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方六集

針藥勿過十二

針藥勿過十二

針藥勿過十二1
原文
藥有盡劑而病方去者,盡劑可也。有飲藥未半而病已者,不必盡劑可也。針有盡法而病方去者,盡法可也。有小施針法而病即已者,不必盡法可也。蓋藥之過劑,針之過法,皆足以損人也。
白話
藥物有服完一個療程而病才痊癒的,服完療程是可以的。有服藥未到一半而病已痊癒的,不必服完療程也是可以的。針刺有做完一套針法而病才痊癒的,做完針法是可以的。有稍微施用針法而病即痊癒的,不必做完針法也是可以的。大抵用藥超過劑量,用針超過法度,都足以損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