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方六集

卷之五·紛署集

卷之五·紛署集

卷之五·紛署集3
原文
敘曰:人身頭面肢體,部穴不同,經傳所署何紛紛也。
白話
敘說:人身體的頭面四肢,部位和穴位不同,經典傳記所記載的是何等紛雜。
原文
然,或得之針,或得之灸,以去疾即安紀為妙義。文之委瑣,胥不足陋。
白話
然而,有的用針刺獲得,有的用艾灸獲得,以祛除疾病、達到安寧為妙義。文章之瑣碎,都不足以認為是低劣的。
原文
語曰:一曲之言,大方不棄,作「紛署集」,列於左方,針灸同法。
白話
俗話說:一隅之見,博學之人也不嫌棄,因此撰寫《紛署集》,列於左方,針灸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