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以上八法,主治新病、實邪、陽邪,下針宜瀉,效亦立見。
以上八種針法,主要治療新病、實邪、陽邪,下針時宜用瀉法,效果也能立刻見效。
原文
有不應者,加之循攝爪切,反復搓捻提按,病去而後出針。久病、虛邪、陰邪,下針宜補。
若有不見效的,就加上循攝、爪切,反覆搓捻、提按,等病邪去除後才出針。久病、虛邪、陰邪,下針時宜用補法。
若有不見效的,就加上熨烙、燔針、灼艾,可以收得完整的功效。
原文
《經》曰: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正此之謂。
《經》說:邪氣盛就用瀉法,正氣虛就用補法,熱證就用疾刺法,寒證就用留針法,陽氣下陷就用灸法,不盛不虛就從本經取穴,正是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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