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方六集

足太陰脾經圖穴十一

足太陰脾經

足太陰脾經圖穴十一5
原文
脾足太陰之脈,起於大指之端,循指內側白肉際,過核骨後,上內踝前廉,上腨內,循脛骨後,交出厥陰之前,上膝股內前廉,入腹屬脾絡胃,上膈,夾咽,連舌本,散舌下。其支者,復從胃別上膈,注心中。
白話
脾足太陰的經脈,起始於大指的尖端,沿著大指內側的白肉界線,經過核骨後方,上行至內踝前方,再上行至小腿內側,沿著脛骨後方,交叉到厥陰經的前方,上行至膝蓋和大腿內側前方,進入腹部,屬脾臟,聯絡胃腑,上行通過膈肌,夾著咽喉,連繫舌根,分散於舌下。它的支脈,又從胃部分出,上行通過膈肌,注入心中。
原文
是動 病舌本強,食則嘔,胃脘痛,腹脹善噫,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身體皆重。
白話
本經脈異常所發生的病證為:舌根強硬,進食則嘔吐,胃脘疼痛,腹脹,頻頻噯氣,大便或排氣後感到輕鬆舒暢,但全身沉重。
原文
是主脾所生病者,舌本痛,體不能動搖,食不下,煩心,心下急痛,便溏,瘕泄,水閉,黃疸,不能臥,強立,股膝內腫厥,足大指不用。
白話
本經脈主治脾臟所發生的病證:舌根疼痛,身體不能活動,飲食不下,心煩,心下劇痛,大便稀溏,癥瘕泄瀉,小便不通,黃疸,不能平臥,勉強站立,大腿膝蓋內側腫脹厥冷,足大趾不能活動。
原文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白話
對於這些病證,實證就用瀉法,虛證就用補法,熱證就快針淺刺,寒證就留針較久,脈陷下就用灸法,不實不虛就從本經取穴治療。
原文
盛者寸口大三倍於人迎,虛者寸口反小於人迎。
白話
實證的,寸口脈比人迎脈大三倍;虛證的,寸口脈反而小於人迎脈。