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方六集

刺因於病五十七

刺因於病五十七

刺因於病五十七1
原文
凡十二經之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白話
凡是十二經的疾病,邪氣盛就用瀉法,正氣虛就用補法,屬熱的就用疾刺法,屬寒的就用留針法,陽氣下陷的就用灸法,不盛不虛的就從本經取穴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