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附分二穴,在第二椎下,附項內廉,去脊兩旁各開三寸。手足太陽之會,正坐取之。《針經》刺入八分,灸五壯。
附分有兩個穴位,在第二椎骨下方,附著於頸項內側邊緣,距離脊柱兩旁各三寸。是手、足太陽經的交會穴,正坐取穴。《針經》記載:針刺深度八分,灸五壯。
原文
魄戶二穴,在第三椎下,兩旁各開三寸,上直附分,正坐取之。《針經》刺入三分,灸三壯。
魄戶有兩個穴位,在第三椎骨下方,兩旁各開三寸,上方與附分穴相對,正坐取穴。《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三分,灸三壯。
原文
竇氏針入一分,沿皮向外一寸半,灸三七壯。一方云:得氣即瀉,又宜久留針。
竇氏說:針刺深度一分,沿皮向外刺入一寸半,灸二十一壯。另一種說法:得氣後即用瀉法,又適宜長時間留針。
原文
膏肓二穴,在四椎下,微帶五椎骨上,兩旁各開三寸,正坐開肩取之。禁不宜針。灸三七壯至百壯。《針經》未有此穴。
膏肓有兩個穴位,在第四椎骨下方,稍微靠近第五椎骨上方,兩旁各開三寸,正坐張開肩膀取穴。禁止針刺,不宜用針。灸二十一壯到一百壯。《針經》沒有記載這個穴位。
原文
唐真人孫思邈始指而論之,無所不療,一切痰飲虛損勞瘵,傳屍骨蒸,癰疽發背並治之。竇文貞云:若針此穴,泄人五臟真氣。是在所忌。
唐代真人孫思邈首次指出並論述此穴,說它無所不治,所有痰飲、虛損、勞瘵、傳屍骨蒸、癰疽發背等病都能治療。竇文貞說:如果針刺此穴,會洩漏人體五臟的真氣,這是應當禁忌的。
原文
昔秦和緩,不救晉候之疾,以其病在膏之下,肓之上,針砭湯液皆所不及,即此穴也。
從前秦國醫和與醫緩,未能救治晉侯的疾病,因為他的病在膏之下、肓之上,針刺、砭石、湯藥都無法到達,指的就是這個穴位。
原文
一方云:灸膏肓二穴,宜取臍下氣海、丹田、關元、中極,四穴中灸一穴以應之。又灸足三里,引火氣下行,方為盡善。
另一種說法:灸膏肓二穴時,應選取臍下的氣海、丹田、關元、中極,在這四個穴位中灸一個來呼應。同時再灸足三里,引導火氣下行,這樣才算完善。
原文
又曰:人言二十以上不宜灸膏肓,恐致虛火上炎。又多不針瀉三里,是不經師授而妄作也。
又說:人們說二十歲以上的人不宜灸膏肓,恐怕會導致虛火上炎。而且很多人不針刺瀉足三里,這是沒有經過老師傳授而胡亂操作。
原文
神堂二穴,在第五椎下,兩旁各開三寸陷者中。《針經》刺入三分,灸五壯。
神堂有兩個穴位,在第五椎骨下方,兩旁各開三寸的凹陷中。《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三分,灸五壯。
原文
譩譆二穴,在肩膊內廉,第六椎下,兩旁各三寸,正坐取之。令病人呼「噫嘻」,其動應手。《針經》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五壯。一方云:多灸益善。
譩譆有兩個穴位,在肩膊內側邊緣,第六椎骨下方,兩旁各三寸,正坐取穴。讓病人呼「噫嘻」的聲音,穴位處會動而應手。《針經》記載:針刺深度六分,留針七次呼吸的時間,灸五壯。另一種說法:多灸效果更好。
原文
膈關二穴,在第七椎下,兩旁各三寸陷中,正坐開肩取之。《針經》刺入五分,灸三壯。
膈關有兩個穴位,在第七椎骨下方,兩旁各三寸的凹陷中,正坐張開肩膀取穴。《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五分,灸三壯。
原文
魂門二穴,在第九椎下,兩旁各開三寸,正坐取之。《針經》刺入五分,灸五壯。
魂門有兩個穴位,在第九椎骨下方,兩旁各開三寸,正坐取穴。《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五分,灸五壯。
竇氏說:針刺深度一分,沿皮向外刺入一寸半,灸十四壯。
原文
陽綱二穴,在第十椎下,兩旁各三寸陷中,正坐開肩取之。《針經》刺入五分,灸三壯。
陽綱有兩個穴位,在第十椎骨下方,兩旁各三寸的凹陷中,正坐張開肩膀取穴。《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五分,灸三壯。
原文
意舍二穴,在第十一椎下,兩旁各三寸陷中。《針經》刺入五分,灸三壯。《銅人》灸五十壯至百壯。
意舍有兩個穴位,在第十一椎骨下方,兩旁各三寸的凹陷中。《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五分,灸三壯。《銅人腧穴針灸圖經》說灸五十壯到一百壯。
原文
胃倉二穴,在第十二椎下,兩旁各三寸陷中。《針經》刺入五分,灸三壯。一方:灸五十壯。
胃倉有兩個穴位,在第十二椎骨下方,兩旁各三寸的凹陷中。《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五分,灸三壯。另一種說法:灸五十壯。
原文
