足陽明胃經、足太陰脾經。)這六條經脈,都互相聯絡,手經與足經的規律相同,因此不需要再詳細贅述。
原文
(如肺脈絡大腸。大腸脈絡肺之類。十二經皆仿之。)更有肺之一臟。心直上而腎直入胃之一腑。肝脈挾而肺小循。
白話
(例如肺的經脈絡於大腸,大腸的經脈絡於肺,十二經脈都是如此類推。)另外,肺這個臟,心經直上,腎經直入胃這個腑;肝經挾著胃,而小腸經循行經過胃。
原文
(肝脈挾胃肺脈還。循胃口小腸之脈抵胃。)心有腎支之絡。肝有腎經之貫。脾支又注於心中。肺脈自起於中焦。心下有膈。惟膀胱為無涉。十有一經。皆上下而貫之。
白話
(肝經挾行於胃的兩旁,肺經返回循行於胃的上口;小腸的經脈抵達胃部。)心臟有腎經的支脈來絡屬;肝臟有腎經的主幹來貫穿;脾經的支脈又注入心中;肺經起始於中焦。心臟下方有橫膈膜,只有膀胱經不與之相關。十一條經脈,都從上到下貫穿橫膈膜。
原文
(心下膈膜遮隔。濁氣不使上薰心肺。惟膀胱之脈挾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故不貫膈。)此臟腑之間。並須熟諳者。
白話
(心臟下方的橫膈膜有遮隔作用,不讓濁氣向上薰蒸心肺。只有膀胱經挾行於脊柱兩旁,抵達腰中,進入體內沿著脊骨內側運行,絡屬腎臟並歸屬於膀胱,所以不貫穿橫膈膜。)這些臟腑之間的經脈聯繫,都是必須熟練掌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