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長強一穴,一名氣之陰郄,一名橛骨。伏而取之。督脈別走任脈者,在脊骶端。足少陰、少陽所會。《針經》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刺之大痛無喜是穴。一方:灸三十壯,累灸至二百壯。
長強穴位,又名氣之陰郄、橛骨。俯伏姿勢取穴。督脈分支走向任脈的部位,在脊柱尾端的骶骨處。是足少陰經和足少陽經的交會處。《針經》記載:針刺三分,留針七次呼吸的時間,艾灸三壯。針刺時感覺強烈疼痛且無不適感的便是穴位。另一種說法:艾灸三十壯,累積灸治可達二百壯。
原文
腰俞一穴,一名背解,一名髓空,一名腰柱,一名腰戶。
原文
在二十一椎下間,患人昂首伏地,縱四體,乃取其穴。《針經》刺入二分,留七呼,灸五壯。一方:刺八分,灸七七壯。
穴位在第二十一節椎骨下方,患者抬頭俯臥,伸展四肢後取穴。《針經》記載:針刺二分,留針七次呼吸的時間,艾灸五壯。另一種說法:針刺八分,艾灸七七壯。
原文
陽關一穴,在第十六椎下間,坐取之。《針經》刺入五分,灸三壯。
陽關穴位,在第十六椎骨下方,端坐姿勢取穴。《針經》記載:針刺五分,艾灸三壯。
原文
命門一穴,一名屬累。在第十四椎下間,伏而取之。《針經》刺入五分,灸三壯。
命門穴位,又名屬累。在第十四椎骨下方,俯伏姿勢取穴。《針經》記載:針刺五分,艾灸三壯。
原文
懸樞一穴,在第十三椎下間,伏取之。《針經》刺入三分,灸三壯。
懸樞穴位,在第十三椎骨下方,俯伏姿勢取穴。《針經》記載:針刺三分,艾灸三壯。
原文
脊中一穴,一名神宗,一名脊俞。在第十一椎下間,俯而取之。《針經》刺入五分。禁不可灸,灸之令人傴僂。
脊中穴位,又名神宗、脊俞。在第十一椎骨下方,俯伏姿勢取穴。《針經》記載:針刺五分。禁止艾灸,否則使人背部彎曲。
原文
筋縮一穴,在第九椎下間,俯而取之。《針經》刺入五分,灸三壯。
筋縮穴位,在第九椎骨下方,俯伏姿勢取穴。《針經》記載:針刺五分,艾灸三壯。
原文
至陽一穴,在第七椎下間,俯而取之。《針經》刺入五分,灸三壯。
至陽穴位,在第七椎骨下方,俯伏姿勢取穴。《針經》記載:針刺五分,艾灸三壯。
原文
靈臺一穴,在第六椎下間。禁不可灸,上古無主治。
靈臺穴位,在第六椎骨下方。禁止艾灸,古代沒有主治疾病的記載。
原文
神道一穴,在第五椎下間,俯而取之。《針經》刺入五分,留五呼,灸三壯。一方:灸七壯,累至百壯。
神道穴位,在第五椎骨下方,俯伏姿勢取穴。《針經》記載:針刺五分,留針五次呼吸的時間,艾灸三壯。另一種說法:艾灸七壯,累積可達百壯。
原文
身柱一穴,在第三椎下間,俯取之。《針經》刺入五分,留五呼,灸三壯。一方:灸七七壯,止百壯。
身柱穴位,在第三椎骨下方,俯伏姿勢取穴。《針經》記載:針刺五分,留針五次呼吸的時間,艾灸三壯。另一種說法:艾灸七十七壯,最多可達百壯。
原文
陶道一穴,在第二椎下間,俯而取之。督脈、足太陽之會。《針經》刺入五分,留五呼,灸五壯。
陶道穴位,在第二椎骨下方,俯伏姿勢取穴。是督脈和足太陽經的交會處。《針經》記載:針刺五分,留針五次呼吸的時間,艾灸五壯。
原文
大椎一穴,一名百勞。在第一椎下陷者中。手足三陽、督脈之會。《針經》刺入五分,灸九壯。竇氏灸二七壯。
大椎穴位,又名百勞。在第一椎骨下方的凹陷處。是手三陽、足三陽和督脈的交會處。《針經》記載:針刺五分,艾灸九壯。竇氏艾灸十四壯。
原文
啞門一穴,一名舌橫,一名舌厭。在風府後五分,入髮際五分,項中央宛宛中,仰頭取之。督脈、陽維之會,入系舌本。《針經》刺入四分,不可更深。不可灸,灸之令人啞。
啞門穴位,又名舌橫、舌厭。在風府穴後五分之處,入髮際五分之處,項部中央凹陷處,仰頭取穴。是督脈和陽維脈的交會處,連繫舌根。《針經》記載:針刺四分,不可更深。不可艾灸,否則使人啞巴。
原文
風府一穴,一名舌本。在項後,入髮際一寸,大筋內宛宛中,去腦戶一寸五分,疾言其肉立起,言休其肉立下。督脈、陽維之會。《針經》刺入四分,留三呼。禁不可深,不可灸,逆之令人喑。
風府穴位,又名舌本。在項部後側,入髮際一寸處,頸項大筋之間的凹陷處,距離腦戶穴一寸五分。快速說話時其肌肉立即凸起,停止說話時肌肉立刻凹陷。是督脈和陽維脈的交會處。《針經》記載:針刺四分,留針三次呼吸的時間。禁止深刺,不可艾灸,否則使人失音。
原文