肓門二穴,在第十三椎下,兩旁各三寸,平巨闕。《針經》刺入五分,灸三壯。
肓門有兩個穴位,在第十三椎骨下方,兩旁各三寸,與巨闕穴相平。《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五分,灸三壯。
原文
志室二穴,在第十四椎下,兩旁各三寸陷者中,正坐取之。《針經》刺入五分,灸三壯。
志室有兩個穴位,在第十四椎骨下方,兩旁各三寸的凹陷中,正坐取穴。《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五分,灸三壯。
原文
胞肓二穴,在第十九椎下,兩旁各三寸陷中,伏而取之。《針經》刺入五分,灸三壯。
胞肓有兩個穴位,在第十九椎骨下方,兩旁各三寸的凹陷中,俯臥取穴。《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五分,灸三壯。
原文
秩邊二穴,在第二十椎下,兩旁各三寸陷者中,伏而取之。《針經》刺入五分,灸三壯。
秩邊有兩個穴位,在第二十椎骨下方,兩旁各三寸的凹陷中,俯臥取穴。《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五分,灸三壯。
原文
承扶二穴,一名肉郄,一名陰闕,一名皮部。在尻臀下股陰上約紋中。《針經》刺入二寸,留七呼,灸三壯。
承扶有兩個穴位,又名肉郄、陰闕、皮部。在臀部下方、大腿內側上方的橫紋中。《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二寸,留針七次呼吸的時間,灸三壯。
原文
殷門二穴,在肉郄下六寸。《針經》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七壯。
殷門有兩個穴位,在肉郄(承扶)下方六寸處。《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五分,留針七次呼吸的時間,灸七壯。
原文
浮郄二穴,在委陽上一寸,屈膝而展得之。《針經》刺入五分,灸三壯。
浮郄有兩個穴位,在委陽穴上方一寸,屈膝並展開腿部取穴。《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五分,灸三壯。
委陽有兩個穴位,在承扶穴下方六寸,與殷門穴並列,屈伸膝蓋取穴。
原文
出於膕中外廉兩筋間,太陽之前,少陽之後,足太陽之別絡也。為三焦下輔俞。《針經》刺入七分,留五呼,灸三壯。
穴位在膕窩中外側邊緣的兩條筋之間,足太陽經的前方,足少陽經的後方,是足太陽經的別絡。屬於三焦的下輔俞。《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七分,留針五次呼吸的時間,灸三壯。
原文
委中二穴,一名血郄,土也。在膝後約紋中央,兩筋之間動脈是穴。伏臥取之。足太陽脈所入,為合。《針經》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竇氏針入二寸五分。禁灸。四畔紫脈上宜鋒針出血,大經不宜出血。
委中有兩個穴位,又名血郄,五行屬土。在膝蓋後方橫紋中央,兩條筋之間的動脈處即是穴位。俯臥取穴。足太陽經脈氣血所入之處,為合穴。《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五分,留針七次呼吸的時間,灸三壯。竇氏針刺深度二寸五分。禁止灸。周圍的紫色血脈上適宜用鋒針刺出血,大經脈不宜出血。
原文
合陽二穴,在膝後約紋中央下二寸是穴。《針經》刺入六分,灸五壯。竇氏針入二寸半,灸二七壯。
合陽有兩個穴位,在膝蓋後方橫紋中央下方二寸處即是穴位。《針經》記載:針刺深度六分,灸五壯。竇氏針刺深度二寸半,灸十四壯。
原文
承筋二穴,一名腨腸。在腨中央陷中。《針經》禁不可刺,灸三壯。
承筋有兩個穴位,又名腨腸。在小腿肚中央的凹陷中。《針經》記載:禁止針刺,可以灸三壯。
原文
承山二穴一名肉柱,一名魚腰。在足兌腨腸下分肉間陷中。伏臥,用兩足大指堅挺,乃取之。《針經》刺入七分,灸三壯。
承山有兩個穴位,又名肉柱、魚腰。在足部,小腿肚下方分肉之間的凹陷中。俯臥,用兩腳大腳趾用力挺直,然後取穴。《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七分,灸三壯。
原文
《明堂》云:得氣即瀉,速出針,灸不及針。竇氏針入二寸半,灸三七壯。
《明堂》說:得氣後立即用瀉法,快速出針,灸的效果不如針刺。竇氏針刺深度二寸半,灸二十一壯。
原文
飛揚二穴,一名厥陽。在足外踝上七寸。足太陽絡,別走少陰者。《針經》刺入三分,灸三壯。
飛揚有兩個穴位,又名厥陽。在足外踝上方七寸處。是足太陽經的絡穴,別行走入足少陰經。《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三分,灸三壯。
原文
