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肝足厥陰之脈,起於大指叢毛之上,循足跗上廉,去內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太陰之後,上膕內廉,循股陰入毛中,環陰器,抵少腹,夾胃屬肝絡膽,上貫膈,布脅肋,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連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其支者,從目系下頰裡,環唇內。其支者,復從肝別貫膈,上注肺。
肝足厥陰經脈,起始於足大趾叢毛的邊緣,沿著足背內側上行,到內踝前一寸處,再上行至內踝上八寸處,交叉到足太陰脾經的後方,進入膝膕內側,沿著大腿內側進入陰毛中,環繞陰器,到達小腹,挾行於胃的兩旁,屬於肝臟,絡於膽腑,向上穿過橫膈,分佈於脅肋,沿著喉嚨後方,上行進入鼻咽部,連接眼睛的連繫組織,再向上出額部,與督脈在頭頂會合。它的分支,從眼睛的連繫組織下行到面頰內側,環繞嘴唇內部。另一條分支,再從肝臟分出,穿過橫膈,向上注入肺臟。
原文
是動則病,腰痛不可以俯仰,丈夫㿗疝,婦人少腹腫,甚則嗌乾,面塵脫色。
如果經脈發生變動,就會出現腰痛,不能前俯後仰,男子會得㿗疝,婦女會小腹腫脹,嚴重的會咽喉乾燥,面色灰暗無光澤。
原文
是主肝所生病者,胸滿嘔逆,飧泄,狐疝,遺溺閉癃。
這是主治肝臟所發生的疾病,如胸脅脹滿、嘔吐氣逆、完穀不化的腹瀉、狐疝、遺尿或小便不通。
原文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對於這些病症,屬於實證的要用瀉法,屬於虛證的要用補法,屬於熱證的要用速刺法,屬於寒證的要用留針法,脈氣陷下的要用灸法,不實不虛的,就從本經取穴治療。
實證的表現是寸口脈比人迎脈大一倍,虛證的表現是寸口脈反而比人迎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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