腦戶一穴,一名匝風,一名合顱。在枕骨上,強間下一寸五分。督脈、足太陽之會。
腦戶穴位,又名匝風、合顱。在枕骨上方,強間穴下一寸五分。是督脈和足太陽經的交會處。
原文
《針經》刺入三分,禁不可深,深刺中腦立死。禁不可妄灸,妄灸令人啞。
《針經》記載:針刺三分,禁止深刺,深刺中腦立即死亡。禁止隨意艾灸,隨意艾灸使人啞巴。
原文
強間一穴,一名大羽。在後頂後一寸五分。《針經》刺入三分,灸五壯。
強間穴位,又名大羽。在後頂穴後一寸五分之處。《針經》記載:針刺三分,艾灸五壯。
原文
後頂一穴,一名交沖。在百會後一寸五分,枕骨上是穴。《針經》刺入四分,灸五壯。
後頂穴位,又名交沖。在百會穴後一寸五分,枕骨之上取穴。《針經》記載:針刺四分,艾灸五壯。
原文
百會一穴,一名三陽五會,一名天滿。在前頂後一寸五分頂中央,直兩耳尖,陷可容指。北溪陳氏曰:略退纖子,猶天之極星居北。一方,以草前後齊發際量折當中是穴。手足三陽、督脈之會。《針經》刺入三分,灸三壯。
百會穴位,又名三陽五會、天滿。在前頂穴後一寸五分,頭頂正中央,兩耳尖直上之處,凹陷處可容納手指。北溪陳氏說:大約退至細小之處,就像天上的北極星居於北方。另一種取法:用草從前後髮際處測量,取折中之處即為此穴。是手三陽、足三陽和督脈的交會處。《針經》記載:針刺三分,艾灸三壯。
原文
竇氏針入二分,前病者沿皮向前一寸,後病者沿皮向後一寸,左右如法,灸七壯。
竇氏針刺二分,前部有病者沿皮下針向前一寸,後部有病者沿皮下針向後一寸,左右治法相同,艾灸七壯。
原文
前頂一穴,在囟會後一寸五分,骨間陷中。《針經》刺入四分,灸五壯。
前頂穴位,在囟會穴後一寸五分,骨縫之間的凹陷處。《針經》記載:針刺四分,艾灸五壯。
原文
囟會一穴,在上星後一寸骨間陷中。《針經》刺入四分,灸五壯。
囟會穴位,在上星穴後一寸,骨縫之間的凹陷處。《針經》記載:針刺四分,艾灸五壯。
原文
小兒八歲以下,囟會未合,刺之恐傷其骨,令人夭。風熱上攻,宜出血。
八歲以下的小兒,囟會尚未閉合,針刺恐怕會損傷骨骼,使人夭折。風熱向上侵犯,適宜放血治療。
原文
上星一穴,在顱上直鼻中央,入髮際一寸,陷中可容豆。
上星穴位,在頭額部正對鼻中央,入髮際一寸,凹陷處可容納一粒豆子。
原文
一方:以掌後橫紋按於鼻尖,中指點到處是穴。《針經》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另一種取法:用手掌後的橫紋按壓鼻尖,中指尖端之處即是穴位。《針經》記載:針刺三分,留針六次呼吸的時間,艾灸三壯。
原文
神庭一穴,入髮際五分,直鼻。督脈、足太陽、陽明之會。《針經》禁勿刺,令人癲疾,目失明。灸三壯。
神庭穴位,入髮際五分,正對鼻直上之處。是督脈、足太陽和足陽明經的交會處。《針經》記載禁止針刺,否則使人患癲癇,眼睛失明。艾灸三壯。
原文
張子和曰:目痛目腫翳腫,針神庭、上星、囟會、前頂,翳者可使立退,腫者可使立消,此以邪氣作實而弗禁針也。
張子和說:眼睛疼痛、眼睛紅腫或有翳膜,針刺神庭、上星、囟會、前頂,翳膜可以立刻消退,腫脹可以立刻消散,這是因為邪氣實證而不禁止針刺。
原文
素髎一穴,一名面王。在鼻端。《針經》刺入三分。禁灸。
素髎穴位,又名面王。在鼻尖。《針經》記載:針刺三分。禁止艾灸。
原文
水溝一穴,一名人中。在鼻柱下三分,口含水,凸珠是穴。督脈、手足陽明之會,直唇取之。《針經》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水溝穴位,又名人中。在鼻柱下方三分處,口中含水,鼓起之處便是穴位。是督脈、手足陽明經的交會處,正對嘴唇取穴。《針經》記載:針刺三分,留針七次呼吸的時間,艾灸三壯。
原文
兌端一穴,在唇上端。《針經》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兌端穴位,在嘴唇上端。《針經》記載:針刺三分,留針六次呼吸的時間,艾灸三壯。
原文
齦交一穴,在唇內上齒齦縫中。督、任、足陽明之會。《針經》刺入三分,灸三壯。
齦交穴位,在嘴唇內側上牙齦的縫隙中。是督脈、任脈和足陽明經的交會處。《針經》記載:針刺三分,艾灸三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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