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刺陰者,深而留之;刺陽者,淺而疾取之;清濁相干者,以數調之也。白話提出修訂針刺屬陰的病症,要深刺並且留針;針刺屬陽的病症,要淺刺並且迅速出針;若是清濁之氣互相干擾混雜的狀況,就要用針刺的次數來調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