附陽二穴,陽蹻之郄。在啼外踝上三寸,太陽前,少陽後,筋骨間。《針經》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三壯。
附陽有兩個穴位,是陽蹻脈的郄穴。在足外踝上方三寸,足太陽經之前,足少陽經之後,筋骨之間。《針經》記載:針刺深度六分,留針七次呼吸的時間,灸三壯。
原文
崑崙二穴,火也。在足外踝骨後下五分,足跟骨上陷中,動脈應手。足太陽脈所行,為經。《針經》刺入五分,留十呼,灸三壯。竇氏橫透呂細穴,灸三七壯或五十壯。
崑崙有兩個穴位,五行屬火。在足外踝骨後方下方五分,足跟骨上方的凹陷中,動脈搏動應手。足太陽經脈氣血所行之處,為經穴。《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五分,留針十次呼吸的時間,灸三壯。竇氏橫向透刺呂細穴(太谿),灸二十一壯或五十壯。
原文
僕參二穴,一名安邪,陽蹻之本。在足後跟骨下陷中,拱足取之。《針經》刺入五分,留十呼,灸七壯。
僕參有兩個穴位,又名安邪,是陽蹻脈的根本。在足後跟骨下方的凹陷中,拱起腳取穴。《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五分,留針十次呼吸的時間,灸七壯。
原文
申脈二穴,陽蹻所生也。在足外踝下五分陷中,容爪甲許。一方云:取外踝尖下二寸,赤白肉際。《針經》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竇氏針入一寸,灸二七壯。
申脈有兩個穴位,是陽蹻脈所生之處。在足外踝下方五分凹陷中,能容納指甲大小。另一種說法:取外踝尖下方二寸,赤白肉際處。《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三分,留針六次呼吸的時間,灸三壯。竇氏針刺深度一寸,灸十四壯。
申脈是八法之一,因為它與陽蹻脈相合,在內眼角處與督脈交會。
原文
金門二穴,一名關梁。在足外踝下陷中。足太陽郄,陽維別屬也。《針經》刺入五分,灸三壯。
金門有兩個穴位,又名關梁。在足外踝下方的凹陷中。是足太陽經的郄穴,也是陽維脈的別屬。《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五分,灸三壯。
原文
京骨二穴,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中,按而得之。足太陽脈所過,為原。《針經》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竇氏針入五分,灸七壯。一方:虛實皆拔之。
京骨有兩個穴位,在足外側大骨下方,赤白肉際的凹陷中,按壓可找到。足太陽經脈氣血所經過之處,為原穴。《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三分,留針七次呼吸的時間,灸三壯。竇氏針刺深度五分,灸七壯。另一種說法:無論虛證實證都可以用瀉法。
原文
束骨二穴,木也。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後赤白肉際陷中。足太陽脈所注,為俞。《針經》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束骨有兩個穴位,五行屬木。在足小趾外側,本節後方的赤白肉際凹陷中。足太陽經脈氣血所注之處,為俞穴。《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三分,留針七次呼吸的時間,灸三壯。
原文
通谷二穴,水也。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前陷中。足太陽脈所溜,為滎。《針經》刺入三分,留五呼,灸五壯。
通谷有兩個穴位,五行屬水。在足小趾外側本節前的凹陷中。足太陽經脈氣血流過之處,為滎穴。《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三分,留針五次呼吸的時間,灸五壯。
如果本節紅腫,用彈針法使其出血;腳背紅腫,用鋒針刺出血。
原文
一方云:五臟氣亂於頭,宜深取通谷、束骨。此知根結者也。
另一種說法:五臟之氣逆亂上衝於頭部,適宜深刺通谷、束骨。這是懂得根結理論的用法。
原文
至陰二穴,金也。在足小指外側,去爪甲如韭葉。足太陽脈所出,為井。《針經》刺入一分,留五呼,灸五壯。竇氏針入一分,沿皮向後三分。
至陰有兩個穴位,五行屬金。在足小趾外側,距離爪甲如韭菜葉寬。足太陽經脈氣血所出之處,為井穴。《針經》記載:針刺深度一分,留針五次呼吸的時間,灸五壯。竇氏針刺深度一分,沿皮向後刺入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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