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方六集

附:修《金針賦》

並結十八

附:修《金針賦》1
原文
補者直須熱至,瀉者務待寒侵。猶如搓線,慢慢轉針,法宜淺則用淺,法宜深則用深。二者不可兼而紊之也。
白話
補法必須等到針下發熱,瀉法務必等到針下感覺寒涼。就像搓線一樣,慢慢轉動針體,根據法則,適宜淺刺就淺刺,適宜深刺就深刺。這兩種方法不能同時使用而混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